《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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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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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加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就必须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放活市场经济,为企业松绑,使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调节市场的经济活动。¥米¥花¥书¥库¥ ;http://__

    1。处理好六大关系

    简政放权目的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因此,简政放权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政府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加强管理和服务职能,目的是更好发挥市场的作用,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1)坚持处理好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在政府的职能转换上,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这既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措施,又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转型的必然手段。凡属市场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这样政府把不该管的放下,把该管的管到家,管到位,彻底管好。

    在审批制度改革上,要做到打破三个门,实现三平等。坚决打破各种影响公平准入和竞争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机会、规则平等。这样,该由市场决定的事项由市场办理,该由企业决策的由企业执行,和政府之间摆平各自的主体责任,使职责明晰,就能更好地协调工作,改变在放权上的畏首畏尾现象。

    同时,应当看到,市场并非万能,在这里政府还有巨大的监管服务空间,凡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管不了也做不好的事项,就是政府应有之责任。因此,政府要做到“三加强”、“两保障”,这就是《决定》中指出的: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中,保障公平竞争;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中,弥补市场失灵中,保障可持续发展。

    (2)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责,我国实行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行政体制,对中央转变职能的决策必须统一步调,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地方的不平衡特点,需要各级政府更好地发挥、更好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创造性的调节功能,把中央放给市场的权力坚决下放,给地方政府的职能也要切实管好,同时地方政府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到位、管彻底。

    权力和责任要同步,该上收的上收,该下放的下放,形成权责一致、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职能划分体系。

    (3)处理好“瘦身”与“强身”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制改革,现在机构编制总量超大、超前,效率低下,结构臃肿,造成了政府资源的配置失灵。对于已经瘦身的政府领域,要避免人浮于事、庸职、散职,从强身固体上解决政府的职能转换,既要政府的权力瘦身,又要职能强身,为基层工作提供合理而有效的工作机制。

    (4)处理好合理赋权与有效制衡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权力配置是否科学,运转是否协调,监督是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机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合理赋权与有效制衡同步进行,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和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避免权力过分集中而失控,以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在顶层设计安排下,以制度设计为支撑,以分权制约为核心,以公开问责为监督,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达到有效制衡。

    但目前的权力结构,既有职能分散、九龙治水的问题,又有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的倾向;既有程序烦琐、效率低下的庸政、懒政、散政,也有暗箱操作、透明程度不够的现象。

    因此,权力的配置要遵循职、权、责相对应原则,优化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之间的权力配置,以制度确立权力运行的方式、范围、责任,坚决禁止揽权、争权、让权、越权的行为。

    权力的运行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凡重大项目决策由集体商讨、多元咨询,实行效果评估制度,规范运行流程,提升制度刚性能力。

    要执行问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机关依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运用互联网进行高科技监督,确保政务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到位。

    (5)处理好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关系

    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转变上,即从权力规则向制度规则方向的转变,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变,从注重权威管制到注重柔性疏导的转变。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过多,运用行政手段直接调控过多,运用市场手段间接调控较少,对各项职能大包大揽,转移外包的空间微乎其微。而按照《决定》要求,实现政府治理和服务能力的现代化,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转变,就要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有效解决公共服务短缺、质量效益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6)处理好制度创新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习惯模式,清除体制机制的利益障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体系,是为法治建设提供的根本保障。依法行政是政府的工作准则,在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上,要确保按照制度规范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转换,引领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创新政府制度工作体系是运用制度优势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过程,是提高执政公信力的最有效手段,要充分盘活资源存量、充分发掘制度、政策和法律资源优势,使依法行政得到有效实施。

    政府的本质是什么?应该是有限政府。而许多官员却认为是管人、管权、管事的,因此形成了大包大揽,造成机构臃肿,办事拖沓,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乱伸手,正因为权力在握,最容易造成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形成腐败,这是无限政府的权力弊端。

    有限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铁规”关系。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科学认识这一命题,准确把握其内涵,对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又指出,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理论命题是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突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成果。

    2。简政放权600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爬坡过坎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抓好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各类所有制的经济活力。按照报告的思路,新一届政府已经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2014年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全面启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诚信体系制度,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等,这些都是完善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制度举措。

    简政放权是“做减法”,开发市场活力是“做加法”。

    一方面,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整体意义上是减法。把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务管好,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资源配置有序化,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这是做的加法。

    另一方面,政府放权同样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政府管理水平相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裁判,为经济社会健康和发展保驾护航。
第5节。
    二、用好“三只手”

    市场铁规是政府处理与市场关系的首要制度,或者说是第一要件,这里面涉及“三只手”的问题。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突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完善市场制度,建立一个权力有限和定位恰当的政府。

    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完善社会“自治之手”,积极主动放掉该放的权,认真管好该管的事,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在“错位点”纠正,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放权放活不放任,从而激发市场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争取改革的最大制度红利。

    1。政府的手——“有形之手”

    政府的手是有形之手。政府的权力有限,权力受到制约与监督,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政府的作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能为而不为,是不依法行政,不尽职尽责、懒政、庸政、散政;另一种是可作为而不为,糊弄差事,渎职枉法,甚至讲“无利不起早”,“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政府作为的重点也成为利而谋。而政府与民争利则是失职于国、失信于民。政府运用超越权限的资源配置权力,干预企业的权力,必然会产生寻租空间,这种与民争利的政府行为将是政府职能转变中最大的藩篱,必须彻底推倒。

    政府该做的是与利益无关的、市场不愿做和做不好的,才由政府介入,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市场主体的活力。

    (1)政府的作为

    有为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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