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正传+麒麟前传_by_桔子树(强强制服控军文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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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正传+麒麟前传_by_桔子树(强强制服控军文现代)- 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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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也很快乐! 
   
  “以后,就不能反悔了。” 
  陆臻笑眯了眼睛:“如果我反悔,你会杀了我吗?” 
  “当然,不会!”夏明朗看着他的眼睛:“告诉我,为什么是我,你选了我,为什么?” 
  “你的头脑吸引我的头脑,你的身体吸引我的身体。如果这都不算爱,那是什么?生命是一个漫长的旅程,两个人一起走,才会更快乐。”陆臻眨着眼,纤长的睫毛像飞羽,乌浓的笑眼。 
  “但我永远不能给你一个家。”夏明朗眼中有伤痛。 
   
  “那又怎么样?我也不能娶你当老婆啊?我们谁都不欠谁的。” 
  陆臻固执的翘起嘴角,像平常时分那样,自信而清爽的笑容:“知道吗?当时我躺在医院里,一天下了四次病危通知,那时候我也觉得要撑不下去了,可是又想,万一你还活着,我倒死了,那怎么办?你该多伤心,我舍不得!后来,都以为你死了,我也以为你死了,那时是真后悔啊,后悔没早点跟你说,要不然回忆也不会只有10分钟这么少。这种滋味一次就够了,我不能再错过任何事。那种遗憾和后悔的味道我不想再尝第二遍。所以,我没有办法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些话你从来没有说过,然后,我们就各自分散,像以前那样活着,然后,再等到下一个生离死别的时刻,痛哭着后悔,后悔为什么应该要说的话,不肯早点说,本该要做的事没有早点做!我不能!!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是浮尘。” 
   
  “是我的错。”夏明朗道。 
  “没有,还好,真的,还可以!”陆臻着急安慰,但情急中找不到词。 
  “你太纵容我了。” 
  “我能理解。”陆臻非常肯定的说,斩钉截铁。 
  “你能理解?”夏明朗讶然 
  “要改变活了半辈子的观念是很难的,有很多人都转不过来,我真的能理解,我不怪你的,没有怪过,但是现在……”陆臻把手臂圈到夏明朗背上,用力抱紧:“现在我真高兴你也能理解我。” 
   
  夏明朗弯起嘴角笑了笑,放松让陆臻就这么抱着,手指穿行在陆臻的头发里,沙沙的痒。 
  陆臻偏了偏头,问:“队长,为什么会改主意。” 
  他的声音很轻,像气息一样。 
  “因为……” 
  夏明朗撑起上半身看着陆臻的眼睛:“因为,我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 
  我怕世界那么大,未来那么长,我再也找不到我爱的人。 
  我怕你会难过,会伤心,因为一些并不重要的事,放弃你最想要的。 
   
  “夏、明、朗。”陆臻弯着一双眼,一字一顿的叫。 
  “嗯。” 
  “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夏明朗把脸埋到陆臻的脖窝里,沉闷的应了一声,牙齿咬上陆臻的耳垂,谁和你谈恋爱,我跟你过日子。 
  “没有是不是?”陆臻轻声笑,兴致勃勃:“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跟我一起谈恋爱吧。” 
  “我当然有!”夏明朗反抗。 
  “啊?好不好?”陆臻固执追问。 
  “好!” 
  夏明朗的声音很软,无可奈何的柔软。 
   
  “我们会很长很久的谈下去。” 
  “嗯。” 
  “会一辈子。” 
  “嗯,一辈子。” 
  三十岁就把未来确定会不会太早?那么才二十五岁
就定下的终生会不会更早? 所以,只要你不反悔,我就不会后悔。 


————————————————END———————————————— 
 
    
 
 
 
        
 
 
 八卦 番外

他们的枪

  起初桔子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群众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群众说,要有文,就有了文。
  群众看文是好的,就把文和番外分开了。
  群众说,要双更,要长长久久的更,于是更番外是最美满的……
  桔某迎风流泪了!
  首先这是一个广谱的番外,也就是说,它针对的不是现在。
  其次,作为一个禁忌情色主旋律励志作者,写了20W字才写出一个KISS,这实在是太有损我的立场了,于是……
  再次,请原谅我陆攻之心永远不死……
  果子啊,俗话说不想当攻的受不是好受啊!请你自由滴!
  他们的枪
  麒麟基地又要换装了,这次配合军工试点,用03换95,95没枪托,卧射又高,打枪的时候烟火贴脸薰得眼睛受不了,总而言之就是,枪是好枪,毛病不少,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
  事实证明我党我军还是很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于是03进阶版应运出炉,这枪有折叠托,瞧模样生得不像95倒像是八一杠家的小孩,不过像归像,到底还是5。8MM的子弹和95一个枪族。
  原本夏明朗是觉得这换装啊,好事儿啊,应该没什么操作难度,03版突击步枪试枪的时候他就去开过会,那枪虽然也不算什么十全好枪,和95比起来可说是各有千秋,不过加上了折叠托,看着苗条端正点儿,用枪的时候更舒服。所以夏队长很是轻松的就把这个事交给了陈默去推广,可没想到的是,不应该有麻烦的这个事,他就是出了麻烦。
  那个麻烦是方进。
  原因很简单,方进嫌03长得丑,03版突击步枪的枪口设计往年的不一样,它不是圆柱形鸟笼状的,它是个小喇叭口,于是这个小小的改动不知道触及了方小爷哪一根神经狂放电,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把那枪贬得一钱不值,提起来就俩字:难看。
  一开始陆臻听见方进这么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越说越怒上了,陆臻终于确定,方进这回是真的抽了。
  娘唷,颜控也不是这么个控法啊,再说这枪不是生得挺俊俏的,陆臻自己倒是越看越爱,跑去跟方进说理,被方进不屑的从上看到下,意思是,你老兄的审美一向偏离大众的眼光。
  于是夏明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陈默本来是想这事不急,有得好缓,反正方进是用88通用轻机的,换装本来就不关他鸟事,他要抱怨也是穷抱怨,就算是考虑到方进这囧人在群众中颇有号召力,可是方进十个手也比不上夏明朗一个指头的偶像效应,所以只要夏明朗首先换装成03,后面的事一切好办。
  可是夏明朗既然怒了,这个事就总得折腾一下,于是接下来的几次小规模丛林演习,方进都被强制性的派发了一把95,然后整个狙击组像是跟他扛上了似的,就算是放过别人也要先把他揪出来。本来95加上光学瞄准镜,卧射就高了不是一点两点,再加上夏明朗亲自下手,次次爆头,方进被空包弹打得颈椎都要折断了。几回下来,方进终于哭了,抱着陈默的大腿不放,讨到了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他不能质疑队花的品味,质疑队花的品味就是质疑队长的品质,这是个很要命的事。
  方进嘴上没把门,他既然能无意中得罪队花一次,就保不齐能再得罪上第二次,于是这举白旗的大业就光荣的交给了陈默。其实陆臻这人挺大度,陈默还没说什么,他就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为表达自己真的心无芥蒂,就拿着毛油毡陪着陈默一起养起了枪。
  基本上陈默对枪的迷恋与郑老大对刀的迷恋是相似的。
  于是一来二去,话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枪,人,枪与人。
  方进原本在上次换装之初用得是95式班机,一开始还很得瑟,结果几次演习下来就被他打入了冷宫。噪音大硝烟重,这个还好克服,方进最吃不消的是这枪不能换枪管,打上200发枪杆子就热得不能用了,还不能用链弹,换弹夹又麻烦,说好听点是班机,其实火力压制效果就是个大点儿的冲锋枪。
  所以他现在一般都用88型的通用轻机枪,虽说是重了点,可是打起来爽啊!
  小候爷上天入地,最要紧的就是一个爽字。
  至于杜明,这个要小小声说,因为总后听到了可能得生气,杜明最喜欢用的枪不是95,他玩得最顺手的还是传奇老枪八一杠,究其原因倒是有点心酸,因为杜明个子小,个子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手短,95无枪托,手短的人用起来狂费劲,此般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比如说郑老大,比如说陆臻。
  陆臻同学手长脚长,身长几近欧美标准,无论是95还是03他都玩得很顺手,不过可惜的是这两种枪都不太适合左右手互换用枪,陆臻双手双能的功力完全无法体现。
  所以陆臻最爱的枪,是手枪,左右手全能,25米之内飞虫勿近,他现在配得是9MM的黑星92,但心心念念的是伟大的冲锋式手枪格洛克18,那华丽丽的33发大弹夹是他心口永恒的朱砂痣。
  要说起来,他们这群人里最正常的就是徐小花,小花是人适应枪的典范代表,无论是八五狙还是八八狙,他都可以用得好像骨血相融一般。
  可是陆臻记得曾经问过一次,问徐小花最爱的枪是什么,徐小花想了半天,给了个完全意料之外的回答:八一杠。
  为什么?
  因为简单。
  于是沧海奔流最终还是回归纯正的本色。
  陆臻于是想起,杜明说过他最热爱的枪其实是八五狙,修长,漂亮,不易携带可是精度绝佳,是一种优点与缺点都一样鲜明的枪。
  这算不算是爱屋及乌的现实表现呢?
  于是陆臻忽然觉得,杜明长得可真像95短突啊!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的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的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即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 7。62mm,JS 12。7mm,JQ 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杜明啦,黑子啦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 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的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随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因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的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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