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金裘:一怒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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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金裘:一怒倾天下-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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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说着话,就蹦蹦跳跳的出了家门。

    天近中午,阳光越来越明亮了,照的整个厅堂都是一片通透,王维也觉得自己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敞亮过。太平公主一直在跟他聊着,聊诗,聊画,聊定国安邦之计。王维侃侃而谈,他本来就是满腹才学,此刻面对着这位天之骄女,更是打起了百倍的精神。而且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是一种下级对上级那种小心翼翼的迎合,那么现在,他已经在太平的引导下,慢慢的卸去了心防,开始畅所欲言!

    王维觉得,这位公主真的不同于寻常女人,她是那样的博学、睿智,而且心胸像男人一样宽广,装着整个天下。王维并不知道,他并不是第一个被太平公主的这种独特的魅力征服了的男人,朝中无数的大臣,也都非常信任太平公主,把她当成了李氏皇朝重新振兴的希望。

    虽然一直说着话,可是王维并没有忘记明珠那边的事情,眼看着时候不早了,王维起身告辞:

    “今天承蒙公主教诲,学生受益良多,现在时候不早了,学生就先告辞了,如公主不弃,改天再来讨教。”

    太平公主微然一笑:

    “怎么,王公子急着走吗,我倒还想再和公子聊聊,不如,公子就在府里用饭吧。”

    “啊!”王维吃惊的抬起头,他真没想到太平公主会屈尊降贵的提出这种建议来,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公主望着王维仍旧微笑着:

    “怎么?公子还有别的事情?”

    “没有。”王维本能的回答道。对他来说,太平公主就是君,他是臣,君有令,臣怎敢不尊呢?

    公主看着王维轻轻摇了摇头:

    “不对,你骗我,你今天中午其实是有事,对吗?有就说出来,不用瞒着。”

    王维的脸红了:

    “是,有一个朋友中午要去我家。”

    “哦。”太平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王维本以为话已至此,那么公主一定就会允许他离开了,可是没想到,太平接下来说的话竟然是:

    “那就这样,我派人去你家留个话,告诉你朋友,你在我这里,让他改日再来找你,好吗?”

    王维无奈,只得点头:

    “好,就听公主的安排。”

    看着太平那满意的笑容,王维在心里暗自叹息了一声:

    ‘明珠,对不起,让你白跑一趟了,今天下午我离开这里之后,就直接去你家找你。’

    明珠出了家门,看看时间还早,索性慢慢逛了了起来,这些日子,她一直猫在家里装神秘,还真没好好在街上玩儿过,此时,她穿着一身简单的衣服,梳着普通少女的那种发髻,又变成了一个自由自在的小女孩儿,一走到街上,就消失在了人流之中,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也挺好的。

 第72章 劫财还是劫色?

    ()    几乎就在明珠从家里出来的差不多的时间里,大唐另一位年轻的王爷也走出了大明宫,带着几个随从,沿着长安街逶迤而行。///

    他就是寿春郡王李成器——李旦的长子,李隆基的哥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让皇帝!当然现在他还不是什么让皇帝,而只是李氏王朝中诸多王子中的一个。

    对于史学家和文学家来说,李成器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和描述的人物,因为在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疑点和谜题。可以说整个李成器就是一个迷!

    李成器生于公元678年,在那个重视嫡出和长子的时代,作为李旦的长子,他的身份自然也是与众不同的,所以一降生,就被则天女皇封为了永平郡王。693年又被封为了寿春郡王。后来入朝参与政事,官至大夫。705年,他的皇伯父——中宗皇帝,要封他为蔡王,竟然被他拒绝了,理由是,他对寿春郡王这个名号有了很深的感情,舍不得放弃!

    因为对一个较低的郡王位有了感情,而不去做级别较高的王爷,这位李成器可算得上是空前绝后的第一人了,他找了一个看似很荒唐的理由拒绝了皇帝封赏,可是皇帝却还挑不出一点儿毛病来。///就这一件事,就足以证明,李成器是一个非常有智慧、非常深藏不露的人!

    他之所以这么小心谨慎的隐晦着,只因为一个理由——他的父亲曾经做过皇帝,而他曾经做过太子,像他们父子这样的人,是很容易引起当权者的怀疑和戒备的。而且谁都知道,当这种怀疑和戒备积累到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那就只有一种结局——死亡!而且,肯定是他们父子死亡!

    所以,李成器就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之中,历练出了一身韬光隐晦的本事。

    正因为他的韬晦,所以李成器虽然身份特殊,而且风采出众、才华横溢,每天出入于朝堂之上,可是他却没有过多的引起人们的戒备和仇恨。而且,人们还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性情平和,心胸豁达,所以没有野心的人愿意和他做朋友,而有野心的人,则想拉他当帮手。总之一句话,李成器成功的骗过了所有的人。

    今天下朝之后,韦后把他唤进了后宫,赐给了他一件披风,薄薄的素色披风上,缝着几块晶莹的碧玉,价值连城。君有赐,不敢辞,所以李成器马上就把这件披风披在了身上,谢过韦后之后,离开了皇宫。

    外面春光正好,让李成器刚刚才皇宫内院中倍感压抑的心胸为之一振。//兴致到来,他索性不急于回府,决定在大街上转一转,享受一下这宝贵的春光。

    明珠手中挽着包面具的包裹,一路迎着明媚的阳光,徜徉在街头,丝毫也没有感觉到,自从她一出家门,就有几双眼睛盯住了她!

    原来安乐已经派家奴盯住了方家,让他们找机会砸了方家,最好再放上一把火。这几个家奴平日里也是替安乐做惯了欺邻霸舍的勾当,所以经验也很丰富,就想着先抓一个方家的下人狠狠的打上一顿,再审问清楚府里的底细,好决定行凶的具体方案。好巧不巧,他们刚刚来到了方家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十几岁的丫头一蹦一跳的从府里出来了。

    看这个丫头的打扮,一定就是个使女之流,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所以,几个家奴相互望了一眼,就心领神会的跟了上去,只等着明珠走到一个僻静一点儿的地方的时候,就动手抓人!

    只可惜,他们跟了半天才发现,这个丫头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这么跟下去,恐怕一天也等不到合适的行凶机会。

    有机会要上,没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很显然,安乐公主府的这几个奴才是很符合这个要求的。他们实在没有耐心再跟下去了,瞅准了一个机会,猛地就冲了上去,呼啦一下就围住了方明珠!

    而随着他们包围住了明珠,明珠身边方圆十张之内的人,马上就散去了,这几个家奴还真是创造出了机会。

    方明珠正玩儿的尽兴,忽然就被人给围住了,她愣了一下之后,马上就找到了状态——上辈子跟在焰身边,没少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谓经验丰富了,所以明珠也不惊慌,反倒是一本正经问道:

    “你们是谁的手下?”

    为首的那个家奴也有点儿懵:

    ‘怎么听这个丫头的口气,就好像她三天两头被人抓似的,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明珠耐心的等待着答案,家奴没见过她这样的人,有些不知所措,两方一时僵持住了。

    他们只顾着看对方,却都没有发现,在远远围观的人群中,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子——寿春郡王!

    李成器当然不认识方明珠,他是认出了这几个安乐公主的手下,一看这几个奴才的架势,他就知道,他们又准备作恶。李成器虽然不爱管闲事,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安乐作践李家皇族的名声,所以暗中示意自己的随从,一会儿不管这几个奴才干什么,都暗中干预一下,不要让他们得逞。

    当李成器发现几个奴才竟然在围攻一个其貌不扬的使女的时候,他也感到不解,不明白安乐的手下为什么要跟这么个小女孩过不去,可是小女孩儿接下来的表现,却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所以,他决定认认真真的把这出戏看下去。

    明珠终于等麻烦了:

    “哎,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到底是谁的手下,快说啊!”明珠觉得有必要打问清楚他们的老大是谁,然后给那个老大打个电话沟通一下——用的手下竟然这么呆头呆脑的,这不摆明了丢黑手党的丑吗?让外人误会黑手党都是些笨蛋。

    不过还好,明珠很快就想明白了,这里不是意大利,所以也就更没有黑手党和黑社会。

    明白的尽头是糊涂——我在唐朝还没闯过祸呢?只是谁来找我的麻烦呢?他们是想劫财还是劫色?

 第73章 最有趣的姑娘

    ()    几个家奴围着明珠犹自在发愣,可是明珠却已经失去了耐心——你看看这几个人,别说枪,手里连把刀都没有,被这种人打劫都没意思!唉,方大小姐真是混黑手党的时间太长了,她也不想想,这里是什么地方?是长安,大唐国都,天子脚下,街那头儿就是大明宫,这些奴才们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公然持械打劫啊!

    可是明珠显然是没想这些,她打量了几个人一圈,冲着一个看上去像是领头的模样的人开口了:

    “哎,你们要想干什么就快干,要是不干我可走了,我还有事呢?”

    听了明珠这句话,旁边远远的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竟然有一个人没绷住笑了出来,虽然笑声不大,这个奴才还是给听见了,不禁恼羞成怒!

    他们可都是长安城中有名有姓的家奴,此刻竟然被这么一个小丫头如此公然奚落,还引来旁人的嘲笑,这简直是太让人不能容忍了!如果不给她点儿颜色看看,那岂不是玷污了‘皇家恶奴’这四个字。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就蜂拥而上,想要扯住了方明珠。

    一看这些家奴真要动手了,李成器轻轻一摇手中的折扇,身边随从会意,就要走上去救下方明珠。///可是他们没想到,方明珠的动作比他们快多了!

    就见方明珠头也不回,猝然出手!方大小姐的功夫虽然不怎么样,可是打架的实战经验却是非常的丰富。所以她这一出手,就非常的切中要害!

    只见她右手反手一拳,就正落到了旁边一个人的眼角上,紧跟着左脚飞出,就正中另一个的人小腹。凭良心说,这几个家奴的身手都还不错,可是他们真没想到这么一个小丫头,面对着他们几个大男人,不仅敢还手,还下手这么狠辣,所以措不及防,竟然让方明珠连连得手。

    方明珠深知,在打群架的时候,越是敌众我寡,就越要虚张声势。所以她连伤两人之后,并不去攻击另外两个人,而是又冲到了那个已经倒地的人面前,抬起脚,照着他的鼻梁就是一脚!

    这一脚踢出去,方明珠才发现,唐代的这种绣花鞋打起架来是多么的不适用,这要是穿着皮鞋,最好再有双高高的细跟,她一脚就能把这个人踹晕过去。可毕竟鼻梁骨是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所以尽管她穿着软绵绵的绣花鞋,这一脚跺下去,家奴的鼻梁骨当下就被踹断了,鲜血直流。

    旁边的人不明就理,只看见方明珠一招之下,就把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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