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多媒体小说哈哈,大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国内首部多媒体小说哈哈,大学-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喇叭有嘴不唱歌。
“好!”年轻人不由自主地喝起彩来,但老太太只是暧昧地笑。
榔头看见那种笑,有些心虚,试探着问:“对么?”
老太太说:“对当然对,只是少了山歌原始的韵味。年轻人们,听好了——”
小乖乖呀么小乖乖,
我们这就猜出来,
状元长长长上天,
荷叶插在水中间,
地主有腿不走路,
茶壶有嘴不唱歌。
“怎么样啊?”
“高,实在是高!”众书生纷纷叹服。  
                  
 相识何必要相逢
 听着家乡的戏,哼着相识的小调,感觉离家不远了。火车喘着粗气爬上了云贵高原,土壤开始呈现出红色。松树占满整片的山坡,只给杂草留出不多的生存空间。若是夏天,一场大雨过后,这些杂草丛里会长出各色的菌子。那些最漂亮的往往有毒,误食后会让人眼冒金星,胡言乱语。我小时候经常跟着哥哥在这样的林子里捡拾菌子,然后拿回家做菜吃,其味道鲜美无比。但是有一次,我们把有毒的也带回去了,其他人吃了没事,惟独哥哥整整两天在家里胡闹。一会儿用竹竿戳天花板,说上面有小人搬东西;一会儿用手抓空气,说有好多蜻蜓在家里飞。一家人被他逗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能不停地对他解释:“此乃幻觉。”他根本听不进去,说着就指着你的手:“看见没有,好多的蜻蜓歇在上面。”
不过,现在是冬季,山上显得沉寂,没有鸟,也没人弯着腰找菌子。
我望着窗外,问榔头:“你闻到没有?”
“闻到什么?”
“松针的味道。”
“没有,我只闻到你的脚气。”
“你小资一点好不,同志?”
“不管闻到什么,反正我们回来了。”
“是啊,回到家,脚气也芳香扑鼻。”
望眼欲穿的时候,昆明坝子终于进入眼帘。旅客们开始忙乱着收拾行李,然后互相道别。
我们给中铺的睡神道别,给对面的三口之家道别,给旅行团道别,当然了,也给刘红道别。火车进站前的几分钟,所有人都背着包站起来,面对着正前方。这让人联想到《拯救大兵瑞恩》中盟军准备登陆的场景,只是前者喜上眉梢,后者紧张万状。
走下火车,我深深吸了口气。榔头兴奋得像个孩子,高声喊着:“回来?,回来?!”是的,胡汉三又回来了。这个留下我泪水的月台,现在我们甩掉了锈迹斑斑的铁轨,就走在你上面,我要从这儿走回家去。
刚出了火车站,忽然发现脚上有些异样。怎么穿着拖鞋?糟了,皮鞋还扔在车上呢。我赶紧拿出写着刘红电话号码的纸条,找了个电话亭拨她的手机。
“喂,是一撸就舒服库娃同志吗?”
“是我。你已经到家了,不会吧?”
“我还在车站门口。你刚才打扫车厢的时候,发现一双黑色的皮鞋没有?”
“哦;原来是你的啊,我扔掉了。臭死了,亏你还留着!”
“你……”
“我以为是没人要的。”
“我……”
“你什么?”
“发……”
“发什么,说清楚呀?”
“发情。哦,不,发疯了。”原本想说“FUCK YOU”,但是想起云南的一句古话“狗笨莫怪茅厕深”,我忍。
“但这鞋真的很臭呀。”
“你不觉得可惜么?”
“可惜什么?鞋子的毛边都磨出来了,早就可以扔了。你没那么小气吧,不撸不舒服斯基同志?”她嗓门挺大,以为碰到了葛朗台。
“不是鞋子的问题,是我们又错过了一次见面的机会。你要是不扔,我们回家以后就能再次见面的。”
“呵呵呵!”电话中传出清脆的笑声。
“笑什么?”
“我坦白一件事情,希望你别生气。”
“我不生气,向毛主席保证。”
“我小时候的确住在玉溪,家也真的在广场的北边,但现在不住那里了。去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妈妈刚好退休,她说我们来回跑太累,就把玉溪的房子退还给单位,把家搬到昆明来了。”
“你们?”我像是扛着四十公斤行李在电话亭听故事。
“是的,我们。你刚才乘坐的K181次列车,我爸爸正是列车长。”
“那你为什么骗我呢?”
“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但我太爱惜这列火车了。我父亲跟了它18年,而我呢,一参加工作就呆在上面,它就是我的第二个家。还记得上车之前吗?你伸手拍车皮,刚好被我看见了,当时有些火起,所以老跟你们作对,后来又觉着自己说得太过分了,想表示些歉意,但一直没有机会。那天在湘潭站上和你吹起牛来,觉得你虽然傻,但不算坏,一高兴,就顺势撒了个小小的谎。但我始终觉得自己是玉溪人,因为我生在那里,这点你不要怀疑,也请你别介意那个二分之一的谎言。”
“我……”我提着听筒不知该说点什么的好,只是暗自庆幸着乘坐了一列人情味十足的火车
。“你又怎么啦?”
“我希望下次还能碰上。”
“嗯,可能性很大的,如果你多回家的话。”
原本天真地以为我的皮鞋能像《少林足球》中周星驰的那双烂球鞋一样失而复得(不仅复得,而且被刘红擦得雪亮,用五彩的纸盒装起,然后羞涩地送还于我)。但事实上它被扔掉了,我想继续演绎和刘红之间的故事已经成为不可能,望各位包涵。幸运的是我这人比较阿Q,喜欢从逆境中寻找素材来安慰自己——上车前花掉了藏在鞋底的百元大钞。  
                  
 乞丐回家
 我叩开家门,妈妈惊呼:“哪里来的小乞丐?还拖着拖鞋!”
我一边搁置行李,一边忙着作各种解释。
母亲警告我:“下次再打扮得像乞丐,不让你进家门。”
我做了个鬼脸,“嘿嘿”地傻笑着。
“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你爸,想他年轻的时候,皮鞋总擦得亮晃晃的,苍蝇飞上去都要带根拐杖。”
“我的拖鞋不用擦,苍蝇闻着味儿就飞远了。”
这时,一直坐在沙发上看报的父亲和蔼地笑了:“小乞丐,快去洗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卫生间里都帮你准备好了。”
一句话骂了狗又捧了人,女生听得美滋滋的,以为我话里有深意,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念——听说借着溜小狗的名义出来找女朋友的坏家伙不少,成功率还挺高的。回来的路上,我不停地教训宝马:“你这家伙,来交大没几天就把男生的坏习惯都学去了。以后记住了,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看牙
 那天在食堂吃饭,突然间牙疼起来,疼个不停。晚上觉也睡不好,咧开嘴“咝咝”地吸着气,像条眼镜蛇一样在床板上扭来扭去地吐芯子。后来索性下床来,试图找点止痛药吃,却一无所获,无奈中天真地认为牙齿也属于骨头,险些把麝香镇痛膏贴在下颚上。我于是下定决心,明天一早去敲了那牙,借钱镶个金的。
想想有好多年没见过牙医了。小时候上医院拔牙都是被爸妈用糖果和金钱引诱所致,自投罗网的情况还不曾有。印象里,弄牙就是做手术,要见血的,比较恐怖。
我的牙医姓汤,属于那种猜不出年龄的人——看样子挺年轻,眼睛却闪着老道的光。把牙齿交给他打理,我放心。
我坐到牙床上——不是生理上的牙床,是给牙齿做手术的床。刚准备躺下,却听见旁边有呻吟,还伴着电钻的“呜呜”声,空气中飘起一股淡淡的焦糊味——摩擦生火那种,让人陡生凉意。旁边的医生不停地鼓励病人:“忍住,忍住。坚强些!马上就好。”电钻声停了,我好奇地歪头看看,见病人起身吐痰,“噗”的一声,满口鲜血,呃,太残忍了!要是我就拿块板砖自己敲掉了。
汤医生掰开我的嘴浏览一番,又用追光射了射那颗病牙,嘴里念念有词:“嗯,蛀得比较厉害,是该补了。”我以为补牙可以不见血,心中暗自庆幸。接着就被射了麻醉,左半边嘴渐渐失去知觉。又过了十分钟,医生认为麻醉的效力达到顶点,就打开身旁的一个设备。“呜呜呜,呜呜呜”,这不是刚才听到的电钻声吗?芝麻粒大的钻头转得飞快,像吐着芯子的蛇伸进我嘴里。板砖,给我块板砖,我自己来。但是,我的口腔被麻醉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其实打过麻醉以后,怎么弄都是不疼的,只是有个东西在你牙里掘进,时不时掀起一阵冷风,怪不自在,感觉自己是部机器,正给人修理。与此同时,电钻引起了大脑的共振,令我思维飞快,短短三五分钟,我想到了遗嘱,想到爸妈哥哥,想到初恋情人,想到唐文星期二借的四块钱还没有还……
“好了!”汤医生抹抹额头的汗珠,意犹未尽地收起凶器。
“啊?”麻醉没有消失,我不能讲话。
“回去以后不要吃硬的东西,觉得不舒服就过来找我。”
“啊?”想问他不必镶颗金牙么,但是开不了口。
“好吧,再见了!”
“啊,啊,啊。”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当时的三个“啊”是想给他道谢呢,还是说:以后千万不能再见了。
金牙是没得镶了,白让我借钱出来。听榔头说家乡化肥厂背后有个硫酸池,有个人想游泳,跳进去就没了。人们最后打捞出一颗金牙——这是唯一不被硫酸腐蚀的东西。所以说贵的东西自有贵的理由,平时用来咀嚼食物,显显财富,死了还可以验明正身。索性就在上面刻个小名,让自己肯过的苹果、馒头什么的都留下记号,以免别人误食。  
                  
 吃就一个字
 回到学校就什么也嚼不动了。别看我长得瘦,骨头里全是肉。一天到晚三四顿,荤荤素素,来者不拒。这下可好,生着张嘴,却只能吃空气。饿了一整天,快不行的时候,我决定跟随蒋进和任宇去东区食堂闻闻菜香,起码那里的空气还带着油星子。进了食堂,我心都碎了,一个个同学端着鸡大腿、狮子头、辣子鸡从我身旁炫耀而过。我心里暗骂:得意什么,平时我买的是双份!蒋进和任宇比较体谅,让我找点流质食物先充充数。我找到卖黑米粥的地方,六毛一碗,非常新鲜。看到食物的我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一口气就买了三碗。任宇说:“你疯了,怎么喝得完?”我说:“饿坏了!”喝完第一碗,感觉甜甜的,满嘴流香。嗯,不错,再来一碗。可惜黑米粥再香也是甜食,喝完两碗的时候,喉咙开始发腻了,肚子还一点儿没饱,在咕咕地乱叫:“不要停,不要停,我要!”喉咙却不近人情,“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不让任何的粥流进去。蒋进心好,劝我道:“锋哥,不要勉强了,忍两天再吃不迟。”
吃完回来,忽然记起柜子里有瓶酱菜,那是妈妈亲手做的。既然甜的吃不习惯,不如自己做咸的。粥嘛,简单得很,大米混上水一煮,干的是饭,稀的是粥。而且唐文藏有一口小得可爱的电热锅,平时用来煮煮方便面,烧烧开水什么的,利用率一直不高,现在拿来煮粥正合适。
我于是直奔联华超市,花十五块买了袋泰国香米,死沉死沉的,估计够过冬用。
当天晚上,我吃上了自己煮的大米粥,配着妈妈做的酱菜,再玩玩电脑,像到了人间仙境。
唐文盯我看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感觉怎么样?”
“好得一塌糊涂!”我把碗边最后一粒米舔掉,抿了抿嘴。
他看我满足的样子,似乎有所开窍:“其实,我们可以在宿舍里做饭吃,钞票是大把大把地省啊。”
对于唐文的经济状况,我最清楚不过了。原本他收入不低,但为了和女友过个开心的周末,泡面没有少吃。我说:“是啊。原来我煮粥只想过过困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