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喊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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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 第1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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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手术刀在空中划过,刀芒将王诩的攻击弹飞,那风刃的威力也着实惊人,改变方向后飞入了极远的夜空中,呼啸着撕开了天空中的浓雾。

王诩使完这招顿感灵力已去了大半,在那里喘息道:“喂!你跑这儿来干嘛?嫌我死得不够快,终于要亲自动手了是吧!”

猫爷虚着眼道:“你以为我不想回家睡大觉啊,只是忽然想到,这个恶魔还有点用,我得问她些问题才行,所以不能让你把她杀了。”

王诩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如此,很好,我回去了,这里你搞定。”

“慢着。”猫爷出声道。

王诩不耐烦道:“又怎么了?”

“你也留下听着,这事很重要。”

“你们两个……”梅格咬牙切齿道:“当我不存在吗!”她突然回头,抬手就往猫爷的喉咙袭去。

猫爷的表情依旧无精打采,他轻松地后退一步,梅格的攻击顺势就落了个空。

“怎么可能……”她不由得惊愕地出声。

“哈!你只是能把别人变慢,而别人却不自知而已,我想大约是十倍速度吧,哼……所以你也该清楚,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快多强的。哎……当然也不能全怪你,谁让我的速度在放慢十倍的情况下还是比你快呢。”

“你……”梅格被挖苦得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她随即就想用念力把猫爷弹飞,但连续挥了好几下手,对方仍旧纹丝不动。

猫爷不屑地冷笑着,心道:不愧是医蛊篇的御招,连恶魔的意念移物都可以屏蔽掉。

王诩也看出来了,猫爷要对付这家伙是很轻松的,于是干脆就收敛了战意,收起伏魔篇,站在那儿等着他把对方制伏。

梅格从未想到会有凡人的实力超过自己,此时是又惊又怒,其实这也是低阶恶魔的通病,西方的猎手有许多驱除恶魔的方法,但真正能杀死它们的方法是极少的,因为西方的猎手大多都是普通人,主要凭借的是知识和经验,而狩鬼者们,则是一群可以呼风唤雨、飞天入地的疯子,那是梅格从未见过的……

“我看这样能让你稍微消停一会儿。”猫爷瞬间就来到了梅格的身边,红色的光芒连闪了数下。

说来也奇怪,梅格真的就这么乖乖地瘫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你干了什么……”

猫爷答道:“当然是砍断了你的手脚啊。”他说话之际,阵阵黑色的烟雾从梅格的四肢中消散开。

梅格眼神惊恐,心中念道:不可能,这身体的手脚明明还在……为什么我不能动了!这不可能的!

猫爷好像能看穿她内心的想法,他接着道:“注意了,我砍断的可是‘你’的手脚,而不是你附身的这个小女孩儿的。”

这话也不由得梅格不信,她抬头看着猫爷:“你连这种事都做得到……”

“我问你答,不要再说废话了。”猫爷道:“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你的目的是什么?几天前的晚上,你附身于约翰的身体做了些什么?”

“哼哼……呵呵呵呵……”梅格狞笑起来:“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

王诩此时站到了猫爷身旁:“嗯……我劝你有什么就说什么,隐瞒对你没好处,真的……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猫爷蹲下身子,阴着一张脸,盯住梅格的眼睛道:“你以为……我没办法让你开口是吗?”

王诩这时又在后面补了一句:“顽抗到底,死路一条……”

“哈哈哈哈!”梅格笑得更加张狂放肆:“你要审讯我?折磨我?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我是一个恶魔!我来自地狱!那里有你根本无法想象的各种刑罚,在我的面前,人类的那些拷问技巧只会让我感到兴奋和愉快罢了。”

王诩这时在一旁哼起了歌:“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猫爷的脸色越发阴沉:“当欧洲大陆上的人们还在吃着生肉的时候,中国的土地上已经有了许多类似炮烙、车裂这样的好玩游戏,你真的以为自己见识的已经够多了吗?你的话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你,你才应该搞清楚……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梅格冷哼一声,不再讲话,看来这就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掉泪。

猫爷见一时似乎也不能让她开口,便从口袋里拿出了梦魂石,开口念了一段咒文,那恶魔还没搞清楚对方到底要干什么,就已被吸入了石头之中。

做完这些以后,他对王诩道:“这小女孩儿被附身的时间不长,没受什么致命伤,你把她送去医院吧。”

“为什么麻烦的事情总是我去干呢……”

猫爷道:“因为你就是个善于制造麻烦和寻找麻烦的人……你自己抬头看看。”

王诩顺着猫爷的目光向上望去,惊讶地发现先前被划破的浓雾依然没有聚拢,被“快刀乱麻”斩开的痕迹依然存在。

“这是什么现象?”

猫爷道:“鬼谷道术的威力不可小觑啊,竟在这样的结界上留下了一道伤痕……如果刚才不是我挡下了你的攻击,不止是恶魔,就连我们脚下的教堂肯定也会被劈开。”

“劈开就劈开呗……”

“废话!大本钟和西敏寺是伦敦的象征,著名的旅游景点,现在被你劈了,必然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到时候,你前脚劈了教堂,后脚就遭雷劈。”

“嗯……”王诩这时才感到有点后怕,主要也是因为他对快刀乱麻的威力估计不足,此刻看来,这个梅格也只是可以让别人的体术攻击失去威力罢了,随便施展什么道术,她都是无力对抗的。

王诩自觉无言以对,干脆扯开话题道:“对了,好好的,伦敦怎么会被什么结界给笼罩起来的?又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大阴谋吗?我说……其实你知道吧……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吧……”

猫爷回道:“我是知道一点……不过详情得看这个恶魔交代的情况了。”

第十五章 安伯利的新案件

两天后,约翰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了,事实证明,猫爷的推理非常准确,准确到了足以令人怀疑他的地步……

年轻的安伯利警官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但在这件事上,他完全迷失了,脑海中唯一能想出的合理解释就是猫爷杀了人。可这个结论立刻又被他自己推翻,因为没有任何一条常理能够支持这个看似正确的推理。于是,安伯利改变了想法,他认为来自东方的侦探洛根先生,其实是个卓越非凡,不可一世的神探,那天的不礼貌,很显然是高傲的表现,只是他自己太过浮躁,难以接受别人比他强的事实而已。

这样想以后,安伯利觉得一切都很合理了,他决定再次登门拜访猫爷,为自己的举动去道个歉,并且谦虚地向这位神探讨教几招。

9月25日,伦敦又迎来了一个阴冷多雾的午后。

安伯利独自一人步行来到了猫爷的住处,敲响了房门。

“请进。”屋里传来王诩的声音。

安伯利走进屋,看见这位艾金森先生正在摆弄一个奇怪的竹卷,上面写满了他所看不懂的方块字。

“你好,艾金森先生,希望没有打搅到你,请问洛根先生在吗?”

王诩头也不抬道:“他在办案,早上就出去了,是跟着一位叫亨利·巴特的警官一起去的,没说几时回来,不过我想也快了,您可以在这等一会儿,如果不介意的话,留下吃个便饭我也欢迎。”

安伯利显得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说道:“谢谢,我想我就坐在这儿等他好了。”他自己坐到了沙发上,而王诩还是忙着手头的事情,作全神贯注状,安伯利忍不住问道:“我待在这儿不会对您造成什么不便吧?”

王诩愣了一下,他抬起头,笑了笑:“噢,真是抱歉,我有些太投入了,当然没有不便,事实上,我正想休息一下,找个人聊聊天。”他说着就把伏魔篇随手放到了桌上。

安伯利见他说得很真诚,不像是客套话,于是也就打开了话匣子,几句寒暄过后,安伯利就问起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对了,艾金森先生,你是洛根先生的助手,你是否知道,他是如何推理出流浪汉约翰早已在那晚死亡的?”

王诩打了个哈哈道:“那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他是侦探,我只是个打杂的跟班。”他这句话出口以后立刻就后悔了,心想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悲剧啊……

正在这时,有两个人的谈话声从楼梯上传来,其中一个很明显是猫爷,另一个的声音安伯利也很快听了出来,就是他的同事之一,亨利·巴特。

直到猫爷推开了门,巴特警官还在不依不饶地唠叨着:“您不能这样!仅仅凭借臆测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猫爷打着哈欠道:“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觉得不能作为证据,就不要相信嘛……自己去想别的办法。”

安伯利这时站起身道:“您好,洛根先生,恕我冒昧来访,我是为了上次的不礼貌来道歉的。”

猫爷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那没什么,安伯利先生,你无需表示歉意,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侦探,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对了,不如你来替我劝劝你这个死心眼儿的同事。”他又指了指身后喋喋不休的巴特。

“噢!”巴特无奈地翻着白眼。

安伯利道:“巴特先生,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巴特答道:“安伯利,你也在这里正好,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昨晚,高地街的哈蒂兄弟商店遭到了入室行窃,库姆·哈蒂在凌晨报了案,案发时他就睡在商店的二楼,因为小偷弄出了很大的响动,他便抄了一根手杖冲下楼去,可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所以就立刻逃跑了。

我和几个值夜班的警士在天还没亮时就被哈蒂拽到了现场,本来我以为这会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结果你猜怎么着?当我们走进那家商店,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被盗的东西竟全部被归还了!而且店里的一切都被整理回了原位,毫无被盗的痕迹,如果不是那扇被人撬烂的店门,我几乎要认为哈蒂是在愚弄我们了。”

猫爷这时关上门,跑到了窗边的扶手椅上坐下,那是他最喜欢的位置,不过对于巴特的叙述,他只是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

安伯利却是表现出了相当的兴趣和疑惑,他问道:“您能说得具体些吗?”

巴特点点头道:“根据库姆·哈蒂的描述,昨晚他吃了晚饭后就觉得很累,因此很早就睡了,是他的弟弟莱斯特·哈蒂负责打烊,然后他的弟弟便去了某个酒馆鬼混,直到今天中午,才有人在一条陋巷中找到了醉成一滩烂泥的莱斯特。

我本来怀疑这件事就是他那个酒鬼弟弟和几个损友一起干的恶作剧,可是昨晚有无数醉鬼可以给他做不在场证明,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个头脑比较清醒的酒保。

于是我的调查便陷入了僵局,库姆·哈蒂说昨晚他冲下楼的时候屋里已经一片狼藉,几乎每个地方都被人翻了个底朝天,所有可以随身带走的财务都被扫荡一空,因此他也顾不上门锁坏掉,直接就冲到了警局来报案,他认为店里应该已经没什么值得偷窃的了,除非有人想上楼把他卧室内的铺盖也卷走。

从他报案到我们赶来,来回大约只花了二十分钟,要知道,哈蒂商店里经营的两种东西都是大物件,哥哥给人制作石膏半身像,而弟弟是个做橱柜的木匠,这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轻易归位的东西,至少需要三个以上的健壮成年男子才能办到。

你说说,谁会冲到一家商店行窃,最后还回来收拾呢?更离奇的是,连那些被翻乱的抽屉也整理好了,甚至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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