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那么骄傲 作者:随侯珠(晋江高积分vip2014-08-02正文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别那么骄傲 作者:随侯珠(晋江高积分vip2014-08-02正文完结)- 第1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沈熹追上去:“你要干嘛。”
  何之洲冷冷道:“还是光头比较好。”
  沈熹连忙拉上他,一番求饶讨好,只是嘴巴依旧嘟着。
  何之洲转过头,提醒她:“把嘴放下。”语气就像严厉的家长阻止小孩做错事。
  沈熹这才把嘴巴放平。
  学校的小树林里,细碎的阳光透过羽状的叶子洒落下来,仿佛碎金子堆满了一地。沈熹拿着手机发短信,良久打不出一个字。
  何之洲开口问沈熹一个问题:“你要与林煜堂分手是因为那个女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女孩。她问何之洲:“你已经看到过了。”
  何之洲并不隐瞒:“昨晚见过一面。”
  沈熹情绪有点失落下来,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其实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不计较某些小问题,习惯到这些小问题变得不那么重要,无关痛痒。只是她差点忘了,积水成渊。
  “何大哥,你觉得她比较漂亮,还是我?”沈熹问何之洲。
  何之洲转过头看沈熹,结果看的是“自己”的脸,又默默转回头。沈熹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随身带的镜子递给他:“你仔细瞅瞅。”
  何之洲没有那么无聊,声音平实,没有任何感情地发问:“都要分手了,问这个有意义么?”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沈熹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了解女人,这个问题意义可大了,这决定林煜堂是眼睛坏了,还是脑子坏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声,过了会他才说:“外貌这东西没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各花入各眼,不过看脑子,应该是那女孩比你好。”
  沈熹咬了下唇,愤愤不平地看着何之洲,可事实的确这样子。然后她又找了一个让自己“坚强”活下去的理由,她对何之洲说:“书上都说男人喜欢笨女孩,尤其是聪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应像是听到一个冷笑话,他十分残酷地反问:“哪本书说呢?我什么时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说话了,心里已经开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欢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较好骗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痒的口吻,又补了一刀。
  沈熹膝盖中了好几刀,倒地不起,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就没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凌潮汐,她虽然与她接触不多,但知道凌潮汐很讨人喜欢,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喜欢跟她做朋友。如果凌潮汐要跟谁交朋友,几乎没有她经营不好的关系。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泪史。小学的时候,她体校回来就跟不上课程,成绩全班倒数第二,学习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混混跑来学校,称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远了她。后来这个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国一块儿打跑了;高中她其实很努力在读书,以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后她才明白一件事——读书也是需要天赋的……
  沈熹对着何之洲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在个人空间、微博等等各种社交账号写下“滚吧。带着我最后的慈悲。”
  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后,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林煜堂发短信,她输入:“林煜堂,我们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树林的长椅上,一脸漠不关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头:“他妈的,林煜堂没有回复我……”
  ——
  林煜堂没有回复沈熹分手短信,是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课其实特别多,上午抽了点时间陪凌潮汐逛了S大校园,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两点钟有一个合作性实验,以前实验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组,今天何之洲不见了,他就要一个人完成这个复杂的实验,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里他还必须写上何之洲的三个字。
  表明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没有合过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从实验室出来,就立马回宿舍补觉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两个人。结果他刚睡一会,他的上铺就开始播放音乐了,一直单曲循环着一首歌——《分手快乐》。
  林煜堂把衬衫穿回去,对上铺的人说:“何之洲,你能换一首歌么?”
  沈熹听到了林煜堂的话,应他要求,换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疯了,踢了一下床板。沈熹回踢了两下,蹬蹬。
  下铺是踢不过上铺的。
  林煜堂没办法继续睡,黑着脸下床,然后走到书桌拔下手机充电机。手机里多了几个未接电话和一条未读短信。
  未接电话都是凌潮汐的,他暂时先略过。
  短信是沈熹发来的,只有一句话——“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随后他揉了揉额头,让自己清醒过来。他转过头,上铺的那个人,正抱着笔记本电脑,面无表情地哼唱:“是否很惊讶讲不出说话,没错我是说你想分手吗?”
  卧槽,这是诅咒吗?
  还是他在做梦根本没有醒过来!?


☆、第十八章

  林煜堂缓缓地在书桌前坐下来,整个人再度清醒过来,他仔细想想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昨天他陪凌潮汐找了一家宾馆,开好了房间之后,凌潮汐说无聊,然后她把在S市读书的同学全部叫了出来。
  凌潮汐以前在班里就很有号召力,她一个个打电话过去,没有不过来的老同学,所以昨晚就成了变相的同学聚会。
  凌潮汐在市中心的KTV包了一个房间,黄金段加包夜并不便宜。他知道凌潮汐家里的经济情况,想把包房的钱结了,凌潮汐跟他抢着付钱,他就留下来给大家买宵夜。
  吃吃喝喝,一宿未眠。
  清早,他和凌潮汐一块儿回来,之后带她逛了一圈S大,直到下午,他打起精神去实验室做了一个实验……
  林煜堂按了按太阳穴的位置,小心翼翼地给沈熹回复说——“是不是支付宝没钱了?”
  林煜堂刚发完短信,“嘀嗒”一声,宿舍里立马有短信铃声响起来。他转过头看向自己的上铺,是“何之洲”的短信进来了。
  他有点郁闷。
  其实林煜堂的短信还真发到了沈熹这里,因为沈熹暂时从何之洲那里拿回来了自己的手机。这一天,她一直在等林煜堂的短信,然而她也想不到林煜堂会这个时候发短信过来了。所以她只能偷偷转过身,背对着林煜堂看短信。
  结果短信内容让她气血都上来,真是鸡同鸭讲,她气呼呼地用脚敲了下床板,给林煜堂发了一个“滚”。
  一眨眼的功夫,林煜堂就收到了了沈熹的回复,当然也只有一个字——“滚”。
  林煜堂对着短信苦苦凝神,他回复说:“你在哪?我过来找你。”
  他刚按了发送,“嘀嗒”一声,上铺又响起了短信铃声,几乎是同步时间。林煜堂只觉得自己被梦魇了。他真的不能在这个房间呆下去了,不然他都要以为自己是在和何之洲发短信。
  林煜堂站起来扣上了衬衫扣,他现在就去找沈熹。
  出门之前,他先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要刷牙的时候,发现牙刷又找不到了。
  What a *ing Day!
  ——
  林煜堂来到了沈熹的宿舍楼下,他给沈熹打电话,沈熹根本不接。之后他又去了图书馆、教学楼,甚至是练舞室。
  他遇上了温老师。温老师告诉他:“沈熹已经好几天没有练舞了,上次她给我开了一张病历单呢,说是尾椎突出了。”
  “什么?”林煜堂有点不可思。
  林煜堂又回到6号宿舍楼下等沈熹,夜□□临,校园里的路灯次第亮了下来,增加了一份温情和静寂。
  沈熹宿舍楼下的篮球场旁有两排石阶,林煜堂就坐在那里继续等着,后面是郁郁苍苍的梧桐树,偶尔有鸟儿扑翅的声音。
  林煜堂心想,他真是太过分了。沈熹尾椎突兀了,他居然还是从她老师那里知道的。但她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不再相信他了?
  还是……
  种种猜测,林煜堂的心越来越沉重。
  校园的路灯清蓝幽静,他想起沈熹刚考来这所师范学院的时候。那几天她每天都在军训,穿着宽大的军装,他提着她要的冰镇西瓜过来看她。路灯连绵的校园路上,她突然开口对他说:“堂堂,等走到下一盏路灯,你吻我吧。”
  来到下一盏路灯了,他却还不敢吻她。
  然后又是下一盏路灯……
  最后来到最后的一盏路灯下,是她踮着脚尖在他脸留下一个飞吻。他心跳漏了半拍,她双手挥舞,甩着长长的迷彩服袖子,眉眼带着憨憨的笑意,她说:“堂堂,恭喜你终于有女朋友了喽!”
  ……
  林煜堂面无神色地想:等下,沈熹是不是要恭喜他了——恭喜他终于恢复单身?
  “听说你找我?”一道熟悉的女声在他耳边响起来,是沈熹的,却让他熟悉又陌生。
  林煜堂连忙抬起头,果然沈熹就立在了他跟前。
  林煜堂觉得自己是熟悉沈熹的,熟悉到他以前能在一片迷彩里一眼就找到了沈熹。最近,他有点陌生沈熹了。比如她已经站在他面前,他都要认好久,不止是她头发剪了,更重要是气质的改变。
  还有一种改变,虽然他不想承认,但的确事实。
  以前他面对沈熹,心情都是柔软,甚至回忆她的时候,心里面也是柔软而潮湿,带着青涩岁月里的美好。只是为什么最近,他对沈熹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和排斥感。
  他甚至有点……不想对她好了。
  林煜堂赶紧制止住自己的“情变”,他望向沈熹,开口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何之洲平静地林煜堂身边坐下来,他最讨厌处理令人生腻的感情问题,而且还是顶着女人的身份。以前他一直不谈恋爱,是他看到周围这些男女谈恋爱谈得都像小孩过家家似的,一下就断了他的念想。
  他无奈地看着林煜堂,声音也有点不耐:“短信你收到了吧,就是那个意思。”
  林煜堂:“沈熹!”
  何之洲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看都不看林煜堂,一副要有多无情就有多无情的样子。
  林煜堂还想说点什么,何之洲已经站起来,贵胄地玉立在石阶上,虽然顶着一张女人的脸,身上依旧有一种西山明月般的气场。
  林煜堂的满怀柔情一点点散尽,只剩下满肚子的苦楚。
  何之洲步伐沉稳地走下石阶,林煜堂跟了上前,何之洲往左走一点,林煜堂也往左靠近一点,何之洲加快脚步,林煜堂也加快脚步。
  何之洲蹙起了眉头。
  林煜堂看到“沈熹”蹙起了眉头,蓦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哄女孩子开心。
  面前是一排排别具一格的路灯,幽蓝沉静的灯光迷离地散落了一地,道路中间有大学生陆陆续续走过。
  林煜堂想起去年的场景,心情复杂又难受。他视前方,看向五米外的第一盏路灯。他脸颊有点烧,转过头开口:“熹熹,走到下一盏路灯,我就吻你。”
  吻你……
  吻你……
  吻你……
  何之洲因为林煜堂这句话,整个人变得凛然无比,一副神色不可侵犯的装逼样。另外为了避免走到下一盏路灯,他直接转过身,走了反方向回宿舍,绝情寡义得天理难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