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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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歌-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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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张一然
Alone——张一然 

  我和张一菲是一对姐妹,亲的!我排行老大,她是老二,下面还有一个小我四岁小一菲三岁的弟弟,他叫张一天,亲的! 

  每每有人问起我家庭的情况,我都会强调一句——亲的!外人都会不耐烦的来一句:拜托,不用强调也没人说你们不是亲的! 

  我也不想这样,但还得强调一句——真的!

  说起来使我的这种良好品德培养出来是有出处可寻。对于我的妹妹一菲,自从我有思想开始,记忆深处就是日复一日的关公战秦琼。那仗打的昏天暗地,在我眼里她不是盏省油的灯,而她给我的评价也就是个十恶不赦的专制恶魔。用她的话就是:丫商纣王准跟你当家子! 

  很多时候,她都打不过我,跟我玩儿阴谋。有时被我打的挂了彩,涕泗交流,愣就不擦,放任鼻涕眼泪咆哮着滚滚下流,然后我爸妈下班归来替她出气拔愤。那时她就装得特无辜,跟个窦娥似的。可我分明看见丫躲在大人的背后跟我又吐舌头又瞪眼,并且那把鼻涕不知何时已被她擦得干干净净,我甚至怀疑丫是不是属雷公的,干打雷不下雨。那时我就已经明白什么叫保留现场了,听着我爸妈一通地数落我,我跟着和尚似的在心里默念:张一菲是你妹妹,亲的! 

  如今,我们已然长大成人。不说栋梁,起码也是个大学生了。我弟弟张一飞也已满19岁,即将升入同我一所学校的大一新生。我最小的弟弟张一天16岁了,在某高中就读。 

  或许有人问我“妹妹”为何叫成了“弟弟”;或许有人会问我“菲”为何变成了“飞”;或许有人问我跟他的战役是否还像我贫的废话一样的没完没了;或许…… 

  不管或许什么,我都可以一一的为大家作答,就从我20岁以前说起…… 

  很小的时候,从我祖爷那辈起我家就是全村数一数二的穷。没错,我是从一个穷乡僻壤的沟儿里爬出的娃,所以我从不敢奢望自己能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就更不用提富豪了。就是这样的家庭,我们家愣要了三个孩子。那时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人文文化落后的乡村根本不叫做问题。*后计划生育在全国角角落落普遍施行,为了要个儿子,又逃避超生所应受到的惩罚,我妈从一个孕妇愣变成了女超人,上能飞天下能入地中间能翻墙。所以说一菲和一天是在世俗所不容的被称为“仁道主义”的社会中降生的。他们的名字也是我妈取的,一飞那时的“菲”就喻意着飞翔的飞,外人听起来很有文化的俩名儿,在我妈的解释是:想我怀他们那会儿又飞天又遁地的,我容易嘛我!我反复啄磨了一会儿,也是。 

  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他们一个个横空出世那声呱呱的啼哭,最终没能逃脱村支书的顺风耳,罚款一交,原本家徒四壁的我们更是穷得跟个闹饥荒的灾区似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现在想想都他妈凄苦得想掉泪。 

  就在这朝不保夕的危难时刻,我爸毅然扛起了整个家庭的生计,进城来到建筑队帮人打苦力。那时我爸是个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农民,尽管如此,他的思想很积极。自那以后他一直勤学苦读,卖力挣钱,那时我家也得到了街坊邻里、亲戚朋友的接济,饥荒拉得长城似的。他常说:救济救不了贫,我要以自己的肩膀扛起整个家!着这我爸那身的小骨头小肉,那个苗条。说真的,我还真有点担心…… 

  从此他真的就开始风里来雨里去的打拼了。他是个认真起来就专心致志的人,画起图纸来别说是言语一句,就是动一动,抬抬头都没有过,真正做到了心无旁鹜。身为一个男人,他上扛老下带小,又工作又学习的确很累很累。 

  最终他的努力没有白费,从农民工到工程师;从经理到董事长。我爸跟世界接轨的时候我已经九岁了,也就是说他为如今的成功奠定了九年的基础。 

  那年,他接家人搬迁到了城里,瞻仰着那幢只在电视里才见过的无比豪华的别墅,我有点儿找不着北,然后我听见我爸气壮山河的吼一句: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看着他荡在眼角的泪水顺着褶皱如同沟壑的脸颊划过,我仿佛悉数了他这九年里艰难走过无数的沧桑。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看见他落泪,可他的形象却在我心中刻画成了一座嵬嵬的大山,一生难忘。 

  我想,我们可他妈算有钱了! 

  几年里,我和弟、妹一直住在乡下,野惯了。突然圈在城市这如同魑魅的城市里生活真让人抓狂。所以有事儿没事儿常往乡下跑,撒野到了一定的极限。那时我爸很反感我们这种行为,不年不节的从不主动带我们回乡下,我们常为此跟他大哭大闹,也因为水土不服而生过几场病。我妈看着心疼,也曾软了话跟我爸商量过不如送乡下多住些日子。对此,他都无动于衷,把这些棘手的问题全抛给了我家保姆,因为他是个大老板,公司的事总忙得他分身乏术。 

  我很清楚他是想让我们三个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节奏,毕竟我们以后人生的重心是城市,又是身份不同的贵公子、贵小姐。由于这种身份的极度转变,我们的性格也变得显外的极端、偏执,俗称——抽疯! 

  而任何人的生活方式都有它可以宣泄穷极无聊的契机,我们也无一例外的找到了可以完全释放野性的那个切点——摇滚音乐! 

  没错,这种酣畅淋漓的东西是一种纯粹,我们三个终于结束了无休无止的战争,找到了共鸣。开始不断的接触各种音乐,不分国界、类型,挖空心思地淘歌,也买那种非法进口的打口磁带、光盘,一听就是四年。 

  在我妹一菲升初一,刚满13岁生日那天,我爸送她一把价值20多万的手工吉它。哇靠!忒离谱点儿了!我在那一刻感觉自己的血压“噌”的就顶上去了,从那之后,我连着几个月的失眠,都是被一菲那不成调儿的琴声给吓的。 

  是的,我本以为她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玩玩儿算了。谁成想丫后劲儿越来越大,整天痴迷在练琴之中。我爸还挺支持他,给她请了家教,整一句:学点儿乐器挺好,省得她一天到晚给我捅娄子。我说这是助纣为虐,不信您瞧着。结果,不出我所料,丫愣是把老师给气跑了。 

  而一菲则不以为然,扬言没老师她照样学得精!我叫她别扯淡,她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跟我叫板儿:说我扯淡你倒来试试! 

  要说一菲没什么像我爸的,就那傻认真,特像!她说话特损,对任何不感兴趣的事真就退避三舍,一旦下定什么决心真敢玩儿命!从那以后的初中三年,人自修愣就把吉他和钢琴分别打进了六、七级,而我则为了跟她较劲儿学了贝司和小提琴。 

  上高中的三年,我们不同校,因为离家较远所以都不回家住。我爸整天公务缠身一天里见着他的时候不多,总是出差,一谈生意就是十天半月。我妈也鞍前马后的打点事宜,所以不长管我们。使得我们三个孩子的个性都很独立,也很有自己的主见,属于说一不二的那种。离家远了他们倒也不担心,缺钱了管家要,所以我不常回家,跟一飞聚少离多的日子也就成惯例了。 

  偶尔见了面就一阵穷贫,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架势。其实分离的期间并不怎么想,倒是一致的都很想念一天,可见了一天话又不太多,往往是我们一边喝酒一边抽烟,听听谁那儿又淘到了什么经典音乐。 

  那阵子一菲组了个临时乐队,还假大正经的说啥要磨炼一下自己,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极度困难下磨炼着自己的毅力。因为那时常听她骂一位叫火焰的男生,就因为那男生过于出色,他组的乐队总是和一菲的乐队唱反调,使一菲的乐队沦落到以垃圾乐队著称而臭名远扬,可想而知我家一菲的前途有多么无亮…… 

  据悉那小子喜欢我家一菲,追一菲都追疯了。也就凭借这点,一菲是想挖角来着,可那小子死活都不干。听说他比一菲小三个月,学习优异,是个音乐奇才,长着一双勾人的大眼睛,就是品德缺的可以。去一菲学校时我见过他,长得清清秀秀的,怎么看怎么和缺德埃不上边儿。 

  而那时,她说的一句话让我至今还觉得有些恍惚。她说:姐,不如我们组个乐队吧! 

  我蒙了好久,因为丫信口胡说的,就随便搪塞一句:好啊! 

  我曾经跟一菲说过:一个人的喜怒表露出来并且达到一定极限是可怕的,但如果使其沉默到一定期限的情况若是爆发,它的可怕将是无可估量的。 

  就是那一年我才真正了解到她的可怕。她将内心沉默的自负和桀骜一齐迸发出来,任谁都受不了她的疯狂。老实说,我喜欢音乐,但从不去触及。只是单纯的喜欢当成一种爱好,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一菲则把它当成了生活的全部。 

  那时无心的承诺却要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它打扰了我平静的生活。我甚至怕我哪天把音乐这个爱好变成我的憎恶,将它当成桎梏我一生的使命去完成的一件事。 

  可当我看见一菲那灿烂如夏花般的笑靥,我想她积蓄了七年的精华,只为在这一刻绽放吧!我了解她,执着、任性,可以为了她热衷的东西消耗殆尽掉整个生命。这是我了解的,对于这点我确信无疑! 

  所以,既然上了贼船我就随遇而安吧!至少帮她实现梦想,那么我也会是开心的,我会为了她的感动而感动,真的!谁让她是我妹,亲的! 

  为了能将乐队搞起来,我们投注了不少精力。那年赶上我面临高考,我暂时停止了乐队工作,潜心考学。 

  其实严格上来讲乐队并没有什么大动向,只是经常我跟一菲在一起编编曲搞点儿原创音乐。偶尔一菲会带她乐队的成员过来排练,其中我最赏识的就是一菲的一个叫方舟的徒弟。小男孩很腼腆,悟性很高节奏感强,是个鼓手。深受一菲宠爱,扬言要拖他下水。我挺佩服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只是用错了地儿。 

  碰到演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不出席,说是因为不同校又面临高考课业多,其实我是怕丢人,那个叫火焰的男生把一菲打压的已经快咽气儿了,可她还打着越挫越勇的旗号不知死活的决意跟火焰死磕到底!见她这样,我还真不忍心对她的现况撒手不管,就提议叫晟开来乐队。话一出,一菲就一脸睚眦的盯着我从牙缝儿挤出一句:我捶死你…… 

  由此可鉴,她对晟开的怼恨还是不减当年。我也讨厌晟开,他家总是跟我家作对,但这并不能作为权威的理由。两位长辈并不怎么较真儿,事业上是老交情了,打得火热的反倒是我们这样轻狂年少的娃娃们。 

  撒开仇恨不谈,晟开是个挺不错的人。有相貌、有家世、有口碑,初中三年的同学。在北京也算叫的上名号的风云人物。那时他跟一菲天天打,谁瞅谁黑眼,水火不容的死对头,任谁也不相信俩小时候差点就订了娃娃亲的人。晟开是个很好脾气的人,就是凭恃有点姿色沾花惹草,是全校女生的大众情人,却是一菲的大众敌人。 

  基本上我就想不透一件事,仅仅是因为一菲把晟开新买的赛车给骑沟儿去了,就能让他们相仇相恨到现在。说真的,对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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