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上,我在下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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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在上,我在下 完结- 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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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巴摇头晃脑,就是不走。
  门房便抄棍子,稍作教训,吓得他抱头鼠窜。
  
  没想到第二天,他又鬼鬼祟祟地回来,躲在郡王府附近,眼巴巴地看着大门。
  门房原本以为他来郡王府投亲,便和下人们打听番,皆说没有这样的亲戚。便去驱赶,他就到处乱藏,敌进我退,敌退我来,打不怕,骂不怕,让人伤透了脑筋。
  管家的杨氏听说此事,怕丢了郡王府面子,便赏了他银子和两件旧衣服,说是好好劝着走。
  没想到那家伙油盐不进,银子和衣服照收,人依旧赖着,仿佛吃定了这家有好处,死活不走。
  郡王爷和将军都不准家里仆人任意妄为,门房不敢下狠手,拿他没办法,便叮嘱让他呆得远远的,不要在贵人出行时明目张胆出来惹事。
  哑巴点头应了。
  未料,在安太妃的马车停在门口时,他不知从哪个角落扑出来,狠狠冲向马车,双眼血红,喉咙里嘶喊着什么,差点惊了马匹。
  安太妃得知详情,勃然大怒,勒令驱逐,如狼似虎的侍卫们得令,下了狠手。打得那哑巴头破血流,满地打滚,磕头求饶,然后丢去上京城郊,威逼不准再回来。
  
  门口终于平静了两天。
  没想到,哑巴带着浑身的血迹,慢悠悠地哭着回来了,依旧蹲在附近,蜷缩成一团,手里捏着块脏兮兮破布,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郡王府的大门,让人感觉诡异。
  哪家宗室贵族能忍这样的家伙在自家门口晃荡?
  老隆认定,这家伙绝对是疯子!脑子不正常!
  他这次能冲撞安太妃,下次抄棍子追着郡王爷打怎么办?
  老隆越想越担忧,他琢磨着大家耐心将尽,便塞给他几个馒头,下达最后通牒:“吃完快走吧,这里不是讨饭的地方,给郡王爷看到不好。秦河边那么多酒楼饭肆,南山上有寺庙施粥,哪里去不得?再呆在这里,咱们就真不客气了。”
  哑巴吃了馒头,对他的劝告充耳不闻,依旧不走,在门口游荡,时不时向天胡乱比划几下,形态疯癫至极。
  老隆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回去和侍卫长说了声,让他派人驱逐。
  侍卫们被三番四次派出来赶乞丐,烦得要命,全部都发了狠:“走不走?”
  哑巴愣愣地看着他们,继续拿着破布比手画脚。
  侍卫都是打仗出身,脾气本来就不好,折腾许久,耐心终于耗尽,忍无可忍,狠狠一脚踹去他腿骨处,应声而断。
  哑巴痛入骨髓,发出声撕心裂肺的低鸣,抽着冷气,满地翻滚。
  侍卫们拖着他,压上牛车,载出城外,冷道:“滚!若是再回来,就打断你第二条腿!”
  哑巴的低沉诡异哭声,飘荡在寂静的荒野里,绝望得让人压抑。
  
  夏玉瑾正在花园里蹲马步,听见那声惨叫,揉揉耳朵,问秋水:“什么声音?”
  秋水想了想:“是乌鸦吧?”
  秋华:“郡王爷,你别趁机躲懒。”
  夏玉瑾赶紧收回视线。
  从江东回来已四个多月,他自丢大脸后,没怎么出门,一边陪媳妇调养身体,一边锻炼身体。
  而叶昭卸甲后没兵带,怎么都闲不住,又不好经常出门,天天在家发呆。憋了一个月后,终于忍不住,把郡王府的小厮丫鬟们统统组织起来,闲时教他们武艺,排兵布阵,以解寂寥。除杨氏管家没空外,如今两个月下来,眉娘能似模似样舞起鸳鸯刀,萱儿学会挥长剑,就连烧火的丫头都能使上两招擒拿手。
  夏玉瑾怀疑,再过上一年半载,他家丫鬟们派出去打群架都是个中好手了。
  
  远处叶昭懒洋洋坐在水榭里,胡乱套着身长袍,右手托腮,百般无聊地用石片打水漂玩。
  紧张刺激惯了的生活,怎能快速松懈?
  丛林里的野兽,怎能适应笼子里的生活?
  她抬头,看着天空中向南的大雁,一行行,一列列,多么快活?
  
  夏玉瑾从火盆上蹦起,不顾秋华在后面的叫唤,匆匆跑去她面前,靠近坐下,陪她打了两片水漂,碰碰她的手,兴冲冲地问:“咱们出去玩吧?”
  叶昭缩回手,迟疑问:“去哪里?”
  夏玉瑾笑嘻嘻:“玄妙观今夜有庙会。”
  叶昭皱眉:“我不信道。”
  “我也不信,”夏玉瑾乐呵呵地揉着她肩膀,尽情描述,“每年玄妙观的庙会都很热闹,去看社戏、套大鹅、猜灯谜、射靶子、吃麦芽糖、喝汤圆、尝美酒,还有木偶戏、猴子和老鼠耍把戏、西蛮的万花筒,很有趣。”
  骨骰迟疑道:“郡王爷,安太妃说这是下等人玩的地方,让你别乱去,小心吃坏肚子,或是被不长眼的恶棍欺负了。”
  夏玉瑾挂不住面子,讪讪道:“这不是有夫人在吗?小小场面何足惧?就算来十个八个恶棍也是找死的,怕什么?”
  骨骰:“可是,太妃说……”
  夏玉瑾怒了:“你别告诉她不就得了?!”
  骨骰低头垂脑。
  叶昭丢出手中最后一片石子,湖心泛起十七八个涟漪,她慢悠悠问:“你想去?”
  夏玉瑾轻轻答:“你陪我去就去。”
  叶昭看着他,猛地站起,嘴角绽放出淡淡笑意:“走。”
  
  时值中午,两人决定先找借口去秦河岸买东西,然后躲进茶肆,在中途换上普通老百姓的衣服,混入人群,既免得给安太妃唠叨,也可玩得更尽兴。
  收拾半晌,马车备好,南平郡王府侧门开。
  夏玉瑾携夫人出行,未到门口,听见侍卫的喧哗喝骂声。
  “不是丢出去了,怎么又回来了?”
  “这小子还不怕死!疯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该不是要行刺吧?”
  “干!郡王爷要出行了!快动手赶!”
  几声重重的拳头打肉闷哼声,夏玉瑾犹在迷惘,叶昭已大步走去查看,却见郡王府的侍卫正拖着个满身是血的乞丐往路边走,低声问侍卫长:“怎么回事?”
  侍卫长报:“是个疯哑巴,说不清道理,这两个月都蹲门口要好处,属下想尽办法,赶了七八次都不肯走,迫于无奈,出此下策。”
  叶昭:“无能!”
  夏玉瑾掩鼻,不忍,“算了,残疾也挺可怜的,大概是天冷没地方住,所以猫在这里。”他见情况太惨,训斥,“疯子哪里懂事?全上京是不知我和夫人慈悲为怀?你们做得太混账了。”
  侍卫长低头受训。
  夏玉瑾看了眼那胡乱挣扎,长相恐怖,貌似疯癫的哑巴,心里也有些毛骨悚然,觉得这家伙搁门口确实很恐怖,退了两步,摇手补充:“给他点汤药费,找个好大夫看看,带我的话,送去济贫院养着。”然后补充,“好好办,别坏了我未来儿子的阴德。”
  侍卫们齐声应下。
  
  未料,乞丐看见他们两人,两眼放出异样的光芒,趁其不备,忽然狠狠一口咬去抓自己胳膊的侍卫手上。然后跌落在地,拖着折断的腿,双手撑地,在寒冷青石板路上,一步步向叶昭爬来,嘴里激动地呜呜咆哮。
  斑斑点点,血迹一地。
  他直直向前爬。
  
  侍卫为他不要命的做法,惊了半刻,回过神来,再次上前拖拉。
  乞丐挣扎着,从怀里掏出条沾满血迹的旧布,冲着叶昭,拼命挥舞。
  
  刹那间,叶昭身形猛动,夺过手帕,脸色大变。
  熟悉的淡淡血迹,陌生的深深血迹,纵横交错,手帕角落仔细绣着两行诗歌:
  【一方锦帕与君知,横也丝来竖也丝。】
  诗旁潦草血书一行:
  【祈王勾结东夏,反。】
  
  “啊!啊!啊啊啊啊——”哑巴以头抢地,放声痛哭,泄尽心头委屈。痛苦的嚎叫,响亮悠长,久久不散,解脱的眼泪,一滴滴,打在地上的血迹,慢慢化开。从漠北到上京,一路行乞,历尽磨难,提心吊胆,受尽白眼,他终于将秘密送到该送的人手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每天我都告诉自己,会把稿子写出来的……

结果……




90

90、盘问审讯 。。。 
 
 
  祈王是什么人
  皇上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虽然他长得像头猪,行动像头猪,性格像头猪,对皇上唯唯诺诺,视财如命,看见钱就两眼放光,恨不得统统扒拉回家,钱以外的事情好像都不感兴趣。这样的家伙是很讨厌,但若说他有胆子谋反,也很难让人相信。
  
  谋反是诛九族的大罪。
  祈王谋反虽诛不了九族,也要赐死,祸及子孙。
  如此重要的事情,单凭一封不知是不是柳惜音亲笔写的血书,由不认识的哑巴送来,如何断定真伪?
  万一这是敌人插赃嫁祸呢?
  
  夏玉瑾迟疑不定,提出疑问。
  叶昭摇头:“这方帕子只有我、表妹、胡青知道。笔迹潦草是危急之刻写下,而且长途奔波,血迹在帕子上被模糊了,我相信这是表妹送来的警告。”
  夏玉瑾对她家心思歹毒,不择手段,挑拨离间的表妹极其反感,凡事都先往坏处想,若是这信件是伪造,他贸贸然送上去,察明并无此事,皇上以德治国,最恨不顾手足亲情的家伙,他诬告长辈,肯定要倒大霉……
  单凭这样的字迹,不能证明信件是柳惜音写的。
  她就可以在阴暗的角落,看着挨打受罚的自己拍手叫好,说不准还恨不得皇上一顿板子把他打得病发身亡,再霸占他媳妇回去!
  
  叶昭坚持:“惜音就算要报复你我,也不会拿这种事做文章,你莫小看了她的气节。而且东夏入侵,首当其冲的是她镇守边关的叔叔,她怎能不急?”
  夏玉瑾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只要和柳惜音相关的事情,都要起三分疑心,再问:“祈王叔的封地是江北,柳惜音的家在漠北,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又是柳将军的侄女,你的表妹,如此身份,应该是谋反者重点防范的对象,祈王叔虽然长得像……但他脑子可不像猪,若要谋反,瞒了那么多年,怎会让这样的女人得知阴谋?又怎会做出如此明目张胆的事情来?”
  
  叶昭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满腔怒火略略平息,却始终不放心:“我给表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
  夏玉瑾用看红杏出墙的眼神看着她。
  叶昭补充:“是道歉信。”
  夏玉瑾瞬间阴暗了。
  他暂掩不满,把账记住,再追问:“若是表妹没回来,你舅父总该和你说一声吧?”
  叶昭的眼珠微微闪烁,支支吾吾道:“这种信件,不好让外人得知,我特意叮嘱信使要交到柳姑娘手上,让她亲启……”
  两人面面相窥。
  夏玉瑾:“你也不敢确定她有没有收到信件?”
  叶昭迟疑着点头。
  
  夏玉瑾摇头晃脑:“反正我是祈王,想谋反就绝对不会向柳惜音下手,甚至不会靠近她。这样的行为实在太危险,也太愚蠢了。”
  叶昭想了会,假设:“如果他不知道对方是柳惜音呢?”
  夏玉瑾答不出了。
  
  事情的真相,都在哑巴的脑子里。
  他不识字,不会说话,送个信都千难万难,如何能说清楚?
  上次捉拿谋害李大师凶手时,做目击证人的小乞丐因立下功劳,夏玉瑾信守让他吃一辈子饱饭的承诺,取名为阿福,收入府中,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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