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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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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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大儿子,瞪了一眼还有些呆愣的小儿子,冯丽华轻哼一声回了自己的房间。吴浩明脸上则乐开了花,偷偷地对着老姐比了个“V”字手式,便转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去了。

看着小弟灿烂的笑容,吴玲神色一松,嘴解也扬起淡淡的笑意。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

为了让朱珠和老妈和平相处,吴浩明特意把老婆约在外面,事先千叮咛、万嘱咐,见她点头答应了,他才悬着心领人回家。

“朱珠来了,快进来!”冯丽华万般热情地拉住她的手,笑咪咪地拉她在沙发上坐下。“外面天气正热,要不要吃西瓜?”

既然人家来暗的,她也不明着。朱珠露微笑,带着无限地欢喜摇了摇头。“谢谢阿姨,来之前刚刚在家吃过了。”

见两人相见甚欢,吴玲姐弟都长长地松了口气,没发生冰山撞船的残剧,万幸。在冯丽华故作亲热、朱珠刻意天真之下,两人相处得如一对亲热的母女。最后看得旁边人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神经末梢麻痒痒的。

当冯丽华起身准备进厨房做饭时,吴浩明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妈,让朱珠帮你,她做的饭比你做得好吃。”

冯丽华脸色一僵,最后勉强地扯了扯嘴角。“妈妈的饭吃了快三十年,如今有了女朋友,倒觉得妈妈做的饭难吃了。”

朱珠恨不能冲在去痛扁他一顿,最后只能陪着笑脸,嗔怪道:“他这话是为了哄我去干活,这么热的天,怕您中再中暑,他心疼您。你的手艺,我可不敢比,我就在旁边给您打一打下手,他念叨你做的饭,可不是一、两天了,说您做鱼的手艺,一流!”假话讲的,她自己都想吐。

不是她挑剔,实在是冯丽华的厨艺不入流。所有的菜都是一个味儿,不讲究火候,只讲求快,恨不能刚扔进锅里就装盘。更甭提从中吃出母爱的味道。

朱珠的三言两语就把冯丽华心中的怒火扑灭了,她越发欣喜的拉着她进了厨房,还不忘回头对小儿笑骂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直到冯丽华关上厨房门,吴玲才坐沙发坐起身,恨铁不成钢的踢了小弟一脚。“你傻呀?刚好点儿,就没事找事!脑子进水了?”

吴浩明自己也后怕了,手抚上胸口,长长地叹了口气。“差点儿又闯祸。”

在旁边看动画片的王威爬过来,学着妈妈的样子,用他的小脚在小舅肚子踩了一脚。“你傻呀?脑子进水了?”

“哎呀!小坏蛋敢踢你舅舅,看来又得给你松一松骨了!”吴浩明扑上去,和王威笑闹作一团。

“啊——妈妈,救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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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六章 没门儿!

三伏天闷在厨房里,耳边是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朱珠一边掐着豆角,一面还要分神同冯丽华聊天。待她弄好豆角,洗净装盆放到旁边。

闲着无事,她又坐在餐桌边剥蒜。冯丽华正在给排骨焯水,应该是要做排骨炖豆角。朱珠又不由得想起前世她做月子,冯丽华美其名曰说是专门回来侍候月子,每日从市场买素馅包子、凉拌土豆丝,再不就是炖豆角。豆角里面别说排骨,就连点肉沫都看不到,比水煮豆角多点酱油。别说吃,看着就够。一份豆角连吃三天,最后大部都进了垃圾桶。

过去还天真得以为婆婆不会做菜,再不就是天热不爱吃肉,没做它想。可等到她快出月子,吴玲从南方飞回来看侄子,朱珠第一次在豆角里看到了排骨,这才恍然大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和媳妇的区别。

前世朱珠只生了一个宝宝,做过一次月子。老妈早早就准备给朱珠做月子,怕女儿月子里心娇,落下病根,痛苦一辈子。可谁曾想快生产前,婆婆从南方的女儿家回来了,号称回来侍候儿媳妇的月子。朱珠和李凤丽还颇为感动了一阵子,可真相却大相径庭。

说是回来侍候月子,实际就是赶在女儿之前回到M城,私下里买卖房产,造成即定事实,儿女即使不同意,也只有接受的份儿。不仅能完成自己的心愿,还落了个好婆婆的名声,多年后她还大言不惭地四周显摆。“小儿媳妇的月子是我侍候的。”

想起害自己落了一身病根的月子,朱珠心里就觉得胸口象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月子里,除了没给宝宝洗尿布、洗过澡,其他的都是由她一人承担。连夜里给孩子换尿布、泡奶粉都是她自己来。有时候宝宝饿得大哭,急得朱珠就光着脚,摸黑去冲奶粉,有两次还被开水烫到脚。

嫌天热睡在客厅地板上的婆婆,离她也不过三、四米,却没在夜里醒过一次。她的睡眠质量好的,跟服了过量安眠药差不多。

吃得就更甭提了,刚出院的头两天,为了催奶,冯丽华倒是给朱珠炖了两天猪蹄。为了宝宝有奶吃,挖掉皮上一块浓密的猪毛,她闭着眼睛吃了。还有一次弄一锅鲇鱼汤,粘液满锅,腥臭冲天,朱珠差点吐了。

后来因为休息不好、又生了闷气,她的奶水很少,最后决定喂宝宝奶粉,朱珠的月子餐,彻底沦为了包子、豆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么“幸运”怎么就落到她的头上了。“天热,有些闷!”

“菜马上就好,再忍一会儿吧”冯丽华用挂在脖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眼睛转了一圈,笑眯眯地说:“回去跟你爸、妈讲,过几天我们就去上门提亲。现在M城彩礼是四万,另外加三金。这四万块钱,你大哥早就准备好了,这三金嘛……我看就别急着买了,等你大哥的金矿挖到金子,别说三金,几金还不随你高兴?”

又玩“空手道”,前世冯丽华就是这套理由想哄骗李凤丽,结果被毫不留情地顶回来了。“金矿里的金子再好,婚礼上也不能让新娘子不戴手饰呀?”其实不是非要什么“三金”,只是看不惯冯丽华把别人当白痴的作派。况且所谓的金矿,直到吴氏兄弟分道扬镳,朱珠已没见过金子。

“一辈子,就结一次。彩礼随大流儿就成,没什么特殊的要求。不比别人多要啥,可也不能比别人少点儿啥。有些事儿,好说,不好听。总不能让我妈嫁闺女,反倒替闺女委屈不是?”朱珠没直接拒绝,换了个方法说不,灭了冯丽华痴心妄想。

“说得对!不能比别人少啥,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不差那么一星半点的。”冯丽华心有不满,也只能笑脸相对,她丢不起面子。“三金肯定买!那四万块钱,一万块……买件貂皮大衣,《|wRsHu。CoM》你跟你大嫂每人一件,不偏不倚。另外那一万买张床,再些家电,剩下的两万块,就是你们今后的存款了。”

彩礼送到女方,应该由女方全权支配,就算全花光也不沦不到她说话。还没上门提亲,她倒坐在家里把计划做好了。前世生性大大咧咧的她,对冯丽华的计划也很满意,还曾经附和过。等冯丽华把这套说辞摆到李凤丽跟前时,再次碰了一鼻子烟。“我若是把彩礼全都留下,不给女儿带一分钱,亲家又该怎么办?”

冯丽华讪然,“一切都听亲家安排!”

朱珠想到此,面带羞涩,低下头。“彩礼怎么花,我也没什么经验,到时候给我妈,我全听她的。”

冯丽华说得口干舌燥,却什么也没得着,心里憋闷,又挑不出她的错。只得起身关火,阴沉着面说:“菜好了,叫他们吃饭!”

朱珠脸上带着得意,起身开门。“洗手,准备吃饭!”

想谈笑间,一切都由她安排?

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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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七章 母女

跟吴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朱珠满耳听到得都吴浩明的优点。加上前世听到的,她的耳朵里已经塞不下了。

若要说起吴家人中,夸得最悬得要算冯丽华,说得假话,连她自己都当真。“我家浩明虽说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假得太过显而易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没交过女朋友,骗鬼!若真是事实,她倒要怀疑吴浩明的性格、生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大、不可逆转的缺陷。早在前世,朱珠就把吴浩明的情史摸得一清二楚,连他失身的年纪、对象,都在她严刑逼供下招了。一听到冯丽华的假话,朱珠笑盈盈地顶了回去。“阿姨,浩明还缺女朋友?不说别人,几年前的宁红,您肯定见过。”

冯丽华瞬时息了火,心里暗恨小儿子嘴不严,说话也不分个好坏,什么都说,让她面上无光。“说话太快,说错了。我原来是想说浩明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连上一个宁红也都自己贴上来的。浩明挺女孩子喜欢的,可他从来没跟女孩子黏乎过,说分手就断得干干净净。也不会象有的男孩子,搞什么脚踏几条船,这毛病他都没有。”

总算来讲了几句真话,朱珠赞成地点了点头。吴浩明在陌生人眼里看着很酷、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其实他和所巨蟹座的男人一样,顾家、害羞,有时当着面夸他,他黝黑的皮肤都能看到明显的暗红。在亲人面前,他透明得象水晶,每一个表情都能让人轻易读懂他。他想当她面前撒谎的可能,几乎等于零。

他可以同哥们喝得酩酊大醉,却不会、也懒于哄女孩子开心。他可以请女孩子吃饭,却不愿意给女孩花钱、买东西。对家人,他事事不计成本;对外人,他有自己的成本核算。

他玩不来感情游戏,信奉玩弄感情之人,人恒玩之。简单的他,最适合一对一的情感模式。一旦认定,基本不会背叛,因为背叛的成本太高,特别有了儿子之后,他就干脆忘了背叛。

冯丽华有一句评价吴浩明的话说得极好。“他就是一头倔驴,在被绑上缰绳之前,横冲直撞,谁也不服。一旦被绑了缰绳,那就是天下最老实的顺毛驴。”

朱珠前世、今生对这头顺毛驴都很满意,特别是儿子出生半年后,他慢慢进入到了父亲的角色,他对儿子爱已经达了疯狂溺爱的程度。当他达不到儿子对他的要求时,他会异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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