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老公好霸道:丽魅天下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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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老公好霸道:丽魅天下 完结-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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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真是笑话!


    就算你真的要娶我;恐怕也没时间了吧;那时,我怕早回现代去咯。


    “反正你迟早都是我的女人,哪一天有何分别?”口气还是那么霸道,我快吐血了!


    这人怎么这么固执呢?我又不可能嫁给他。


    “羽公子,不一样的,你现在若强要了我,我会恨你一辈子!”


    聂羽傲顿了顿,面色渐渐严肃“你还在惦记烈,是吗?”


    是吗?我也回答不上来,明明这个世界就和我不想干啊,我会惦记谁呢?


    更让人郁闷的是,我竟然不想完全的抗拒聂羽傲,难道我真的对聂羽傲有了感觉?


    这也太可怕了吧,都才认识几天的人,这么快就擦出火花来,情况很不妙耶!


    开始在心里默念:记住,卞小姐,你是观众,不是演员。


    你虽然穿越了,但千万别把自己当女主,做个局外人,做个看客,一身轻松也不用活得那般纠结,赶快清醒点,你面前的所有人都是虚幻的……


    OK,经过一番自我说教;总算把自己给说通了!


    “罢了,今儿爷被你搞的一点儿兴致也没有了!陪爷说说话吧!”


    哦?怎么,那种火可以降得这么快啊?


    我不禁好奇道“你真的这么快就没兴致了?”


    “你这该死的女人,是在挑逗我么?”


    看着他火热的眼神,我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他一定是认为我在耍欲迎还拒的把戏,真恨不得一口把舌头给咬掉,忙岔开话题道“好啊,聊什么?你说!”。


    “呵呵,我就那么让你难以接受吗?突然间这么高兴!”他眼带失望的看着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顺手拉过椅子坐下“不如我们再来把今天那首《梅花三弄》和一遍吧!”


    “没问题!”


    ……


    “丽儿——”


    丽儿?!


    我和他有这么熟吗,这一声叫得也忒温柔了吧,心脏若是冰激淋,一准儿融化掉。


    “嗯?啥事儿?”




0065或许,我更喜欢你!

“我可能要离开你几天,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好吗?”


    “咦?要去哪里,要是有好玩的地方不妨带上我!”


    只要能走着看风景;我就不会坐着品香茗!


    他笑了笑,揽了揽我前额的几缕发丝,满含宠溺的说道“现在还不行,你可以上街玩儿,我让烈跟着你!”


    “啊,真的吗?你真好!”


    “你当真那么喜欢烈?”他露出一个很不爽的表情。


    “呃,或许我更喜欢你!”我心里本来这般想着却下意识脱口而出。


    “真的?”他一脸惊喜。


    “骗你的!”


    一盆冷水,浇灭他的幻想,免得又发神经要我,那后果就太严重了。


    “我已经答应月舞帮她组个演唱班子了,在21世纪就是所谓的唱片公司,以后若是开演唱会,纯收入我可以拿两成!”


    “二十一世纪?唱片公司?什么东西?”


    “哦,没什么,我瞎掰的,呵呵”


    “哦,是吗?”


    我怎么觉得他的目光是X光呢,仿佛要穿透我的心脏!


    “那个,我为金光赌坊引进了麻将,扑克,二七十等一系列玩法,到时候你亲眼见了就知道它们的魅力了!那个我也是可以拿分红的哦,嘻嘻,协议还在我手上来着,也不会怕他们赖账。”


    我得意得说着自己的成就。


    真的很佩服自己耶,要是在现代我混成这样该多好,我一个劲儿的偷笑,看聂羽傲却是一脸无语的表情,似乎对我说的不感兴趣,我也就没什么心情瞎扯了,觉得自个儿纯粹是在对牛弹琴。


    “羽公子,你看夜都好深了,你该回去休息了,睡眠很重要的!改天我亲自带你去观摩观摩本小姐的杰作!”


    聂羽傲没有接话,一双眸子钉在我脸上,我浑身一哆嗦,好像自己是变态科学家的实验小老鼠,要被解剖来作变态实验!


    “那个,你的火实在没降下去的话;我建议你去笙箫楼!”说完,双眼一闭,猛的把头埋进被子里,十足的蜗牛形象!


    “丽儿,你可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


    一阵沉默后,他忽然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有啊,回家!恩;还有…在水中建一个小洲,洲上有亭台楼阁,四季都要开满鲜花…”


    忽然想到范仲淹那美如仙境的百花洲;我又开始不切实际的幻想兼胡说八道了“然后和心爱的人牵手散步,白头偕老……”


    “我知道了。”


    他知道了!


    知道什么了?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房门轻轻被关上,发出一声轻微的碎响,而我则沉沉睡去……




0066羽公子的身份

清晨醒来,空中弥漫着淡淡龙延香的气味。


    呵呵,是聂羽傲身上的味道吧,闻着还真舒服,我贪婪的吸了两口。


    聂羽傲已不见踪影,昨晚的一切恍若梦境,不知为何,心里无端多了一丝期盼,希望打开门就见到他。


    踱到红木书桌前,顺手拿起一本金黄色小册子。


    精美的刺绣锦布包裹,好奢侈啊,连个笔记本都要弄得如斯张扬!


    翻开一看,我震惊了!


    虽然,我不认得纸页上的字儿,但见许多朱砂批注,还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印章,玉玺才会盖出的印章!


    那么,也就是说,这本小册子是奏章,莫非聂羽傲是…


    皇帝!?


    卖糕的!那个口口声声说要娶我的人是皇帝!


    难怪他会说这世上没他得不到的女人,这么大个封建王朝都是他的,自然也没什么东西他要不到。


    上帝啊,你确定没和小姐我开玩笑吧?


    穿越文中通常都会出现帝王这一形象,单就这一点来说,穿越文可信度还是蛮高的,这次不就应验了么?


    吱呀——


    我还沉浸于当下超级劲爆的消息中,门被推开来。


    来人容颜冷峻,身材修长挺拔,一身简洁的丝质黑衣,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戾气,仔细体味,仿佛又能嗅出一丝贵族气息。


    不是烈又是谁?


    “卞姑娘,请用膳。”


    冷冰冰的声音入耳,视线落至他手中的食盒,只听他唤我“姑娘”,气不打一处来。


    “你就不能叫我美美或是丽儿吗?”


    “姑娘是公子的人。”又是冰冷的口气,眼睛也不看我,跟谁欠了他债似的。


    “谁告诉你我是聂羽傲的人?”


    “姑娘昨晚不是…”声音依旧淡漠,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


    难道他一点也不在乎?


    心里平白多了些许失望。


    是啊,大家是两个世界的人,你还真以为人人都要在乎你卞美丽啊,你又不是月舞那种级别的大美女,你凭什么要求人家超级帅哥喜欢你,一切不过是你自己自作多情罢了!




0067皇帝很拽吗?

在心里冷静劝慰自己,保持清醒,一见帅哥就跟掉了魂儿似的,还有没有出息了……


    也罢,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等我拿到四宝玉,就得和各位说拜拜。


    还是那句话,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然而,就我现在这个样子,只因烈的不在乎,心里就酸得冒泡,到时候真可以走的潇潇洒洒、无一丝牵挂么?


    我自己也不能确定了……


    “如果我说,我和聂羽傲之间清清白白,你信么?”不管怎样,我还是决定跟他解释一下,不是怕他不高兴,只为自家清白着想。


    话毕,烈怔了怔,不冷不淡地问道“是吗?”


    英俊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眼底却有一丝忽闪而过异样情绪,我姑且自恋的认为那是喜悦吧,能多麻醉自己一天也是好的。


    “当然,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我也没好气。


    “你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少爷是什么人。”口吻一如继往的淡漠,眼里却充满敬畏。


    皇帝真有那么拽吗?连烈这样冷酷的杀手也会露出那种敬畏的神色?


    “不就是皇帝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是宫廷剧看多了,看到皇帝感觉像是拍电影儿的,没有什么吓破胆儿的说法。


    虽说当时看到那奏章也很吃惊,但我好歹也是个现代人吧,在我的观念里,本就没有那诸多封建礼教的桎梏,见了皇帝,自然也就不觉得可怕了。


    反观烈,此时此刻,情绪暴露无疑,完全丧失了一个顶级杀手该有的冷漠和镇定,脸上分明写着“你是怪胎”四个大字。


    “嘿,你好歹是个一流杀手吧,没必要这般大惊小怪的!”我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哈哈…潘姑娘果真有意思啊!”


    一个爽朗干净的男声传进耳朵。


    这声音有几分熟悉,却是想不起在哪听过。


    茫然四顾,并未发现任何人。


    只见烈捡起一块鸡蛋大的石头,嗖一声向院墙外的大树投去。


    石头化作一个模糊的灰影,速度之快,堪比AK47!那个石头的初速度是多少,动能是多大,要消耗多少化学能,我已来不及思考,只用一种看神而非看人的眼光打量着烈。




0068初遇【乐非尘】

“没必要大惊小怪。”


    声音依旧淡得不像样,这个男人,真是酷毙了!


    真要是遇上劫匪啥的,不用掏枪,烈随手一块石子儿就能搞定。我要回不了现代就跟他混,超有安全感。


    正当我花痴的瞧着烈,幻想他做我的终身保镖,墙外的大树上跃下一个人来。


    来人潇洒的飘到我和烈跟前,手中把玩着烈刚才扔去的小石子儿,笑容异常灿烂。


    只见此人身着一袭淡蓝冰绸长袍,外罩洁白轻纱外衫,腰间挂了一块淡黄色美玉,形状同玉不凡那块颇为相似。


    若是炎炎夏季,他这一形象绝对让人无比凉爽,宛如湛蓝湖水一般,柔和清凉。


    他的手指白皙而修长,握了一把折扇,头顶束着乳白玉冠,眉目清俊,面若美玉。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恰似山涧清泉,干净透明,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又闪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狡黠。高挺的鼻梁下,一张性感的薄唇轻轻咧着,隐隐现出一排贝齿。


    额滴神啦!


    来一趟古代遇到这么多美男,我回家的决心已经处在了崩溃边缘。


    我实在不明白,这个世界的人基因怎的如此优秀,随处可见这种极品美男。


    个个帅得惊天动地,很难评判谁更好看,倘若我是花痴,早因流鼻血休克完蛋了。


    眼前这帅哥有点特别,但说不上是哪里特别,春风般温和的笑脸将我定格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


    有一个词,叫一见钟情。


    有一首歌,叫《一眼万年》。


    不知对着眼前的男人,我是否正是那个词那首歌描述的感觉。


    我和他,仿佛千年前就相识一般,本应十分熟悉,却又隔了上千年的朦胧沧桑。


    这种感觉,当然只是我的个人感受,眼前的超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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