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不巧成沙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情书不巧成沙漏- 第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内容简介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他把音箱开得震天响,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着崔健的歌;她还记得他抽烟的姿势:紧皱着眉,用力地吸一口,英俊的轮廓在光影里有着朦胧却又残缺的美;她还记得他离开时的那场大雪,白茫茫的大地,一个消瘦的背影渐行渐远……   
    那么多年,她爱的当真是他吗?   
    也许她爱的是他所象征的那个世界:自由、不羁、与众不同。   
    就像是一场梦。然而,梦醒之后,青春早已远去,他的世界也已破碎成沙。当亲人远去、好友离席时,她要如何逃离被人威胁扼杀的命运?多年后再次重逢,她能否留住他陪在她身边一起看潮起潮落?


  从十四岁到二十岁,也许她爱的是摇滚少年所象征的那个世界:自由、不羁、与众不同。就像是一场梦。她为了他只身北上,然而梦醒之后,青春早已远去,他也在她的世界破碎成沙。
更多简介。。。 从十四岁到二十岁,也许她爱的是摇滚少年所象征的那个世界:自由、不羁、与众不同。就像是一场梦。她为了他只身北上,然而梦醒之后,青春早已远去,他也在她的世界破碎成沙。

关 键 字: 成沙漏 短发夏天 青春 情感 情书 摇滚 

                    正文  1

  Preface

   这是我们唯一的一张照片。

  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由谁而拍摄的了。场景随处可见,一张在公共场所都能见到的木质椅子,大概可以坐三个人。椅子后面是一棵槐树,枝叶一直垂到我们的肩膀上。树很老了,叶子极少,和地上茂盛的小草坪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面,是城市特有的高楼,但离我们很远的样子。天空飘着几朵松软的云,照片上看不到太阳,却也能从光线上感觉到天气的晴朗。至少没有积雨云,也不像是有风的样子。

  大概能想得到当时的状况,一个不错的天气,我们两个人——也可能是有别的人在,但这不重要。我们一起到一个类似是公园的地方,刚坐下,就有人举起了相机,咔嚓。伴着白光,我们就被定格在这张四寸的纸片上了。

  我坐在椅子的最左边,你在最右,中间的距离看来只有一颗糖那么大。我认真地看着镜头,几乎面无表情。现在想来是因为紧张吧?眼睛瞪得圆圆的,表情生硬。而你却是龇牙咧嘴,满脸写着玩世不恭。

  都不是爱照相的人,所以当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还是愣了好久,记忆里,始终找不出关于它的任何细节。黑白的颜色又让我觉得,我们在一起,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还是短头发,很瘦弱的样子。而你也依旧是一个少年的模样,乌黑的头发,乱糟糟的。白衬衣和黑裤子,歪着脑袋。

   窗外面的雨还在下,天空是灰蒙蒙一片。马路上偶尔有汽车经过的声音。我准备搬家,把最大号的行李箱拿了出来收拾东西。怕无聊就开了电视,电视上在播放流行歌曲,我光着脚,在地上爬来爬去,翻箱倒柜,每一个抽屉都乱糟糟地塞满了书、CD和一些过时了的小玩意儿,茶几上的咖啡还冒着热气。直到看到这张照片,才停下来,坐稳,抱着双膝一直看着。

  照片的后面有一行已经模糊了的字迹:2003年8月17日,程嘉南,我爱你。

  直到现在我也爱着你,但我已经决心忘掉你,因为我即将要开始新的生活了。像你所说:“人生在世,难免要受点伤。但伤好之后,天总是晴的。”

  你的口哨声一如既往的响亮。

  岁月之前,是你的脸。

  岁月之后,你已不见。

  请允许我再一次地回忆,与你在一起的所有时光。

  第一章

  要是谈恋爱像篮球比赛一样就好了,裁判站在中央,吹一声口哨表示开始,时间一到就结束。

  我在那个微凉的午后被吵醒,四月,弄堂里的蔷薇全都开了,红的白的一团团,煞是好看。我们这幢小楼正在上演贫民生活大重奏,三楼的小婴儿在哭,五楼的中年妇女在教训儿子。我的父母在吵架,而对门在听录音机。我用力地捂住耳朵,但也还是不行。噪音好似瘟疫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我忍无可忍,穿过正在摔碗的父母去踢对面住户的门:“喂,你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吱”地一声,门被打开一条小缝,从里面探出了一个脑袋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嘉南,1999年,我十四岁,童年刚刚结束,青春期正在开启。细胳膊细腿,穿着一条去年的旧裙子。因为写作业写到一半睡着,脸被书压出了几道印子。乱糟糟的头发,额头上冒出了两粒青春痘。窗外是白花花的太阳,令人恍惚。

  而那一年程嘉南已经是二十岁整,身高一米八三,长头发遮住半张脸,穿一件天桥上买来的农民款白背心。但这丝毫也挡不住他*人的英俊,浓黑的眉毛,两只钻石般亮晶晶的圆眼睛。我看着他,愣一会儿说:“把门打开。”

  “凭什么呀!”他翻翻白眼:“你让我开我就开,我这里又不是公共厕所。”

  “再说,就算是公共厕所还得交费呐!”他又补充。

  “你开不开?”我双手插腰,如同一个骂街的泼妇。

  “不开。”

  我盯着你看了一会儿,使出最后的绝招——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哭是一个十三岁小女孩面对一切困难的杀手锏,没有人会相信鳄鱼的眼泪,但绝对会有人相信女孩的眼泪,因为女孩的眼泪像春天的河流,轻易就能融化人们冰冷的心。他果然是懵了,举手投降:“好好好我开门,你不哭了行不行?”

  我挂着泪咧开嘴笑,他转身不再理我。

  那是我第一次进他的房间,他的家同我家格局一样,但是要乱很多。1999我尚不知这世界上有一个词叫摇滚青年,所以他满地的磁带和满墙的海报把我给震住了。墙上帖得密密麻麻,四面八方都是一双双叛逆的眼睛。有一些是唱片封套,还有一些是杂志上剪下来的图案。这些大小不一的纸品拼凑成一副奇妙的拼图,而窗台上摆着一台老式收音机。音量应该是被扭到了最大格,震耳欲聋。

  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他却不顾待客之道,随心所欲地跳回床上弹吉他,扯开嗓门跟着录音机里的崔健一起唱:“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噢,脸庞……”

  他刻意模仿着崔健粗粗的嗓音,真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估计心脏稍微脆弱一点儿的人听到当场就会被折磨死。我捂住耳朵尖叫:“别唱啦,难听死啦!”

  他挑起一根眉毛颇有些得意地说:“不爱听别听,又不是我请你来听的。”

  “你知不知道声音是可以传播的,你在这边唱,下一秒我在自己家里就听到了。吵醒了我睡觉不说,你还害我父母心情不好,像疯狗一样地吵起架来。所以说,你才是一切混乱的罪魁祸首!”我拿出一副正义凛然的表情道。

  他笑了起来:“你这小孩倒是有点意思,我叫程嘉南,你呢?”

  “妈妈说,不要跟陌生人讲话。”

  “你已经讲了半天了,你还闯进了我家里,就不怕我把你卖了?”他做出一个十恶不赦的表情来,犹如电视里的黑帮混混。

  我一本正经地眨着眼睛说:“我妈说,生女孩都是赔钱货,你卖给谁呀?”

  他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如同雷鸣。笑完了又坐正身体道:“我不唱了,你也该回家了,一个女孩子家待在男人家里可不好。你有没有十二岁?”

  “已经十四岁了。再见!”我说着,摇头晃脑地向前走,一边还得当心别踩到他丢在地上的磁带。真像个垃圾场,男人怎么都这么邋遢啊?

  我在心里抱怨着,走到门口又转过身伸出手说:“我叫乔宝路。”

  他迈着长腿一下子跳到我面前来,像个大猩猩似的也伸出手,认真地同我握了握道:“您好,我叫万宝路。”

  “你刚才说了你叫程嘉南,这回你可骗不了我!”我用力地拍了他的手掌一下,他疼得上蹦下跳起来。我捂着嘴巴笑,然后快速地跑回了家。


                      正文  2



  家里头已经吵完了架,爸爸正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喘气,他中年发福,长了一个大号的啤酒肚,穿着跟程嘉南一样的白背心,相比之下却像一头得了哮喘的北极熊。见我回来就问:“你见你妈了吗?”

  “没有。她又跑了?”我问。

  “嗯。唉。”爸爸一边答应着,一边叹了口气,唤我:“帮我拿瓶啤酒来。”

  我点着脚尖朝厨房走,家里比对门更乱,盘子碎了一地,一不小心就会被扎到。我小声嘀咕着:下次得买塑料的餐具才行。

  厨房在房间的另一头,取完啤酒之后我在冰箱里翻东西吃。房间里热得不像话,我爬到窗台上坐下,一边吹着风一边吃冰淇淋,这时看到程嘉南双手插着口袋向前走,他弯着腰,活像一只大虾。我家住四楼,楼下正好有一棵树,被树冠档着,大虾走着走着就不见了。我不屑地撇了撇嘴,小声地骂了一句“臭流氓!”

  等母亲回来后已经是傍晚了,天边的云都被染成胭脂似的粉红色,非常的漂亮。妈妈每次同父亲吵完架都会离家出走一阵,也不知道是去哪里。一开始爸爸还很着急,到处地打电话找她,但没多久她就会回来,上一次是12个小时,这次不到6个小时。我在墙上画着“正”字,这是他们第十六次吵架。

  说起来,吵架的内容实在太好笑了。比方说妈妈跟学校的男老师多聊了几句天啦,或者爸爸又胖了三斤啦。我这个小孩在一边看着,都忍不住骂他们幼稚。孩子都十几岁的人了,因为这种小事吵架,也不害臊,真是丢人死了!

  当天我早早地做完了功课,早早地爬上床去睡觉。不知不觉一个周末又过完了,上学真讨厌。

  半夜隔壁又传来了音乐声,还是崔健的那盘磁带,播了两分钟后声音忽然被调小。我想象着程嘉南猛然想起我再去拧音量的场景,忍不住笑了。

  第二天我被闹钟吵醒,睡眼惺忪地去学校上课。家中乱作一团,吃早点是不可能了,茶几上放着两块钱,旁边还有一张小纸条:“宝宝自己去买早点噢!”

  一看就是妈妈的字迹,她喜欢写Q版字,看上去就像是小孩写的。她在一所中学当英文老师,据说很受同学的欢迎,也很受老师们的欢迎。当然啦,妈妈年轻、漂亮,受欢迎也是应该的,但爸爸总是吃醋,未免太小心眼了一些。

  去学校的路上我跟康斯抱怨:“我发现有些大人比小孩还幼稚,整天就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也不怕被人笑话,吵还吵得理直气壮的。”

  康斯白了我一眼:“你也成熟不到哪去。”

  “比你强,哼!”

  康斯是我的同班同学,小学时也是同班同学。说起来我们两个很有缘分,努力努力也不是没可能发展成言情小说里的青梅竹马。可惜康斯从来不把我当女生,他说:“如果非要选择你做老婆的话,我宁可去当同性恋。”

  “恶心!”我朝他吐了吐口水,他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笑完了又跑到路边帮我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