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鹤双形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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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鹤双形岁月-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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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没想到佛祖的遗物也会令世人造此杀孽。尘世纷争,到底何时才能息止?”陆寻仰天长叹道。这时一个走过的小孩不小心踩到他的脚,他立刻勃然大怒,将这小孩推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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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飞舞,那一定是指流光镇。”李小哲眯着眼睛道。此人看过不少连环画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常以此到处炫耀,没事为邻居找个小猫小狗自行车什么的。而自己在家里弄丢的十块钱至今没有下落。

“剑魔明明是在省城城郊死的,他的剑谱怎么会在流光镇出现?”陆寻摇头道。

“你怎么知道是剑谱?说不定是一个会六合剑的人。人有脚,跑去流光镇也不稀奇。”

“黄大飞说剑魔没有传人。”

“说不定是被人偷学了呢?!你有没有看过武侠小说,那些少林寺的火工头陀,厨子,清洁工什么的个个都靠偷学练成绝顶神功。”

“原来如此,怪不得连《易筋经》都有盗版。”

“何止《易经筋》,香港那部《玉女心经》都已经有盗版了,你看了没有?”

“哇,连你也看了?我前几天在别人家看的录像带……”

108

正当陆寻苦思着以何种方式虚度暑假两个月的青春,突然接到叶红霜的电话:“小陆,想不想去流光镇玩玩?”

“和你去?”

“我,你,再问问爱丽丝和小哲去不去吧。”

陆寻闻言嘿嘿一笑:“年轻人大大的狡猾,想叫爱丽丝去,还要用两条无辜的生命作掩护。”

“……你太多心了吧。”

“年轻人想泡妞,组织上嘛,是很赞成的。但小叶同志,你要有心理准备啊,最近我经常听爱丽丝提起李香草。”

“……这关我什么事?”

“你要清醒的认识到,小李同志除了打架打不过你之外,长得比你帅,也比你有钱,学历还比你高。”

“……这关你什么事?”

109

爱丽丝和李小哲对去流光镇旅行的事都一口答应,前者想去写生,后者与陆寻一样面临大把青春无处挥霍的烦恼。

几天后,这三男一女带着行李踏上了去流光镇的旅途。

110

到流光镇的路程并不算远,坐班车五个小时便可以到达。八月的南国正是夏日炎炎,每个人都很不江南的热得满身臭汗,更不江南的是车上许多大老爷们都打着光膀,露出最不江南的大肚腩。

爱丽丝一路都皱着眉头把视线投向车窗外,不望向车里一眼。陆寻极其兴奋的和旁边的乘客聊着关于流光镇的八卦话题,其中最深入的莫过于那段涉及太平天国的野史。

“当年天国兵败如山倒,其中许多本省和广东的子弟兵被清兵和洋枪队一路追杀,一直追到流光镇。眼看已退无可退,义军便在月牙山下与官兵决一死战。那一战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最后义军战士全部就义。正所谓青山有幸埋忠骨,从此月牙山和流光镇便为世人所知。”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讲得口沫横飞,旁边听众都因这段野史无任何香艳情节而纷纷打呵欠。

“为了纪念义军,”老头又道,“每年这个时候流光镇都会在月牙山上的小庙点起长生烛为亡者安魂。这烛火必需七天七夜不灭,要不然,嘿嘿。”他阴森森的笑了两声,旁边众人见似有恐怖猛料,立刻来了精神。

“不然怎么样?”李小哲小声道。

“故老相传,必有血光之灾,是为被义军索魂而去也。”

“又是血光之灾这么老土?”陆寻嘟哝道。

“年轻人,宁可信其有啊。”老头阴恻恻的道,“流光镇的长生烛曾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四十九年前,烛灭之日,一个土财主恰好就在他小妾的房内马上风。”

周围顿时一片□,爱丽丝问叶红霜:“什么是马上风?”叶红霜咳嗽了两声,随口胡说:“就是……就是骑在马上……看起来很拉风。”

“第二次是在二十多年前,那一次镇上一家医馆失火,医生夫妇二人都被活活烧死。”

周围众人脸上都有失望的表情,显然对这种平凡的死法颇为不屑。

“义军生时为国为民,怎生死后魂灵变得如此凶恶,却要索这些无辜百姓的魂?”叶红霜突然插嘴道。

那老头还未回答,陆寻已经抢着说:“人是会变的嘛。”

“说不定在阴间交了什么坏朋友,学坏了也有可能。”李小哲也道。

“人死如灯灭,亏你们还是初中生,这种鬼话你们也信。”爱丽丝突然转过身来,拍了陆寻和李小哲每人一下头。

“死鬼妹,我变了鬼第一个来找你。”陆寻恨恨道。

江南爱情故事

111

思忆中的江南,就如同那满湖红莲,在六月里依恋着你纤纤的手。

湖上一叶小船驶过,载着少年水乡的梦。这梦是五百年前那一场细雨,轻轻的落在你的油纸伞上。伞下藏着很多故事,用笛子在月夜吹出来,你的眼里便流出了我的泪水。

因为其中一个故事是我们的,你在故事里等待了很久,我却忘了回去的路。

112

流光镇看上去并不像江南,勉强要说像,也只能算是一个盗版:栽得歪七扭八的杨柳,挖得不方不圆的人工湖,模仿断桥搭的水泥小桥,常有农民站在桥上对着湖撒尿。

叶红霜一行四人刚走上水泥小桥,就见到几个童子在桥那头的湖边拍着手唱:“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爱丽丝见了对叶红霜笑道:“小江南不愧是小江南,连小孩子都这么江南。”正说着,忽然跑来一帮民工,嬉笑着用石子扔那些小童。小童们大哭跑开了,民工们得意洋洋,除下拖鞋当麦克风唱起了时下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路人见状议论纷纷,有的说他们“想唱就唱,还他妈长得难看”,也有人称他们的歌声为“超级男声”,意为“超级五音不全之男人发出之可怕怪声”。

爱丽丝见状皱起了眉头,但见围观者众,也不好说什么。四人又走了几步,便见到一块大大的牌子立在路边,上书:穷山恶水小江南。叶红霜仔细一看,才发现“穷山恶水”四个字是后来不知哪个好事之徒加上去的,写得竟比原来的“小江南”三字还有型。

牌子后面是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长街,显然就是著名的“流光街”。远远望去,只见一片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人海——偶尔也掺杂个别黑如煤球的——足见此地的洋人果非浪得虚名。这些老外三五成群或是抢购假古董和假字画,或是在街头与某位正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成龙师弟交流,或是排队瞻仰某位卖膏药的郎中身上的伤疤——据说是当年和李小龙打架时留下来的,或是抢着与某位曾和宋美龄一起读过幼儿园的师奶合影留念。

四人走在街上,陆寻和李小哲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般对眼前景像啧啧称奇。

“快看,那个农民在讲英文!”李小哲一声大叫,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农民正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卖大葱。

“那边那个讨饭佬也会讲!”陆寻也像发现新大陆般指着一个正用英文行乞的乞丐大叫。

“那个古惑仔也会!还在泡洋妞!”

“那个卖凉茶的老太婆也会!”

“那个算命的也会!”

“那个洋人也会!”

眼见陆寻和李小哲颇为丢脸的大叫大嚷,叶红霜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他早知道此地英文之风极盛,下至文盲弱智,上至达官贵人,开口必是“I LOVE ENGLISH”,有些农妇村姑甚至在交欢时叫出来,可见英语在此地之疯狂。

商贩们显然对洋人更为热情,爱丽丝见状便用英语四下购物。不一会就有个肥仔凑上来向她推销还珠格格用的西洋内衣,爱丽丝说不要,他却依然死缠烂打。爱丽丝受缠不过,指着那团又脏又破像被人当抹布用过的烂布,杏眼圆睁道:“1000美金?这种破东西在省城十块钱买一箱!说什么还珠格格用过,别以为我没看过电视,她哪有这么大!”说罢指着旁边的叶红霜说:“再不走我叫小霜子揍你。”那肥仔吓得转身就跑,肥胖的身子还故意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陆寻看见他的背影,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这时叶红霜见到路边一个□上身,肚皮上写着“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的老头子在向路人推销“明教疗伤圣药黑玉断续膏”,忙凑上前去看,结果发现竟是龟龄膏。老头子还指着肩上两道似是被小动物抓伤的伤痕向游客涛涛不绝道:“当年俺在光明顶的时候……”

叶红霜摇头苦笑,回头一看,爱丽丝正在一个画摊前驻足欣赏。摊子是一个长相呆头呆脑,一幅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人摆的,因不善吆喝,生意十分冷清。

“这幅画多少钱?”爱丽丝拿起一幅画问。

“800块人民币。”那个中年人说。

“不能再少点?”

“不能了,这我花了三个月画的。”

爱丽丝看着那幅画,脸上露出迟疑不决的神情。

“这幅画我买了,包起来吧。”突然有人走上来,对那个中年人道。

爱丽丝转头去看,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眼前的人竟是李香草!他身后还跟着四眼明。

“送给你。”李香草从中年人手中接过那幅画,微笑着递给张大嘴巴看他的爱丽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陆寻在一旁阴阳怪气的道,没人理他,他只好讪讪的跑到一边掐一个外国小孩的胖脸玩。

“谢谢,你怎么会来这?”爱丽丝老实不客气的收了那幅画,睁大眼睛问李香草。

“这还用问?肯定是为那‘剑气纵横,流光飞舞’来的。香草,好久不见。”叶红霜走过来微笑着向李香草说。自饮冰山庄一别,他们在其他地方又见过几次面,武林聚会那段小不快早已一笑泯之。

“阿霜真是天才。”李香草淡淡一笑,“我一来确是为了剑魔的剑法,二来也是为了陪我这朋友。阿明原籍此地,这次是来落叶归根的。”

“太夸张了,只是来看看而已。”四眼明笑道,讲话还是不紧不慢的温吞水。

此时陆寻在一旁已被那个外国小孩的父母抓住痛骂,正低着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承认错误。众人都假装不认识这个有辱国格的落后少年。

“我们住在前面的有间客栈,里面还有空房,你们何不一起来住下?”李香草又道。话似是跟叶红霜说的,眼睛却不时看向爱丽丝。

“那里多少钱一个晚上?”李小哲问到。

“好像是单人间300元,双人间400。”四眼明道。

刚被那对外国夫妇放生的陆寻立刻跳过来大声叫道:“这么贵,不住!我老妈自小教育我做人要艰苦朴素,住这么奢侈的旅馆回家没脸见她!”

“钱我出。”李香草淡淡道。

“早知李公子如此古道热肠,我老妈也跟着来了。呵呵。公子请带路。”

113

有间客栈是一间很小的客栈,装饰并不算豪华,但胜在古香古色:整间客栈都以木料构筑,竟无一点水泥。客栈后面是一片荷塘,此时只有几片残荷。虽然看似颓败,但也颇有“留得残荷听雨声”之意境。

客栈一楼是饭厅,特意弄成明清酒肆的样子,木桌竹筷,不乏情趣。

二楼则是客房,除了住着李香草和四眼明,还有其他四位客人。

三楼也是客房,陆寻等四人在这层就住,爱丽丝和叶红霜各住一个单人间,陆寻和李小哲住一个双人房。

客栈老板姓王,六十上下模样,白白胖胖,穿着一身肥大的长衫,一看就是个胆小怕事,和气生财的生意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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