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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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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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或许不算聪明,但一定诚实; 
  或许不算可爱,但一定勇敢。 
  后记 
  直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完全相信我居然真的写了一本小说。 
  故事开始得很偶然,二〇〇四年九月的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喝了两杯咖啡,睡不着觉,随手找来一本书翻。那刚好是一本有关旧金山的旅游书,里面引用马克·吐温的一句话“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用来描述这个城市夏天戏剧性的气候,非常形象。 
  我看着看着,突发奇想,觉得可以拿这个作为标题来写篇文章。刚动笔的时候,自己也不太明白想写什么,几段过后,不知从哪一句开始,电光石火般,来美国以后经历的一些事、遭遇的一些人又历历在目,由不得我不往下写。其中有错的、有对的,有的惊鸿一瞥、有的同行一段,有的年少轻狂、有的意气相争。回头看去,无论对错,有缘与否,都变成了珍贵的回忆。              
  天亮的时候,终于明白,我就是想写写那些日子,写得好,写不好,都要写。 
  这个因缘,支持我连续写作七个月,在网络上完成了这篇题目长达十三个字的小说。 
  故事里的主人公们在一九九七年赴美国留学,亲眼目睹了“九一一”事件对美国的巨大冲击,经历了美国高科技行业从迅猛发展到泡沫破裂的过程,在生活的选择和考验中依然执     
著地相信和寻求着爱情。在很大程度上,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留学生的成长轨迹。 
  故事发生在美国,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认为它先是“爱情小说”,第二才是“海外小说”。人生的际遇变数很大,走的道路也多种多样。然而,爱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吸引世界各地超过65个网站转载我这篇涂鸦,累计几百万次点击数的,不过也就是那种千回百转后仍坚定如一的信念:相信真爱值得等待,就算浪掷青春也无怨无悔。 
  在人生的瞬息万变里,我们需要这种信念。 
  换个地方,再换个地方,关璐也还是关璐,程明浩也还是程明浩。 
  小说在中国正式出版,我很激动。去国多年,已经明显感到自己有点跟不上潮流了——我花了很久才弄明白“超级女声”究竟是什么比赛,用小说里的话讲,三年一代,搞不好你我已经隔了几代。然而,无论我们听的是Walkman还是MP3,唱的是张信哲还是周杰伦,崇拜的是陈慧娴还是李宇春,心目中的帅哥是黎明还是周渝民,我希望,总有一些东西,在飞逝的时光中是不变的;总有一些东西,从光阴的河流里悄悄沉淀下来;总有一些东西,隔了海角天涯,在某个清晨或午后或黄昏或夜晚,让故乡或他乡的你,心里的某根弦共振一下,然后也想到一些事,一些人…… 
  这是为相信爱情的你而写的书,愿你喜欢我的书。 
  某日,听朋友说,我的小说初稿在网上连载时,有读者自发整理了一些小说里的“爱情金句”贴上网供大家分享,能够让网友这样喜爱和用心,我很感激。现在,小说终于顺利与读者见面,惟一可惜之处就是在修改的过程中难免损失了一些网友们曾经喜欢的段落。不过,希望最后的这几十颗闪光的金子可以令亲爱的读者在吃完小说这顿大餐之后品尝一份可口的提拉米苏。 
  值得珍藏的爱情金句 
   女人爱上男人 
   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 
   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男朋友”和“男性朋友”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爱”,而“男性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有人说,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地痛。 
  爱情遭遇困境 
   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祝你幸福”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听到的,都是倒霉蛋。 
  关于那个他 
 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龇牙咧嘴。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惟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捡起我吧。”——提拉米苏!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不过都是一块提拉米苏,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其他种种舍不得 
   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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