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萦怀在心 作者:沈寒晴(老书网2012-07-30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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萦怀在心 作者:沈寒晴(老书网2012-07-30完结)-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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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绝不是一般程度的认识,他的表现简直与见鬼无异。

 第2章(2)

    岂料——

    “不认识!”

    “什么?”所有人都不相信。

    区怀谨轻轻一笑,认真重复:“我不认识她。”至少他不认识常梦萦,有错吗?

    “怀谌,上楼!”喝了一声,他快步走向电梯。

    “大哥,等会儿!”区怀谌半天才找回意识,冲上几步,险些被关在门外,“你急什么?不打声招呼就……”

    “闭嘴!”区怀谨猛地一喊,周围瞬间安静。电梯里似乎连呼吸都戛然而止。

    瞥了一眼过分紧张的旁人,他揉了揉额头低声道:“我头疼。”

    区怀谌如释重负地松一口气。就说嘛!大哥不会无端反常。

    “你还好吧?”他关切地问。

    区怀谨轻应一声,又揉了几下,没用,还是疼,“刚才那位常助理,开会的时候她会回来吧?”他放下手,用说话转移注意力。

    “你说梦萦吗?她今天比较忙,大概没空开会。以后的几天要去问她的秘书,不过多半也没时间。”

    “她比你还忙?”他有些好奇地问着,居然看到弟弟很不怕死地点头。

    “因为她忙,所以我就不用忙了!”区怀谌很无奈地补充。

    该死!他现在想扁人!

    区怀谨终于明白弟弟所说的“忙”是忙到什么程度。

    三天,除了第一天见到背影,剩下的时间她多半都不在公司,偶尔听说回来了,不是在开会,就是转眼又不见人。很好,到现在为止,他甚至没见过她的正面。

    不过也不一定非要见到人才能确认,方法有很多,不是吗?

    他苦笑着揉了揉额角,重新看向桌上的人事档案。

    常梦萦!梦萦!原来她姓常,而不是他以为的姓“孟”!当初说不说姓似乎没什么分别,可却因为这一字之差,他迟了七年多才知道弟弟口中的常助理居然是她!

    照片上的女子正值芳华,与八年前一般年轻,只是更多了一分满足。是因为孩子吧,她当年到海丰时就已生下孩子,果真如她所愿,不结婚,有一个孩子,有一份不错的工作。

    他是不是应该祝贺她呢?毕竟那个孩子相当优秀。

    脑中不自觉想起常煦阳慧黠漂亮的小脸,他忍不住微笑,心中涌上一抹骄傲。想了想,最终拿起电话按下一串号码。

    “帮我查一个孩子,常煦阳,八岁,男孩儿。”

    “你没事查什么孩子?很闲吗?”朋友调侃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

    他懒得反驳,继续缓慢道:“他母亲是我公司的员工,叫常梦萦……”

    “喂!你公司的!你不会怀疑母子合伙盗窃商业机密吧?”

    “胡说!”猛地一喊,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你激动什么呀?”那边很明显地不服气,“我是就事论事!否则你让我查小孩子干什么?有什么可查的?你倒是说清楚啊!”

    “出生日期。”他咬牙切齿吐出四个字,“五分钟之内告诉我!”不待有所回应,便迅速切断电话。

    五分钟足够做很多事,至少对那个人来说,可以查到一切登记在册的资料,至于没登记的,多花些时间同样有办法。

    十五分钟后。

    “区怀谨,你说你做了什么?哈哈,怎么这么不小心!你真是……笑死我了!笨……”

    “你有完没完?”

    “喂,你这像是求人的态度吗?说些好听的,我才能替你掩盖啊!你要付我保密费,大概得付……”

    足足听了半小时,终于从乱七八糟的嘲笑讽刺中挖到几个字——××年8月2日,足够了。

    那边的家伙仍在滔滔不绝,竟然敢说花掉的十五分钟里有五分钟在发呆,五分钟在大笑,几秒钟去查出生日期,剩下的时间都在调查他八年前做了什么。真是过分!

    “兄弟,”他轻唤一声引起那人注意,“你有没有忘记八年前的那天,是哪个混蛋把我踹下车?那个混蛋又是什么原因把我踹下车?”

    “啪”的一声挂断电话,他确信已经成功堵住那张嘴。他倒是不怕散布,只是梦萦,她会愿意吗?她应该想平静养一个孩子吧。

    深秋相遇,八月生子,几年的时间,再次见面孩子已经八岁。他能怕什么呢?惟一感觉到的,只有——感动。

    常梦萦接连几天,每次进入公司都有人告诉她总裁召见,那位总裁很闲吗?怎么好像惟一的事情就是见她?

    今天他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商讨企划案。既然是公事,她不介意被削去会议觐见,反正有总经理闲着当替补。

    总裁办公室位于顶层另一端,木制的门板厚实而沉稳,一如进驻里面的人,听说区家的总裁历来由能力最强者担当,并非按年龄排序,现在这位能是长子倒也显得稀奇了。

    轻叩两声,似有低低回应,她旋开门走进。

    恍然间,手不自觉轻颤了下,目光尚未抬起就已定在窗前挺立的身影上,霎时,心漏跳两拍。慢慢地,视线抬高……再抬高……一寸寸,直到看到那张脸、那双眼,看到那抹无奈的笑意,便再也无法挪开。

    原来,她从不曾真正遗忘。

    区怀谨同样定定地看向她,在她脸上出现呆愣的那一刻,他是欣喜的,至少她并非有意躲避,而她也确实记得他。

    “嗨,第一句话想说什么,‘我不认识你’?还是‘你好’?”他微笑着问。

    “我……”常梦萦第一次感到词穷的窘迫,咬了咬唇,脱口道,“你的头还好吧?”

    他目光闪了闪,终于出声轻叹道:“萦儿、萦儿,你一定要给我惊喜吗?你知道这句话如果在八年前,我会多么激动地冲过去抱你吗?可是现在……”他抬起手,极力隐忍下仍有的微微颤动,“我只能说:谢谢,请进,请坐。”

    “对不起,我不是……”

    “没什么对不起的,我只是高兴,毕竟你记得我,记得我们因何见面,这让我觉得不是一个被用过即扔的弃物。我得到了最好的问候,不是吗?我很感谢你真正记得我。”

    天!常梦萦锁紧眉,觉得现在脑子实在混乱,她能看出他高兴,听到他说话,却弄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好像在看到他的一瞬脑浆都冻住了,没有意识思想,只剩下本能的发声。

    “你……区……区先生,”她顿了顿,试着让自己思路清晰些,“我脑子现在有些乱,能不能……等会儿……再说?”

    等会儿?他略微一笑,带着苦涩,“你从没想过再见到我对吧?我好像吓到你了。OK!先坐一下,喝杯茶,我等着你恢复伶牙俐齿。虽然我是早知道不久。”

    木然地被他招呼到沙发上,呆呆地,看他在一旁忙碌。不一会儿,一杯飘着香气的绿茶送到手上,清清、苦苦、暖暖,正是她喜欢的味道。淡淡暖意只在瞬间,丝丝苦味消于口中,无边清香融入心里。这是她曾说过的话。

    而他,坐在对面,同样举着一杯茶。

    “我以为你只喝咖啡。”她轻道,不意外地看到他挑了下眉。

    “原来是,不过后来……有人诱惑我,所以也喝了!”他不怀好意地笑,分明在示意谁“诱惑”了他。

    “我从来没想过要对你的生活做什么改变,如果给你造成了困扰,我道歉。”她现在已经恢复了思考。

    “不,不是这样的。”区怀谨摆了摆手,重新解释,“生活方式本来就不可能一成不变,如果别人能影响我,你为什么不能?我和你又不是仇人,实际上应该比较接近朋友吧。至于困扰更谈不上了,只是偶尔记起你我会觉得有些挫败。”毕竟这辈子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没几个,而这位小姐刚好轻视得很彻底,让他很受打击。

    “我问个问题!”他伸出手比了下,“我想知道你是否试图想起过我,想起过,或是没有?当然你可以不回答。”

    常梦萦愣了愣,眼神有些歉然,“我很抱歉。”想了一下,又补充道,“没有。”她真的没想起过他。

    “哎,果然是这样!”他无奈地抱住头,挫败似的挥拳捶出几下,严重有违往日的英明总裁形象,“我猜你根本就不想见到我,根本不想再和我有任何牵连,根本就是希望我这个人最好消失到外太空去,这样你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养孩子,没有打扰,也不会有烦恼。”

    常梦萦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看着他,她是这样想的,一直是,而他当年就已经明白了。现在,当然也明白。他无法接受的是因为证实自己真的被忽视。任何人都无法面对这种忽视,何况是骄傲如他,成功如他。

    “我的儿子你见过,还记得吗?他和你长得不像。”她啜着茶,轻问。

    手里的杯子蓦然被夺走,区怀谨跨过来坐在茶几上,认真与她对视,“你好像在暗示那孩子与我无关?我承认他和我长得不很像,但他也看不出像你,否则那天我一定能认出来。”

    “你确定?”她挑眉。

    这次换他默不作声。

    许久,他一直保持一个姿势,眼神深邃得无一丝浮动,像在等她的答案,又像仅仅要求一个承认。不是对孩子的,是对他,她确认的同时也意味着对他的信任。

    而这份信任,足以弥补他受到的忽视。

    “是。”她终于点头。

    他长舒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很快松懈下来,很自然地浮上淡淡笑意,像是早已准备好。

    “谢谢。无论是生下有我一半骨血的孩子,还是今天坦诚地向我告知,我只想说:谢谢!谢谢你,萦儿。”

    常梦萦微皱了下眉,她不喜欢这个称呼。

    “还这么敏感?我以为八年来你已经习惯了。”

    “你是现在惟一这么叫我的人。”她站起身,笑容隐去。

 第3章(1)

    十月末的寒风早已寒彻入骨,刚下过一场雨,更添了几分清冷。

    摇摇晃晃走在暗黑的巷道中,他一面努力辨别方向,一面不停咒骂那个没义气的损友。真是太过分了,竟然重色轻友到把酒醉的他扔在半夜无人的大街上!

    而且这是什么鬼路?

    明明刚才看着目的地不远,现在七拐八弯倒越来越乱。

    “这是你老家,找个睡觉的地方应该不难,我今晚就不收留你了。”这是那个醉鬼踹他下车时说的话。

    可这老家也太“老”了吧!

    天知道他只有中学以前是在这里过的,现在硕士都毕业两年又刚从国外调回来,这种地方能叫老家?姥姥家倒是真的!早知这样还不如让弟弟接他回公司,总好过一个人找酒店。那个天杀的,竟然差几步路也不肯送,好歹也该把他放在人多有车的地方。

    又摸索了一段,脚下像绊到了什么,踉跄着站稳,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已拐进一条暗巷。没有路灯,天上的星子更是暗得无法照明,怎么能走到这种地方?他不禁暗责自己的大意。

    用力甩了几下头,胃里已经不是很难受,头却疼得厉害,晕晕沉沉实在不适合乱走。幸好手机没被那家伙踹碎,如果不行的话找人帮忙比较保险,虽然他连这里如何描述都不知道。

    努力睁眼望了望,依稀看到不远处有根电线杆,或是木桩之类的东西,他微晃着蹭过去。至少找个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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