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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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责任-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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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个人、公司或者政府有能力、有意愿向渴望得到核武器的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核材料或核技术,那么这种能力或意愿就构成了严重威胁。8巨大的全球贸易量、技术和材料的双重用途、很多国家出口控制机制的可失控性、贸易中心规制不力,以及扩散者颇具创意的使用前方公司和错误的终端用户证书等,这些因素都构成了重大挑战,使得我们很难发现隐藏于合法活动中的罪恶。我们已经看到,它们是如何轻而易举地绕开控制链和国际安全保障机制的。巴基斯坦工程师卡恩()的网络表明,一个扩散分子如果打定了主意,又有了畅通的渠道和联络人,以及对国际体系的深入了解,就能绕过权威机构。9一个规模如此庞大的隐蔽网络居然没有被发现,尽管类似情况看起来不太可能再度出现,但是局部贸易网络还是有可能存活下去的。

第二个核时代(3)
矿物燃料价格居高不下、能源供应国和运输通道存在风险、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了新的政策(如碳定价问题),这些都可能加速民用核能的开发,从而加大扩散风险。出于经济、环境和安全原因,我们应该期待更多的国家将核电纳入到它们的电能构成中。但是这种做法的安全性能得到保证吗?一些开发民用核项目的国家也许会忍不住要去掌控燃料周期各个方面的情况。一旦走到这一步,距离制造核武器就不远了,这是非常危险的。
  越来越多的国家拥有技术能力,可以制造适用于核武器的裂变材料。尽管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具有核潜能的国家想要开发核武器项目,但是国家的意图不是固定的,是很容易发生变化的,很难预测。如果一个无核国家,比如伊朗,发展了核武能力,那么就会产生严重的多米诺效应。因为其他国家,如沙特*、约旦和埃及,就会重新考虑本国是否应该发展核武器。
  2008年,世界上有9个国家拥有核武器,有60个国家拥有某种形式的核能力。在这60个国家中,只有12个国家能够浓缩铀,并进行铀的商业化生产。10设想一下,如果发展中国家谋求能源自给自足,采用无碳的核技术来发电,生产浓缩铀的国家数量由此增加一倍或者两倍,那么情况会怎样?因此,我们现在就需要加倍努力,在危机爆发之前,加强民用核能和核武项目之间的防火墙。
  负责任主权与防扩散工具
  尽管世界各国人民对于核武器所构成的威胁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是对于负责任主权应该在核问题上采取何种行动,人们的看法还是相当一致的。《不扩散条约》几乎是一个全球性的条约——192个联合国成员国中有188个签署了这个条约。印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都是核武器国家,但是都没有加入;朝鲜在被发现有违约行为时退出了该条约。下面列举了《不扩散条约》签署国的主要条约义务。
  《不扩散条约》签署国的主要条约义务
  第一条
  每个有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不直接或不间接向任何接受国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或对这种武器或爆炸装置的控制权;并不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引导任何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或对这种武器或爆炸装置的控制权。
  第二条
  每个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任何让与国接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或对这种武器或爆炸装置的控制权的转让;不制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也不寻求或接受在制造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方面的任何协助。
  第三条
  1.每个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接受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及该机构的保障制度与该机构谈判缔结的协定中所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其目的专为核查本国根据本条约所承担的义务的履行情况,以防止将核能从和平用途转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
  2.每个缔约国承诺不将(a)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或(b)特别为处理、使用或生产特殊裂变物质而设计或配备的设备或材料,提供给任何无核武器国家,以用于和平的目的,除非这种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受本条所要求的各种保障措施的约束。
  第四条
  1.本条约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影响所有缔约国不受歧视地并按照本条约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开展为和平目的而研究、生产和使用核能的不容剥夺的权利。

第二个核时代(4)
2.所有缔约国承诺促进并有权参加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为和平利用核能而交换设备、材料和科学技术情报。有条件参加这种交换的各缔约国还应单独地或会同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在进一步发展为和平目的而应用核能方面,特别是在无核武器的各缔约国领土上发展为和平目的应用核能方面,进行合作以作出贡献,对于世界上发展中地区的需要应给予应有的考虑。
  第六条
  每个缔约国承诺就及早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方面的有效措施,以及就一项在严格和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条约,真诚地进行谈判。
  通过“集体保障(collective reassurance)”过程,《不扩散条约》一方面力图压低对核武器的需求,另一方面控制制造核武器所必需的材料供应。不扩散机制要起作用,首先各国要履行不扩散和裁军义务。如果各方都相信欺骗者会被发现并会受到适当处理,那么这个体系运作起来才会更有效。此外,如果国家按承诺进行裁军并且将裁军的成果展示出来,那么就会给无核国家提供额外的激励,使它们有理由不去谋求核武器。
  要实施集体保障,就要采取有力的核查措施。因为核查依赖于国家遵守条约的意愿,所以欺骗行为是可能的。如果各国都认为这个体系正在走向失败,某些国家不可信,那么该体系就会受损;随着各国对该体系逐渐失去信心,它们就会考虑替代选择,并冒险破坏这个
  机制。
  不扩散机制的关键核查单位是国际原子能机构。11它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国际组织,通过特殊的协议与联合国体系联系起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任务是促进和平开发核能,并防止核能被用于武器制造。国际原子能机构执行任务的基本工具是通过《保障监督协定》建立起来的民用核材料监控和观测体系,这些协定是各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正式谈判达成的。在《不扩散条约》机制下被指定为“无核武器国家”的要在签署《不扩散条约》180天内,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达成《保障监督协定》。(对于核武器国家则有不同的安排,对其民用核项目的核查以自愿的方式进行。)
  演变中的责任标准
  自1970年《不扩散条约》签署以来,核领域的国家责任标准在不断发展。20世纪90年代,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批评声浪很大,批评者认为它没能发现伊拉克在20世纪80年代秘密进行的大量核项目。尽管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了监控,但是伊拉克还是能够利用没有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申报的设施秘密实施核武器项目。1991年海湾战争后,检查团发现了一些证据,这些证据表明,伊拉克就快要造出核武器了。
  这一事件使得保障监督机制得以大大加强。1992年,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政策制定集团——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再次确认保障监督协定的目标是发现并阻止核材料的转移使用,即从“和平的核活动到制造核武器,或者其他核爆炸装置,或者用于不为人知的目的”。理事会强调该协定不仅适用于“国家申报的核材料”,也适用于“任何应该申报并受制于保障监督的核材料(和活动)”。1997年,理事会通过了一个针对保障监督协定的《附加议定书》(Additional Protocol)范本,以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调查能力。有85个国家签署并批准了《附加议定书》,31个国家签署但未批准。但是这样的政策变化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资源投入。直到200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经费才有所增加,但也只不过增长了10%左右。12

第二个核时代(5)
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权限以外的领域,其他组织采取了一些行动,防止核技术的跨境转让。相关工作早在1971年就开始了,当时核技术供应国成立了桑戈委员会(Zangger mittee),任务是帮助《不扩散条约》缔约国确认受制于出口控制的设备和材料。桑戈委员会开列了一份“管制清单”——即以保障监督为前提条件才能供应的项目。
  在应对1974年印度核试验时,供应国试图扩大合作,将当时的法国等非《不扩散条约》成员国吸收进来。1975年,核供应国集团(Nuclear Suppliers Group)成立。针对需要进行出口控制的材料、设备和技术,核供应国集团制定了指导方针,通过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予以实施。核供应国集团在桑戈委员会的管制清单上增加了对技术的控制。此外,出口控制还扩展到覆盖双重用途的物件,这些物件可用于核项目。最后,核供应国集团成员国达成一致,将贸易限制适用于所有接受国,而不仅仅是没有加入《不扩散条约》的国家。现在该集团成员已包括了45个核供应国。
  尽管桑戈委员会和核供应国集团都只是自愿性的国家集团,但它们都是不扩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它们的自我约束也起到了启示作用,未来范围更大的国家集团应履行相应责任,应对第二个核时代的挑战。
  裁军大会
  裁军大会是制定新的规范和条约,对核武器进行负责任管理的机构。它有66个成员国,包括所有核武器国家。它是联合国大会于1979年成立的,唯一一个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论坛。《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prehensive Test Ban Treaty)就是于1994年在这个论坛上开始正式谈判的。在1995年的《不扩散条约》评估大会上,无核武器国家与美国达成了交易,美国承诺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无核武器国家同意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作为无限期延长《不扩散条约》的基础。实际上,交易条件是无核武器国家承诺永远不拥有核
  武器。
  然而,美国虽然在1996年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但是1999年参议院却投票反对批准美国加入这一条约,参院对该条约的核查部分表示担忧,担心这一部分有可能影响美国核武器库的维护。尽管自1992年以来,美国就已经暂停了核试验(由乔治·布什政府正式启动),但是这与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所涵盖的承诺水平是不同的。如果有44个“有核能力的”国家批准,条约就会生效。但到目前为止,只有31个国家批准了该条约,在已经签署但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中,除美国外,还有中国和以色列。
  围绕着《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纷争过去之后,裁军大会陷入了僵局,甚至在工作项目问题上也无法达成一致。在八年多的时间里,在战略裁军问题上,裁军大会连一份文件草案都没有,该论坛的实用性已经受到质疑。造成这种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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