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做兄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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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做兄弟吧-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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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时候我决定留在学校不回家,要是看到刘洋以后舍不得回来怎么办,岂不是前功尽弃?没想到爷爷打了个电话过来,非常气愤地说我都不回去看看他这副老骨头,我一个劲地赔罪,最后答应回国后陪他去登山才让他满意地放下电话。二月初收到一个包裹,寄件人的名字是老爸,打开是一条黑色的围巾和一张纸条。写道:〃英国那里冷,出门戴着可别感冒。〃没有落款。老爸是不知道我喜欢黑色的,还一直以为我和他一样喜欢蓝色的,知道我喜欢的颜色的人只有刘洋。装什么神秘啊!我美滋滋地把围巾当成红领巾戴,基本除了洗澡睡觉都不离身,一直到五月底六月初热得不行了才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
六月开始的那几天我坐立不安,隔着重洋都在关心中国一年一度的大事-高考。听说今年外语考得很难,我有点担心刘洋了。七月的时候,老爸参加伦敦一个学术性的会议出差来英国,到巴斯来见了我一面,我很大方地请他在打工的那家中餐馆吃午饭。
他问我的第一句话是:〃对刘洋的感觉变了吗?〃
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爸,当初你们是怎么给我取名字的?一切就像早已注定。我是木,他是水,木离了水的灌溉,始终是活不长的。我人虽然在这里,但是心却从来没有离开过。〃老爸听了之后先是叹了叹气,又点了点头就没再继续问下去。
八月份高考的录取工作结束,刘洋考上了本市的电子科大,据说他的分高得够上拿入学奖学金了。我想当初逼着刘洋学习真是没错的,没有我他哪里会有今天的成绩,有一种母鸟看到小鸟展翅离巢的感动。巧得很,崔皓和刘洋考到一个学校一个专业,还同一个宿舍。我马上给崔皓打了个电话,委任他成为我军在国内的头号间谍,密切监视目标人物的一举一动。每天晚上我都打开MSN和崔皓聊聊天,话题当然是围绕着刘洋不放的。
〃你老公风光啊,开典礼学代表所有新生致辞,一上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你老公厉害啊,现在当了学生会体育部的部长了,底下一大帮子手下呢。〃
〃你老公代表校队参加大学生篮球比赛拿了亚军了,现在都有他专属的后援会。〃
本来我是很不习惯崔皓一口一个〃你老公〃的,但一想到崔皓肯定在刘洋面前也是左一句右一句〃你老婆〃所以就忍了。叫吧叫吧多在刘洋耳旁叫叫就当是给他下咒了。
〃对了,刘洋今天主持国庆节庆祝晚会,和那个女主持人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啊,我什么都没说。〃
〃!!!!!你给我把他看好啊!有什么人接近他随时向我报告!!〃我在地球这边猛敲键盘。
〃你放心啦,他上大学后对谁都很冷淡,现在和他走得最近的人恐怕就是我了。还有人传我和他那个那个,我可是用清誉在帮你啊。555555555~~~〃崔皓诉苦。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你上次拜托我的那个帆船模型,还有你女朋友要的那种香水,我下次回国都给你捎回去。〃看来打工是正确的选择,谈恋爱真花钱。
〃你最好了,阿枫~~〃
基本上崔皓把刘洋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汇报给我听,还把上大学后他们搞活动时的照片传给我看,刘洋真的把头发剪短了,显得更精神了,站在人群中还是那么突出。我也把我的生活事无大小告诉崔皓,我知道他会〃忠实〃地帮我全部转达给我真正想告诉的那个人。有个星期我忙着完成课题几天没开电脑,结果等我开MSN的时候一下子弹出来几页留言,全是〃你怎么不在?〃〃都两天没看到你了~〃〃你是不是生病了?看医生没有?!!〃诸如此类。我知道崔皓才没这么好心,估计是有人拿着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问的吧。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从此不管我有多忙多晚回寝室,我都记得打开MSN给〃某人〃留个言报平安。
十二月份我回国了,刘洋在学校里准备期末考试,反正只呆几天,相见不如不见。老爸他们不知道,我每天晚上睡的都不是自己的床,枕头上被子上满是刘洋的味道,躺在床上就像被刘洋抱在怀里。墙上的海报没有换,卧室也收拾得很整齐,很难想像都是刘洋做的。待了五天我又回英国了。
世界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生活还在继续,我的生活异常简单,学习打工休息。有意思的是,我和他没有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在网上聊过天,没有写过信。但是我知道我们都对彼此的情况了若指掌。我每年春节都会收到一份礼物,偶尔我也会寄一份回去,礼尚往来嘛。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最多还有一张寥寥数笔的纸条,从来没有落款,大家心照不宣。我每年十二月份的时候回国一次,而刘洋每次都〃刚好〃不在家。
一晃就是三年,我的大学生涯接近尾声,鱼缸快被我装满了。最近经济学教授Abelard找到我说,希望我在毕业后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因为像我这种心无旁鹜一心向学的学生已经不多了。我犹豫,继续深造当然好,但是有一个人在国内等了我这么几年,难道让他继续等下去?归国的心情前所未有的高涨,远胜于留学读研的兴趣,但是老爸他们没表态,意味着这个游戏还得继续?我打了个电话回去,老爸和何阿姨都非常赞成我继续读书,唉。时隔三年,这次又要自己找寻答案。
十二月,我回家了,整个人是迷茫的无助的苦恼的。没敢把这件事情告诉崔皓,不然刘洋肯定会担心的。窝在家里五天半,什么都没有想出来,还有半天又要回英国了。中学时买的书桌已经出现了斑驳的印记,那个人就是在这上面学习的吗?打开抽屉,全是我以前留下的东西,钢笔硬币铅笔刀,什么都有。咦?什么时候多了一本相册。
翻开第一页就看见刘洋托儿所时穿着开裆裤的笑脸,原来是他的相册,小时候的刘洋也好可爱噢。喜欢。一页一页的翻下去,这么多我所不认识的刘洋,从托儿所一直到大学,还有我们一起的照片,大学那些我基本都看过了。再往下翻,我愣住了,主人公换了,全部是我的照片,都是我在巴斯和伦敦等地照了后来传给崔皓的。没想到刘洋全部拿去冲洗出来贴了。每一张旁边都写得有字。〃你又瘦了,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穿这么少,要是感冒了你就死定了。〃
〃今天你生日,生日快乐,小枫。〃相册其它空白的地方也被填得满满的,全是我的名字徐枫,徐枫,徐枫,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笨蛋,超级大笨蛋!!!!!我想我找到了答案。
回到英国后我给教授挂了个电话,表示我愿意继续读研,原因是我的爱人只喜欢宝马牌的小汽车,我只好加油,不然以后可买不起。

终章
崔皓得知我要继续读研的消息之后怒不可遏,骂我是现代版的陈世美潘金莲,抛夫弃友天诛地灭。可我一个字也无法反驳,因为我确实是做了如此过分的事情,连他这个局外人都火冒三丈义愤填膺,可以想像刘洋一定是一副表面上淡然若定不动声色的模样,斜着眼睛歪着嘴巴再从鼻子的最深处发出一丝长长的颤音,等到没有人的时候便会乱摔东西破口大骂再挤几滴眼泪出来。呵呵,再忍耐两年吧,洋。四年前我远渡重洋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害怕着迷茫着想要逃避;四年后我选择继续留在这里,是因为我相信我们都已不再怀疑。这几年来总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把我们的脉搏和思想相连。现在不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而是为了我们俩的将来,为了面对以后可能来临的考验,我想要具备保护你的能力。心像放飞的风筝,以前感觉度日如年,现在却在和时间赛跑。崔皓把MSN签名改成了〃有恶犬,姓徐的请勿靠近〃,并拒绝和我说话,郁闷。
二月初收到例行的包裹松了一口气,看来他还没有气到不理我的地步,打开包裹竟是一份想不到的礼物电脑游戏光盘。名字叫《幻想三国志2》;没听说过,除此之外空无一物,没有预想中的小纸条,心底不免有一丝淡淡的惆怅。随手将游戏丢在书桌上,暂时没有玩的心情。
隔了几天Eric带回来一个惊人的消息,他要结婚了!!其诡异的程度不亚于萨达姆从棺材里面复活了。掰着手指数了数,这正好是Eric第20个女朋友,传统的苏格兰姑娘。婚礼下个星期就要举行,两个热恋中的人如天雷勾动地火,恨不得马上就结合。Eric告诉我,届时他的父母亲戚会从台湾飞来英国参加他们的婚礼。这让我不禁回忆起了多年的那场婚礼,父亲迎娶何阿姨,简直像昨天才发生的事,当时我和刘洋还是那么青涩不羁。望了望放在边上的游戏,才想起昨晚崔皓破天荒的和我说了一句话,问我有没有玩那个游戏。
把光碟放进笔记本里,loading,进入游戏。本来是以三国为历史舞台的游戏,但是加入了上古传说作为背景。黄帝的得力大将〃应龙〃与义女〃女魃〃,一同帮助黄帝对付蚩尤赢得了逐鹿之战,却因双双感染了人间的浊气而无法回到天上。女魃一直深爱着应龙,当初应龙犯下天条被禁锢在通天树上,是女魃每天都到树下弹琴抚慰应龙的心灵,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她。女魃为了帮助应龙回到天界,将应龙身上的浊气吸收,而自己却变作了招来灾害的旱魃,以致民不聊生,怨气冲天,应龙奉命讨伐。看着站在对面的女子却不知道那是自己的一直追求的爱人,当应龙的利剑贯穿了女魃的身体,一切已经太迟了。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往往没有结果的爱情才让人觉得更加美丽。转世的应龙老是追逐着远处模糊的身影,却忽视了一直展翅在他背后跟随的小鸟就是女魃的化身。令人惋惜的开头CG之后,出现了几行娟秀的白色小字:
一年,两年,三年,
十年,百年,千年,
即使用永恒的时间来等待,
我也想再见你一面。
(女魃)看着你的背影,我已得到幸福
(应龙)那我呢?没有你,我又如何能幸福?
像温柔的情人的手,在轻轻拨动我的心弦,记忆深处那张模糊的脸此刻逐渐清晰。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刘洋幸福,却忘记了失去所爱的人陪伴本身就已经失去了幸福。这个世上有一种鸟叫鹣鹣。此鸟不比不飞,飞止饮啄,不相分离,一鸟死则一鸟随,死而复生,必在一处。我曾经觉得这样的感情太不真实,现在想要见到刘洋的心情却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我要回国!想要触碰那久违的脸,想要他有力的手臂把我包围,想要融入他的体内。打了个电话到机场,才知道这两天因为大雾的关系,飞往中国的航班全部取消了。怎么办?怎么办?先收拾行李!Eric回公寓来拿东西,却看到我慌慌忙忙地把衣服裤子往旅行箱里塞。
〃怎么了?你杀了人准备潜逃回国?〃
〃我有点事情要回家。〃e
〃嘿,那也得参加过我的婚礼才走吧。〃
〃那是当然了,哥们。〃反正大雾一时也不会散。
二月十四日,天气放晴。也只有Eric这种随性的人才会把婚礼定在情人节的这一天,地点就在近郊的一处小教堂。我很喜欢英国这种人口稀少的郊区,空气里弥漫着的是清新的泥土味外带一点湿润的触感,安静的林荫大道,两旁是古色古香独门独户的住宅。教堂外面有一片绿油油的草地,鲜红的地毯一直从教堂里延伸到大门外边,宾客们悠闲地在各处三三两两地聊天,我站在草坪上望着眼前这座建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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