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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元强化制度监督
(1)八项监督制度
①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②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③述职述廉;
④民主生活会;
⑤信访处理;
⑥谈话和诫勉;
⑦询问和质询;
⑧特定问题调查。
(2)人大系列监督
①法律监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②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
③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④民主监督,听取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⑤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⑥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⑦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
⑨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3)深化政府职能监督
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⑤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
⑥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
5。落实责任制度
①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②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③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
④中央与地方责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⑤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⑥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
⑦落实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
第12节。
三、顶层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反腐新规”
1。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2。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六不准”规定: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四、顶层战略——反腐零容忍
1。“老虎”、“苍蝇”一起打
“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从“老虎”到“苍蝇”是一批高官和基层官员腐败整体的总和。自十八大以来的一年多时间内,一批高官纷纷落马,截至2014年8月底省部级官员有52个。
“苍蝇”是人民群众的切肤之痛。群众身边的“苍蝇”,其贪腐行为往往影响更直接,损害更大。在大环境下,抓紧打苍蝇,既是从源头上遏制更大腐败的产生,也是从政治生态环境上斩断腐败的生物链,使那些闻之生厌、望之生畏的“苍蝇”不再破坏政治生态。
要全面铲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要以制度之刚性管作风强党性,实现政纪的规范化、制度化,真正以制度之剑扫除会议腐败,以制度之规清除潜规则,用制度权威根除浪费顽疾,用制度之力铲除错案滋生的土壤,用制度打造另类防贪的锦囊,用制度狠杀“隐身衣”、“会所符”,这些都将使制度成为高压电,对惩治腐败、对打“虎”灭“蝇”都是刚性的铁腕、高悬的利剑。
腐败最怕阳光,最好的监督就是权力阳光化,制度公开化。清除“苍蝇”存在的土壤,就是要加强制度化道德规范的建设。一旦失去了制度约束,道德自律就会唤醒每个人心底深处沉睡的那只“苍蝇”;如果强化制度约束,高悬惩腐之剑、法律之锤,把制度笼子打造得更加严密,有利于铲除心底“苍蝇”、“老虎”的寄生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拍手称快,让反腐工作更加全面有效的直逼虎穴,真正收获取信于民的战果。
要从制度层面确保组织监督,反复落实制度创新,从根本上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供科学遵循。通过制定专门的反腐制度体系,提高反腐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准,进而增强反腐败的有效性。反腐败的制度体系应当涵盖基本预防与惩治制度,反腐败操作程序、对腐败的查处力度以及反腐败的配套惩治法律,以形成立体严密的惩腐防腐制度体系,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法律机制。
惩治和预防腐败就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击,要形成使腐败分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必须要运用科学的方法、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机制,善于从“一千个角度”观察问题,用“一千只手”解决问题,这就是灵活运用唯物辩证法。在预防腐败方面,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在惩治腐败方面,法律、党纪、政令并施;在整体合力层面,努力形成惩治和预防同步的工作机制,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包括廉政档案、个人财产申报、道德诚信、信息系统以及操作程序、监督程序的快捷通道,推行电子政务、开展网上跟踪和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在新时代的科技方法指引下,真正建设一套防止腐败最有效的科学制度和技术体系。
在制度反腐的具体执行中,将行贿列为反腐的重大战略转移,重拳出击反特权,“老虎”“苍蝇”一起打。顶层设计的智慧战略,为当代的反腐领域取得了时间和空间优势,在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反响,一个共同的感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动了真格,铁马战骑涌进反腐败的战役,将为建设一个清正廉明的政治体制和现代化的反腐制度体系,横马立刀、阔步前行。
2。书记种好“责任田”
在确定反腐制度的责任担当上,同时确立了主体责任制度,运用各级党委承担反腐的主体责任,采取巡视派驻的制度实践,大胆运用互联网高科技技术,调动全党、全国民众共同参与反腐败,建树清廉的制度,这些高难度的运筹帷幄之举都体现了新一代领导人高瞻远瞩的胸怀。
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排头兵,种好责任田,这是一把手的法定反腐职责。作为反腐的领导者,既是参与者也是组织者,在身先士卒的同时,还要带好队伍,当好第一责任人,把党所给予的“责任田”的使命切实、仔细做好,成为“责任田”的优秀员工,这就要上级一把手,紧紧盯住下级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建立健全一把手的“责任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层层落实制度。有了制度责任的依托,就能发挥牵头抓总的领导作用,聚焦四风动真格硬碰硬的实干作用,人们常说“单位好不好,关键在领导,班子行不行,就看前两名”。在繁重的行政职责和反腐败的重大使命中,一把手行动在先,责任在肩,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让人民群众看到决心,增强信心。
中央机关承担主体责任确定了两个表率:第一个表率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必须抓住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在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中不断凝聚党心、民心。第二个表率是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五大纪律。强化五大意识和纪律观念,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人,真正形成震慑力,在遏制腐败蔓延上起到排头兵的作用。各级党委只有负起自己的严肃责任,种好责任田,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才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
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既是党章规定的职责,也是落实党要管党的根本宗旨。强调依纲防责两手抓,从四项认识上、工作部署上,或多或少还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主要落到纪检组织身上,这就混淆了责任,使各级检察院的党组依靠纪检监察机构,忽略了本身是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责任。
党的十八大在制度反腐方面做出一系列重要规定,明确了双重领导责任制,反腐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等。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六个机制中,包括纪检改革小组,从组织上将制度反腐纳入了改革的顶层设计。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