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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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现世-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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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天分归天分,她现在只有十九岁,天分再高也需要时间和努力,才能转化成实力。

而且她的天分抵得上他神兽的身分吗?更何况还是一只活了很久很久,也许是她三十辈子久的神兽。即使老祖宗复生,大巫和小巫联手,恐怕还是压制不了那只神兽,更别提现在只有她一人,没有任何的援助。

每当巫主庭想起双方有如天壤之别的实力,她总是摇头叹气。

通常会以螳臂当车之人,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那人无知,不了解敌我差距;另一个是那人无牵无挂,死了也就一条命,怕什么。

巫主庭很懂得审时度势,外加她有一整个村子的责任,因此她不会轻易地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只要她一死,在这样混乱的世道里,妖怪或是蒙古大军犁平整个村落是早晚的事。在下一个巫家人接手之前,她要为众人珍惜自己的生命。

说到生命,他呢?

“你活了多久呀?”一日,巫主庭在巡视谷外结界时,问向跟在一旁的他。

大吃大喝了十几天后,黑衣男子最新的兴趣是瞧瞧现在的人都在做什么,于是有时候他会在她身边跟进跟出。

每隔十天,巫主庭都要巡视一次谷外结界。由于他只要一走进山谷,谷里的结界就会被他打破,因此她曾明言他别跟,于是他就没跟。至于谷外结界就没这顾虑了,因为他们可以绕着结界的边线走。

这些日子,巫主庭发现其实他跟小宇有一些相似,都像是依着本能在生活。每天就是吃和睡,还有让自己开心的找乐子来做。不知道他是不会,还是不擅长,总之他很少有什么复杂的思考,像是欺骗、掩饰、计谋。他心里的感受通常都写在脸上,喜怒也很简单直接。

“很久很久。”他边走边摇头晃脑的东看看西望望。

“那是多久?”他这样讲,谁听得懂!巫主庭朝他丢了个白眼。“一千年?”

“呿,小看我。至少也有六七千年。”

“六、七千年?没唬人吧?”巫主庭不敢置信。

“四方神兽中,在最早的青龙升天之前,我就有二千多年的修行了。我记得,他升天的事大概是四千多年前了。”

她问:“所以青龙比你厉害?因为他比你早升天为神了。”青龙比较厉害,赶快记下记下!

“呿,又小看我。我说他升天,不代表我那时没能力升天,我就是不想上去当神,才待在人间。”黑衣男子一脸不屑。

多少帝王将相、凡夫俗子就是梦想着得道成仙,而他却弃之如敝屣。巫主庭几乎想跳起来怒骂他浪费,然后托拜他赶快升天为神吧!好让他成功送走这位瘟神大爷。

“为什么不想当神?当神不是很好吗?当神自由自在又长生不老。”

“只有人才会这样想。我本来就不在轮回之中,你也别神呀神的看我,看得真让人便扭。我没那么崇高,也不在意那样的虚名。我记得在人间,称呼会吃人又法力高强的叫‘妖怪’‘妖魔’,你要当我是妖魔也没关系。当神就不能吃人了。啊,有的神堕落之后会变成魔,就可以吃人了。我决定了,你就当我是妖魔好了。”他耸肩,轻松的说着像是要叫一只噬人野兽从“老虎”改叫为“狮子”这样的容易。

反正当神还是当魔,他就是他,不会有什么改变,这样何必拘泥于外在的看法与称呼呢。

闻言,巫主庭顿时有些头疼。多少人、多少修炼成精的畜生一门心思就是得证仙道,居然够资格当神兽的他为了要吃人,而放弃当神仙?太奇怪了。

“你一定要吃人吗?你可以换吃其他畜生吗?”

“你这样问很奇怪。”黑衣男子失笑。“我什么都吃,就像人吃猪、吃鸡、吃羊、吃鸟,人什么都吃,甚至连人也吃。为什么我不行吃人呢?”

“因为我是人,我会希望你至少别吃我的同类。如果你问一只羊,也许那只羊也会希望你别吃羊吧。还是,你真的很喜欢吃人?”

“吃人方便啊。我吃掉一个人就抵得上一只羊,人随便找就是一大堆,羊还没那么多呢。”他把吃人讲得理所当然似的。“当妖魔好,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当神不好,干脆你就当我是妖魔好了。”

巫主庭表情复杂的看了他一会儿。“我还是宁愿当你是神,算了,佛教里的夜叉也会吃人,你并不是唯一一个会吃人的神。”客栈里住了个神跟客栈里住了个妖魔,那种感受差很多;虽然同样是他在住,但是她宁愿当他是神……兽。

“嗟,当神麻烦。规矩多、束缚多,要理会的事情更多。你刚刚说神能够自由自在、长生不老,我现在就够自由自在,也长生不老啦。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上头也没压着谁能对我指手画脚的,逍遥自得啊。”

他好,人间可不好。闻言,巫主庭叹了一声。

两人边走边聊,巫主庭同时清理一些被结界挡在外边的小妖。

“你叹什么气?”在人烟稀少的山林间走着,黑衣男子像是在逛大街般的悠然自得。

瞅了他一眼,巫主庭当然不会说因为烦恼他的问题而叹气,这是说出来也没法子解决,而且她烦恼的问题也不止这一项。唉。“最近遇到的妖怪越来越大只,数量也变得更多了。”说到这里,她又唤出净火,往远处扔去,轰的烧掉一只半人高的妖怪。

“这是今天的第八只妖怪。我烧了这些,不过察觉我的到来而避开来的妖怪肯定更多,而且更厉害。四年前,这附近妖怪没那么多,也没这么大只。”巫主庭抬头望了下天空。“天地间的气越来越混浊了。大宋的气数看来快要尽了。”

“尽了就尽了。一个衰亡势必代表另一个兴起。”

“身为一个汉人百姓,我并不希望蒙古人得天下,来治理这锦绣江山。”她微带哀伤、隐含一抹期盼的望了望他。

闻言,黑衣男子仰天大笑。

那嚣张、震耳的浑厚笑声回荡在广阔的山林里。

巫主庭停下脚步、忍着气,等他笑完。虽然她比一般术师要厉害很多,但是她的道行远远比不上他,既然她能感受到天地间的变化,他能感受到的肯定更明显、知道得更多。

如果……如果她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消息,也许能够力挽狂澜,撑持住大宋的气数也说不一定。前几天,他说过他就是天意,如果天意站在大宋这边,那么大宋也许有中兴的希望。

黑衣男子笑到眼角带泪,好半晌才止住笑意。“小巫师,大宋的气数将尽,那就尽了。王霸之气在北边,不在南边。你想要我去灭了蒙古人吗?的确,如果我愿意,我是可以把北方那半壁江山的人杀掉一半。”他搓搓下巴,露出一抹灿烂笑容。

突然,他的手指一弹,一道猛烈火舌从指尖射出,烧掉在远处窥视的一只妖怪。那只妖怪隐藏得再好,在他眼里仍是无所遁形。

那只妖怪发出一声微弱的惨叫,就被烈火烧得连灰烬都不剩。

“但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杀了蒙古人,只是延缓天下统一的时间,让战乱的时间变得更久。你说的大宋气数,这气数是被你嘴里的汉人给消磨掉的。奸臣、权相、弱王、贪官、污吏、庸将、劣兵,那方向散发的气这么黑这么臭,那里已经腐烂了。”他的手往东边一指。

巫主庭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遥远的那一边就是京城所在,也就是大宋朝政的中枢。他说那里……已经腐烂了……

其实,她也知道大宋已经烂了……南北分裂了一百多年,重新统一的契机快要到来。

“可是,百姓……我们百姓是无辜的……”巫主庭心中难过。

他耸肩。“那又怎样?死了,只是重新转世罢了。说不定,下一世,他将会出生在一个太平的世道,没有战争没有饥饿,这样不是更好吗?”

巫主庭沉默了半晌,终究没办法像他那般豁达,把死亡视为平常事。她问:“没有错的人,上天为什么要以死亡对待他?这不公平。”

“哈哈哈,小巫师,天意不是只有仁慈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万物的生生灭灭,有公平吗?万物兴衰生灭,本就是自然轮回之理。为什么你们人就要生活得比一只羊还要平安、还要快乐?什么是公平?你要公平,自己找老天爷问去。”

巫主庭心下恻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不知道该为即将遇到更多战争的无辜百姓做些什么。

不,她有能做到的事,她一定要守住山谷!守住村民的安乐与笑容!巫主庭眼中的茫然、哀伤逐渐转变为坚强、笃定。

她要尽其所能,守住这块人间净土。

第四章

“姑姑,小白生小孩了!”小宇从他房里冲出来,边喊边跑找巫主庭。

“小宇用走的!小心摔倒。”瞧见侄子脚不沾地的跑步方式,巫主庭吓了一跳。

“姑姑快来看看啊!”小宇又叫又跳的跑到可战前,直拉着巫主庭往里面走。“小白生了五个小小白。好厉害喔!”

小白?那只兔子。巫主庭恍然大悟。

虽然她曾经想说趁小侄子不想养宠物时,就把它解决了变成现银,不过最近事情太多,再加上山谷外的妖怪数量增加得越来越令人担心,她都忘了小白兔这件事。

小宇养了白兔才十天左右,它就生了一窝小兔,难怪当初她总觉得那只兔子稍微胖了些,原来她还以为是山里的草叶茂盛,才会让那只兔子吃的圆嘟嘟。

小宇高兴地拉着巫主庭,嘴巴不停歇的述说这几天喂养兔子的情况。

黑衣男子饶富兴味的跟在这对姑侄身后,也往里边走去。

巫主庭让小侄子牵着走,负责家中经济的她同时也算起账来了。

“嗯,买那只兔子花了六钱银子,现在它还是值六钱。多了五只小兔子,喂些青草野菜的,五只全部养大,花不到多少钱。留下两只给娘和小宇各做一条过冬的兔毛围巾,那还有三只可以卖,扣掉本钱还赚了一两八钱。”巫主庭满意的点头。意外之喜啊,今年的冬天好过了。

“什么事这么开心?”黑衣男子问。

“当初没炖了那只兔子吃,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呵呵,没想到就这样养着那只小兔子,居然越养越大,财源滚滚啊!”

“为什么?”

“吃了那只兔子,它就只值六钱银子,吃掉了,就没啦。现在把它养着,生了五只小兔子,连同原本的母兔,总共值三两六钱银子。就算我不拿去卖钱,兔子也从原本只能吃一次,变成能吃六次。划算啊!养得好,养的太好了!”

黑衣男子指着下巴思索。算账的事,他没兴趣,但是他对吃的事,兴致可高了。直接吃掉,只能吃一次;慢慢养着,就能吃六次。嗯,听起来很划算。。。。。。

走在最后的他一边思索一边瞅着巫主庭的背影。

养着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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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养兔子赚了一笔意外之财,再加上黑衣男子预付了两百两银子的住宿钱和餐钱,巫主庭这几日忙着指挥村民,在山谷里靠近有缘客栈的地方,开出几块空地,搭建猪舍,打算喂养家禽家畜。

村子里的鸡鸭有限,羊只更少,有缘客栈即使愿意收购,村民也不可能全卖了。既然黑衣男子打算在客栈多住一段时日,那么光是他每天吃掉的肉量就非常惊人(奇*书*网^。^整*理*提*供),猎户们打来的猎物已经喂不饱他,总不能每天都让王伯走上半天路,去城里买肉回来。

巫主庭干脆拨出一百四十两银子,请王伯和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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