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肯尼成长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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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肯尼成长日志-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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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不要紧,因为,我也不是。”黄斌对我笑着说。

回到沈煜伦家,黄斌把黄黄抱出浴室,让我先洗澡,我没再吱声,身体更加沉重,我感觉自己的内脏像是被注入了水银一样沉重,浑身的毛孔全都张开,敏感至极。

热水淋在我身上,镜子里的男孩儿半垂着眼,他不是我。

那几分钟,我反对交往,反对我爸爸妈妈离婚,反对我爸买的第一辆车是JEEP,反对黑色的瓷砖,反对用葡萄籽抗氧化,反对戛纳电影节评委居然不是我,反对英国Big Ben被翻译为大本钟,因为我真的不喜欢这个翻译,我还反对黑暗文学,反对颓废主义,反对我的左脚无名指要短一些,因为这样看起来不是太好看。

我反对作弊,反对市场竞争不够自由,反对文明导向变迁,反对自己还没开始健身,我甚至反对自己不是双性恋,因为这样起码,我可以在不接受同性恋的人面前,告诉他们,我明明喜欢的是女孩,然后,我反对李浩然的笑容,太温暖,太摄魂。

最后,我最反对的是沈煜伦的情深之极,然后,我想,我可能昨天不应该和李浩然做那件事。

洗完澡,我裹着浴巾走出去的时候,黄斌已经叫好了外卖。

“快吃,吃完带你去医院。体温计我找不到,在哪儿?”黄斌继续在翻箱倒柜。

“我没事儿,你吃吧。”我瘫在沙发上,或者说倒在沙发上,走在硬质木地板的感觉像踩在海绵上,而且这个海绵很可能踩下去一米深。

“把粥喝了,李浩然说,你喜欢这个粥。”黄斌把粥给我端过来。

“浩然哥说的吗?”我浅浅地笑了笑,心里开始驱逐寒冷,我接过粥。

“嗯,喝了休息会儿吧,有事儿睡醒再说,我下午回学校帮你请假,晚上过来看你。”黄斌一边说一边继续四处张望找体温计和药。

“黄斌啊,我说,那个,你先听我说吧。”我拉回他的视线。

“嗯?”黄斌回过头,坐到我身边。

“我不是那种所谓的阳光花季男生。”说完,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黄斌瞪大眼睛不知所措。

“我觉得我现在不开心是因为,我的世界被搅乱了,从小学开始就一个人念私立学校,一个人住一间卧室,高中之前很期待新的生活,现在快一年了,生活里出现了很多人,沈煜伦、李浩然、侯擎宇,还有你和宝玉姐。你们每个人都会照顾我,这让我开始依赖你们,我父母自幼把我送走就是要我断掉依赖这回事,开始变得独立,所以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好。”我还准备继续往下说。

“其实你的事我听侯擎宇说得挺多的。”黄斌笑了笑,停顿了我准备说下去的思绪。
“他?他知道什么?”我问。

“没什么,侯擎宇其实挺可怜的,他小时候开始。”黄斌转过脸开始对我说。

“不要说他,我不想听,真的。我讨厌他。”我呼吸有些急促起来,是因为有些气急败坏。

“他其实很像你,你讨厌他是因为他很像你。”黄斌继续说。

“闭嘴,我不想听,他的任何事情,李浩然讨厌他,全班都不理他,你觉得我和他像?他像个怪胎一样的惹人厌,暴力、自虐、自卑,还害怕面对自己的情感,他的亲人没有一个在意他,他的人生注定了的绝望,他其实像一具尸体游荡在人间,他强势的外表下面是自卑到极点的心,因为缺乏关爱,没有安全感,他用自残吸引别人的注意,你觉得我和他像?放屁!”我说完才发现对侯擎宇的厌恶到了如此的地步。

“不,你们不光是像,而是像同一个人,如果一定要定论,肯尼,从你说的这些方面来看,你比他更恶劣!”

“你走吧,我想休息了。”我知道自己生气了,因为语气太过平静。

“你好好想想吧,李浩然应该也快到了,我会替你们请好假的,另外,煜伦如果需要帮助,记得通知我一声。”黄斌有些失望。

“我现在在怎么对付侯擎宇你是看到的,不要逼我那样对你,可以吗,我没什么朋友了。”在他出门的刹那,我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呵呵,你和他真的很像,他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然后他关上门离开了。

接着手机短信提示就响了。

黄斌:遇到一个和自己这么像的人,不是挚交,不然就是死敌,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前者,放过自己吧,沈肯尼。

我把手机朝远处一扔,感觉黄斌在我身上扯掉的不是一块儿遮羞布,而是一整块皮。

我走到镜子前面,看着自己紧紧地咬着牙,因为整块咬合肌都在抽搐,鼻头在微微发颤,镜子里的男孩越来越模糊,我打开水流,试图拉开窗帘,因为浴室我没有开灯,伸手抓不到一块布的时候,我才看到,整个窗户是打开的,而沈煜伦家的卫生间里根本没有一块窗帘,这一举动彻底吓到了我自己,我难道已经开始神经失常?

我吓哭了,打开莲蓬头,把水全调到冷水模式,我想让自己快点清醒过来,无论任何方面,我把沐浴乳整瓶挤到自己身上,又走到浴缸里,疯狂地放冷水,我感觉放出来的不是冷水,而是冰块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这次真的要大病一场了,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

躺在浴缸里,身后不停传来轰隆隆的打雷声,电闪雷鸣,黑压压的天空下,我想念的人,不是李浩然、沈煜伦或者任何人,我只是有点想我妈。

莲蓬头朝着我继续喷着凉水,我恍惚看到了那天下午,在宿舍里,同样在发着高烧,用凉水浇自己的侯擎宇,呵呵,难道,我们真的是一类男孩儿?

其实,我想溺死我自己。

一个小时后:

门铃响了。

“Hi~”我打开门朝李浩然笑。

“好些没?浩然哥给你买药了。”李浩然身上也湿透了。

“呵呵,没事儿,进来吧。”我打开门,身上已经换上了新的衫并喷上了新的香水,我甚至用了更浅一色的粉底液,我想这样看起来会比较贴合今天苍白的脸色。

“今天很帅哦,新买的衬衫?黄斌不是说你现在发烧吗?”李浩然一头疑惑,手上还提着水果。

“哦,没事儿了,吓唬他的,嘿嘿,我想偷懒请假。如果发烧还能这么精神吗?水果是浩然哥给我专门买的吧?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樱桃?”我接过水果,朝冰箱走过去,我把水果放在厨房桌上的时候,感觉眼前已经阵阵发黑。

“呵呵,小懒虫,这样不行哦,马上要期末考了,还翘课?”即使是雨天走出来的李浩然,笑容里依然是澄明的阳光,这让我为被他彻底地蛊惑找到了理由,我太黑暗,太阴郁,太渴望温暖,有时候爱一个人就是如此纯粹。

“浩然哥,你喜欢我吗?”我转过脸朝他笑。

一小时前:

我把头沉到浴缸下面,然后睁开眼,水流滑过我的眼球,我试图看清楚很多事情,但无能为力,我打算溺死我自己。

按照Kubler…Ross对死亡阶段的五个解释:拒绝,生气,交涉,沮丧,接受。


在我尝试在水下用鼻孔呼吸的时候,水流非常呛鼻,我甚至开始咳嗽,这样水流更多的灌入我的体内,我只是抱紧自己的双手,越反抗,我抱得越紧,我之所以记住了这个举动,是因为这时候抑郁症已经真正意义上地全面来袭。

本能的求生欲望又发生在这个时候,这是矛盾的地方,所以我猛的把头探出水面,我需要一根绳子,从后面绑住我自己。

我起身走回房间,找到一根漂亮的皮带,然后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异常丑陋,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即使准备终结我自己,我也没办法接受。

所以,我打开衣橱,把衣服翻了个遍,我需要一身黑色的装束,最好是一双棕色的皮鞋,我一直觉得男士们这样打扮比较精英范儿。

就算做鬼,我也要做一个精英鬼,我的意思是,我要做那种读着福布斯,手边捏着鳄鱼皮皮具(如果阴曹地府有鳄鱼),然后用Black XS香水的精英鬼。我没办法初次见面邋遢呈现,特别是当我和牛头马面握手,告诉他们:“Nice to meet U.你的牛头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牛头,还有能见到久仰大名的马面先生,实在荣幸至极。”

我要在那些穿着红色高跟鞋、绣花鞋的鬼魂世界里,突出重围,身着修身西裤,纯黑衬衫,捏着皮夹在奈何桥走秀,如果可以,我还想跨上单反,给你拍一张彼岸花的照片,或者和阿孟(孟婆)和小贞(贞子)拍一张照片,要求他们做我这样的招牌动作,然后寄给你一张。

:)

所以我在翻箱倒柜地找一套得体的着装,最后我拿出了我妈给我准备的那套正装,我一直准备着在和李浩然正式约会用的那一身衣服,居然被我用来作为自己的丧服。

所以,我重新走回了洗手间,打开水阀,这次蓬头上淌出来的是热水,我仔细的清理我自己,木瓜味的洗发露,樱桃味的沐浴乳,薰衣草味的浴盐,香草味的按摩膏,尤加利味的化妆水,然后我用粉底、发胶,把自己收拾得很漂亮。

然后穿上正装的那瞬间,我开始更加兴奋,因为这一身真的很漂亮,如果今天是和李浩然的约会,那一定会是一个Perfect One.

想到这里,我决定给李浩然和沈煜伦写一封信,然后给我爸妈一个电话,表达一下我这些年的感激,这是基本礼节,你知道。

所以,我开始把沈煜伦家认真整理了一遍,作为待会儿会死在他家浴缸的唯一补偿。

然后拿出了李浩然买的红酒,在CD机上放上爵士乐,拿出沈煜伦买的香薰蜡烛,我想用那些蜡烛拼出一个“GOODBYE”,但蜡烛不够,所以我只能拼出一个“C U”( See
You),然后我发觉这个表达不对,因为我们肯定是不会再见了,所以我最后拼出的形状是“MUA~”,算是一个Good…bye Kiss吧,这应该是人类历史上最诡异的自杀。
然后我开始在沈煜伦家找一张漂亮的信纸,找了半天,找不到信纸,但有一张特别漂亮的纸,背面是甜美的橙色,用黑色笔写一定很漂亮,只是这张纸的正面是一家外卖餐厅的菜单,上面写着“烧烤二十元免费起送,满三十送韭菜一份。”

我实在找不到漂亮的纸,只好将就着用,但我发誓,我写完这封遗书后,一定会在最后备注:对不起,我实在找不到漂亮的信纸,所以在你看完这份遗书后,答应我找一个漂亮的相框把这封信裱起来,最好是纯白的相框。

然后我开始给沈煜伦写信:

Dear煜伦哥,

首先,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是躺在你家浴缸里了(如果是按我计划中进行),我杀了我自己,所以麻烦你先去看一下,如果我出现死不瞑目或者口吐舌头的情况,请帮我将眼皮覆盖住眼珠,还有帮把我的舌头放回去。

然后,我先说一下,我写的中文一直都不好看,像你现在看到的一样,这是因为你家打印机又没墨了,我本来打算用英文给你写这封信,但你家实在找不到牛津高级词典,毕竟这是一封遗书,我想它看起来较为正式,我想过,你可以找一位翻译给你翻译,我如果写英文的给你,但考虑到你们当地方言特色,我没办法接受,我的遗书里出现“咋整?”这样的翻译,所以我决定用中文给你手写,好的,进入正题。

煜伦哥,

我很喜欢你,这样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如果我不是太自信,那可能,你真的像我预料的一样,也很喜欢我。

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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