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响-阳光碎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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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响-阳光碎片+番外-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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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吻痕,然后告诉他:我不爱你。我已经有了我心爱的人。我们今天下午就在这里做爱。我不想再违背自己的心意。所以,我必须离开你。我甚至想:如果他就那样杀了我,我的脸上,一定会带着释然的笑容——这,才是我真正的解脱。 

      可这些都是“如果。”事实上根本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口气淡淡,问了问关于工作上的一些事,然后客客气气,平静地送我出门。 
      我从来没有指望他能相信我的话,那些一听便知是在激怒他的话。我赌的是他一时的失控,一时的疯狂,一时的冲动。可是,我赌输了。 
      我做了如此充分的准备,只是想要伤害他。可惜,我低估了他的自卫能力。因为他的自我防护,这些伤害,原封不动地,反弹到我身上。 
      魏遥光。原来,我们的纠缠,已经如此之深了。 


      衣服不知何时已经湿透。头发贴在额头,水顺着眼角流下来。眼前渐渐模糊,手机的响声仿佛从另一个时空缥缈而来。茫然地按下键,贴近耳边,听到方言可的问话,一抹微笑在唇边荡开:我在哪里吗? 

      我在……地狱的入口。 

      “你当真不想要命了?” 
      我伸出一只手,想偷偷掩住耳朵,却被方言可一把拉开:“什么地狱的入口——再晚一分钟,你就真到地狱报告去了!” 
      “不过才41度……” 
      “41度,你也知道是41度!那么大的雨,你以为是冲凉啊?” 
      “方医生……”我头痛欲裂:“怎么可以对刚从昏迷中醒过来的病人大吼大叫……你怎么发现我的?” 
      “我听到你的暗号,以为你被打劫了。火速报警,出动了好几百台警车,好几十台直升机,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某马路上发现一可疑男子昏倒在泥水中……” 
      “方医生……”我虚弱地打断他的调侃。 
      他似也于心不忍,叹息一声:“不是约好了今天下午一点来医院的么,可等你到四点多也没来。打电话问问你在哪儿,你却没头没脑,说了那么一句话……” 
      “于是你奋不顾身,冒雨开车满城转,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某马路上发现一可疑男子昏倒在泥水中?” 
      “等我搜索完,也只能搜索到一具尸体了——你是被路人打电话送到急救中心的。我跟他们打过招呼,就直接转到我这儿来了。” 
      :“这算是医生理性而缜密的思维么?”无力多说,又一阵晕眩袭来。 
      “树阳,发生什么事情了?”他坐在床边,一脸严肃地问。 
      “看不出来?”我苦笑:“当然是一不留神酿成大错,大雨天的,被魏大总裁赶出来了。” 
      “树阳!”他忍无可忍地打断我的话:“你知道我这半年来,帮你瞒着遥光瞒得多辛苦——实话说,还能再瞒多久,我真的无法预料……” 
      “不要说了。”我突然痛苦万分:难道我的选择,已经像风化的岩石一样,只能层层崩溃了么? 
      即便是个错误,也已经无法更正了。所以,只能咬牙继续坚持。 

      “方医生,我知道,我欠你的太多,根本无力偿还。可是,我还是希望你能继续帮我,一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说什么话。”他有些心烦意乱,点了支烟,抽了一口。看我一眼,又悄悄把烟熄了:“只要你认为;你这样做是为了遥光着想,我就没理由拒绝——你和他提了?” 
      反应一会儿,终于点点头。 
      “早就知道,你们会走到这一步……算了。树阳,你最近是不是经常头昏乏力,还有些恶心想吐?” 
      “是啊——不会是害喜了吧?”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他恼火地皱着眉:“平均血压90/150 
      mmHg,尿液重量克分子渗透压浓度130毫渗量/kg,尿钠浓度60毫当量/L,血肌酐223。6mmol/L,肾单位减少60%——你自己也清楚:这些数字不是开玩笑的!你现在已经到了失代偿期了!” 

      “我住院。”合上眼,淡淡开口。 
      方言可下一句话卡在喉咙里,不知该吐出还是咽下。 

      第四十一章 

      “我住院。但我不想在这里住——方医生,能麻烦您帮我联系一家外地医院吗?” 
      “没有问题——还需要我帮你瞒着遥光么?”方言可终于合拢了嘴,脸上是坚持的要求终于得偿所愿的喜悦和空虚。 
      “嗯。”静静聆听着窗外寂寂的雨音:“但是,请再给我三天的自由。” 
      “三天的话……可以。但你要时刻注意身体的变化。不可以吃高蛋白高磷的东西,给你的补铁剂要按时吃。有什么不妥,要立刻找我。” 
      “当然。”我点点头,突然想起:“方医生……我欠你的医药费,到底有多少……” 
      “啪”,听诊器飞过来:“许树阳,我警告你:再和我提医药费的事,飞的就不是听诊器,而是手术刀——记好了!” 
      这个火爆医生……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上被摔得七零八碎的听诊器,头一昏倒在床上。 
      我有三天的时间,了解我遗留凡世的恩怨。 

      “成功了?” 
      “嗯,非常成功。魏遥光看到吻痕,二话没说把我轰了出来。” 
      安影端了两杯茶过来,看我站在书架旁翻书,笑着调侃:“怎么,想改行当作家了?” 
      我缓缓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最近两次失业,都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一次是半年前,一次是现在。具有讽刺效果的是,两次炒的都是同一家公司的鱿鱼。 
      “失业就事业嘛,别这么沮丧。过来喝茶。” 
      安影过来招呼我,见我抚着一本书的脊背出神,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还没有想到确切的安身之地,书摆得乱了点……《庄子》?你喜欢看这种书啊!” 
      “哦,不是。”我抽回手,也有些不好意思:“前些日子偶尔看到,随手翻翻,附庸风雅而已。” 
      “唉,附庸风雅也好啊。我最近都不常看书了。”他抽出庄子,坐在沙发上翻:“看书也是见仁见智的一件事——树阳,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怎么,你要跟着我屁股走?” 
      他一愣,继而大笑起来。我无奈地微笑,最后,也不禁大笑,笑得开怀。 
      “我们……都是一群傻瓜啊。” 
      笑声渐止,安影突然说了这一句,满是哀伤:“不停地挣扎在一个圆圈里……追求一些永远追求不到的东西。” 
      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他在说谁?他自己,我,还是魏遥光? 

      “不说这个——树阳,你当真要住我这里?” 
      “只是三天而已——要收住宿费?”我插着兜笑。 
      “哪里——昨天做做样子骗遥光也就罢了。现在,猎物自己送上门,我可不想担保自己能控制得了哦!” 
      “喜欢就上。”我无谓地一笑:“不过,要有上明天报纸头条的觉悟。” 
      “嗯?”他不明就里。 
      我微笑:“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房,一裸男身中数刀横尸家中,原因暂不明确——这消息,够不够震撼?” 
      “树阳……”他夸张地吸了口气,微笑着喝干了一杯茶水。 
      我也微笑:他喝茶的样子,很像魏遥光。 


      有了暂时落脚的地方,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明确的感知,又没工作压力,心情不得不大好。虽是高烧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精神却极佳。所以,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城市游荡了三天,什么都没干,结果在最后一天晚上买了张电影票——其实住院后不能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说逛街啦游泳啦打球啦跑步啦。可是,因为前面说的那些,我没住院的时候也从来不做,所以对我而言没什么意义。捏着电影票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最明智的——事实上,如果不看的话,票就白买了是我鼓起勇气走进电影院的真正原因。 

      买的是通宵票,海报上写了三部片子。有一部是我看过的,其它两个闻所未闻。对于我来说,演什么已经不重要。只要能把我为了买票花的钱捞回来,就是恐怖片我也能看得面不改色。 

      捧了包爆米花,无聊地扔进嘴里,等着电影开场——明天就要奉命到另一个很远的城市开始我的监禁生涯,只怕这爆米花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后的零食了。影院里人不多,大多是情侣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偶尔或羞涩或暧昧地笑着,又悄悄掩下去,似乎怕周围的东西破坏了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空气。我嚼着爆米花笑:他们的幸福,明明可以在光天化日下享受,却偏偏爱寻找黑暗中的禁忌美,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嫉恨无奈。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幸。等他们知道,惟恐避开黑暗也已经来不及了。 
      “啪”一声,原来是想得出神,手里的爆米花袋子掉在地上。反射性的,弯下腰去捡。 
      铃声突然响起,周围的视线一点点黯淡下去——开场了。 
      捏着爆米花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弯下的腰一直没有抬起。 
      我痛苦,我难过。我伤心,我困惑。 
      我想你。魏遥光,我想你。我爱你。 
      为什么不挽留我?也许——我不是神,不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如果,你挽留我,你将你的心,以一种最为坦荡的姿态,暴露在我面前,那么——我不知道,我的决定,还能否这样,不可改变。 

      遥光,我不是真的怪你。我在迁怒于你。我不能因此而责怪我自己,这对我不公平。因为,我是那样爱你啊。 
      就像你,这样出现在我眼前,冷静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幽然的光,身后的电影才刚刚开场。我也能坦然地仰望着你,然后抬起身,对上你的眼。我就是这样,不得不顾忌某些事,却又毫无顾忌地爱着你。 

      魏遥光静静看着我,我也静静看着他。良久,我将视线转移到前方的屏幕。 

      “你为什么要娶她?” 
      “因为我……爱上了她。” 
      “你母亲说,你从来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那就是你自杀的原因吗?” 
      ………………………… 
      为什么是这部电影……我恍惚地闭上眼:虽然无所谓,却逃脱不了上帝开的恶劣玩笑。 
      我看过这部电影。所以我记得里面的台词。戈德曼的,飞越疯人院。 
      “这个,获过五项奥斯卡奖……”我僵硬地微笑,不知所云。 
      他依旧冷静地看着我,突然伸过手,拉住我的胳膊,连拖带拽,拉出电影院。我心疼得眼发黑:五十多块的电影票,就这么变成书签了…… 

      “喂,衣服会被你扯坏的……” 
      “我自己有脚,不用你拖着我走……” 
      “糟了,衣服真的被你扯坏了……” 
      “魏遥光!你停下!” 
      我愤怒地低吼一声,震住了魏遥光匆匆前行的脚步。可是,他只是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继续扯着我成了维纳斯像的外套,将我拖到一个阴暗的胡同里。我无奈地甩着空荡荡的袖管——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断袖之癖的现代版。然后不由分说,将我狠狠摔在墙上,一手撑住墙壁,一手捏住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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