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多么的坚韧,也许只有年轻才可以如此潇洒的不顾一切。
终于到达水乡,一行人齐齐在牌匾之下拍照,以便留下作以见证的足迹。那时的林鑫不禁大跌眼镜,原来水乡与她心中刻画的完全不一样,哪有闺秀,哪有手绢美人扇,有的只是一群老人坐在茶馆里高谈阔论,细想当初。然而印入眼帘的却是另一种风情。
她喜欢一座又一座好似走不完的小拱桥,也喜欢小小湖边的石质台阶,她喜欢那一排又一排看似参差却实则有序的瓦房,也喜欢满是民俗风情的间间作坊,然而她更喜欢的块块大石铺成的狭窄小路,一个人走在路上悠静悠静的。
那闲散的两天里,有时集体活动,有时个人活动。林鑫却总是向往着个人活动的时间,前几天被仇煜误以为谈恋爱的混乱思绪弄得烦躁不安,所以个人活动的时候,她就一个人坐在湖边的石阶上看着不算青涩的湖面,望向湖对岸的木屋瓦房,随即心头一片宁静。她喜欢极了这样的生活,看着对面一排又一排的人家,有的窗户开向湖畔,有的在湖畔边种满了许许多多的鲜花,有的在湖畔上挂满了洗换的衣物,她看着看着不由觉得美好极了,心中不禁羡慕起来,如果她可以一辈子住在这里该有多好。偶尔她也会坐进嘈杂的茶馆,选个靠窗的位置,听听老伯们献技的拉拉二胡,将头抵在窗沿,依然面向湖畔,她就是喜欢这样看着湖畔,傻愣愣的看着湖畔,仿似永远都做不腻的必备功课,美滋滋的。
回家的途中,大家依然难掩喜悦之情,交换这两天的游后感,纷纷都说以后一定要再来。其实之后林鑫有再来过二次,一次是大学的时候她与仇煜一同前来的,那时她忍不住的想将这个心中的圣地推荐给他,经过她的左磨右磨,叨叨念念,俩人幸福的共游过一次。还有一次,是在她离婚之后,她想念悦悦到无法呼吸,她一个人在这里住了几天,但是那时的这里已经早已变了样,不再悠静。这里被网上媒体都大肆报道赞扬,来游玩的人越来越多,旅行团也纷纷组团带领游客前往,走在路上看到的除了人就是一只只某某旅行社的小黄旗。只有茶室依稀嘈杂也仍留有她自己的小天地,依然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面向湖畔思忖感叹,然而那以后的小镇就仿似她的生活再也找不到从前的那份宁静。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的眼泪我自己擦(四十二)
小小的旅游之后,也意味着暑假即将结束,林鑫与仇煜依然没有联系。
这个暑假又拉回了她与玉瑛的感情,她将潘娟,季晓介绍给玉瑛认识,几个小女生很快的都找到了共同的话题,说得最多的可能还是男生吧。没想到,这三年的生疏里,玉瑛也有了自己喜欢的男生。她说那个男生坐在她的后座,与仇煜同桌,上课的时候总有许多的小组讨论,四人一组,他们总会被分在同一组,她喜欢看他将一个个问题分析得丝丝入扣,言语间尽是自信与不可一世。她说,她喜欢聪明的男生,所以不知不觉就已倾心。然而,她从未想过要向这个男生表白,因为毕业之后大家都各分东西,表白即是代表被拒绝,她不想被自己的感情刺伤,所以她宁愿保留这份暗恋的美好。
林鑫一直都觉得玉瑛是最聪明的,她不论在哪里做着什么事情都是非常的出色,在学习上,在感情里遇到不如意的时候,也总能全身而退。当然这件事情也如此,林鑫很佩服她的定力,有多少人可以分析得如此透彻,又有多少人可以这么轻描淡写的一扫而过,所以玉瑛也一直没有告诉过她这个人原来就是余盎然,因为玉瑛早已将这个人定义为一个过客,人生中匆匆一闪即逝的过客。
然而巧合的是当季晓说起她的感情的时候,玉瑛竟然听说过那个季晓心里的男生。原来,那个男生也是玉瑛同桌女生喜欢的男生。然后,玉瑛就像说书似的,说了这个男生的种种著名事迹,季晓竟痴痴地安静倾听,这是第一次,林鑫看到季晓如此专注与温柔。玉瑛说那个男生喜欢摇滚,说摇滚实则是最安静的音乐,那种安静只有用心倾听才得已听懂。然后因为万人迷的男生一句话,整个班级的女生几乎同时的掀起了一股摇滚热,当然也包括所有暗恋她的女生与玉瑛的同桌。听着听着,林鑫只觉得这个男人非常的自我,抑或冷漠,即使季晓与他重新联系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因为他觉得这个男人就是习惯的站于万人之巅,享受被人崇拜的感觉。
结果是真的,暑假的最后几天,季晓终于鼓足勇气打了电话给那个男生,俩人说起来还是中学时的好友,说听不出季晓的声音是理所当然,必竟三年未见,然而他竟然问出:“季晓是谁?”。那一刻季晓犹如晴天霹雳,心里幻想的种种问候,互询近况,梦中的约会都即刻化为泡影。原来一个人的记性可以差成这样,他根本就不想记起,还是佯装不识的不愿联系。季晓觉得尴尬极了,还有深深的屈辱感,她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打错了。”就重重的挂下了电话,甚至连礼貌性地“再见!”都没有说。她说反正以后他们也不会再联系了,说不说“再见”又有什么意义呢?她还说原来她一直都爱错了人。用“爱”这个字,好像有点夸张,那时的他们哪懂得“爱”是什么定义呢?只是一群情窦初开的小女生而已。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季晓变得更加刻板,没有情趣,凡是林鑫与潘娟有任何与感情有关的话题,季晓不发表意见,只是一盆冷水泼过来,直到谁都没有心情再找她探讨风月之事。
然而大学的三年里季晓竟然也没有谈过恋爱,也许是真的被伤着了,可是谁能救她,林鑫与潘娟真的无能为力,在这方面她也只能自救,成不成功要看她下一个碰到的男生是谁?
我的眼泪我自己擦(四十三)
大学,所有人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梦来,仿佛那是织梦的天堂,之后一生平顺无忧。
她们三人都选择了住校,林鑫与潘娟被分在了同一个寝室,季晓被分在了隔壁的寝室,还好是相邻的,所以经常性串门,何况两扇寝室门同开的时候,只需要大叫一声,对方就可以听得到,也算是方便。
日子还是一样的过,不同的是他们的时间多了很多。她们三个就像是三个自由人,晃晃悠的无所事事,还真有些无聊,除了上课,吃饭,打升级,也就是整天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高三的日子学习忙,很少去到外婆家,所以为了弥补对外公外婆的极度想念,大一的时候,林鑫几乎每周五一放学就去外婆家吃晚饭,陪外公外婆说说话,顺便教妹妹做功课,晚上再回到自己家。她实在是不太孝顺,高中的时候,经常听妈妈说外公又住院了,而原来她竟然不知道外公已经长久卧床到无法行走了。从小外公就是最疼她的人,她却在外公住院之时抽不出时间去医院探望探望他,说抽不出时间也算是借口,如果是有心,时间怎么会有抽不出的时候,她心里满怀说不出的歉意,还有说不出的无地自容。
去外婆家的路上,穿过一条又一条弄堂,她还是习惯的走到某一个定点位置停下,向屋里望,但是她明白那里再也不会有某一个男生面对着门外认真地做着功课,她也知道那只是她小时候的记忆,她应该将这段记忆镶一个金框,仅用作于收藏而已。
某一个周五,上完课后,林鑫依旧回到寝室整理东西,把准备带回家交给妈妈清洗的衣物统一折叠放进大背包里。正在清洗的时候,四川妹妹说太无聊,反正是周末,不如组织些活动吧。寝室里,除了林鑫与潘娟是本地学生外,其它四位都是外地学生,周末也回不了家,既然有活动,那么都齐齐附和。那天,林鑫答应了外公要早点回去,陪他聊聊天,所以立刻回绝了。可是四川妹妹利用课堂笔记威逼她,谁叫她总是在上课的时候睡觉,所以经常要用到四川妹妹工整的笔记。到最后,她只有投降,双手一摊,任室友安排她接下来的行程。
“去逛商场吧,然后吃顿好的。”睡在林鑫上铺的宁波妹妹提议道。
“有没有有新意一些的呢?今天是周末,不如找些其它系的男生联谊吧!”四川妹妹抱怨道。怎么说她们寝室里的女生都长得还不赖,好碍也有个系花潘娟在撑撑场面,可是为什么就没有男生相约打发周末的时间呢?看别的寝室的大一女生都已经有人约,还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赴约,她心里还真有点不是滋味。算了,不如主动出击吧,总比每天待字闺中的好,讲不定就能谈场轰轰列烈的校园恋爱。
结果除了林鑫,竟然没有人反对她的提议,潘娟随大流她早就料到,倒是季晓也扎过来凑热闹,真是万万想不到的。
“我们寝室里的女生今天约了体育系的帅哥们一起去吃饭,K歌,大家要不要一起去?”季晓兴灾乐祸道。
“好啊,好啊!”其它女生一并符合。
真是晕倒了,怎么大家的提议一个不如一个。林鑫不是不想与室友同去,必竟是期盼已久的大学生活,她也想见识见识大学里所谓的联谊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她心里就是七上八下的不舒服,好像有预感什么事即将发生似的,只想快点去外婆家。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的眼泪我自己擦(四十四)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前往学校门口的小餐馆“缘聚”。
因为林鑫她们一整个寝室的女生加入,使体育系的男生更显矜贵,二女一男的搭配,怎么看怎么别扭。
一顿饭吃得拥挤极了,十八个人挤在一张圆桌上,每个人只能使用一只手笨拙的用餐,另一只手因为桌上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它,只能灰灰地可有可无地摆在桌下,颓显孤单。
像所有人预料中的一样,潘娟是整个饭局的焦点,当然还有体育系的系草颜亮,大家聊些有的没的,从课业聊到兴趣,从群聊到个别聊天,可谓一片火热的场景。林鑫心不在焉地回答旁边男生的问题,时不时的看看手表,说不出的心焦。身边男生的话题始终都围绕在潘娟身上,反正她也习惯了这种问答,简直可以对答如流,可是直到她离席,都不知道这个男生叫什么名字。
吃完这顿饭,林鑫早已耐不住了性子,顾不上他们之后的余兴节目,也顾不上道义地扔下潘娟与季晓,随便找了个借口向四川妹妹交待一声,即先行离开了,想想这竟是她人生里的首次联谊,就这样没有留下一丝情愫的无疾而终了。
她好不容易到了外婆家门口,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多了,心想外公一定等急了,兴许他们还在等她吃晚饭呢?心里说不出的歉意。可是,外婆家的门口怎么挤满了人,连仇煜的父母也在,发生了什么事吗?
林鑫冲进屋里,瞬间愣住了。全家人都到齐了,其中也包括她的爸爸妈妈,舅舅在打电话,阿姨在忙碌,外婆在哭,原先的屋子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灵堂,躺在中间的是外公。她再笨再难以置信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她的双脚沉重的无法移动,整个人傻傻地呆站在原地,直到阿姨走到她的面前,并语带哭腔地说了那一句:“外公两小时前过世了。”
两个小时前,她在哪里?她在与一群根本不认识的人聚餐,还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