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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这一代人从小便被无意识地反复接受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教育熏陶,自然而然地熟知浪费总是不对的,浪费好东西就更加不对。
“没关系没关系,一会儿看我来消灭它们。”
“可是你那么瘦,看起来不像是很能吃的人啊。而且,你的进度比我还慢。”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卖火柴的小女孩。
“谁说我瘦了,我有足足120斤呢。”我把T恤向下拉得稍微平整了一些,企图显现出几块腹肌错落有致的形状,却不小心印出了两排肋骨棱角分明的轮廓来。
“呵呵,重也只是重了一副骨架而已。”亦芸的眼神又发生了变化,这回愈加轻蔑,像是在看卖女孩的小火柴。
“胡说八道。”我脱口而出,但心里又不知道除了骨架,身上还有什么部位的分量对于整体来说举足轻重。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她把小笼往我面前一推,“加油哦,看你的了。”
风卷残云,费了三牛半虎之力——也就是说没怎么费力,桌上已是一片狼藉了。我抹抹嘴,拍拍肚子,也学着她的语气说:“呃,饱饱。”
“哎,有些人的消化吸收能力真的很弱哎,”她若有所思的摇着头,脸上的神态就像是位老中医在给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把脉,“浪费啊,不吃浪费,吃了更浪费。”
我装作没听懂的样子,不住地点头,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吃了跟没吃一样,吃的东西都不晓得跑哪里去了,你说浪费不浪费。”
“浪费,太浪费了!”我也陪着她故弄玄虚,虽然我清楚她所指的正是我自己,“你说这种人活着岂不是白白浪费国家粮食么!”
“就是啊,”她乐呵呵地看着我,“那你说,如果我们万一哪天遇到了这样的人,应该怎么办呢?是狠狠地打他几拳,还是上前踹他一脚呢?”
“嗯,难得才能遇到一次,你这些方法都不怎么解气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多请他吃几顿饭,撑死他!”
“去你的,”她扬起捏紧的拳头,佯装打我的样子,“照你这么说,是不是还要把口袋里面罪恶的金钱全部都交给他,好让他开心而死啦。”
“对哦,这也是个好主意。”我一扭头,发现身旁似乎已有人对我们这张桌子觊觎已久了,于是识趣地提起亦芸的包,缓缓站起身,“走吧,杭州的夜景总体来说还是蛮漂亮的。”
走到车站,她拿出20块钱塞进我的口袋。我对这极煞风景的举动颇感意外,毫无准备之下,不由地楞了一楞,随后转手放进那只加菲猫里。
“你还是拿着吧,”看到电车从远处的路口转出来,亦芸接过包,背在身上,“这是我们第一次出来吃饭,还是AA制好一点,让你请有些不太合适。”她又露出一个琼瑶小说里女主角标志性的笑容,“这样吧,下次出来吃饭的时候再让你请客,好不好嘛?”
“好。”我赞成地点点头,“不过我只同意你的后半句话——下次出来吃饭还是我请客。”
“嘿嘿,”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先上车了,那就……谢谢你的招待啦,明天见。”
“嗯。”我摆了摆手掌,尚未来得及说“再见”,她迅速地将攥在手中的钱塞进我的领口里,然后飞快地奔上电车。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她却已经站在车上,隔着玻璃冲我微笑了。
电车开远了。我掏出蜷在领口里的那张纸币。暖暖的温度,不知道是亦芸留下的还是我的。想到了她说的还有下一次,我竟情不自禁地对着钞票正面的毛主席笑了起来。
爱情,原来真可以相信,不然为什么会遇见你,所有的崎岖,原来都是必须,幸福必经的途径。喔,天原来还是不忍心,终于给我一个你,否则我的生命有什么能珍惜,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
——许茹芸&;苏永康《恒星》
回到家就忙不迭地打开电脑输名单,整整花去了我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末了还生怕打错字而反复校对了好几遍。该死的阿S,当了个学生会主席没别的长进,就只知道派给我做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第二天早自习时把软盘交还给阿S,正寻思着再用一个什么理由约亦芸出来吃饭,不料阿S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嘴角挂着一丝神秘的笑:“贤弟这么快又另结新欢啦?眼光不错嘛,要知道,她可是未来的校花级人物哦。”
不知道昨天是怎么会被阿S看到的,也不知道阿S眼里所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幅画面,我仔细地想了又想,幸而昨晚似乎也没有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举动来。
然而阿S的话,却让我无端地想起钰儿来。
之所以说“无端”,是因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去想她,虽然我并不否认我是刻意地去回避,但是毕竟在此之前,我真的以为我终于已经可以把她忘记。
或者说,我认为自己已经可以把她从心头放下。
那段日子,浔浔也不止一次地劝我,每一次的内容都大同小异,什么“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啦,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啦……每一次都听得我不忍反驳她的观点,但又不情愿单单为了排遣内心的寂寞,而随随便便地去换一棵树或折一株草。
此后的一连几天,连梦里也全是钰儿的身影,就像是央视的连续剧,一集又一集的没完没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当真蕴涵了极其丰富的科学道理。
原来,我从不曾忘记任何过去。只是我一直都高估了自己的豁达,而低估了自己的记性。
有很多事情,有很多东西,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那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你想起罢了。在引子里面我就曾经这样说过,再说一遍,无非是觉得唯有这句话才最能够代表我此时的想法。
忘记就等于背叛。想到这里,一股负罪感油然而生——因为我对亦芸的动心。
国庆那天清晨,我和浔浔又去爬了一趟北高峰。少了一个人的感觉,让我们几乎都没有了玩的兴致,倒好像是在参加一个带有纪念性质的活动。
仿佛有种清明扫墓时的味道。
我的想法常常令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站在山顶,迎风向山脚望去,那一片郁郁葱葱的青绿,也隐隐有了些枯黄的征兆。
如果说,扫墓是为了祭奠已故的人,那么,在一年后的同一天,我又重新站在北高峰上,便是专为祭奠那段随风而逝的感情。
浔浔的泪无声地滑落,我想,我们都是一样,都盼望着能在这里重温那昔日的单纯与快乐。“我坐在这里看着时间溜过,我的心会不会在这里停泊。站在这里会不会立地成佛,躺在这里会否夜长梦多……”浔浔时快一拍时慢一拍地唱着,伤感的声音也终于成功地影响了我的情绪。
印象中,钰儿最爱听的就是林忆莲的歌。也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我直到现在,依然觉得林忆莲的歌在华语乐坛都堪称是不可多得的经典。
可就算是林忆莲,也从没有把这首《我坐在这里》唱得如此悲戚过。
我们终于没有勇气再朝着灵峰的方向迈出一步,姑且归罪于那闷热的天气。我和浔浔沿着来时的路向回走了一截,然后抄小路翻进了灵隐寺。
当然又是逃票。在这方面浔浔要比我老道得多。
在大雄宝殿前看到了几个和尚,这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一座历史悠久香火连绵的寺庙里要是见不到几个出家人,那才叫不正常呢。
“知道‘和尚’用英文怎么说吗?”我见浔浔心情低沉,有意拿电视上学来的东西逗她开心一下。——虽然我的心情也不是艳阳高照春光明媚。
“不知道。”她摇摇头,“应该是还没有学过的生词吧。”
“书后的单词你快把高三的都背完了,连你这样的高手都不知道,当然是生词啦。”
“那你知道怎么说吗?”
“嗯,其实这个单词很简单,我只用给你讲一遍,保证你一辈子都忘不掉。”
“哦?真有那么神?那你倒说说看,说说看。”她面露怀疑的神色,好奇地催道。
“呵呵,成天在山里走来走去的不外乎两类,长尾巴的是猴子,不长尾巴的是和尚。”看她还没有明白过来,我顿了顿,接着说道,“猴子是Monkey,这谁都知道。和尚比猴子只少了条尾巴,那就把Monkey的尾巴割掉就可以了,所以,和尚就是Monk。你说,这样的记法,是不是一辈子都忘不掉啊?”
浔浔被逗乐了,但我的笑容却僵在了半空。因为我忽然想到这是从吴宗宪的节目里学来的,而且我也能清楚地记起看完了那期节目后,我发疯似的骑车穿梭在杭城冰冷街头的情形。
我们买票进入了大雄宝殿——自从大雄宝殿实行了独立收费制度以后,我就再没有走进去过,其实就是在本来不收费的年代,我也懒得往这里跑,殿内烟雾燎绕的场面使人感到无比压抑——这对于我们两个并非善男信女的少年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事。
所谓的烧香拜佛求签问卜,都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罢了。
这也没有什么错。郁闷的时候,偶尔自欺欺人一把,自我安慰一番,也不失为是一种调节心情的好手段。
香客不多,四下环视,也只看得到稀稀拉拉的几个。大概是我们来得太早了吧,大殿的门也才开不久。这样也好,好歹我们也是今年国庆节的第一批访客了。
一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僧人从后殿踱了出来,我判断人年龄的本领很差,所以我不敢贸然地将“老僧”这个称号用在他的身上。
不过凭感觉,我相信以他的修为,应该可以为我指点一二,于是大踏步地朝他走去。
“大师,早上好。”我在他身前站定,双手合十,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
“施主不必多礼。”他的声音绵长浑厚,向我点了点头,算是回礼。
“大师,能请教您一件事吗?”我回头看了看站在身后的浔浔,欲言又止,“也不一定是一件事,可能是很多件事。”
“施主请讲。贫僧若能为施主解惑,当属贫僧的荣幸。请教二字却不敢当。”
“大师过谦了。”我再次打量起面前的这位僧人来,双目内陷,颧骨外凸,目光所至,尽是饱经风霜的沧桑。他眼中的那种父辈的慈祥和蔼令我打消了所有疑虑,终将数月来积聚的烦恼与困惑全数倾吐了出来。
那僧人听完,随手拿起放在身边的一杯水,用手指沾起一滴,又故意抖落,让它滴入杯中。然后把杯子递给我说:“你也来试一试。”
虽不明白他要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但还是依样画葫芦地照做了一遍。
他微微地笑了一笑:“能把你刚才滴落的那一滴水再找出来吗?”
我明知这是徒劳,仍又试了几次,思忖良久,慢慢地摇着头,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失落的神色。
“其实,施主又何必在意沾在指尖上的水是不是你原来的那一滴呢。一滴水落下去,只需要再伸伸手,就定会又有一滴被沾起。落下去的那滴水并不属于你,留恋也是枉然,反不如珍惜现在手上的那一滴水来得重要与实际。”他朗声笑着,顾自向大殿中厅走去,留下我若有所悟地怔在角落,“施主悟性过人,必能参透个中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