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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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我做主-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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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不用被水重的鼾声骚扰了,每天却总有一个难友儿显得无精打采,呵欠连天。 

  百尺是唯一的熄灯制度的拥护者,甚至比奋单更反对成立防范委员会。他喜欢黑暗,熄灯后最活跃又最安静,因为他总是趁着这个时候吃东西。他有很多食物,但从不在白天吃,主要是怕我们的“三光政策”。他偷吃自己的食物的水平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连听觉和视觉都异常灵敏的我常常只能听到他像老鼠一般偷吃着自己的食物却不知道他的食物放在那里。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惊叫起来,待我们冲过去才知道他的密码箱被老鼠光顾了,吃了本该他吃的食物,还给他留下了一件礼物——箱子侧面一个大大的洞和几粒老鼠屎。原来,他偷偷摸摸买来食物,再偷偷摸摸锁进密码箱放在床下,末了还搁几只臭气熏天的袜子在箱子上面。谁也没有想到他的食物居然会在这种极其恶劣的环境下生存着,气得我们把雨点般的拳头全落在他那肥肥的屁股上。 

  刘芒在大学里最早泡到MM,但他最让我们讨厌和嫉妒的是他有N个女朋友,更让我们羡慕的是那个被刘芒编号为B7的叫做三环的MM长得的确很霸道。 

  有一天,我去餐厅吃饭,看到一个漂亮的服务员MM便想起了三环,遂也想和她勾兑勾兑。 

  “你知道我什么来头吗?”我对那个MM说。 

  “你会有什么来头?非洲国的总统的儿子?可你怎么不是黑不溜秋的呢?”她用一种不解的眼光看着我,似乎想从我的脸上看出一朵花来。 

  “President的儿子倒不是,是天之骄子!”我昂首挺胸地说道。 

  “天之骄子是什么玩意儿?哦,对不起,应该说是啥头衔?”她的不解更浓了。 

  我差点儿晕倒,真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不过,后来不知道她是喃喃自语还是故意说的一番话却让我夹了半只鲜肉饺子愣了半天不知道往嘴里塞用来塞住了鼻子:“到了山东,知道自己的酒量太小;到了深圳,知道自己的钱太少;到了四川,知道自己结婚太早;到了北京,知道自己的官太小。怎么还有人到了这里不知道大学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多如牛毛呢?” 

  于是,我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转而觉得还是窝边草实在一些,再说这窝边草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似乎要高级一点。 

  刘芒是靠国家高级干部的父亲和专管高级干部的高高级干部的母亲以及他能对外国佬说连英国人和美国佬都听不懂的英语,才从他经常光顾的宾馆带回来看着就让人心惊胆颤的三环。后来,爱刨根问底的我对宾馆的服务员是否可以穿戴耳环、鼻环和嘴环产生了兴趣后,刘芒才说她是酒吧里的什么工作人员。

  三环特别喜欢穿紧绷的牛仔裤,走起路来屁股颠来扭去,仿佛是要充分凸现她的“S”型身材,头发染得可不得了,真正的联合国色。

  她喜欢看刘芒没完没了地抽烟,喜欢看他没完没了地说那些连英国佬都听不懂的语言。她就像刘芒的影子一般与他形影不离,后来连晚上也瞒天过海留下不走了。

  让我奇怪的是只要三环留宿,宿舍楼里便不会传出水重的那惊世骇俗的鼾声,奋单也不再梦游了。更让我奇怪的是夜里不用值勤的难友儿们第二天却全都无精打采,呵欠连天。

  三环还为刘芒洗脚洗衣服买东西,把我们几个光棍羡慕得要死。 

  说实话,我们最烦的就是洗衣服。首先是洗衣服的过程让人觉得烦琐与光火。你得先*服,然后把衣服放在盆子里,注水倒洗衣粉,泡上十来分钟后开始搓洗,然后倒出水再注水,再搓洗,再倒出水,再清洗,洗完之后还得晾。遇到刮风下雨又恰好是上课时间那就算是白洗了,风不会因为你的一番辛苦劳作而不把你的劳动果实打翻在地。没办法,你只得一面骂着无名氏的老娘,一面把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

  百尺同志最先发明了“百氏省事洗衣*”,此后便风靡一时全校男生宿舍。

  其操作程序是:把脏衣服脱下来,堆在一旁,先穿干净的,再穿不太脏的,这里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在还能找到一两件稍微干净的衣服时就得把脏透了的衣服放在盆子里加水加洗衣粉浸泡,就像泡方便面一样。每天换一次水,等到感觉衣服干净了就捞起来晾晒。表面上看来洗一次衣服要好几天,但单位时间缩短了,最重要的是省去了搓洗漂涤等费力又费时的让人厌烦的工作。

  但由于这种*让男生宿舍总是充斥着一股奇怪的味道,加之晾干的衣服上有时会因为洗衣粉未清洗干净而发生化学反应,弄得像小孩子撒过尿的床单。所以,在干洗店开到学校附近和难友儿们合资买了台旧洗衣机后,“百氏省事洗衣*”便被淘汰出局寿终正寝了。 

  我则是从来都不洗衣服,因为我有近二十套衣服,每个礼拜六只需要去趟干洗店把穿脏的扔下再拿回洗好的就行了,*则是一次性的,穿过就扔。

  结果班里的女生一致认为我是个孔雀男,弄得我为了不当孔雀男都快想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了。

  刘芒的衣服也从来都是平整干净的,不但没有异味并且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百尺说他终于明白女人除了可以穿裙子,戴罩杯外还有诸多别的好处。

第三章
再一次见到那个叫何晓燕的女生是我的那个最神往的诗人梦支离破碎的那天。 

  我是带着做诗人的梦想考进这所大学的,选的是英国语言文学系,因为这个系里有年轻的胡所副教授,他是研究艾略特的专家,同时又是个诗人,是我国诗坛站稳了脚跟儿的著名诗人,和那个牙齿异常锋利,把一切新旧文化、新老文人撕咬得体无完肤的反传统勇士栾语齐名,而我在小学时就开始尝试写诗。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抄录了诗仙李太白的《侠客行》,被兼职班花和校花的班长误以为是我的大作,便大大的称赞了一番。我便开始学写诗,到如今自己都不知道究竟写了多少,只知道退回来的稿纸塞满了整整两个床头柜,只知道稿费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的一些不可让老娘知道的额外开支。 

  我期待着能听到胡所副教授的课,能让我获得更深层次的灵感,让我成为真正的Poet(诗人)。 

  直到听胡所副教授讲过几堂课后,我才知道学校里有很多人都讨厌他。

  讲课的时候,他的目光总是放在漂亮的女生们身上,盯得她们不敢抬头。他能流利地诵歌颂抑或诅咒女人的英文诗。常常在课堂上肆无忌惮地朗诵这些英文诗。女生们受不了,漂亮的是怕他那双火辣辣的眼睛看她们,不漂亮的是因为他那双火辣辣的眼睛从不看她们;男生们也受不了,原因却是空前的统一。他还喜欢在讲课的时候抽烟,抽那种八块钱一包的雪茄,味道凶猛烟雾呛人,就像在教室里燃烧浸过尿的树枝。

  于是,男女生集体去系总支书记曾扒皮那里参了他一本。

  第二天上午,胡所副教授来上课便阴沉着脸,这回倒让那些不漂亮的女生们心满意足了,因为他是把每个人挨个儿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似乎想找出告密者。“你们告状?告我?”一无所获的胡所副教授把手中的讲义往桌上一甩,情绪异常激动,“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告诉你们这群王八蛋,老子是胡所副教授,是你们的Tutor(导师)……”他越吼越激动,坐在第一排的同学只好拿起书本顶在头上借以遮挡他那四下飞溅的唾沫。只是,胡所副教授绝口不谈死盯漂亮女生的事,一心只说Cigar(雪茄烟),说到下课还不肯罢休,直到终于发现来上下一堂课的唐圣副教授站在门口不时看看他又看看表时才让我们结束地狱般的受训。末了,他还没有忘记给我们提了个建议:以后听他的课就戴个口罩。结果后来真有人上课戴口罩了,把鼻子和嘴巴以及脸都捂住,只露出一双眼睛。我本来也想买个的,但是好的防毒面具不好买,再说我被胡所副教授盯一下的机率少得可怜,只好作罢。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由于我的小诗作常常在校刊出现,胡所副教授有一天竟然主动找到我。 

  “我的朋友著名大诗人栾语今晚八点要来我们文学沙龙做客,你也来我的宿舍参加吧。” 

  我立刻意识到我所向往的世界开始向我敞开一点儿门了,心便随着他的那句话而怦怦地狂跳了整整一个下午。 

  晚上,我提前来到胡所副教授的宿舍,却发现屋子里已经坐满了人。 

  “这就是我的朋友著名大诗人栾语。” 胡所指着一个扎马尾发,穿乞丐装的青年男子对我说。他没对众人介绍我便又对著名大诗人栾语说:“好了,请接着说。” 

  “好,我为什么说那些所谓的说歌都他妈的狗屁呢?其实这种美国黑人经常采用的方式在我们中国早就有了。现在他妈的流行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好!”胡所率先鼓起掌来,“诸位,今天的机会难得哦。”他的话立马得到难友儿们的一致赞同。 

  著名大诗人栾语掏出一包市价一块八毛钱的“红粉”牌香烟,抽出一支点燃,猛吸了一口,继续说:“咱们现在来说说诗。诗是什么呢?诗其实就是诗。为什么诗就是诗呢?咱们可以这样说,诗是断裂的句子,是散乱的文章,是自由的思想,是可以意授而不能言传的载体。它就像我手中的这支烟所燃放出的烟雾一样朦朦胧胧。” 

  著名大诗人栾语端起胡所副教授的茶杯喝了一口茶,又说道:“大家可能都还没有深度地理解诗的朦胧的含义,要不然你们也都成著名大诗人了。今天,我就为你揭开这层蒙娜丽莎的面具,让月骚自动降临到你们头上。你们被人打昏过没有?” 

  他的话跳跃得太强,令大家一时摸不着头脑地面面相觑。安静了一会儿大家才相继摇头。 

  “你们有没有喝酒喝醉过?”著名大诗人栾语显然对大家的摇头极度不满意。 

  这回终于有人连连点头说醉过醉过。 

  “好,没醉过的回去喝几瓶二锅头就懂了。”

  “噢,怪不得说李太白斗酒诗百篇哦,那杜工部敢情是个妻管严,经常被老婆打的两眼冒金星儿,昏头昏脑了。”我说。 

  著名大诗人栾语看了我一眼,没有理会我,继续着他的诗朦胧,烟朦胧,酒朦胧,昏朦胧。 

  其他人也看了我一眼,没有理会我,继续着他们的迎着著名大诗人栾语四溅的唾星目不转睛。 

  我讨了个没趣,只好灰溜溜地溜之大吉了,可恨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的离开。 

  外面的夜色很重,无月无星,校园的上空仿佛被吞噬了。我平生第一次认为有些事情还是来得虚伪朦胧点好,就像著名大诗人栾语所说的诗朦胧,烟朦胧,酒朦胧,昏朦胧那样一切都朦胧。 

  看来那个叫月骚小精灵是没把我看上眼了,我的心里便一片茫然,毫无目的地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个MM,她的长发和瘦瘦的背影似曾熟习,只是不知道她会不会把我看上眼。 

  她低着头,独自慢慢地走着,似乎在玩味双脚一前一后的变化。灯光将她的影子拉得修长,摇晃着冲到我面前。我突然间兴奋起来,跟在她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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