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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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中国经济-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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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使绝大多数居民住房应用于经济适用房的提法,这份震动社会各界、被房地产商赞赏有加的文件,其核心内容是收回向70%~80%以上的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承诺,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提高、范围缩小,取而代之以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量的政策。
  通知要求,“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同时,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这份官方文件中还首次提出,“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而且特别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经济适用房在“量”和“质”上被大幅削减后,大中城市的普通市民买房怎么办呢?“18号文”在第五条中给出的答案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发展,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
  由此,多数普通市民被迫走上了以普通商品房改善住房条件这“华山一条路”。如此改变供求关系的结果,人为制造出普通商品房的天量客户。通知一出台,就被认为是房地产业的天大利好,这绝不是开发商自作多情的误读。当时有媒体估计,“18号文”将使可以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由过去的80%以上,减到只有20%左右。就是说,全国至少有60%以上的城市家庭失去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这一根本转变,加上近几年高达45%的城市化率新增的城市居民人口,以及每年从海外以及从大学毕业的上千万人,汇聚成一股购房洪流,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世界最大的购买群体。
  回头看去,如果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能够保持政府在“23号文”中承诺的70%~80%的比例,中国的房价绝不会高到天上去。反之,大多数人通过普通商品住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不仅无限扩大了普通商品房的消费群体,还使房地产一级土地市场借垄断获得“地王”收入,就是普通商品房也成为奢侈品种,房地产更多地成为主要投资品种,在反复炒作下,房价飞上天易如反掌。果然,房价很快上演了鸡毛飞上天的一幕。
  这一切源于2003年政策的大变动,源于目光短浅的机会主义政策,源于以吹大了的泡沫救宏观经济之急,为了将我国经济从SARS产生的经济下滑泥潭中拉出来,房地产行业成为吃力最重的拉索。简言之,“18号文”是在经济紧缩的压力之下,有关部门的又一次饮鸩止渴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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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银行,代价沉重(1)
2006年11月8日,中国规模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市,创下“8个第一”的辉煌业绩,使国人看到了支撑中国银行业大半壁江山、被称为中国金融之桌4条腿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成功的曙光。
  虽然老大难中国农业银行迟迟其行,经过数年讨论、准备,直到2009年5月仍未正式启动改制,但可以相信,农业银行改制必然辅之以巨量注资和优惠政策,这将保证农业银行被打扮成不愁嫁的靓女。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经济全球化下的金融脆弱性,和击退对冲基金等监管之外的金融机构的努力,让人印象深刻。虽然中国因为当时外向性程度不高、人民币相对封闭而躲过一劫,并能支援香港地区,但经此冲击,中国政府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银行大量不良贷款存在巨大隐患。如果银行业不能坚如磐石,中国经济安全将是一句空话,没有哪国政府可以无限制地为金融机构输血维持生命,有关方面相信,没有银行业的市场化就不可能有实体经济的市场化,亚洲金融危机显示的金融大战的严酷,也促使有关方面下定了金融机构制度改革的决心。1997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到底建立何种市场体制?有关方面没有明确的答案,当时也不可能有明确的答案,应急成为行动指南。在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一再上演的投机主义政策在金融行业同样暴露无遗,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经济安全堡垒的特殊性,使银行业改革后来居上,历经激进的救市之后,马上涉及市场方向的调整,速度远远快于其他行业。
  相比证券市场,银行才是中国经济的心腹大患。有数据为证。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的数据,2006年第一季度银行资产总额为391 927亿元;截至2006年5月,保险业的资产总额是 16 822亿元;证券市场2006年5月的成交量为10 727亿元。保险业和证券市场的规模加总只相当于银行的1/15左右,甚至不敌银行不良贷款总额的数量。不仅如此,由于公司债、股权市场等均不成熟,银行间接融资是经济活动中最大的输血管道。正因为如此,有关部门对银行改革才如此慎重,改革争议才如此之大,而社会付出的改革成本之大也前所未有,这些成本最终被纳税人的钱和央行发行的货币稀释。
  引资与上市是银行改革的关键词,政府注资、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四大国有控股大型银行,承接从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或者财务投资者重组上市,成为环环相扣、不可或缺的环节。这一模式已经从一线银行向二线银行蔓延,引资上市的激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20世纪90年代初期,四大专业银行确定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后,银行希望趁此机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银行与政府之间进入讨价还价阶段。银行两手一摊,表示无法转轨,理由是历史包袱沉重,政策性业务太多,当时银行的坏账如一团乱麻,无法分清哪些是政策性坏账,哪些是银行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
  不得已的情况下,政府用最简便的、也是道德风险最高的办法开始银行改革之旅。首先,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剥离了四家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将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彻底分开,这是以往政策与商业合二为一的银行变身成为商业银行的基础。1995年,《商业银行法》出台,将国有专业银行正式命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法律基础。

注资银行,代价沉重(2)
仅有法律文件,无法让银行走向市场化,也无法让金融机构摆脱混乱的内部治理结构。随着银行规模的急剧扩大,到1997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约为,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最低要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是个转折点,巨大的刺激促使政府下决心花费最大的代价,拆除中国银行业的坏账这颗定时炸弹。
  而后是巨量注资。接下来3年,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 700亿元以补充资本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暂时满足了8%的资本充足率,并通过成立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剥离了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国家财政给4家资产管理公司拨付了400亿元资本金(每家提供100亿元开办费),央行还提供了5 700亿元的再贷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还向对应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8 200亿元财政担保的定息金融债券。1998~1999年两年时间,财政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买了万亿元的单,而建国以来中国总税收收入不过万亿元人民币,两年用空了建国50年收入的25%。
  政府此举实际上是变相注资,考虑到最后不良贷款回收率之低,实际上相当于全体纳税人稀释自己的财产修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银行的不良贷款有多少,竞争力有多弱,政府付出的代价也就有多大。虽然体现的方式各不相同,部分以冲销、剥离、注资的方式直接体现,另一部分则以向战略或财务投资者大打折扣的方式间接体现。
  中央政府当时曾经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严正警告说:“这是最后的免费午餐。”但实际上1万多亿元的注资、不良贷款显然不是最后的晚餐,银行摸不着头脑,一开始并未公开所有坏账,此后随着隐藏在水面下的深度不良资产浮出水面,到2002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体资本充足率又降至5%以下,不良贷款总量到2003年3月仍高达2%。决策者认识到,仅通过内部管理机制转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动大手术。
  据《财经》杂志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5年年中,为关闭清理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国有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放了约万亿元的央行再贷款。这一数字尚不含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共600亿美元外汇注资,以及为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所将发行的1 680亿元央行票据—这两笔资金并非以央行再贷款的形式出现,但均属为金融稳定所支付的成本。
  其中两笔最大的投入一是始自1999年的第一次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收购了万亿元不良资产。其中,华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收购了4 077亿元不良资产,其资金来源为央行再贷款947亿元,以及向工商银行发行3 130亿元10年期债券,利率均为;长城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农业银行收购了3 458亿元不良资产,资金全部来自央行再贷款;东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从中国银行收购了2 672亿元不良资产,其中来自央行的再贷款为1 162亿元;信达不良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收购了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3 500亿元不良贷款,资金来源为发行债券3 470亿元及央行再贷款30亿元。2000年到2001年间,信达又借了445亿元央行再贷款收购了央行、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445亿元不良贷款,总计申请再贷款数额为474亿元。央行发放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用于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再贷款达到万亿元,应属央行再贷款中最大的一部分。总计而言,在第一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中,央行总计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再贷款6 041亿元。
  虽然是低息贷款,不过有贷款之名而无贷款之实。当时获得的再贷款没有期限,每年签合同,后来改成每季度签合同。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银行发行债券,支付银行的利息都困难,支付央行再贷款利息很少。这笔贷款最终只能依靠财政核销,由纳税人买单。
  第二笔大投入是第二轮不良资产剥离,2004年6月30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央行贷款1 亿元,为期5年,用于收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可疑类贷款(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剥离2 787亿元可疑类贷款,交通银行剥离414亿元可疑类贷款,总计3 201亿元)。
  2004年6月27日,工商银行将4 590亿元可疑类贷款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四家公司按照100%名义价格,获得5年期4 590亿元央行再贷款。但是按照实际中标价格—平均转让价格为资产面值的—偿还本息,超过中标价格部分由人民银行停息挂账。二次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属于商业性收购,再贷款期限均为5年,年利率;加上二次剥离的总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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