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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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时-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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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先回去了。你好好养伤。”十一不以为意的挑挑眉,拖三七往门口走,忽然背上被硬物狠狠地砸了一下,他闷哼一声,转过头想看情况,不料一只硕大的雪梨又迎面飞来,立即机警的偏过身,并迅速地抬手抓住那梨子。 
  三七被这情况弄得一愣,见海霖又拿起一颗梨,顿时怒了,不假思索地就着十一的手把梨砸回去,正中海霖肩膀。
  海霖一脸惨白的瞪着他,眼神悲伤又气愤,不敢置信地颤声叫:“你打我?你居然敢打我?我都受伤了你还打我……” 
  三七冷着脸愠喝:“打你又怎么了!十一又没得罪你,好心好意来看你,你小肚鸡肠的出口侮辱不说,还好意思背后暗算,你又凭什么打他啊!真后悔认识你!”
  “别说了,走吧。”十一揽他肩硬推他出门。
  “三七你回来!三七!三七!三七——” 
  海霖尖利的声音狂呼不止,十一有些迟疑的顿下脚步,眼神直想往后飘。三七忿忿的推他一把,把他拖到电梯口,抿唇盯着数字一格格从上往下降,叮一声,门开了,两人挤到人群后,他背靠墙壁搂住他的腰,下巴枕在他肩上闷闷道:“真讨厌,我想打他。” 
  十一不作声,侧过头用脸颊轻蹭他额头。
  除了医院,两人直接打车到叶加处。 
  也不知是不是李长顺的建议有效,叶加在经过几个月的调养后,那怪病确定好得差不多了,而单令夕已不在店里长驻,经常是周末的时候才会过来,边喝着纯正的荷兰杜松子酒,边严格监督他戒烟戒酒并忌食。也不知是否被看得太严,叶加如今的性格更加往诡异方向发展,动不动就浮躁不耐,跟人说话也时阴时晴的叫人吃不消,以前那些朋友来了也不敢再找他陪酒陪聊,低调呆在角落里自娱自乐。 
  此时,叶加正倚在吧边无聊的喝着柠檬汁,闻声朝门口望去,语带欣喜道:“你们俩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啊。”十一大步走到他身边,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白皙细致的脸看:“叶加,你越来越好看了。吃药膳果然对身体大有好处,你要坚持吃。” 
  “你是说不吃我就不好看了?”叶加抬手捏他削尖的下巴,拇指轻抚他滑腻的脸颊,那丝缎办的触感着实让人羡慕又爱不释手,“有空我也去岛上住一段时间,养一身水润光滑的皮肤后再回来。”
  “放假了你跟我们去吧,我哥哥和夏时他们也一起,岛上有很多好吃好玩的,不会闷的。” 
  “你哥哥有人养着,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哪像我,汲汲营营为自己都忙活不过来。”叶加垂下眼帘,漫不经心道:“也许再过两三年,我才能随心所欲的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去远方旅行,回学校或出国继续深造,做一份沉闷但有趣的工作,好好谈场恋爱,学做点私房菜……好多好多事。” 
  “你不想开酒吧了?”三七讶问。叶加圆滑又率直,在这种地方混得理直气壮又如鱼得水,他从没想过他居然还有这么普通平常的向往。“当初你怎么不选择工作呢,你不是说以你的聪明才智,找份合意的工作不是难事么?”
  “当初啊……”叶加意味莫名的低嗤了声,“很多事都是过了之后我们才可以用理性去分析它,而在当时,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吧。开酒吧的念头一起,就像野草一直疯长,怎么也割不断,满心满脑都被侵占了。我现在不是在后悔,来这里这么久,当初那些心情早已改变了,这里的每一个小物件都是我亲自去挑选购买回来的,有些还是我亲手制作的,它们都是我的心血,我舍不得放弃。”
  “我也喜欢这里。”十一环视室内,由衷佩服叶加的审美眼光,室内的所有饰品都很别致个性,而且大多是多功能的,比如对面墙上方格里摆着的那只绘有日本浮世绘图案的瘦长型方木瓶,它的背面却是一只青面獠牙色彩斑斓的非洲氏族部落图腾,稍一变化就能布置出风格不一的环境来。 
  叶加眯眼笑,扬手叫酒保添两杯果汁,拍拍椅子:“坐吧。刚才去吃饭了?” 
  “没。去医院。” 
  “怎么了?谁生病了?”边问边伸手探两人额际,很正常。
  “一个同学。”十一不想多提,转问:“后天单令夕还过来么?”
  “不用等后天,他下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下班后会过来,”他看看表,“快八点了,应该快到了。”  
  果然,果汁才喝下半杯,一身白衫黑裤上班装的单令夕已推门而入,带俩女孩儿入大厅找位置坐,而单令夕则直奔吧台叫酒保拿瓶杜松子酒,对三人道:“一起过去坐吧。人家大老远从城里过来,不容易。”
  人家自然是指两位美女。叶加睨过去,漫问:“看上谁了?”
  “有那么明显么。”单令夕装含蓄,努努嘴:“头发最长的那个,是个车模,前两天晚上跟朋友去酒吧时认识的,笑起来很媚,狐狸精似的。” 
  “你也就只配狐狸精。”叶加淡淡嘲讽,感慨万端的拍拍十一:“走吧,一起去瞧瞧狐狸精是什么样,要吸取教训,以后可别被这类东西迷花眼了。” 
  十一乖乖应是。
  入了座,单令夕给做了番简介。长发女孩儿笑意盈然地打了招呼,趣道:“叶加,单少爷一路上都在说你唱歌好听,咱俩今晚有荣幸听你唱一曲么?”
  “好啊。不过今晚那几个帅小子没来,我就随便挑个简单的吧。”叶加应罢,啜了口柠檬汁便走到台中央,翻了张CD播放,流畅悠扬的乐声倾泻而出,他姿势随意的坐在麦前,垂眼吟唱,声音沉寂。 
  熟悉的感怀调子让十一不自觉的凝神细听,少时,他倾身对三七道:“上回见他唱歌,好像也是这首,你知道是什么歌么?”
  “曲子我不熟,但词熟。是叶慈的一首诗: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什么意思?”
  “在莎丽花园中,我遇到我挚爱的女孩儿:他赤着雪白的纤足,轻盈的踏过莎丽花园;她让我像大树长出树叶一样自然简单的追求真爱;但年轻愚笨的我从未听清她的心声。”以前在岛上时,三七时常翻看叶慈的诗集,对那些词句记得很牢,无需思索便能脱口而出,抬眼见叶加起身欲要过来,他转道:“回去再找给你看。” 
  十一应了声,扬声对叶加道:“叶加,改天你教我弹吉他吧。”
  叶加孺子不可教的摇头,眉宇还带着之前的些许索然,坐下喝点开水。“从小没接触过音乐的人,学不好的。” 
  “也是。我也没那么多精神去学。”他不以为意的接口,自侃道:“还是把我会的东西精益求精吧,以后我还靠它飞黄腾达名扬海外呢。” 
  叶加弯了弯嘴角:“青春不等于才华,但才华得靠青春壮胆。你倒幸运,才华和青春两者兼备。我看好你喔。”(非&&凡*TXT) 
  一直看两人对谈的长发女孩儿笑着插了句话:“叶加,你唱歌确实好听。” 
  叶加回了个清淡的笑,垂首貌似专注的望着交握摩挲的十指。十一又道:“叶加,等我有钱了,我送个礼物给你,随便你要什么。”
  “什么都可以?”叶加饶有兴趣的挑眉,睨了眼面容沉静的三七:“那你把三七送给我吧,这小子漂亮又有才,很合我意。等我不想工作了,让他养我。” 
  十一哈哈笑两声,攀上三七肩膀问:“三七,你愿意么?”
  三七从善如流地点头,看叶加轻抚眉峰,神色有些倦怠,便道:“不舒服么?上楼休息吧。” 
  “嗯,是觉得不太舒服。抱歉了各位,我先失陪了,你们请便。”叶加歉然的朝其他几人点点头,起身离位。那身影即使在身体恢复的此时也依然消瘦着,周身透着浓浓的寡落,步履拖沓缓慢,丝毫不见精神。   
  “他身体不好?”女孩儿问。 
  单令夕转着杯子,深叹一气:“前些日子还好,最近不知怎的又跟霜打白菜似的焉巴巴的,去医院从头到脚检查过了,没发现什么毛病,该吃的能吃的也都吃了,人还是这样。让他回城里休养生息,他呆几天又跑回来了,把他家人气个半死,他姐这会儿正跟他姐夫在德国呢,扬言要飞回来抽他。他那脾气从小就又臭又倔,一旦要做什么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会不会是心情抑郁影响了健康?或许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万一瞎猫碰上死老鼠,治好就万事大吉了。”  
  单令夕笑笑:“说的是。百利无一害。”
  三七和十一肩靠肩地听他们闲聊着,近九点钟半时,两人才打车回校。
 

act 31
  
   周五上午最后两节课考核了人体结构理论,不知是不是因为过于绞尽脑汁,十一考完后只觉得饥肠辘辘,迫不及待拉三七到李长顺处吃午饭,席间接到花四的电话,说老爷子出岛了,让他们放学后回城。 
    下午是人体结构练习,两人索性翘了,吃完饭回宿舍收拾了些小物件便直接坐中巴回去。 
    进屋见老爷子正抱着小曾孙在走道处来回游走,小保姆跟在旁边,十一把背包往沙发上一扔,飞奔过去抢过小花紫,埋首嗅嗅他身上暖暖的乳香味,又伸指故意逗弄他。老爷子面带笑容的把他拉到沙发处坐下,转头对正在翻冰箱的三七道:“七,我让阿姨炖了海鲜汤,在厨房里,你去叫她热一下吧。” 
    阿姨这会儿估计在后院忙活,三七懒得去叫她,进厨房掀开料理台上的红土陶罐,一股香浓的味道溢出。他取小勺子舀了一勺尝,色香味俱全,随即把陶罐端到灶上,开上火后又出来,伏在沙发背后问:“爷爷,您出来是有什么事么?” 
    “没有。就想看看你们。”老爷子心情不错,脸上一直带着平和的笑意,“你们俩好些日子没打电话给我了,课程紧么?”
    “跟以前没什么差别。”十一边答边轻拧小花紫软乎乎的脸蛋和手臂,那家伙可能是吃疼了,伊呀呀的叫了起来,小保姆立即抱过去,轻拍着抚慰。十一伸长手还想拧一把,三七狠狠拍一巴掌下去,他讪讪的收回手,又道:“今天上午考人体结构了,百分制,理论知识占百分之二十,听老师说过过些时候还考人体造型和人体分析研究,占百分之六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算在操行成绩里。”
    老爷子点头:“需要什么直接叫你哥哥他们帮买。昨晚上你四哥跟我说要送辆车给你们,我想还是等到期末,你们俩有时间去正正规规的学个车,再买也不迟。” 
    “随便,反正我们除了叶加那儿之外也很少去别的地方,打车也习惯了。”十一不以为意道。  
    “想你四哥跟你一样大的时候,早已经跟他那票朋友们上天入地的玩疯了,那些孩子虚荣心强,吃穿用度什么都爱比个高低,我还记得他跟我说过有个姓林的孩子在俱乐部跟人比摔酒,一晚上摔掉几十万。”老爷子回忆起那些被人口耳相传的趣事,摇头笑叹,“你大伯小时候就把你四哥宠得无法无天有求必应,他说要钱就给他钱,他说要换车就给他换车。大学四年,他换了四五辆车。我之所以不管他,是因为他没换一辆车前,总会先把旧车子转手,中间补点差价再买新的。对于金钱,他一向都是很有计划的,这点是他的强项。” 
    “耳濡目染出来的吧,大伯最喜欢把商品和金钱挂在嘴边。”三七道。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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