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幸福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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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之幸福真意-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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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腐坊的老板因为欠人赌债要卖儿卖夫,她得到消息跑到豆腐坊的时候,那位好心的家叔用磨豆腐用的捣棒敲在了老板的头上,那老板倒在了地上,脑后流了一滩的血,再也没有爬起来。



  小小年纪的碾儿脸上哭的脏兮兮的,衣服被拉扯的破破烂烂,蹲在地上不言不语,被吓傻了。



  家叔拿着捣棒的手还很抖,声音却意外地镇定,让她带着碾儿去金元城找他的娘家远方表哥,这儿不用她管了。



  她慌乱地不知道怎么办,听到门口吵吵嚷嚷的,是赌坊的人来押人了,家叔拉起了碾儿,推在她怀里,带着她来到后院子,最后给了她两吊钱和一只白银的镯子,关上了院门,她只能带着碾儿急急逃离。



  路上,碾儿发了高烧,忽冷忽热,冷的时候,她将他抱在怀里,悉心安慰,让他撑下去不要辜负爹爹一番苦心,热的时候,她只能脱了碾儿的外衣,用冷水一遍一遍擦拭他的额头和四肢,庆幸,碾儿最终还是缓了过来,却再也不笑不说话了。



  她们到了金元城,才知道那位远方表哥早已经跟随妻家到外地谋生了,因为金元城物价太高,但是,繁华而崇尚学术的金元城对她来说却成为一个契机,她以童生之名和渊博的学识当上了城里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一路的逃难,碾儿早已没有名声可言,顺理成章,碾儿成了她的未婚夫郎,后来,碾儿成人礼的第二天,她们成了亲。



  洞房时,她小心翼翼地抱着碾儿,喃喃地念了好些诗一直到后半夜,就在她以为怀里的夫郎安心睡着的时候,碾儿说出了第一句话:“姐姐,我现在成了亲,可以不用躲在闺中了,我可以继续卖豆腐么?”



  她欣喜地点头,“好碾儿,当然可以,咱们就是因为豆腐结的缘,姐姐希望永远都能吃到你做的豆腐。”



  自从她得了病,碾儿就没有卖豆腐了,专心在家里照顾她,她好久没有吃过豆腐了呢,她黯然的想到。



  “娘?”



  她回过神,看到床边粗布短衣也不掩俊秀的女儿,想到那遥远却熟悉的回忆中,梳着总角的调皮的小男孩,白玉般的豆腐,被碾儿保存起来的跟镯子放在一起的两文钱,温和地笑了。



  “因为,第一眼见到你爹爹,我就知道,他是不同的!”



  戚清泉眼睛暮然间明亮了起来。



  她轻轻地握住了娘亲枯瘦如柴的手,郑重地说:“娘亲,我决定好了,这次我要去考科举!”
第三章 两叶花
  决定是下好了,成功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首先,她没有入读金元城任何一家书院,应试的举子都是由各个地方的书院推荐过来的,考举人只需要报名就行,但是考状元却需要有一定教育背景,在各个书院读书,一般挑选的举人除了看成绩,还要看处世为人,如果在读书时,成绩优异却不懂处事,那书院不会给你上金元的名额,因为你都不会为人了,还怎么为官呢,而且一般出仕之后,你的终身都是跟你出身的书院挂钩的,你为官清廉,赢得百姓拥戴,教育你的书院也会与有荣焉,你贪赃枉法,草菅人命,那书院就会以你为耻,在下一届挑选时更加慎重,这是所谓的第二轮筛选,如果没有这一层,就不能拥有名额,到时候连考试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像她这样没有正式挂过名的,就需要找一个德高望众的人推荐,要么是六部主考官,要么是文章大家,这就是给你的为人做一个担保,也真正考校你的真才实学,毕竟,谁都不会蠢到推选一个酒囊饭袋败坏自己的声誉。



  其次,她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要进城考试,就不能归家,家里就断了收入,爹爹要照顾娘,是不可能出去干活的,所以,她先要想办法赚一笔钱;



  然后,爹爹身体不好,要找个人帮助家里做必要的重活;



  最后,爹爹一向忧思过重,自己这是第一次离开家,爹爹必定放心不下,必须想法子说通爹爹……



  当天半夜,她没有如往常一样给瓜菜浇水,而是去了城外的乌蒙山。



  乌蒙山是金元城外最大的一座山,山势绵延,一直延伸到邻近的两座县府,宛如一条卧龙,山上树木郁郁葱葱,花草繁茂,林中有各种珍奇野兽,是皇家每到冬夏两季围猎的最佳场所,这些也是当初先皇选址的决定性因素,金元城气候适宜,四季如春,周遭土地肥沃,适合耕种,城中渭陵河贯穿首尾,意寓子孙生生不息,背靠乌蒙,意寓乾坤周正,视为定国安邦的象征。



  乌蒙山,她不常去,偶尔去也是为了找一找给母亲作为药引的野参,这一种药引她是买不起的,只能自己去山上采,当然,不可能每次都找得到,可能二十几次只有一次能够找到,但一般找到就会找到一小片,戚冕叶是在她八岁时得的病,只不停地咳嗽,身体虚弱,如果吃大鱼大肉马上上吐下泻,只能每日少食多餐,就是这样,身体还是迅速地消瘦下来,在此之前,戚冕叶还可以坚持着去学堂授课,前年入冬开始,身体就虚弱的起不了床了,她从十岁就开始跟随猎户进山,采一些可以卖钱的药草,十四岁之后,她就基本上可以独自进山了,但都是瞒着她爹的,毕竟,乌蒙山中有老虎熊一类猛兽,碰到的那就是要命的事儿了,别说去山中采药,她爹听到她一提到乌蒙山,都会反复叮嘱,不可前去。



  这一次,是非去不可了,上一次来,还是去年冬天。



  山里的冬天不会下雪,最冷的时候,也仅仅是山中小溪两边会结上一层薄薄的冰,但一般猎户也不敢进山,因为这个时候的猛兽找不到吃的,是饿的最狠的时候,也最凶猛,攻击力最大,要是碰上,非死即伤,要是马上被野兽咬死,还好说,就让猛兽把你吃掉就是,还不很痛苦,要是伤了,除非你成功杀了猛兽,否则,它就会一直跟着你,还会呼朋引伴,只要你稍有疲态,就群起攻之,一直到你累死或者被活活分尸为止,痛苦百倍。



  戚清泉一惯小心谨慎,从前跟随猎户的时候,就懂得牢记老前辈的警告,哪些路可以走,哪些路不能走,有毒的蛇一般长什么样,喜欢盘踞在哪些树上,老虎一般在哪些洞里休憩,这些都是必要的知识,往往那些在山中丧命的人,要么轻狂自大,要么贪图珍奇野兽,妄图以小搏大,事实上,除非真正天生神力的人,否则,你在野兽们的地盘想要讨得好那是不容易的。戚清泉不是一个贪婪的人,来山中也从来当天来,当天回,不过,这么多年,没有碰过一只猛兽,也不排除运气比较好的成分,但她自己从来都比较相信自己,小心地隐藏形迹与野兽们相安无事总比碰到拼个你死我活要强很多。



  她这一次来,也是目标明确,是为了一株两叶花。



  两叶花,说是花,只是名称而已,实际上它不会开花,也不会结果,因为每棵只有两片叶子而著名,叶子大而肥,一片叶子就有半只手臂大小,表面却光滑如锦缎,生命力强,就算没有阳光,没有雨水,照样青翠饱满,最可贵的是,不会凋零,就算在骄阳下炙烤,在冰天雪地里冷冻,也依旧故我,所以,两叶花是长寿的象征,即便这种花不可入药,也不能食用,依旧为达官显贵们所追捧,谁都希望自己能长生不老。这种花,一般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没有人见过这种花的花种,不知道怎样培育,即便有,也一般被献给帝王将相,那就象征着拥有者的寿命了,谁会胆子大到把权威者的生命花拿来研究啊,所以,这种花确实出自本土,谁都知道有这种花,但是谁都没有见过,是真正地活在传说中的奇迹。



  这花,戚清泉碰上了。



  如果小莫知道了,肯定不会怂恿她去勾引什么富家公子,有这一株花就够一世富贵荣华了。



  但是,在此之前,戚清泉从来没有想过要采摘,一来,那花生长在山崖缝隙之间,要想采摘,必须爬下山崖至少二十臂的距离,她只有一个人,不会不自量力地要去冒险;二来,她对这种花十分敬重,觉得它比世上任何一种植物,甚至人都要来的坚韧,不惧风霜雨雪,不畏严寒酷暑,真正是造物者的奇迹,她不想破坏这一份庄重。



  现在,为了佳人,也不得不违背原则,搏上一搏了。



  昨天,在告诉戚冕叶她的决定之前,她就已经找小莫借了两根百米长的绳子,她一向喜欢谋定而后动,做事之前都会考虑个完全,这绳子通常是她们木匠用来拉木料的,粗粝结实,用来捆在腰间,吊下山崖,最好不过了。



  来到了印象中的断崖,日头才刚刚冒出山尖,身后的树林看起来郁郁葱葱,断崖上却是云蒸雾集,气势磅礴,上一次,她就是停留下来,多看了看这里的风景,才发现了崖上的两叶花。



  选了两头两颗参天大树,她用绳子分别系在了腰上和脚脖子上,如果一根断了,还有另外一根保命,她也跟自己许过愿,如果有一方绳子断了,那就是上天不让她采摘,命中注定没有这份机缘,她不会强求,只求保命回去侍奉老母老父而已。



  脱下了身上的衣服,整齐地叠在一起,用一块石头压住,上面附上一封书信,这又是万一两根绳子一起断了的打算,世事无常,如果她在此丧命,也不能怨天尤人,这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只求过路人将她的衣物带给老父,也可以立一个衣冠冢。



  特意换了草鞋,穿上麻衣,放下绳子,深吸一口气,戚清泉一脚一脚地下了断崖。



  她也没有叫人一起,倒是不怕别人分一杯羹,她周围的人都淳朴实在,只不过,这花虽说可能带来富贵,但是福祸通常都是连在一起的,在未知的情况下,她比较喜欢独自承担,当然,这事也不会没有风险,她跟戚冕叶已经商量过了,戚冕叶知道她一贯有自己的主意,只问了她,为了一个男人,这样是否值得,她反问戚冕叶,为了他爹不被前事打扰生活无忧,一辈子不出仕,埋没一身才华,是否值得,戚冕叶就明白了她的决心是有多大,她告诉戚冕叶,如果她不能回来,就告诉她爹她不能尽孝了,这十几年的养育之恩,只能来世再报了。



  她每踏出一脚,都要踩上五步以确保安全,慢慢挪动着,好像走了很久,又好像只过了一瞬,她看到了脚边的植物,用一根绳子从胸后穿过两头钉在山峰间,腾出两手,先将花周边的土拨松,慢慢地找到树根,尽量不伤根系地取出花,放眼一看,它的



  根系几乎遍布半个山头,现在她明白,为什么这花这么强健了,越是生命力顽强的植被,它的根枝就越大。



  这个时候,空旷的山谷响起一声鸣叫,然后她感到身后一阵风自下往上急速略过,回过神,那声音已经在头顶空中了。



  是一只鹰,它没有攻击戚清泉,却绕着两叶花的位置在上空飞了两圈,像是在跟它道别一样,等戚清泉包好花径,抬头看去,就看到鹰已经朝着太阳的方向飞去,在火红的霞光中慢慢变成一个小点,然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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