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小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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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小三来了!-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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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小三来了!》作者:骄阳暖暖【完结】

  chapters 1

  华灯初上,红绿灯和霓虹灯交替闪现,整个城市一片繁华。
  王诗词手里拿着可爱多站在马路边,有些傻的看着一辆奔驰轿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最后直愣愣的冲着自己冲过来。
  “看车!”
  一股力道从身后猛地拽了女生一把,轿车嗖的一声从王诗词身边呼啸而过,驾驶座的美女斜着眼瞟了一眼看起来似乎是吓傻了的女孩,高傲而艳丽;副驾驶的男人英俊潇洒,挪开目光没有看站在马路边看起来已经傻了的女孩。
  车速非常快,带起一路尘土。
  啪的一声,王诗词手上的可爱多十分应景的掉到地上。
  ※※※
  其实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王诗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特别淡定的人。
  其具体表现在看到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虫子都不会吓得嗷嗷乱叫;即使是上了三节课才知道走错班了也只会淡定的撩撩刘海拎着书直接走人。
  还有就是,即使眼看着那辆无比熟悉甚至知道垫在副驾驶座上那张HELLO KITTY坐垫在三天前装反了的奔驰轿车以一种非要撞死自己不可的势头朝着她冲过来的一瞬间,王诗词同学也只是愣了0。01秒。
  那种传说中的心里如同千万头神兽呼啸而过的感觉……还真没有。
  “王诗词,刚刚过去的那辆车……”
  李煜目瞪口呆的站在身边,表情特别惊悚。
  “瞧你那傻样儿,”王诗词舔了一口手上残留的冰淇凌,然后抹了抹嘴,略带鄙视的看了李煜一眼,一扬头,率先迈开长腿,“走!”
  “我什么样儿啊,我什么样儿啊!我这还不是替你着急么!”
  李煜看上去倒是挺纳闷儿的,听了这话还挺不高兴的,不过还是加快脚步跟上了女生的步伐,然而相对的,他说话的语速也加快了不少,“你没看见刚那车里的女的啊!嘿我说,你怎么这么淡定啊?”
  “因为你不是我啊,你要是我的话你也能这么淡定。”
  王诗词嘿了一声,从包里掏出钥匙打开门,撑在门框上对着李煜笑眯眯的开口,然后手一扬,“哐啷”一声就把门撞上了。
  门外安静了半分钟,然后“咚咚”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捶门声,还伴着李煜怒气冲天的吼声。
  “王诗词你丫赶紧把门给我开开!!!”
  而屋里的王诗词却懒得理他,随手把包往地上一扔,然后把整个人往巨大又豪华的沙发上一扔,脑子开始飞快的旋转。
  ※※※
  其实说真的,王诗词敢以自己不怎么聪明的脑袋打赌,当一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几乎根本看不出年龄的英俊潇洒的温文儒雅的事业成功的男性驾驶着市场价几百万的名车出现在众人面前时,绝对会有那么一小撮以“金钱”为崇高理想、长相不俗的女生OR女性开始眼冒红心小鹿乱闯——当然,她也敢打赌心中那只小鹿乱跑的频率取决于那辆车的档次。
  同样身为雌性动物,王诗词同学很清楚尤其是当这种有钱的男人带着红的粉的白的蓝的各种各样的玫瑰出现时那种毫不亚于原子弹的杀伤力。
  但是很不巧,王诗词对刚刚开着奔驰的、载着美女的、几乎看不出年龄的、英俊潇洒的、温文儒雅的、事业成功的男性抵抗力百分之一千。
  因为了解,所有的幻想都在“了解”这个前提下灰飞烟灭。
  而恰好,王诗词了解刚刚那名牌轿车里的男人,十分了解,相当了解。甚至知道他什么时候洗澡用什么洗发液沐浴乳,知道他风衣外套西装衬衫乃至内裤的品牌。
  墙上的秒针一圈圈的转动着,门口响起了钥匙开锁的声音,合着李煜甜甜蜜蜜的一声“程阿姨”。
  沙发上的王诗词翻了个白眼,揉了揉额头坐起来,眼睁睁的看着李煜挎着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走进客厅,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翻身奴隶把歌唱的架势。
  “诗词,你怎么把小煜关在门外了!”
  暗红色的长卷发;皮肤虽然有些松弛但没有长斑,干干净净的;眼角有着深深浅浅的皱纹,但却有着别样的女人味;永远是温温柔柔的口气,就连生气责备人的时候都没用过高八度,这就是王诗词的妈。
  “哎呀,吃冰淇凌吃的太欢了,忘了后边儿还有个人呢。”冷冷的看了李煜一眼,王诗词轻描淡写的说道。
  李煜皮笑肉不笑的反击,“你们家露露吃饭的时候也这样,一撒欢儿就什么都不管了。”
  “可见你在我的眼里不如冰淇凌,在露露眼里不如狗粮,那你还不赶紧滚回你们家!”
  “我想程姨了,我不走!”
  “嘿嘿嘿,哥们儿,你丫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能不能不这么娇羞?”翻了个白眼,李煜脸上挂着的贱了吧唧的笑容悲惨的让人都不忍心看。
  “哼。”两人互相瞪着对方半分钟,又同时扭过头去。
  要说这李煜和王诗词的关系,那还真是很微妙。
  俩人从小在一起,上过树,拆过房,摘过老玉米,祸害过棒子秧。他掀过她裙子,她扒过他裤裆。她曾经推得他掉下河,他也没少踹得她掉下床。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发小儿”。
  如果用一个定语来限定住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
  因此,王诗词和李煜是一对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发小儿。
  “呵呵,你们玩儿,我去换衣服做饭了,诗词,想着待会儿喂露露吃饭啊。”不知道是不是认为拌嘴代表感情好,王妈妈笑着拍了拍李煜的肩膀,乐呵呵的径自上了楼,留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露露是王诗词家的狗,每天吃着上等狗粮加上广味小香肠。
  而李煜,则是长时间寄存在王诗词家的巨型宠物。
  作为一个暴发户出身想并且想要挣更多钱的商人,王诗词的爸忙,所以大部分时间王诗词都见不到他。相比之下,有一个做大生意的妈和一个当大官的爸,李煜差不多基本见不到自己的爸妈。
  因此李煜从小就被寄养在王诗词家,是每天吃着好饭喝着好汤的人型宠物。
  当然对王诗词来说,李煜远远不如露露可爱。
  一般来说,李煜都在王诗词家吃饭过夜,一般来说,王诗词的爹晚上不会回家吃饭过夜。
  今天晚上也不例外。
  似乎是对王诗词和李煜的互损已经见怪不怪,王妈妈看着两个孩子即使是在饭桌上也不消停的对掐毫不在意,只是温柔的笑着为两人夹菜,“出去这么久,买什么东西了?”
  “随便逛的,就买了条裙子。”李煜对着王妈妈咧嘴一笑,将空碗递过去,“程姨,我想喝汤。”
  “行行,我去给你盛。”母亲接过碗,眼神有些溺爱,“你们俩先吃。”
  “谢谢程姨!”李煜响亮的应了一声,然后趁着盛汤的空挡一把将正在夹菜的女生拽到一旁,“王诗词,你刚才是真没看清还是跟我这装淡定呢啊?按理说虽然你这眼睛显得有些无神但也够大了啊,不应该连自己家的车都认不出来啊!”
  “你管我呢!”猛地放下手里的碗,王诗词眼神凶狠的瞪着他,“我看没看见怎么了!”
  “嘿,你急什么啊,我这还不是担心你接受不了么,你说你……”
  门外响起了熟悉的钥匙声,门在下一秒被推开,饭桌上的两人同时回过头看着刚刚走进门的那个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几乎根本看不出年龄的英俊潇洒的男人。
  “王叔,您回来了啊。”李煜从凳子上站起来笑的有些尴尬,还暗暗推了身边的女生一把。而对方却没搭理他,只是坐在凳子上瞪着门口那个看起来更尴尬的男人,恨声道,“车开的挺快,也不怕把你闺女撞死了!”
  “王诗词!”
  李煜连忙出声阻止,而门口的那个男人更是不自然的别过头,掩饰的咳嗽一声,王妈妈不明所以的端着汤碗站在厨房门口,王诗词看着母亲担忧的眼神心中突然一酸,猛地站起来冲出家门。
  没错,之所以特别了解刚刚那个宝马车里的男人,就是因为那辆从王诗词身旁呼啸而过的、由年轻漂亮的小三开着的车里,坐着的是王诗词的亲爸。

  chapters 2

  其实平心而论,王诗词在家绝对是处于绝对的女王地位。
  而王诗词那个英俊潇洒的爸,绝对是个怕女儿的主。
  真的。
  不仅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作为独生女的王诗词是她老爸唯一合法的继承人,更因为不同于射手座的爸和双鱼座的妈,王诗词是一个典型的天蝎座。
  腹黑、记仇、再加上超强的报复。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撞见自家老爸带着他那年龄不小气质勉强还担得上“优雅”二字的小三一起在小河边散步,背着小书包脖子上系着红领巾还不知道什么叫“怒火中烧”的王诗词同学只感觉到心中那叫一个翻腾。
  好像那颗小小的心脏被人用手揉来揉去的,砰砰跳的特别的快。
  然而当王诗词将目光落到走在那小三身边的小男孩身上,不,准确的说是落在那个小男孩身后背着的和自己背上一模一样的小书包上时,这才终于体会到了所谓的“怒火中烧”。
  以当时只有几岁没接触过什么东西的王诗词的话来说,当时的那种感觉就如同当着星矢的面将雅典娜先杀后奸,奸完再杀;杀完再奸!
  开玩笑!那可是老妈特地从香港给带回来的小书包,王诗词自己都成天当宝贝似的恨不得上厕所的时候都要抱着,怎么能容忍另一个一模一样的书包出现在别人身上!
  基于天蝎座那超级强大的占有欲,王诗词愤怒了。
  如果人的目光能杀人的话,那即使对面的那个男孩背着的不是书包而是钢盔铁甲恐怕也早死了几百遍了。满脑子盘算的都是如何将走在河边还蹦蹦跳跳的小男孩千刀万剐碎尸万段,王诗词俨然已经完全忽略了另外一个女人挎着自家老爸的胳膊这件事。
  而当看到对方从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书包里掏出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水壶时,年仅十岁正在上三年级却愤怒的恨不得砍人的王诗词爆发了。
  于是这朵生长在祖国花园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被一颗火热滚烫的愤怒之心驱使着,突然撒丫子猛地朝着那个比她自己大不了多少同样是祖国花骨朵儿的小男孩儿冲了过去,面目狰狞恶狠狠呲牙咧嘴的样子明显吓了对方一大跳,然后还没等一旁两个正在亲亲我我的大人反应过来,就伸手狠狠一推。
  然后只见对方站在河边踉跄了两步,一脚踩空,双手在空中忽悠忽悠的绕了两个圈,嘴里“哎呦”了一声,就这么背着和始作俑者一模一样的小书包华丽丽的掉到河里去了。
  王诗词的爸愣住了,小男孩的妈也愣住了,而王诗词则站在河边保持着双手超前的姿态,眼睛里直喷火。
  对方在水里扑腾来扑腾去的,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河水,咧着个嘴扯着嗓子拼命的叫唤:“妈!!”
  对方的妈像是突然被自己家儿子的鬼哭狼嚎惊醒了,吓得脸都白了,不顾脚上穿着几厘米的高跟鞋蹬蹬的跑到河边,伸着比王诗词长了一倍的胳膊把对方往边儿上一推,赛着儿子的鬼哭狼嚎也扯着嗓子玩儿命的叫,“儿子!!!”
  虽然那个时候只有十岁但也知道什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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