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响-阳光碎片+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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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响-阳光碎片+番外-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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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树阳你干吗?”魏遥光惊愕地看着我发疯的举动,人流开始向我这边移动:目的达到了。那个小姐不知所措地看着事态朝着她意想不到的方面发展,一时竟不知道该怎样行动,放在皮包里的手似乎也在微微颤抖着——杀人不是件好玩的事,何况是个娇弱的富家小姐。我松了口气:经这一吓,她应该能犹豫着退缩,冷静下来了吧。可怜这好几桌的宴席,我得赔多少钱。 

      “许树阳你想干什么,你疯了!”魏遥光脸色阴沉——我知道他不是心疼那几桌饭钱,可我毕竟要有个交代:“对不起,这些我会打扫干……危险,快躲开!”我一个箭步冲上前,一把将魏遥光扑到——天,小姐你会不会开枪啊,吊灯都被你打下来了。 

      一听到枪响,场面顿时乱做一团。哭的喊的,跑的爬的,不一而足。那位开枪的小姐显然也被吓坏了,手哆哆嗦嗦不知怎么弄——这样就更危险,满膛子弹被她射得一颗不剩,最后被方言可缴械时嘴里还咕哝着“我不想杀你,我不想杀你……” 

      “米小姐!你怎么……”方言可惊讶地看着瘫成一团土豆泥的凶手,捂着脸抽抽噎噎:“遥光,遥光你明明答应要娶我的,为什么……我恨你……呜呜……” 
      天,又是个被爱蒙蔽的傻瓜。爱情究竟算个什么东西,值得人这样作践自己的生命? 
      “米娜,我记得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我不爱你,我不可能娶你,完全是你自做多情,将一时的枕边玩笑当了真。我已经跟你道过歉了,你却还是这样纠缠不休,那就不要怪我不讲情面,将你交给警察了。” 

      再圆滑世故的人,也有他冷酷无情的一面。我无声笑笑:可怜的女人,你怎么就弄不清楚——他想要的只是被爱,而不是去爱人。你这样苦苦相逼,输得那个注定是你自己。 

      “一场闹剧,大家不要在意,继续。”尽量不张扬地带走米娜,方言可谈笑风生,俨然半个主人。魏遥光则吩咐手下的人处理米娜的事,虽然面色依旧不善,多少还比先时可看些。客人也都是有教养有水准的人,方才那些鬼哭狼嚎好象是从另一个世界发出的,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照样吃吃喝喝——都说完了,应该轮到我了吧?我看着魏遥光有些奇怪的脸色,知道自己还不是渺小到足以让人忽略——至少我将他扑倒在地时,他是没办法忽略我的。我从他身上勉强爬起,涩然一笑:“魏总裁,若是有空,能不能麻烦您数数,墙上一共有几个枪眼……” 

      “树阳!树阳你怎么了……”惶恐的喊声渐渐模糊,我甚至能听得到自己倒地时沉闷的响声,砸得受伤的小腹一阵巨痛,然后便完全失去了意识。我清晰地记得在失去意识的一刹那我的心理活动:靠,他雇那些保镖都是干什么吃的,居然要用我堂堂私人助理挡子弹。 

      于是我在上任的第一天,很荣幸地为魏大总裁牺牲小我一把。医院里的花篮堆成山,大多是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家什。更荣幸的是因为我救了总裁,总裁善心大起,居然屈尊降贵,亲自前来照顾我。这些不是我在意的,我在意的是合约里并没有规定私人助理有为总裁挡子弹的义务,所以他要给我另外加钱。 

      “你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事好在乎了吗?”魏遥光似乎有些不满,边削苹果边皱着眉。 
      “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拈花惹草。”我很认真地回答,顺手将他削好的苹果扔进垃圾桶——他把能吃的地方都削光了,难道叫我啃核? 
      他很难得地没有在意我对他的不敬举动,感兴趣地问:“你是在吃醋?” 
      “我吃哪门子的醋。”冷冷哼了一声:“今天有个米娜,难保明天不会出来个纳米。我又不是哪吒,哪有那些三头六臂替你格开那些枪林弹雨。我是来赚钱,不是来玩儿命的。敬请总裁体恤下属,少惹些风流债,那就是对树阳最大的关怀了。”早看出他那些保镖除了好看之外根本就是摆设,动真格的时候还不是我遭殃。别的管不了,提个意见总不会怎么样吧。 

      “你怎么还是这么嘴硬。老实说,我真没想到你能奋不顾身救我,让我感到很意外。”他似乎有些得意,满脸笑容。 
      “总裁您误会了,其实我是想拿你挡子弹的,可惜我低估了那位米小姐的实力——我没想到她的瞄准水平如此高超,早知道她指哪我就该往哪跑了。” 
      “许树阳,你存心和我抬杠是不是?”他有些愤怒。 
      “多谢总裁夸奖,树阳愧不敢当。”我真心道。聪明的员工都该知道:和上司周旋的时候,一定要要多谦卑有多谦卑。 
      他无奈地看着我,叹了口气,眼里流露出一种有些哀伤的神情,长睫微垂,竟是大异于前,看得我有些痴愣:他何时,曾露出这样的表情——他是魏遥光,天之骄子,众人关注的对象,只能将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哪怕是带着面具,带到笑容僵硬——估计他也许久,没真正开心的笑过了吧?心里有些悲哀:魏遥光,你有骄傲的资本,可是你让我同情。 

      “伤还疼吗?”半晌,他恢复常态,关切地掀开我的被子。 
      “谢总裁关心——我说不疼总裁会相信吗?”我终于还是决定说谎:其实伤口已经没什么大碍,只是出于一种本能,我觉得还是说疼比较保险。 
      “树阳……我们再回不到三年前了吗……”他轻轻摩挲着我小腹上的纱布,声音竟有一丝飘渺:“那些记忆,你都忘了吗……” 
      “没有。”我静静地闭眼:“至少有一件事情我清楚地记得:教唆我卖望远镜和窗帘的人,就是总裁你。” 
      “树阳,你不要这么刹风景行不行?”他哀怨地抬起头:“还有,叫我遥光,像三年前那样……” 
      “如果总裁你想玩怀旧游戏,树阳乐意奉陪,只是需付一定的相应费用。”我任他解开我的衣服,手背刺痛,生理盐水滴滴答答敲在地上:“总裁,你要谋杀我不用选这么直接的方式吧?这里是医院……你私自拔掉病人的点滴管,可是要出人命的……” 

      话好象落进深井里,瞬间淹没在他轻轻覆上的唇齿间。 
      午后两点,初夏艳阳,斜斜洒进病房,天地皆无的静谧。 
      遥光,遥光,遥远的记忆,遥远的温度…… 


      ☆☆☆ 清响于2005…10…01 12:31: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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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这是魏遥光同学,今天转到我们学校来的。请大家欢迎!” 
      无聊地抬起头,正对上他那双含着不屑、高傲笑容眼睛。 
      那是我上高一的时候。寒假一过,班里就落下一颗超重量级的炸弹。 
      至于如何定立标准才称得上重量级——这个我不想赘言。只说后来,我们高中同学曾经小聚过一次——当然,魏大公子身负重任,那时不知在什么国家什么地区处理商务忙于应酬,怎么可能为我们这种私人聚会浪费时间——这次聚会上,所有的女生对魏遥光刚到我们班上那天的情景都记忆犹新,栩栩如生。诗意一点的说法譬如“那时,我以为是天使从天而降,带着摄人心魄的光芒,口中低低吟唱着圣诗般的旋律,来拯救我们这些愚钝丑陋的世人……”直白一点的说法——我那天才知道那个平时文文静静,三年里只和我讲过三个字——“交作业”的女生居然生了副花腔女高音的嗓子。若不是饭店的杯子质量有保障,不知会被她“帅啊……帅啊……”的震碎多少个了。 

      所谓重量级,怕就是这样的效果——尤其是在当事人自那天象征性地打了个照面,便开始了将学校当旅店的生活的情况下。 
      所谓转学,不过是为了在班级花名册上,能挨着我的名字。 
      旁人当然不会知道,魏家公子,身份高贵,家财万贯,帅可敌国,不知哪根神经发烧烧断了,转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高中,竟然只是为了能在“许树阳”这三个平淡无奇的字后,看到他自己的名字——只怕知道了,也不会有人相信。所以我一直沉默,尽我所能地躲开在学校和他正面交锋的机会——虽然这机会,实在是和他来上课的次数一样,少得可怜。 

      那时,爸爸已经去世多年。妈妈体弱多病,辞去了英语老师的工作,家里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我上学用的钱,便如旧时银庄的钱票一样,都打上了魏家的标记——可惜妈妈不是那种得财便贪,得便宜就占的市侩女子。一本小小的笔记,都是自父亲去世后,接受的她最好朋友家的施舍帐。既然是帐,便总有还的一天。不是债主逼迫——他魏家财大气粗,这些小钱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拔根头发那样简单。而是大凡有骨气的的人,都是不肯心安理得接受嗟来之食的。妈妈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是以,哪怕是自己至好的朋友,也不可用钱来玷污。后来我想到妈妈说这些时恬淡超然的表情,每每觉得自己不像是她的亲生儿子——哪有视钱财如粪土的妈妈生出我这样爱财如命的孩子来。从基因遗传学的角度讲不大通,我只好用“人不爱财,天诛地灭”这种庸俗不堪的理由来聊以自慰。 

      既是一开始便笃定要还的,所以自然是要省而又省。虽不是什么利滚利驴打滚的高利贷,可若不精打细算,也是笔不小的数目。为了使我这个儿子将来能活得轻松点,妈妈不得不放弃了让我和魏遥光一起升入那所一年的学费就可以买下我们住的房子的贵族学校。当年魏伯母曾苦口婆心劝说她,想让我和他的宝贝儿子一起上学,费用全部由她来承担。结果当然是不可能,不然,魏遥光也不会费心尽力,放着好好的贵族学校不上,跑到我们平民子弟间凑热闹,掀起王子下乡的轩然大波。 

      姓魏的不来上课,每次点名时,“许树阳”之后的声音便如石沉大海般,杳无声息。虽说这和我并无甚关系,可听着老师那从未得到过回应的“魏遥光”,心里难免有些尴尬——尤其是当我发现这个代号的主人虽然整日神出鬼没,却每天都得以惊鸿一瞥的时候。 

      “你来都来了,好歹到教室里转一圈,打个招呼,也是那个意思。”我每次苦口婆心,希望能帮他树立起更为完美的形象。 
      “你答应我每天送你回家,我就听你的,以一换一,谁也不亏。”他云淡风轻,一脸和煦,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翘起,点击着节奏。 
      “不可能。”我一口否定:“一来,身为一个高中生,开私家车来上学怎么说也是太猖狂——在你那所贵族学校自然另当别论,可这里不是你们这些王孙公子炫耀车技的地方;二来——你尊贵的后备箱塞得下我的二八加重型自行车吗?”卖力一蹬,甩过一位骑着小三轮的大爷。魏遥光无奈地叹了口气,稍稍加速,赶上了我。 

      那三年高中生活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这草色烟光残照里,我足下生风,猛蹬着除了铃当哪都响的自行车在前,魏遥光则小心翼翼控制车速,谨慎地开着他足够救活一个自行车厂的BMW跟在身后这样一副街头奇景。他从未间断地说服我坐他的车回家说服了三年,而我是死活不肯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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