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怎么就!”
沈煜伦话还没说完我就来气了。
“够了!没完了呢!让你叫吃的!你还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我突然有些恼羞成怒,也是冲出这句话,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有多反常。
沈煜伦没再做声,拿出电话叫外卖,我挤出微笑,看着沈煜伦,鼻头阵阵发酸,我讨厌现在的自己,失控的自己,我不想勉强自己了,我勉强自己了太多年,至少在沈煜伦面前,我没必要这样,想到这里,眼泪开始急剧分泌。
沈煜伦估计没看明白,先是愣愣地看着我,再一看,发现情况不对,把电话一甩,冲过来抱紧我,我的眼泪开始决堤,我失声地哭,已经没有秘密了,全班都知道我是Gay;而且我和沈煜伦,李浩然的关系已经够紧张,再出这么一个事儿,以后大家都不能像从前一样相处了,我不能没有他们,有多少人看到了是非本,就有多少人知道我喜欢李浩然,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沈煜伦一直抚摸我的背说:“怎么了,谁惹我们家大宝贝儿了,不哭不哭不哭,是哥哥不好,不该凶你的,不问不问,我不问了啊,你别哭,你每次哭最折磨的是我啊,好吗?你乖!不哭不哭了!我心都碎掉了!”
他这么一哄我哭的更凶了,我伸出手抱他更紧了,我不知道他或者李浩然还能在我身边多久,很久以后,终于安静了,只剩下他轻轻拍我的背,我冷静地想了一个计划,听见自己说:“今晚,我想去酒吧!”
“唉!去什么酒吧啊,你别老这样喝啊,我心疼!”沈煜伦接着说。
我把头从他胸口抬起,看着他,像是哀求,像是命令,是一种只属于我和他的默契。
“行!去!”他爽快地答应,然后又把我头按在他的胸口。
接着他叫了我喜欢的外卖,我实在没心情吃东西,但沈煜伦硬是连哄带骗的让我吃了一小碗,才松了口气,然后沈煜伦给李浩然打了电话约李浩然十点在酒吧见。我给黄斌打了电话,让他帮我通知侯擎宇,晚上十点,酒吧碰面。
出发前,我在沈煜伦家洗了澡,换上那件放在他家的黑色衬衫,每次穿这件衣服一定有一些事情发生,今晚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已经决定了一件事,一件非做不可,罪与罚边界的小事。
我把自己收拾得很棒,喷上香水,像昨晚侯擎宇从我身边走过时候一样的香味,沈煜伦还不知道我的计划,只轻轻到耳后对我说:“漂亮!喜欢这样的你,今天的你,和往常不一样,你脸上有一种吸引力,怪怪的,很邪恶的感觉。但我更喜欢了。”
沈煜伦也把自己收拾得很帅气,上了车,我们朝酒吧方向走。
车窗外,我看到了霓虹灯,看到了车灯,看到了马路边暧昧阵阵的昏黄街灯。我看看身边的沈煜伦,他对我笑笑,抚摸我的头,呵呵,沈煜伦,过了今晚,我可能不再是你和浩然哥心中那个乖宝宝了,你们还会喜欢和我玩吗?但我心里依然流淌着从未有过的兴奋,从未有过的刺激,我感觉的自己浑身血液都在沸腾,心跳急速。
(27)耍你*(Pandora's Gift To Kenneth*)
车停在酒吧门口的时候,沈煜伦还低着头发短信,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对侯擎宇做的事情,事实上,我经常这样,我总觉得自己大部分时间是理性的,但这就像疯子永远说自己没疯的道理一样,因为那整晚,我坚持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直至多年后的今天。
“到了,沈煜伦!”我对他说。
行!浩然发短信过来说估计还得一个小时过来,他爸警局今晚有任务,没这么快到家!”
“行!我们先进去!”
下了车,酒吧门口已经堆积了很多腐败灵魂,他们时而呻吟,时而无力,飘飘然踮着脚的走,好像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号码牌,他们以为这是通往快乐天堂的快捷方式,聚集在酒吧地带的人群是一群有色人群,色彩源自两个方面:自身夸张的浓妆艳抹,还有习惯看人时候戴上的有色眼镜,源自光怪陆离的渴望。
我其实不适合评判任何人,因为走进酒吧,我们都一样。
“怎么了?感觉今晚情绪不高呢?”沈煜伦似乎看出一些端倪。
“没事儿,真没事儿。”我嘴上这么说,手却不安地抓住沈煜伦胳膊。
他伸出手,搭在我肩膀,把我朝他方向按过去说:“哥哥今天舍命陪你喝,只要你能开心!什么都值!好吗?你就只管开心地玩儿!这都背过你回家了,也不怕这第二次!”
“你说的啊,就喜欢你这点,特爽快!”我朝他粲然一笑,他更乐了。
进了酒吧,厚厚的重低音从音箱传出来,人群里鬼魅横生,很多人其实都无比孤独,因为他们过于喧哗。
沈煜伦带着我习惯性的朝雅座方向走,几个社会青年朝沈煜伦喊伦哥,沈煜伦没搭理,走到雅座位置,又是上次那四人。
那一次,沈煜伦恨不得把整个酒吧都要掀了,我看沈煜伦脸上肌肉因为咬牙而抽搐,他捏紧了拳,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臂说:“今晚,我们不闹!沈煜伦!”
他没看我,依然盯着雅座里那位女孩,那位我说了好几次看着面熟,但说不清在哪儿见过的女孩,那位上次在酒吧撞在我肩上,警告我离沈煜伦远一点的女孩,她嘴唇的颜色是烈焰的颜色,和她的气质一拍即合。
在她身边的女孩比我们大一些,脸上只是清雅的淡妆,让人舒服一些。
沈煜伦又往前一步。
估计发现气氛诡异,两男的一抬头,见到沈煜伦,立马屁滚尿流地跑开了,倒是对面两女孩还带种些,起码离席的动作慢条斯理,这是一种对最后的自尊的最大维护,事实上,她们也只能这样。
我这才松了口气,今晚不能出任何状况,今晚的主角是侯擎宇,因为我准备认真送他一份厚礼,沈煜伦气鼓鼓地坐到沙发上,直接把脚往桌上一跷,抱着手,仰着头靠在沙发上。
“谢谢!”我坐到他身边,学着他,一样把脚往桌上一跷。
“谢谢?谢什么?”他还是不看我,我知道他气没这么快下来。
“谢谢你听我的话啊,没动手!”我把手伸过去扣着他的手臂,对着他美滋滋地笑。
他没看我,但他一定知道我那时候的表情,因为他也微微笑笑了说:“你说人是不是都有命的?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你说我这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放眼里的大老爷们儿,怎么就怕你呢?”他侧过脸,看着我说。
“得了吧你,还大老爷们儿,就一小孩儿你!再说了,我这样不是关心你嘛!你想想,有几个人会管你动不动手。”
“嘿嘿,这倒也是,就喜欢你贫的时候,特别可爱,来,亲哥一个!”他这气总算顺下来了。
“你别得寸进尺啊!沈煜伦。”
“那牵牵小手总可以吧?反正上次那么多人都看到我俩牵手来着,成吗?”他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疑问句,因为他还没说这句之前,已经牢牢扣着我的手了。
接着酒保把桌上东西撤了,换上新的酒水和果盘。
“今晚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准动手,答应我,可以吗?就一个晚上!”
我其实是恳求,我真怕又杀出一些始料未及的暴力美学,因为沈煜伦这脾气这辈子就我最清楚,他奶奶过逝了以后,他一直就这么一个人过,到了今天,我依然是他这辈子最亲近的人。
“行!除非有人欺负你,行了吧?沈少,我这总得扮演一下御前带刀侍卫吧!”他继续贫。
“别沈少沈少的,知道的明白你开玩笑,不知道的又得损我多自恋多做作了!即使今晚待会儿有人动我了,你也不准动!我说真的!”我坐起身,认真和他说。
“那不行!”沈煜伦也认真了起来。
我刚准备补充,接着上次他那帮小弟又过来,见我和沈煜伦马上热乎地冲我们喊:“伦哥,尼哥”。
“你们乖!我和你们伦哥说点事儿!你们先玩吧!”我真不太擅长和他们聊太多,你说上次我和他们聊文学,我讲我的米兰昆德拉,结果他们硬生生甩出《故事会》这样的凤姐嘴里的人文类杂志,算是两败俱伤吧。
“去哪儿呢,不给你们尼哥敬一杯吗?”他们刚转身,沈煜伦又补充到,我一回头,沈煜伦居然在狡猾地笑。
接着上次说喜欢看蜡笔小新那男孩儿先走上前一步,往杯子里倒酒,然后冲我像拜神一样的鞠了三个躬。我顿时傻眼,沈煜伦也乐了,我把和他牵着的手甩到桌上,我让你乐!沈煜伦!
沈煜伦轻轻地咳嗽掩饰尴尬,脸又开始阵阵发青,这两大男人牵手已经够怪的,还在这帮小弟面前,上次已经拆过你的台,也不差这一次,我对眼前三鞠躬的男人点点头,把酒往嘴里一扣,然后拿了粒葡萄塞给沈煜伦,他这次是真咳,估计确实被呛到了。
接着第二个男生,牛高马大,其实身材高大的男生很多,我之所以想到这个词是因为他的鼻孔,宽广无垠,我在他旁边总有缺氧的错觉,总觉得所有的氧气都被他吸光了,他倒酒,然后微微张大鼻孔,虔诚地微笑着说:“尼哥,你好,我叫马桶!”
我顿时把嘴里刚刚吞进去的酒全喷了出来,沈煜伦的葡萄也飞了出来!
“是统治的统,本来叫马统一,但兄弟们都把一字省略,所以尼哥以后叫我马统,或者阿统就可以!”
我松开沈煜伦的手狂抽纸巾递给马统,毕竟我喷了别人一身一脸都是,然后我就彻底记住了牛高马大这个词儿,你想牛一样的鼻孔,至于“马大”是源自马统这名字,这样太绝配了!所以我再也没有忘记眼前这个看着我比我年长很多,却一句句喊着伦哥、尼哥的特别青年。
第三个更无敌,上来第一件事就是突然往地上一倒立,沈煜伦估计真的震精了,一下抓紧我的手,我朝他互看一眼,猛流汗,然后他起身擦擦汗说:“我叫兔子!不是同志的兔子,是因为我的嘴可以这样!”然后他把嘴唇一吸,顿时变作三瓣嘴。
我和沈煜伦听到同志这两个字,立马敏感地把手弹开。我又抽纸,这次不是擦任何人,而是擦自己,接着兔子倒了酒恭恭敬敬地给我,我只能说,他确实一根筋,我刚开始喝,可能他发现气氛不对,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我不反对同志!伦哥尼哥别误会!”
他这么一说,我又一嘴酒水朝他脸上喷出去,沈煜伦这次乐翻了,在沙发上笑得前俯后仰。
我直接把纸巾整盒递过去。
然后尴尬笑笑,握拳对他们说:“请一定要替我好好爱自己!加油!”
对面三人斜着眼看着我,轻轻擦着身上的酒水,然后转身离开,马桶又回头补了一句:“今晚老大可能也会过来,伦哥!”
“老大是谁?”我一下子没按耐住好奇。
“我爸。”沈煜伦慢条斯理地说。
接着三人转身离开,沈煜伦让酒保送了烟过来,他开始不说话,低头,出神地盯着桌上的酒杯,其实他什么都没看,我知道。
“要走吗?”我轻轻拍了一下他肩膀。
“没事儿,来,我俩喝。”沈煜伦接着往酒杯倒酒,嘴上叼着烟,朝我苦苦笑笑接着说:“趁他没来前,陪哥哥多喝两杯!”
“行!我陪你!不行的话我们喝完就走!别让叔叔担心啊!”我这杯才算正正经经下肚,刚喝的全喷出来了,然后我补充说:“沈煜伦,可能别人不懂,但我明白,明白被放弃的感觉,真的!”
沈煜伦朝我笑笑,眼神里有一种心疼,不是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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