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夕城虽然一向嘴巴毒,不过这时候也没冷嘲热讽地刺激他,甚至泡了杯茶给他提神醒脑,白向瑜受宠若惊地接过,像受惊小动物一样惶然无措的眼神把对方逗笑了,闻夕城难得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其实你也不用那么为难自己,想和陶小鱼在一起,这罐子可以送给你,如果有什么顾虑,那么就现在结清薪水走出去,你们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
哪有那么简单?!又不是考试选ABC,不确定的时候可以丢骰子或者偷看隔壁同学!
白向瑜犹豫了半晌,吞吞吐吐地问:“为什么她会变回原形?她还能变成人吗?”
“为什么?”闻夕城一想起今天的意外,气就不打一处来,顺手卷了一本杂志敲他的头,“你还敢问?谁让你带她出门?!谁让你带她挤公车?!”陶小鱼在土里埋了那么多年,本来妖力就弱,一下子被带到人气旺盛的场合,就像把一只旱鸭子丢到水塘里,没丢掉半条命算是祖上有德。
“我又不知道……”白向瑜哀哀叫痛,委屈地争辩。
闻夕城又敲他一下,骂道:“不知道?你长没长大脑?第一次约女孩子出门,至少要先征得人家父母同意吧!”
虽然他不是陶小鱼的父亲,可是已经产生这种父亲嫁女儿的无奈心情了,想想看,自己风雨兼程、万分小心地把陶罐带回来,结果一进店门就发现她的有缘人杵在那里,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贝下一刻就得拱手让人,换了你会不会郁闷得想揍人?
白向瑜自知理亏,低着头任他打,讷讷地说:“我好喜欢她,我们好像很久之前就认识……我、我好想跟她在一起……”
“傻小子,你们确实很早之前就认识,确切是说,她是你亲手烧制出来的。”闻夕城气消了些,喝了口茶润嗓,突然一弹手指,白向瑜的视线渐渐模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沙发上。
***
这是哪里?
白向瑜站在一座土坯房前,东张西望,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前一刻还在LeTempsPassé喝茶,下一刻就置身于这个穷乡僻壤、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有人吗?”他小心翼翼地推开木板门,探头探脑。
一个满脸泥污的少年跑出来,看到白向瑜后,一脸好奇地问:“你是何人?打扮得好生古怪。”
白向瑜看看自己一身T恤牛仔裤,再看看对方一身脏兮兮的古代衣衫,顿时如遭雷劈。万恶的老板,竟然把他丢到万恶的封建社会?!
由于刚刚受了不少打击,面对意外状况时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强了许多,白向瑜跟着少年进了屋子,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看窑。”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手上的陶泥沾了不少上去,一张脸更像个花猫,他洋洋得意地指着一边的陶窑,“刚上了釉,正在烤釉呢,里头有我做的陶罐。”
白向瑜心脏又开始失控地狂跳,不由得屏住呼吸,小声问:“你……是不是在罐上画了一条鱼?”
“你怎么知道?”少年吃了一惊。
白向瑜终于明白了闻夕城的暗示,他果然是陶小鱼的有缘人,而这少年,竟然是他的前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扑上去给了少年一个熊抱,完全不理会对方的哇哇大叫。
隔了数百年,自己跟自己拥抱的感觉,惊悚中又有那么一点点感动:“你是陶艺师傅,对不对?”
少年嘿嘿笑着抓抓头:“只是学徒而已,今天才第一次自己制陶。”
原来陶小鱼是他的第一件作品,怪不得看起来那么拙,白向瑜激动得语无伦次,抓住少年的手说:“你真了不起!你一定会成为大师傅的!”
少年绽开一个淳朴憨厚的笑容,白向瑜还想抓紧时间唠叨几句,却觉得身体一轻,眼前一黑,风声自耳边呼啸而过,随即归于沉静。
白向瑜睁开眼,心脏跳得飞快,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一手抱着陶罐,一手抓住闻夕城的手:“老板!我要和小鱼在一起!告诉我怎么才能在一起!”
闻夕城把他拨拉回去:“很简单,等她妖力慢慢恢复就可以变成人,你去找一个人气稀薄的地方,把罐子埋进土里,每天挖出来看看,盖子能打开的时候就好了。”
“是!”白向瑜跳起来,刻不容缓地往外跑,跑了几步又折回来,对他一鞠躬,“谢谢你,老板!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鱼的!”
说完,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连工钱都不要了。
闻夕城看着他的背景,轻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不用谢了,小陶匠。”
农历七月,闻夕城由于迷恋PSP游戏而变成御宅族,每天足不出户,窝在床上死命地通关。
“老板,你再不出门晾晾就要发霉了。”小芸来收脏衣服的时候笑了他一句。
闻夕城缩在被子里,哼哼唧唧地说:“鬼月,我不要出门。”
“哦。”小芸站在床边,“楼下有两个人过来探望你,你最好马上起床换衣服。”
“黑白无常?”闻夕城眼皮也不抬一下,继续玩他的游戏。
小芸忍不住敲他的头:“不是啦,是白向瑜和陶小鱼,那傻小子毕业了,在这条街上开了家陶艺馆,想过来请你吃饭呢!”
夜幕降临,街灯亮了起来,雨后的夜风带着几分凉意,湿润清冷,云层之后,将满未满的月亮黯然现身,凄迷的月色在人间璀璨灯火的映照下敛尽光华,照在人脸上,映得本来就没有几分红润的面容更是苍白如纸。
林奕蝶穿过一条狭窄的旧巷子,裙裾扫过墙角的花草,沾染了几分雨露,她抱紧了手中的纸袋,加快步伐,冲到宽敞的街道上时,情不自禁地松了一口气。
古老的传说在这样的静谧阴郁的气氛下更让人心惊胆战,她几乎觉得自己正与那些无处可去的亡灵擦肩而过。沁人的凉意拂面而来,撩起耳边的长发,让她的肌肤浮起一片细小的颤栗。
还好两边的街灯漾开一路晕黄,驱散了这阴森的黑暗。
林奕蝶留意着门牌号,一间一间找过去,当她看到LeTempsPassé的铜字招牌时,苍白的脸上终于绽开淡淡的笑容。
像个期待冒险的孩子,紧张而激动地快步上了台阶,拍响那扇未知的神秘之门,林奕蝶抓着纸袋的手绷得泛白,连呼吸声都急促了起来。
小芸过来开门,一把将她拉进去,低声说:“等你好久,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了?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林奕蝶吞了口口水,讷讷地回答:“我不敢告诉爸妈,怕他们会难过。”
小芸摸摸她毫无血色的脸蛋,叹了口气,拉着她的手坐到桌前。
林奕蝶从纸袋里取出一堆东西,一叠白纸、铅笔、香炉,还有一把香。小芸瞪大眼睛,紧张兮兮地问:“你确定……要在这种日子请笔仙?”
今天是传说中的鬼节,她们这种小小凡人在这种日子玩招鬼的把戏,无异于往汽油桶里扔鞭炮,不被炸个灰头土脸才怪!
林奕蝶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轻轻点头,小芸看着她苍白憔悴的面容和明显的黑眼圈,把劝阻的话又吞了回去,心一横,决定舍命陪君子。
这种绝望中星星点点的期许,让人无法拒绝。
夏钧炜才走了一年,悲伤和思念就像毒药一样侵蚀着林奕蝶的神志,无尽的、难以遏止的心痛如潮水一般,周而复始,起起伏伏,拍打着堤岸,不知何时才能散去。
就像夏天结束,蝴蝶在枯黄的树叶上拍打着翅膀,再也无力飞翔。
小芸低下头,不禁一阵鼻酸。她和林奕蝶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对夏钧炜的事一清二楚,也惋惜不已。
林奕蝶和夏钧炜本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双方父母也乐见其成,天造地设的一对美满姻缘却在一年前生生折断,夏钧炜执行任务追捕逃犯时,不幸受伤坠海,因公殉职。
那夜风大浪急,不要说救人了,连尸体都没办法打捞。
林奕蝶还记得分别时自己曾经亲手为他系上平安符,然而多少祈祷都换不回一句平安,那个总是温柔微笑着的恋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如果人真的有灵魂,就算阴阳两隔,至少在冥冥之中可以彼此思念,无需忘却。
她理解夏钧炜的选择,他是警察,一生疾恶如仇,不惜粉身碎骨也要铲平世间的黑暗与罪恶,她尊重他的信念,并且,深深地爱着他。
爱得越深,越是无法解脱,他欠她一个辞别,就这么永诀而去。
***
干涩的眼眶又有温热的液体涌上,本来以为眼泪早已流干,林奕蝶借着摆放器具的动作掩饰悲凄的神色,压抑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
小芸默不做声地握住她的手,两个女孩子面对面怔坐了片刻,林奕蝶挤出一个苦笑,说:“我并没有抱任何希望,只是……”
“我明白,我明白。”她低声回答,轻拍好友的手背。
即使过了一年,对于当时的噩耗仍然心有余悸,连她都觉得有一瞬间山河变色日月无光,可以想象对于林奕蝶该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毕竟,他们是那么深刻地爱着彼此。
林奕蝶抽了张纸巾在眼睛上按了一下,沙哑的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在这里真的可以吗?你们老板不会突击检查吧?”
“不会。”小芸给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睡着了之后打雷都吵不醒。”
两个人同时伸出右手,手掌交叠,轻轻将铅笔夹在中间,闭上眼睛,默念同一个名字。
不知道是这个疯狂的念头真的触动了鬼神,还是在这样清冷的深夜里祈祷的声音更容易传达给天上的神明,店堂里的灯光开始忽明忽暗地闪动,在两个人指间的铅笔也开始微微颤动。
小芸屏住呼吸,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感觉四周空气的温度都降了几分,通体透寒,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她又惊又惧地看着那支已经开始在纸上画圈的铅笔,强忍着想尖叫的冲动。
天啊!以前她从来不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可是自从遇到老板以来,种种脱离常轨的事件一再挑战她坚韧的无神论神经,到现在,她已经能很迅速地进入状况,接受“万事皆有可能”的事实。
不过接受归接受,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遇到灵异事件时,还是很容易吓到花容失色,小芸咬紧牙关,暗中告诫自己一定要挺住,就算是被吓到掉魂也要为好友实现这个小小的心愿。
林奕蝶也被吓到了,对着呈现暴走状态疯狂画圈的铅笔,颤声问:“钧炜……是你吗?”
灯光闪得更厉害,森森戾气贴着耳朵拂过,不知道哪里来的旋风卷绕着她们,纸张被吹得到处都是,仿佛骨头都被这冷风穿透了,风声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笑声,十分瘮人,小芸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寒毛倒竖,浑身像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林奕蝶也很紧张,呼吸有些急促,连声音都抬高了不少:“钧炜,是不是你?”
小芸已经完全忘了会不会惊扰老板的清梦了,她觉得就算被老板骂死也好过被吓死,铅笔在纸上画得越来越重,震得人虎口发麻,笔尖划破了好几页纸,而萦绕在店内的阵阵阴风吹得更加凌厉,摆放在吧台内的玻璃器皿开始嗡嗡作响。
身临其境的恐怖体验,让人的神经越绷越紧,终于“啪”的一声,笔芯折断,硬撑着的勇气瞬间崩溃,小芸失声尖叫,甩开铅笔,本能地避开桌子,一叠白纸呼的飞了起来,呈群魔乱舞之势,呼啦呼啦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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