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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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玛传-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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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我以为您希望像以前您常做的那样。”菲拉斯稍稍转过头去看着别处。
  “我常做的……那样……”我一时为之语塞。
  不会吧,我连心尖子都在颤抖,难道说,这个公主和美少年有地下情?
  “我以前……怎么样?”我闭了下眼睛,吞了口唾沫。
  “您习惯夜召情人,不过现在出门在外,我以为……”
  情人?这么个发育不全、苍白瘦弱的身体还有情人?!我不由得呻吟了一声,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是谁?”
  “塞莱斯伯爵、索瓦家的卡斯特王子和国王陛下的宠臣维歌元帅,这些是您新近的情人。”美少年用没有温度的声音说着,我却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火山喷发估计也赶不上我现在的热度,我简直是要把水分全部从我体内蒸发了。
  “你全……知道?”我的声音干巴巴的。
  “您去约会通常都会带着我。”
  我“嗵”的一声颓然倒下,只觉得头痛欲裂,再也没有力气理会其他事情。这个幽灵美少女,简直是个淫娃荡妇,我要怎么收拾这一摊子烂事啊!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于是微微侧过身来,菲拉斯已经安静地退回到床下睡好。
  “那……”我有些犹豫地开口,“我和你……”
  “这是您第一次让我陪伴。”隔了一会儿,带着磁性的声音从床边传来。
  啊……我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好歹没有把面子里子全部丢光。
  哎,这已经是我第N次叹气了,我赵楠楠虽然是个新时代女性,但是同时拥有三个情人,这、这也未免太猛了吧。而且,以我现在的状态要如何应付这些人啊?简直光是想想就一个头变作两个大。
  我蹙着眉,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继续做呆滞冥想状。对面的夏里莎以为我不耐路途的颠簸跋涉,轻声安慰说:“殿下,我们离拉西法尼亚还有不到三里的路程了。”
  “嗯。”我点了点头,提到我的领地拉西法尼亚,我好歹有了几分情绪,看着窗外的眼神不由得集中起来。
  经过一夜的噩梦,我紧急向夏里莎宣布马上收拾行李走人,回拉西法尼亚去。看着我乌黑的眼圈和一触即发的怒火,夏里莎连问也没问就立刻服从了。
  斩钉截铁地拒绝了艾格拉丝公主虚情假意的挽留,面对阿玛克尼亚公爵殷勤的邀请我倒是犹豫了一小下,最后出于未知的心理,大方接受了他关于夏季舞会的邀请,答应做他的第一个舞伴,并立刻收到艾格拉丝如箭镞般的毒辣目光。
  此刻,坐在八匹大马拉着的马车上,经过了一整个下午的颠簸,其间还用了一道凉拌鸡肉丁和新鲜水果的小餐,我终于看见了我的属地——拉西法尼亚。
  那是难以用语言描绘的感受,我永远记得我第一次看见拉西法尼亚的情景。当马车驶出黑沉沉的森林,沿着一道长长的缓坡爬上山冈,我立刻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
  落日余晖染红了天边,开阔的大峡谷在脚下撕裂,大片的原野向远处延伸,连接着远方层层的山峦与浅丘。风吹来高原特有的清新空气,我贪婪地呼吸着,被这片独特的、带着一丝狂野气息的景色征服了。
  

第一章 锦绣人生(10)
马车沿着道路疾驶而下,原野上开满紫色的小花,我的情绪异常高涨起来,耳边听得夏里莎说:“实在是令人陶醉啊,紫丁香之原,拉西法尼亚。”
  紫丁香之原,拉西法尼亚,我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这个名字。简直想三呼万岁啊,老天,你到底还是爱我的。
  从道路的尽头转了一个弯,一座高耸的城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简直要疯狂了,真的吗?真的属于我吗?天啊,我要晕过去啦!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我勉强压抑住激动的心情,矜持地在夏里莎的搀扶下走下来,走上宽阔的石阶,进入到灯火辉煌的大厅中。
  一个秃顶的男人向我走过来,在我面前顿住,用和他大腹便便的身材毫不匹配的优雅姿态向我深深鞠躬,恭敬地说:“欢迎您回来,拉西法尼亚的主人,尊贵的女公爵阁下。”在他身后,黑压压伏倒一地的侍从奴仆。
  我有一瞬间的错觉,这,真的是我的家吗?还是说,我可以把这里当做我的家?
  晚餐极尽奢华,纯金的盘子,水晶的杯子,白银的刀子,宽阔的餐桌周围仆人们来回穿梭,摆满了我一个月也吃不完的精美食品。但是很安静,除了我用刀切碎食物的声音外,就是我自己的咀嚼声,让我简直怀疑自己置身月球。
  成群的仆人,我的每一步,每一个动作,每一种意图,都有人恰到好处地理解并完成。这、这种待遇,简直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女王级别啊。我努力掩饰着不让我的微笑太过得意,但这种勉强的压抑,却可能使我的表情更加诡异。
  不过,我训练有素、宠辱不惊的大管家,依然用千年不变的表情毕恭毕敬地站在一侧请示:“殿下今天还有什么吩咐吗?”
  我摇了摇头:“今天我想早点休息了。”
  “那祝您晚安。”管家微微鞠躬。
  一路的金碧辉煌来不及细看,我踩着地毯,像踩着云朵一样向前走着,极度兴奋的心情竟使我微微颤抖。从来没有想到过,物质的东西竟能使我如此满足,给我带来这么大的精神享受,好命,我果然还是好命啊。
  身体很疲倦,心却睡不着,我环顾这个在现代起码有二百平方米的卧室,站起来打开通往阳台的门,一眼望见黑夜里的满天星辰。好像从来没有看过这样清澈的夜空,也从来没有看过如此众多的星星,让我心里充满了感动。
  不管命运是如何的捉弄,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此刻是幸福的,我一向喜欢自己没心没肺的性格,既然上天要我重新活一遍,那么,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我决定从明天起把红衣凯撒大人的名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第二天,顺应我拜金的性格,我决定首先搞清楚我的财产状况。尽管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德·法玛女公爵的富庶和权贵仍然令我大大地吃了一惊。除了拥有直属领地拉西法尼亚外,我还拥有九个省的权益,每年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收入。
  这下不但是放心,而且是大大的开心,这就是传说中顶极蛀虫的生活啊!
  一整天我都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表情,这也大大折磨了仆人们的神经,只有伯瑞斯,我的大管家,还是保持一贯的低调和冷静。
  另外,我还迅速了解到我其他的几个重要下属的职能,比如财政主管纳克,负责管理我的财产;而夏里莎则负责我的饮食起居,顺便调教年轻侍女;德薇拉夫人,掌管我书信和往来文件,类似于我的私人秘书。
  用完下午茶,德薇拉夫人就前来汇报我走后这段时间的来信来函。我仔细看了看,没有我那几个所谓情夫的信,于是就让她慢慢念给我听,不过是几封措辞优雅、内容空泛的问候信,还有地方上的管事例行汇报的内容。我挥挥手,让德薇拉夫人替我回复。
  在重点关注了财政主管及其业务能力之后,我满意地发现,在这里我只需要无所事事地发呆或者游玩就可以了,于是我立刻开始准备游山玩水。拉西法尼亚的美丽景色如雕刻般印在我心头,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走遍这里的每一个地方。
  

第一章 锦绣人生(11)
可是,步行,太累!这个瘦弱的身体完全不能当背包族。马车又搞成是现代旅游的上车赶路,下车看树。骑马倒是个好选择,可惜……不会。
  迅速收集资料,蓝基娅……以前也不会,谁来教我骑马?早上我用随便的口吻向大管家提出学习骑马的要求,并很注意不屑提及理由,以此显示我作为主人的权威。和我想的一样,我马上得到肯定的答复,并且发现我的意愿被立即以光的速度贯彻实施。
  换上骑马装,我趾高气扬来到花园,可是,我的教练竟然是多日不见的美少年——菲拉斯!我心里不由得小小地咯噔一下。其实,再看见他说心里不别扭是假的,关于上次的“陪伴”事件,我多多少少有些介怀。他却好像没什么感觉,一如既往的冷静沉着,倒让我觉得自己好笑起来,心情反而恢复了平静。
  菲拉斯专门选了一匹温顺的小母马,每天带我溜达三个小时,最开始当然是慌乱和无序的,好在菲拉斯确实是一位无可指摘的老师,在他的指导下,我逐渐从害怕,小心翼翼,到熟练稳重,半个月下来,虽然不敢自夸骑术精湛,但也可以自己骑着马到处行走了。
  骑马的另一项好处就是有益于我的健康,虽然我的皮肤还是不带一丝血色的白,却不像以前那样显露出病态,而是白得近乎透明,泛着贵重瓷器般的光泽。而且这种雪样的肤色并没有妨碍我红润的唇色,每日揽镜自照,自己也开始逐渐得意于这样的容貌。
  我当然也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目的。拉西法利亚,我越看就越喜欢这个地方,雄伟的大峡谷、秀美的山谷、迤逦的河流,闪耀的湖泊,还有开满紫丁香的原野,这些我都衷心喜爱,流连忘返。尤其是紫丁香之原,当我涉足其中,宛如置身于一片紫色的海洋,蓝天之下,风轻轻吹过,四周传来一片沙沙声,美丽得让人想哭。
  我满心的欢喜酸楚,急切地想找人倾拆,一转身面对菲拉斯一贯的扑克脸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望进他清澈的眼里,不由得万分想笑起来,没关系,只要我一个人体会就够了,只要我明白此刻的感动和喜悦就够了,我一个人……也要敞开心胸地活着。
  我哈哈笑着把这个冷漠少年丢到一边,放任自己在紫丁香的海洋中奔跑,累了就随意往地上一躺,感受着阳光、微风和空气中淡淡的清香,只觉得心中一片安宁沉静,整个人似乎就溶化在这片海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慢慢坐起身。
  菲拉斯拉着两匹马的缰绳站在阳光中,金发耀眼,令我有一瞬间的眼花。
  “菲拉斯,给你的。”我从身后拿出一个用紫丁香编成的、很是粗糙的花环。
  菲拉斯眼中有一丝未能掩饰的惊讶,但马上就淡然说:“我恐怕配不上您的好意。”
  今天我心情好,懒得理这个小鬼,于是就微微一笑把花环挂在他的马耳朵上,说:“你不想要的话就扔了吧。”
  真是个别扭的小鬼,性格孤僻,言语沉闷,看来上帝确实公平,给了你一等的外貌,却配上三等的个性。呵呵,当然,我是个例外。我骑着马胡思乱想,两个人一路沉默。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滑过,我非常习惯自己的新身份,而且极其享受这种生活。至于在安其那顿遭遇的梦魇,虽然还是偶尔想起并令我不安,却被这扑面而来的美妙生活冲刷到河流底层,埋进了泥沙里。
  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化妆品可言,但香料却十分繁多,侍女们经常用在我衣服上的就有玫瑰、紫罗兰、檀香、薰衣草和柠檬。我对香气倒不十分敏感,却对紫罗兰的味道比较偏好一些,不久,我的居室和服装渐渐散发出以紫罗兰为主的香气了。
  这里的书房,堆着大卷的书籍,我翻了一下,无非是些历史典籍,人物诗歌。略微选几本我感兴趣的带走,零散地放在卧室和绿厅,渐渐恢复了我原来随处抓书看的习惯。
  说到绿厅,是我在这么多的房间中最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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