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池呵呵一笑,身体转向严云,眨着眼睛说:“严兄啊,你怎么看呢?”
瞬间,严云石化。
花池长笑声未断,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差点忘了正事。”
说着就往胡俊陈尸的地方跑。经过谈三身边时,凑到他耳朵上悄悄说,“白痴,教你一条真理,对男人来说,世界上是没有所谓精神恋爱的。”
谈三跟着花池重新回到胡俊死的地方,花池站在旁边一个劲的叹息。
“怎么?”谈三问。
花池说:“也没什么,江湖嘛,最没价值的就是人命了。只是你看…………”
他指了指,谈三看见胡俊的胸口上插了把黑色的匕首。
匕首看起来钝钝的,一点也不显眼,远不如胡俊先前所用的紫霞那般华美锐利。
它深深的插进了胡俊的心窝。只露出了把手。
花池说,恨一个人到底会到什么程度呢?
他都为他死了,他还要亲手刺他一刀。
用他给他的利器。
谈三看着花池一瞬间怅然的眼神,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人,同样站在这片蓝天之下,为着他所不知道的原因而露出如此悲伤的神色。
所以,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想伸出双臂将这个人紧紧的搂在怀里。
然而,手却垂在身畔始终牢牢的捏着腰间的那块玉佩,就象在过去的十年里对着同样的眼神却始终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一样。
花池伏下身,手腕一用力将匕首拔了出来。沾着凝红血渍的匕首在阳光下散发出幽蓝的光芒。
“胡俊之所以有万贯家产有个最重要的原因,胡家是江湖最为著名的铸剑世家。”花池说:“胡俊更是少见的铸剑高手。从他手中出来的剑每一把都是江湖人趋之若骛的珍品。例如他随身携带的紫霞,那把剑用了天山雪池出土的百炼铁。剑身薄如蝉翼,可以随意扭曲折叠;盈之内力可以刚猛到将一个人从头顶一剑劈下不歪斜一分一毫。”
花池一叹接着说,“但是,江湖人很少知道胡俊最拿手的却是制作匕首一类的短长度利器。这把匕首名字叫“歼魂”。它是胡俊的顶峰之作。据说,在二十年前,胡俊决心制作出一把前所未有的匕首,可以直追刺秦靳柯所用的“鱼肠”。他用了十年的时间走遍全国甚至深入了身毒、大月氏等国,找到了一种举世罕有的铁料。又用了十年花费无数人力物力,近期方铸成此物。半年前此物出炉的那一天,胡俊宣布他失败了,并亲手将命名为歼魂的此物溶于炼炉。当时我就奇怪,胡俊此人为人最是嚣狂,从来不会大张旗鼓为自己的失败品向武林同道交待的说法。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这把歼魂做得太成功了,成功到连胡俊都害怕它会为他惹来麻烦。”
花池说着手一挥,手里黑漆漆的短剑直接就插入了压在尸身上的巨石。匕首很轻松的没入石头的内部,但也仅此而已。显然这出乎了花池的预料。
花池一楞,不甘心的说:“怎么会这样,它是胡俊亲手给丁威的不应该只是把比普通匕首锐利的东西啊。”
谈三一笑说:“给我试试。”
谈三将匕首拿到手里,意外的轻巧,很明显是给没武功的人用的。他略一凝神,全身气流运转,行至歼魂之时,只觉内力一泄,竟源源不断的涌向那薄薄的剑身里。
谈三一惊,赶紧想收回,却发现内力已不受自己控制。
花池在一旁只看见谈三脸色一变,仿佛无法控制歼魂一样直直的将歼魂插入了花池刚才刺入的孔穴。
然后花池以为自己在做梦,尸身上的巨石竟在一瞬间化为粉砾。
谈三一松手,歼魂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好厉害的武器!”谈三砸舌道。
花池则拾起歼魂笑着说:“果然不出我所料,真是神兵利器。想那丁威必是被胡俊废了武功,否则只怕胡俊就不会在这个时候才死在巨石之下了。”
谈三说:“这是胡俊对丁威的心意,你就这样拿了,恐怕不太好吧。”
花池瞪了一眼谈三说:“你是杀手耶,杀手是什么人?就是无血无泪,狼心狗肺,丧尽天良,为了钱什么都会干的人。而你,一个杀手却为一对情人的定情信物向你的主顾,你的上帝提出抗议。诉说你多么有正义感,你不觉得你没有职业道德吗?”
谈三说:“职业道德我有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某人的良心才叫狗吃了。”
花池愤恨的说:“你懂什么,我是为了你耶。昔日靳柯刺秦,有三个条件必备,其中之一就是图穷匕现的鱼肠剑。我要你杀的人可是武林第一高手,为了让你可以活着回来,又不会弱了你师父的名头才这么精心的为你准备。你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再说,”花池口沫横飞的继续说,“我也是为了丁威的心理健康作想啊。自己爱的人又是自己最恨的仇人。他一定想早日忘掉这段可怕的经历,留下这段故事的见证不是睹物伤情徒增伤心吗?而且现在丁威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把歼魂留在这里一定是这么想的,你又何必多说什么?”
谈三正想说什么,突然身后冒出个声音,
“我不爱他。”
谈三和花池听得这冷冷的声音,两人同时吓得跳了一下,回过头一看,丁威竟然浑身是血的站在两人身后,手里抱着水儿的尸体。而严云则站在丁威身后对两人尴尬的笑着。
丁威说,“我不爱他。如果每天想着怎样让他痛苦我才会开心,如果每天想着用什么样的方法杀了他我才会甘心,如果每天想着用刀割下他的肉去数有多少片我才欢喜,如果这些都叫做爱的话,你可以说我爱他。”
林子的上空开始有乌云汇集了起来,等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的时候,雨淅沥沥的终于落下了。
花池边挥舞着锄头边在心中咒骂,眼看小少爷不走运,居然天公还要来欺负一把,想着身上的衣裳是值好几百两银子的京城里的高级品,被雨水这么一淋,必定是皱得无法再穿了,着实有些肉疼。
心里竟恨起谈三来,要不是这个傻大个自己又何至于在这里看着丁威的脸色作苦工挖坟,把胡俊和水儿入土为安。偷眼看了谈三和严云一眼,两人的脸色都很严肃,专心致志的进行挖掘工作,害得花池也不敢偷懒。
手一滑,锄头与把手顿时裂成两半,花池再也忍不住骂了起来,将手里的把手往地上一扔说:“小爷我不干了,这是什么见鬼的道理,我从头到尾都没插手,为什么这个时候要来替某人白干啊!”
等几句话脱口而出,突然想起丁威与胡俊那惨烈的样子,心中打起鼓来。
刚好这个时候丁威停下来望了一眼花池,冷冷的眼神让花大少爷打了个冷战,不由自主的就走向了谈三。
谈三看着他那样子,心里偷偷的笑了一下,觉得这花池有的时候真是说不出的娇憨可爱,边想着边把手里的工具给了他,说:“死者已矣,还是入土为安吧,大家一起动手快点干完就好了。”
自己走到一旁,找了块尖锐的石头又接着干了起来。
花池有点不好意思,想了想,就把怀中的歼魂拿了出来递给谈三说,用这个吧,至少比你那石头强。
谈三也不推辞就拿了起来,却走向了丁威。
“丁公子还是把这个收起来吧。”谈三说。
还没等丁威反映过来,花池就冲了上来对谈三吼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这可是我捡到的耶,我又没说给你。”
谈三瞪了花池一眼,说:“这是人家丁公子的,你这不是强词夺理吗?”
花池就说:“我强词夺理又怎么了,我没背地里暗算就算好的了,我花池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把吃进去的东西又吐出来的这个理儿。”
嚣张劲还没过,就看见丁威把歼魂递到了自己的眼前。
花池吓了一跳,反射性的后退了一步。
丁威一阵冷笑,说:“怎么?你还怕我一个废人么?”
花池逞强的说:“谁知道你想干什么?”
丁威眉毛一挑,似乎想发作,终是叹了口气静静的凝视了歼魂片刻,说:“你拿去吧,我没什么别的意思,这样的神兵利器留在我身边也委屈了它。”
谈三忙把丁威的手按住说:“丁公子,你别把他的话当真,这小子任性惯了,歼魂如果有魂必然是想要留在你身边的,而且你从此以后一人在江湖漂泊,有件利器傍身也是好的。”
花池咬牙切齿的望着谈三和丁威的手,不屑的转头嘟哝着说:“丁公子丁公子的叫得真亲热,见色忘友,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儿还有两个人的眼睛都还没闭呢!”
偷眼一瞟正对上丁威的眼睛,花池心中一跳,吓得后半句话自动吞回肚子里了。
丁威把歼魂放进谈三的手心说:“我也不怕说句老实话,我不想再记起这一年来的任何事情,看见它,我怕我会控制不了自己,你收着吧,在你手中这东西也不会惹出什么祸端,免得象它的主人伤人伤己。”
谈三看着丁威的神色知他心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
他把歼魂收进怀里,招呼着严云把胡俊和水儿的尸体放进挖好的坑里,正准备填土的时候,丁威拦住了他们,他想自己动手独自埋葬他们。
谈三等人会意,就互道了告辞的话。
花池早就等得不耐烦,拉着谈三严云两人就从山坡下来,穿过林子回镇子里去。
谈三走在最后,进林子的时候,他回过头,看见丁威远远的站在高处,静静的在两个墓穴的中间凝望着不知名的某处,然后他慢慢的低下头,在其中一具尸体的唇上印上了自己的吻。
雨雾把视线变得模糊。
所以,在最后,谈三依然不知道那个吻究竟属于那两个男女中的谁。
三人走出林子,花池就问严云准备去哪里?
严云表示自己目前没有具体的去向,他只是个孑然一身的江湖流浪客,也许某一天走到一个城市,会停下来从此不再过问江湖世事。
花池一听就说:“那严大哥的意思就是现在你可以去任何地方,也可以离开任何地方。”
严云点头。
谈三一看花池的眼珠子转得象四川唐门里的暗器飞旋镖,心里就暗呼不妙。
果然,花池眉开眼笑的开始和严云大谈京城里的种种好处,说着说着就和严云两人并肩走在乡间的小道上窃窃私语,把谈三一个人丢在后面,无限凄凉。
谈三就望着前面两个人的背影,想着这几个月来发生的事情真的就象做梦。
相依为命的师傅无故失踪,花池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居然带着乡下小子的自己闯起了江湖。而最终的目的则是为了杀一个现在都不知道的人。
前面的两个人无论高矮、胖瘦、身段、发式居然相象到几乎无法辨认的程度,谈三看着那两人行云流水的身影,心中一阵的躁动,有什么东西象横空的闪电出现在脑海里,但是,他却没有抓住。
快到镇子里的时候,花池和严云就停了下来。
花池站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向谈三招了招手,脸上笑咪咪的,看来心情很好。
“我跟你说,严大哥决定和我们一起去京里了。”
谈三腹诽,这个小子,还说我见色忘友,看看他那样子,大哥大哥叫得多亲热,至今还叫我三爷。
但是转眼看看严云含笑的样子,心中一跳,初次见面时的熟悉感又涌上了心头。不由得也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说:“这样是再好不过了,我看着严兄亲切就想和你多亲近亲近。”
严云柔和的一笑,如春风沐人,和身边的两个旅伴有着截然不同的高雅气质。
他拿根树枝在地上写,我们就这样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