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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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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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洗一次衣服,换下来之后喜欢到处乱丢;拿书出来看,看过了从来不会放回原处;护肤品化妆品,各种首饰小摆设浩浩荡荡摆了一桌子;我的衣服鞋子占了他衣橱里的半壁江山,而且常常抢他的地盘。

他说,原以为我从小没有妈妈照顾自理能力应该很强,怎么会这样?

我告诉他,我爸是那种衣服从来不洗,穿起来照样玉树临风的人物,我俩过日子家务活儿一切从简,小时候就是觉得洗头梳头麻烦,他才骗我去剪了个男孩儿似的短发。

他这下知道上当了,跟在我屁股后面收拾了一阵儿,然后请了个housekeeper了事。

我们就这样过起热闹亲密的小日子。慢慢的,我就像他担心的那样开始彻底依赖于他的照顾,我不必担心房租水电,吃喝全由他买单。于是就心安理得的把开头几个月的薪水全部用在衣服鞋子化妆品上面。被他骂了一顿之后,我开始了强制储蓄计划,增加了保险,规定每个月只能花薪水的1/2,余下的1/2一半存款一半投资。

我和他的工作都常常要出差。我们经常share一辆cab去机场,然后在候机大厅匆匆吻别,因为我们的目的地从来都不一样。我去的是些听名字就很闷的工业城市,而他总是飞往Milano,London,Tokyo ,当然少不了的,还有Paris。单单看着印着这些地名的机票就叫我向往死了。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下个月能请假吗?我去巴黎出差,可以带上你。”

我惊喜地尖叫,抱住他一顿亲。我要去巴黎了,那个从小就向往的地方,那个机缘巧合错过了的地方。当然我不后悔来美国,毕竟在这里我得到了林晰,这个从一开始带着点法国味的冶艳烙印的“情人”,或许真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要由他来把巴黎展现给我看。

我一下用光了15天的年假,加上周末,可以有3个礼拜不用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妈妈,她也很高兴,说:Enfin; tu vas venir a paris。终于你要来巴黎了。接下来就计划着要带我游览,参加派对,去看歌剧。出发的前一晚,我无论如何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又检查了一遍行李,林晰睁开眼睛看看我,说了一句:“小孩儿快回来睡觉。”又睡着了。

飞机在傍晚时分起飞。我零零碎碎带了许多东西,一件小礼服生怕压坏了单独放在一只印着公司Logo的行李袋里,没有托运,准备随身带上飞机。林晰说:“这袋子真难看,我不拿啊。”
“不拿就不拿。你装作不认识我就好啦。”反正也不重,我心情好,不计较。

拿好登机牌,他拖两只拉杆箱,我拿着行李袋,乘自动扶梯到上一层的候机厅。我突然觉得似乎有人在看着我,不是那种路人随意投过来的一瞥,而更像是注视,尽管是远远的,还是能感觉到那道目光的温度。我回头四处张望,只看到行色匆匆的陌生人。  

2008…10…29 13:56:01(第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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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舱果然物有所值,我这个坐惯支线飞机经济舱的小职员,这次终于可以舒展身体,睡得很好,时差几乎对我没有影响。清晨6点多飞机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我正神清气爽,搂着林晰的脖子来了个货真价实的French kiss,邻座的法国大爷用磕磕巴巴的英文问我们,是来法国度蜜月的吧?我笑着说,Kinda…搞得大爷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恍然大悟的跟身边的大妈说:“C’est sur qu’ils envisagent de se marier a Paris。” 他们一定是来巴黎结婚的。

9月份的巴黎已经微微有些凉意,早晨的太阳升起来,阳光却特别明媚。我妈和Jon大叔在机场迎接。妈妈对林晰一直照顾我表示感谢,直到发现原来我不打算住在她那里,而要跟林晰住酒店,目瞪口呆的看了我们一会儿,才笑起来,拥抱了我们,小声对我说:“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人。”

中午我们在我妈和Jon大叔的房子里吃饭。他们住市中心一栋外墙灰黄,雕梁画栋的老式公寓的顶层,像黑白电影里一样,里面有螺旋形的楼梯和黑色折叠铁门的狭小电梯。房间层高很高,光厅就有4个,几乎每个房间都有壁炉,屋顶露台布置的像个真正的花园一样。妈妈依旧年轻,不知道靠的是日复一日的精心保养,还是每年一次的瑞士美容之旅。Jon大叔似乎也在努力健身,瘦了一些,神采奕奕。当然比起白种人,亚洲女人更不容易显老,何况差了十几岁的年纪。他还是觉得有这么一个太太很有面子,在一旁殷勤伺候着。公开了我们的关系,林晰多少有点不自在,妈妈总是一幅忍不住要笑的样子看着他,他就看窗外,装作观赏风景。我饶有兴味的看着这一切,周围有那么多富丽新奇的东西等着我去发现,这种感觉像新鲜空气充满肺叶一样把我的心装的满满的。

吃过饭,我们回林晰住的酒店check…in放行李。酒店在塞纳河的左岸,位置几乎就在埃菲尔铁塔的影子下面,从房间的阳台上看出去,不远处就是巨大的塔身,跟通常图片里看到的小小的剪影似的不同,那么近,大的不像真的。次年2月份,看SATC大结局,Carrie 在Hotel Plaza Athenee的露台上转身看到艾菲尔铁塔兴奋的跳跃,我当时的反应和她如出一辙。只不过Hilton Paris没有那种古典韵味,而是彻头彻尾的摩登风格。

我站在阳台上歪着头看着懒懒的午后阳光里的铁塔,林晰走过来在我身后抱着我。“这样真好。”我说,然后美美的吐出一口气,“我爱你,林晰。”他默不作声,怀抱变得紧紧地,把我转过来,然后用人类能想象到的最温柔的方式久久的吻我。如果不是因为他下午有工作要做,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爱的昏天黑地。  

2008…10…29 16:38:31(第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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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我才知道,出差去巴黎也不单纯是轻松的美差,公务舱的跨洲旅行和市中心的豪华酒店也都不是白白享受的。林晰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周六有时也要开工。不过这一点也无碍于我们的幸福。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他的亲吻中醒来。吃早饭的时候,他会去Au nom de la rose(以玫瑰的名义)给买我一束玫瑰,嫩粉色的苏醒玫瑰,白色的芬德拉,浅橙色的舞后,酒红色的樱桃白兰地,淡紫色的海洋之歌,肉粉色的戴安娜,粉中带白的玛丽亚,白里透粉的蜜桃雪山,桃红色的瑞普所迪,紫红色的米兰玫瑰……柔软剔透的花束渐渐摆满了整个房间,叫人心都酥软了,然后慢慢的也变得如那些沾着露珠的花瓣一般澄澈而干净。

上午我们去博物馆,Orssay,Louvre,Gallerie nationale…我终于看到了J。B。Corot的作品,不是在MET,而是Louvre,最好的那一些。第一次知道了颜料也可以表现那么多种轻烟薄雾般的灰色,让画面静谧优美的像略带诗意的梦境。

中午在塞纳河边的小餐馆吃饭,总是坐露天座,看着行人和河上的游船。喝一杯espresso,吃一块黑巧克力。

下午四处闲逛,或者哪里也不去,搂在一起午睡,直到柔和的风吹开窗帘,红色的晚霞出现在埃菲尔铁塔的后面。

晚上穿华丽的衣服在Montaign街那间有着一万支水晶灯的饭店用餐。去歌剧院听女裁缝唱起我的名字叫咪咪,鲁道夫对咪咪诉说“odolce viso di mite circonfuso alba lunar月光如纱般轻拂着你的脸庞”,一直到哲学家柯林的咏叹调,永别了,我的外套。Pretty Woman当中Edward对Vivian说的话是真的:第一次看歌剧的人反应是很两极的,不是极端热爱,就是极端讨厌。我一定属于前面一种。而普契尼的《波西米亚人》在我心里将永远代表者爱情和巴黎。

然后,戏院散场,夜渐深沉,即将来临的深深的夜,显得从来没有过的性感和沉醉。

三个礼拜之后,我先一步回纽约,而林晰要在那里呆到十月中旬。我们仿佛刚刚渡完蜜月又要分离的新婚男女,在机场走走停停,难分难舍,一直到广播里响起last call,才真的分别。我隔着玻璃远远的看他,满心想着不远的将来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我们一起去体会,美好的就像刚刚过去的三个礼拜一样。浑然不知命运又有怎样的转折等我去经历。

回到纽约家里,我打开电脑查收邮件,公司邮箱里塞满了各种forward来cc去的信件,一封一封看下去,无关紧要的统统删除。有一封的标题是Hello,发自一个不熟悉的地址,我看也没看就拖到Trash,拖完之后纳闷儿,好像刚刚看到在preview里显示的是一句中文句子。又去垃圾桶里找出来看,信里写着:你好,你是程雯璟吗?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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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的日期是我去巴黎之后的第三天。

我茫然的坐在那里,感到心脏砰砰砰的跳,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颗忙乱的抽动着的老式水泵机。30秒之后,我一下关掉电脑,去浴室洗漱,然后上床关灯睡觉。我躺在黑暗里,被子盖过头顶。飞机落地是东海岸时间将近晚上10点钟,在巴黎已经是零晨,但我却全无睡意。我闭着眼睛,左边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过去3个礼拜里装满了的心又空了,生出一股挥之不去的思念的感觉,却不确定对象是哪一个。

不知道过了多久,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拿过来看,是林晰发来的短信:Just had a dream about you: you were lying beside me in deep red lace lingerie with your fingers gliding across your body … lips; neck; breast; tummy…

巴黎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是早晨了。我努力在脑子里想象这个香艳场景,然后回了一条短信:Then I ordered: Tear my clothes apart and fill me up; now。 他没一会儿工夫回了一条:RU ZI KE JIAO( 孺子可教)。

蒙蒙亮的黎明的光线从窗帘的缝隙透进来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的睡着,梦里没有深红色的蕾丝睡衣,没有sex fantasy,只有一片炫目的夏日的阳光,温热的碧蓝色的水,抚过我的皮肤,穿过我身体的缝隙,像锋利无比的刀刃一样让我一瞬间体无完肤,却不觉得疼也不见血,而在这所有一切的背后,一种细洁的鲁莽稚嫩的触感悄悄的浮现,

早上我回公司上班,三个礼拜的长假之后,积了不少事情,手脚不停的忙了一个上午。吃午饭的时候,给同事看在巴黎拍的照片,几个姑娘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表示艳羡。似乎一切正常,但我心里知道那封邮件,我仍旧留在收件箱的封:“你好,你是程雯璟吗?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 每次回到办公桌电脑前面,它就安静的横在那里,我装作没看见。

三天之后又一封同一个发件人的邮件跳出来,“Saw u in Madison Avenue this morning。” 他说过会来找我,真的来了。不仅在纽约,而且就在曼哈顿。这个区区几百万人口的小岛,我们可能在任何时刻在任何地点不期而遇。有的时候,他就看着我,只是我不知道。鼠标在reply和delete中间来回反复,最后点了reply。光标在一片空白当中跳动,我删删改改,最后只是简单的写:“How are you recently?Every thing goes well?”,然后在再一次犹豫之前发出了邮件。至少在那一刻,我没有更多的企图,这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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