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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和盛中国老师谈爱情
和盛中国老师谈爱情盛中国,我国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三月的一天我采访了他。让我佩服的不仅是他美不胜收的高超琴技,还有他与众不同的爱情哲学。盛老师说他参加过很多节目,但是这次他聊得最开心;我说我采访过很多嘉宾,他的口才无疑是其中一流的。盛老师在其他节目中大多谈的是人生经历,在《谁在说》中谈的更多是情感理论。盛老师的爱妻叫裕子,是中国籍的日本人,他们二十多年的爱情始终保鲜。也许正因为这段感情非常美好,老师对爱情的领悟也就更多一些。以下就是盛老师在节目现场讲的爱情理论,连我这个常年做情感节目的主持人听过之后都佩服得五体投地:理论一,男人最讨厌三件东西:冷鸡汤、热啤酒、老女人。理论二,如果一段婚姻已经死亡,就没有必要凑合着,结束两个人的痛苦也许可以开始四个人的幸福。爱情科代表这里要补充一下,我最初做情感节目的时候,只要遇到想离婚的,基本上都先劝和,毕竟中国人都是喜欢大团圆结局的,而且妈妈也从小就教育我,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可是后来经历得多了,成熟了,我开始明白婚姻不是能凑合的事情,真的到了情感清零的时候,就不如大家和平分手。很多人为了孩子艰难维持二十年,最后白发苍苍了还是要分手,白白错过了年少时那么多的美好年华。理论三,男人喜欢的女人是战友。所谓战友,就是和你并肩作战的人。如果一个妻子常年不去工作,在家里过清闲日子,而丈夫不断成长,妻子就难免跟不上丈夫的脚步,于是那个丈夫就常常会把秘书当作战友,和她分享事业中的成绩和进步,最后心就到了战友那里。所以聪明的妻子应该和丈夫一起进步,并且智慧地过问丈夫的工作。理论四,男人应该在得意时选择爱情。盛老师有一位好朋友,在生活遇到极大困难的时候,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位女朋友,后来结婚了,当时觉得还不错!可是等到后来这位男士事业发展起来,他却渐渐发现很痛苦,因为那个女人和他的志趣本就不同,所以共同语言几乎没有,而妻子觉得丈夫越来越优秀,就开始不放心,死死看着,最后两个人双双受到伤害而分手。男人应该在得意时选择一个真正爱的女人,这样往往更容易稳定。在失意时,选择爱情考虑现实多于情感,所以最终失败、不幸福的比较多。这一理论爱情科代表也是第一次听说,细想一下,很有道理。理论五,对女人婚前应该冷点儿,婚后应该热点儿。男人总是这样,婚前热情饱满,婚后温度渐凉,其实反过来女人就比较满意,不会抱怨男人婚后总是冷淡。理论六,女人就爱逮捕,男人总是拒捕。一旦两个人在一起了,女人就喜欢逮捕男人的心,翻看男人的手机,跟踪男人的生活,一副女刑警的样子,而男人呢,天生拒捕,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结果就培养了一大批会撒谎的男人。理论七,男人要像孔雀一样。盛老师说,他即使不出门,早上起来也会把自己打扮得得体大方,喷上香水,刮净胡子。给谁看?当然是给爱人看,就像雄孔雀一样,开屏给自己的爱人,展示自己最美的样子。
第42节:爱情中的N个定律
理论八,女人就是用来疼的。一次,裕子在家中不小心把一个很名贵的盘子打碎了,那个盘子是盛老师花了很多钱从古董店买回来的,盛老师一看盘子已经碎了,一句话都没有责怪,而是赶紧拿胶把盘子粘起来,不断地安慰妻子。盛老师说,盘子已经碎了,埋怨一点用都没有,不如给妻子一个好心情!以上就是盛中国老师的爱情理论,他是活得极明白、极浪漫的人,奔七张了,看上去却只有四十多岁的样子,我想,他的年轻和幸福的爱情一定是分不开的。爱情中的n个定律定律一:一个女人在这个男人身边已经是残羹冷炙,但到了另外一个男人那里就有可能变成美味佳肴。定律二:男人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一般有三个原因:原因一是窝边根本没草,全是石头;原因二是窝边的草不够肥美;原因三是洞口有一只猎枪在瞄准,兔子不敢吃。除以上三个原因外,兔子没有不喜欢在窝边拈花惹草的。定律三:激情犹如一罐煤气,你可以一口气把十个灶眼都打开,烧三个星期把煤气用完;也可以省着用,一个一个来,能烧三个月,还可以小火慢炖,炖一天停一天,一罐煤气没准能用三年。定律四:几乎每个失恋的人都会说:“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去爱谁了,我只想一个人过。”可是没过多久,说这话的人已经开始了甜蜜的新感情,所以别拿他当真。定律五:脚踩两只船的人,肯定比同龄人更容易老去,除非你认为自己是超人。定律六:人,在恋爱的时候,喝白开水都能喝出浪漫的卡布奇诺的味道;在失恋的时候,喝卡布奇诺却只感觉到淡如白开水。定律七:芭蕾很高雅,但舞者在练习的过程中,常常是孤独地一个人对着镜子,不像街边大妈们扭秧歌,每次排练都会吸引一群看热闹的人。有的时候,最平凡的东西才最吸引别人的眼球,爱情中也是如此,朴实的关爱比玫瑰花更容易引起对方的共鸣。定律八:选择爱情时,甲男一般会选乙女,乙男会选择丙女,丙男则选择丁女,最后剩下的就是甲女和丁男,谁也挨不着谁,所以,越是甲女越应该早解决个人问题。定律九:早上六点起床炖鸡汤,然后放在饭盒里捂在胸口,挤车两个小时送到他的单位,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喝掉,一擦嘴,一个感谢的眼神,心里就有如一股清泉涌过,舒服极了,找到这样的感觉,你就爱上他了!定律十:一对恋人第一次吵架谁先服软,这辈子几乎就是这样的定局了。……定律n:没有一个男人不喜欢美女,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下,尽量让自己漂亮非常重要,哪怕只是去菜市场买筐菜。
第43节:相见不如怀念
相见不如怀念我十八岁认识他,二十一岁离开他,然后很久都没有再见面。不时从朋友那里听说他的消息,结婚了,生子了,开店了,一切都是红红火火的。说实话,从心里为他高兴,虽然当年分手时我们折腾得昏天黑地,虽然曾经发誓再也不想见到他。我们的相识很浪漫,当年还在上学的他要去参加一次独唱比赛,因为是两校联谊,我就被学校派去给他做伴舞,在那首《晚秋》中相识,十几天的封闭排练让他喜欢上了小小的我。演出结束后,他就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攻势,十八岁的我没有任何情感经验,傻傻地享受着第一次被男孩子喜欢的美好感受。那段时间,全宿舍的姐妹都帮我出主意,每次他送来礼物,大家都会和我一起研究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很诚心。我记得他曾经站在我们宿舍窗下整整唱了一夜歌,我和全宿舍的人一起听了一夜,第二天这事就在全校传开了,我也成了早恋的典型,经常被老师批评。几个月后,我顶着很大的压力,接受了他的追求,成了他的女友。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人们还都挺保守,没有电话,联系靠的是书信,更不敢让父母知道一星半点的消息,我妈要知道我早恋,绝对会吃了我的!三年中,我们每周只能见一次,我平时住校,周末回家,他每周末都来接我,然后我们走着回家,那一路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在一起的时间,大概两个小时,我到家就不能再出来玩了,爸爸妈妈管教很严格。那两个小时,我们常常抢着说话,一周不见了,当然有很多话要说。偶尔他也会牵一下我的手,每到那个时候我就很紧张,生怕被别人看到,到我们分手的时候,他还在说很喜欢牵我手时我低头害羞的样子。我最初喜欢他,是因为他的歌声,他唱歌时总让人感觉有点沧桑,于是,我经常在有星星的夜里听他唱《再回首》、《安妮》、《不是我不小心》。当然除了歌声,他还有一张美得让人心醉的容颜(直到今天我还是认为他很帅气),以及对我毫不保留的爱意。他常常从家里带一些热乎乎的饭送到我们学校门口的大爷那里,然后给大爷送盒烟,贿赂大爷求他把饭送到我手里;他会给我写信,很长很长的那种,几乎天天都写;他是家里的独子,家境相对优越,所以他常常把零花钱攒起来给我买各种礼物,让我穿得比所有同学都漂亮。三年中,我们经历了所有那个年代谈恋爱之人的快乐,偶尔也吵架,可很快就会过去。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某个冬天的周末,我难得可以从学校早出来一回,我们一起去公园。北方的冬天有零下二十几度,我们就在寒风中走了三个多小时,然后又从公园走回家,全然不觉天气的寒冷,只记得寒风中的糖葫芦红红的,还有我们清朗的笑声,每次想起来都让我忍不住地笑,幸福地笑。他喜欢音乐,我喜欢读书;他爱玩,我喜欢在家待着;他几乎天天都和朋友们聚会,工作也只是凑合,我则认为年轻人应该努力,也一直认为工作中的男人是最美丽的。渐渐地,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很多差距,于是,三年后的一天,我提出了分手。我们的分手和开始一样轰轰烈烈,他哭过,闹过,折腾过,四个多月,还是彻底分开了。分手那天,他用血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上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比我对你更好的人,你会想念我的,并且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自己的选择。”十年过去了,我没后悔过离开他,但有时也会想念他,想念那些快乐的日子,想念我的青春岁月。去年回老家,在我们俩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朋友们安排见面了。我不知该如何表达突然再见他时的感觉,真的很复杂。以前我曾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哪一天重逢,我会是怎么样。我以为我会哭,可没有,我们俩都特别镇静,还煞有介事地握了握手。我想,我们都成熟了,毕竟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朋友们一个个都找理由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人,我有点尴尬,他也是。现在已经想不起当时的话题,大概是说了说现在的生活,也偶尔回忆当年的快乐。然后,我们礼貌地道别,出了咖啡馆,向两个方向走去,一如当年。奇怪的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想起过他,好像生命中不曾有过那段日子一样。后悔去见他,打破了我十年来的一个梦,梦中的他多情、英俊并且纯真,而十年后的相见,却让梦远去,他已不是原来的他。我其实很心痛,就好像自己把当年那些美丽的回忆扎破了,然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回北京后,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六个字:相见不如怀念。
第44节:有些话永远不该说
有些话永远不该说大钱和女友分手了。曾经那么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无声无息中结束了,我起初以为这又是年轻人喜新厌旧的典型体现。当年大钱为了追那个女孩子,曾经在雪地里一站就是一整夜,冻得整个人都僵了,就为了让那个女孩子拉开窗帘看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