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双方亲友的门迎送往、一切开销由双方各自负担。
六、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随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另一方须无条件服从。
七、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若已育有子女,子女由男方抚养,且男方负担孩子成年之前全部的生活费和教育经费。女方享有每周的探视权。
本协议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就将这份协议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完,虽已临近夏至,却还是有种凉彻心扉之感。曾力此时却迫不及待地将一支碳素笔递到我的手中。
看着握在我手心里那支红色的笔,一遍又一遍问自己,杨阳,你这是在干什么,是要签卖身契吗?可是别人的卖身契,至少还能换来钱,而你手里的这份,能换来些什么呢?从此换来的便是和婚前一样艰辛而孤单的生活,换来的便是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还不能有所抱怨,换来的便是有一天若被抛弃,还要落得和亲生骨肉分离的悲惨境
地。虽说有所舍,才会有所得。可是这样的舍,当真值得吗?
那支红色的笔,在上午十一点,从镂着火烈鸟的玻璃窗折射进来的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那红色分明就是火烈鸟羽毛的颜色。火烈鸟,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鸟。我又抬起头,看看对面的那个人,他正以一种我初见时的那种温润如玉的表情,微笑着注视着我。可是那笑容里该是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刀吧。
“还少了一项。”
“少了什么?”他不解地问道。
“就是登记结婚之前,男方不得强迫女方发生肉体关系。”
在听完我的话之后,他“噗哧”笑了起来,“原来虽然觉得你其貌不扬,但是比最漂亮的猪还是要顺眼一些,但今天我才发现,即使最丑的猪,也比你要好看得多。这点你大可放心。”
这个可恶的家伙,居然如此损我,可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我不好冲他发火。我想还是要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我今日的穿着早已没有形象可言。我强压下心头的怒火,故作谦逊地问道:“是吗?那你就不怕别人笑你娶了一头猪?”
他却将那张无比让人憎恶的脸凑了过来,笑着说道:“忘了告诉你,我属猪。”随后拿过我手中的笔,把我刚才说的加在了最后一条后面,接着将笔递还给我。
犹豫片刻后,我终于,在那份协议上签下“杨阳”两字,他又拿出另外一份,我不再迟疑,签好。
我未来世界的孩子,你可知道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是因为我想给你一切我认为最好的东西。只是不知将来你会觉得你这样的母亲是太自私还是太无私?也许你会讨厌这样的母亲吧。可是,不管你怎么想怎么看,我都不会后悔,不后悔!
我们在签完协议的一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在成为合法夫妻前,他遵守约定,没有再对我动手动脚,当然在一月之间,我们只见过三面,一次是去见他的父母,一次是见我的父母,还有一次是拍婚纱照。
当化妆师为我化好妆,穿上洁白婚纱的那刻,望着镜中的自己,我感慨万千,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眼睛也可以那么明亮,自己的身姿也可以那么迷人,自己的笑容也可以那么妩媚。
我不禁红了眼眶,一旁的化妆师以为我是喜极而泣,笑着劝道:“再哭,妆都要花了。”
她哪里知晓我心中难言的苦涩,坐在我身旁的那个男人从始至终,对我没有露出半分怜爱,半分激动,好象我只是这影楼里一个与他无关的顾客。这就是我日后将要日夜相对的男人啊,即使我们不是因为两情相悦而要厮守一生,可毕竟也没有谁用枪指着他,逼他娶我,一切都是出于自愿,难道就连一个笑容,一丝赞许都吝啬赐于吗?何况这是在人前,难道装装样子都不可以吗?
我们没有举行婚礼就住到了一起。在我封建守旧的父母眼里,没有典礼是不能称之为结婚的,所以死活不肯让我搬走,于是我对他们说,曾力因为炒股已欠了一屁股债,他没钱办什么仪式了,如果父母肯出钱的话,我们就办。虽然二老是存了一些钱的,可是他们是有儿子、儿媳的人,断不会为了女儿而得罪儿子、媳妇。俗话说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于是,在对我臭骂一通后,终于作了妥协。
曾力的父母也是希望我们大大地热闹一番的,但是曾力却对他的父母说,一个世外得道的高人告诉他今年不宜办事。虽然曾力的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可是曾力的母亲却极迷信,对于曾力的信口雌黄深信不疑。
我想在他的心里,我是根本就算不上妻子的,虽然婚前我就说过,我不在乎那些形式,可是内心深处还是被什么东西,深深刺痛。世上,又有哪个女子不盼望有一场奢侈豪华、浪漫唯美的婚礼呢?那是女人一生当中最美的时刻,哪怕那只是一场chun梦。婚后的生活,比我预料的更要糟糕。他每日一早出门后,不到深夜绝对不会回家,即使回来也常常是酒气熏天、醉眼朦胧。有的时候,甚至于半月都见不着人影。在我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提出筹建什么分公司,去他认为商机无限的晋南的一个小城市发展去了,从此,他便往返两地之间,我与他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就连我生儿子在医院阵痛待产时,他这个准父亲都未曾露面。
第六章 争吵
看着同病房的孕产妇都有另一半知冷知热地随侍在左右,只有我孤独地承受着一波又一波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难以忍受的阵痛的折磨,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对我腹中即将降生的孩子说,我的孩子,妈妈都是为了你,所以今天要受这样的苦,你若是心疼妈妈,就一定要健康、聪明、漂亮,这样妈妈所受的苦,所受的痛就都值得了。
在儿子降生后的第二天,他才终于出现在病房里,可是他的表情淡淡的,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生骨肉,而他的表情根本看不出初为人父的喜悦,都说中年得子的男人,会比那些早早当上爸爸的人更加将孩子当成无价珍宝,可是在我看来,曾力却是个例外。
倒是婆婆,因为我生了儿子,乐得嘴都合不拢,我出院后,一直衣不解带的照顾我,将年迈的公公彻底丢给了保姆,一直到我过了百天。每天变着法的做好吃的给我,俨然我是她的亲生女儿一般。
在儿子满月酒之后,婆婆拿出一只玉手镯戴在我的手上,那是她母亲当年的陪嫁之物,留给了她,她如今却给了我。我问为什么不留给我的大姑子,她却说大姑子手饰多得很,根本不希罕这老古董。
可是我知道,婆婆她说了谎,虽然我不懂玉,可是那只玉镯呈罕见的蓝绿色,表面还刻有龙凤呈祥的图案,色泽艳丽,雕功精美,最为神奇的是,这玉镯在暗夜里居然能发出温润、柔和的绿光。
在此之前,我一直孤陋寡闻地以为只有夜明珠才能发光,当然夜明珠是什么样子,我至今也不曾知晓。而且,婆婆的外祖母家是清末太谷的富商,虽然比不得祁县乔家、太谷王家那么有名,但也算得上当地知名大户,她母亲是第一个孩子,又是正房所生,自然倍受长辈疼爱,既是陪嫁之物想必也是罕见珍品。
当下我便感动得热泪盈眶,若说嫁给曾力我得到了什么,那就是我的儿子,和婆婆无私的爱。都说婆媳最难相处,可是婆婆待我的好,却超过了我自己的亲娘。其实我是极其喜欢女孩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本来生了儿子,心底是有一点失望的,可是见婆婆如获至宝的样子,我便也高兴起来。
儿子出生那么久,曾力居然没有换过一次尿布,喂过一次奶。有次气极了责备他,他居然说:“你和我妈两个人伺候一个,还用得着我吗?”
我只能无语。趁婆婆不在旁边时,我悄悄问他,“你不会是不喜欢这个孩子吧?”
“看你说得什么话,我儿子我咋能不喜欢,我将来还指望他为我养老送终呢。真不知你脑子里一天到晚在想什么?”我不禁苦笑,一年多的时间,我们之间的交流,除了身体上的,似乎屈指可数。他当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么,那倒真的是不可思议了。
我爱吃什么,喜欢什么,他从未曾过问,他爱吃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也只是从婆婆的口中间接知晓。也因为婆婆待我的好,我从不在她面前对她的儿子流露一丝不满,每当婆婆问起,我总是说曾力对我极好。但是知子莫若母,虽然我们不住在一起,虽然我在婆婆面前表现得如此善解人意,但我想婆婆很多时候也是心知肚明的。
不过她从未多说什么,只是一如继往的对我疼爱有加。让我想起《人鱼小姐》中朱旺的妈妈和奶奶,因为儿媳妇得不到丈夫的疼爱,所以当婆婆的自然就和媳妇亲如母女。可能这是女人的天性使然吧。也可能是与从小生长经历有关,我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伤心也好、悲哀也罢。就算心里滴血,面上也能笑颜如花。明明曾力对我不好,我却时常会故作一脸幸福状地告诉周围的人,我的老公有多么爱我,且已到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含着嘴里怕化了的程度。我想这世上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与我有一样心态的人存在,就是人们常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类人。
以前我有个同事,整日在我面前炫耀她的老公多疼她,今天给她买了一件花裙子,明天又给她买了一条花围巾,她从来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当时我真是羡慕,暗暗向老天祈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觅得如此郎君。
但不久却从另一个同事口中得知,她早已离婚多年。后来,她又告诉我,她的初恋情人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和她鸳梦重温。于是每天下班后,便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扮得花枝招展,袅袅婷婷地赴约去了。可是她却不知有一次将手机落在了办公室,我们所有人都看到了她那位初恋情人给她发来的绝情诗,而且说他很爱他的妻子,不希望她再去打扰他的生活。那时候,我只有二十出头,有些不理解她的行为,而现在终于有种同病相怜之感。
很多时候,我们是在欺骗别人,还是在欺骗自己,可能连自己也分不清,就如同有些人在痛失亲人后,往往不能够接受事实,于是在潜意识里告诉自己,亲人并没有离世,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这样他们赖以支撑的精神支柱,才不会倒塌,而他们也就了有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婚后,父母因未从我的脸上看到初为人妇者的光彩,便百般盘问,我总是谎话说得满天飞。可是这谎言只持续了半年便被拆穿。按照我们本地的风俗,刚成婚的新人在过第一个年的正月,是一定要双双去给双方长辈亲友拜年的,而且长辈也会给新人一定数量的压岁钱,算是见面礼。
正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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