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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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迷不醒-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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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导摇着头:〃方沐优,你这个男朋友可不太地道。〃    
  〃他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张艺宝,你别没事找事好不好?黄导怎么会是骗子呢?6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时,他还想让我去演戏来着。〃    
  张艺宝情绪复杂,但他握住黄导的手,上上小小摇了好一会儿:〃失礼、失敬……〃    
  黄导还是像以前那么有涵养,微笑着表示原谅。    
  与黄导的忽然相遇,不免勾起了方沐优很多关于过去的回忆。她想起那个〃女4号〃,也想到了很多〃如果〃和〃假如〃……    
  她叹着气,26岁了,来不及了。    
  黄导递给她一张名片:〃说起来,我们还挺有缘分。你现在从事哪一行呢?〃    
  〃OL啦。〃    
  〃OL?〃    
  〃Office Lady。〃    
  〃哦,白领。〃    
  黄导笑着站起来,用力拍拍屁股,转身去扎帐篷。    
  4    
  小九的帐篷坏了,她钻进方沐优的帐篷,提出合住的请求。    
  方沐优很乐意,毕竟是第一次野营,她多少有些怕,小九能陪她,是最好不过了。    
  躺进各自的睡袋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叹着气。    
  小九问:〃你怎么也叹气?〃     
  〃那你呢,是为什么叹气?〃    
  〃沐优姐姐,你是个好人。〃    
  〃因为我是好人,所以你叹气?〃    
  小九从睡袋里钻出来,盘起腿坐好。看起来,她显得十分为难。    
  方沐优也躺不住了,只能坐起来:〃怎么了,有心事?〃    
  〃你愿意听我的心事?〃    
  〃当然愿意。〃    
  〃从来没有人会关心我是否有心事,沐优姐姐。〃    
  〃怎么会呢?〃    
  〃我很孤单,你没看出来吗?〃    
  〃可是你那么开朗……〃    
  〃我是外向型抑郁。〃    
  方沐优笑着,她搂住小九的肩:〃你喜欢张艺宝,对吧?〃    
  小九摇头:〃我怎么会喜欢他呢?唉,不说了,我不能再和你聊下去了。总之,你要记得,千万不能太接近他。看起来,他对你有几分意思。但……这很危险。〃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怪人。再说了,大家也都是朋友,有什么危险呢?〃    
  〃你知道他有老婆的事情吧?〃    
  〃知道。〃    
  〃那就行了。他老婆是很厉害的……沐优姐姐,我得睡觉了。将来你要是因为张艺宝而受了什么委屈,你……不能怪我……〃    
  〃小九,你说什么呢?我越发听不明白了。〃    
  小九重新钻进睡袋:〃沐优姐姐,晚安。〃    
  〃安啦。〃    
  〃姐姐,可是我想家,我失眠。〃    
  〃我也想家。〃    
  〃你也不是湾城人?〃    
  〃不是,我的家乡在茗城。〃    
  〃那为什么来湾城?〃    
  方沐优没有回答,闭上眼睛,没有睡意,回忆便像浪一样翻滚上来。    
  为什么来湾城?    
  在上海念大学时,她和常夕有个约定:现在当同学,以后当同事,不离不弃。    
  她相信常夕是真心实意的,可方沐优多半是为了康乔才来的湾城。    
  常夕和康乔都是湾城人,当然,刘之双也是。在湾城时,常夕和康乔并不相识。说起来,也还是方沐优给他们牵线搭桥的。    
  康乔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方沐优是拉拉队员。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方沐优知道他是湾城人后,就把同样是湾城人的常夕扯了进来。     
  正当方沐优想告诉常夕她对康乔有好感时,常夕却先说了出来。而康乔也告诉方沐优,他喜欢上了常夕。既然他们互有好感,那么,方沐优就只能悄悄出局了。    
  方沐优其实想留在上海,常夕和康乔却想回湾城。临近毕业时,方沐优做出了决定,跟着他们走。后来,刘之双念完研究生,竟然也回到了湾城。    
  刘之双回湾城合情合理,那是他的家乡。但方沐优来湾城,仅仅是因为她舍不得常夕,更舍不得康乔。她想参加他们的婚礼,做他们的伴娘,也许她还可以做他们孩子的干妈。    
  自我牺牲的伟大感胜过了一切,她放弃了在上海发展的机会、放弃了回茗城的机会,也只是为了这虚无的伟大感。    
  命运是不可预料的。就如她在东山顶上遇到的黄导,她从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见到他;她没想过常夕和康乔会分手;更没想过,常夕竟然会和刘之双结婚。    
  方母时常打电话来,叫女儿回茗城,不许她再留在湾城。    
  有次方母发了脾气:〃你是要嫁在湾城,是不是?〃    
  〃是!〃方沐优的火气也不小。    
  母女俩像对冤家,每次都为在湾城还是回茗城的事情吵闹。    
  方沐优也想家,也想茗城。但是在湾城,她还有一些事情没完成。她隐隐有着不甘心、有着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勇气。    
  总有那么一天,她要告诉康乔,她爱他。    
  他必须给她一个回答。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她就回茗城。    
  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谁怕谁?厚着脸皮往前冲呗,这年头,女追男,根本就不稀罕。    
  5    
  张艺宝失眠了。    
  他想着白天发生的种种,想着和方沐优的再次邂逅。    
  艺术家的浪漫,让他浮想联翩。    
  这是上天的眷顾,他对自己说。    
  他必须从那段糟糕的婚姻中脱离出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得有个女孩,有个像方沐优那么健康、积极向上、美丽大方的姑娘。    
  他要和她在〃独1980〃里做画、生活,过着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鸳鸯。    
  曾经,他以为麦麦是他的鸳鸯。    
  酒吧小舞台上,那个穿着细高跟凉鞋、红色超短裙、染着一头红发、斜着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麦麦早就变了。    
  变得物质、庸俗,彻底成为了性格极端、性情善变的小泼妇。    
  他原是欣赏她的,当她梨花带雨地趴在他胸口,说她怀了他的孩子时,他的内心激动无比。他要和她结婚,从此做个好丈夫。    
  他们的洞房之夜是在医院里度过中。    
  当晚,她告诉他,其实她并没有怀孕,那是她想和他结婚的一个伎俩。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眼泪一点点流出来。为了和她结婚,他抱着〃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林子〃的决心,舍弃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从一而终、浪子回头。而她,居然欺骗了他。    
  他砸破了他们的巨幅结婚照,镜框的碎片飞溅出来到他脸上,血水混合着泪水,他凄惨得像个末路英雄。    
  她不知从哪里拿到一把水果刀,眉头都没皱一下,将刀尖对着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着她,坐在医院的病房里。他的新郎胸花还来不及脱下,而她也还穿着红色晚装。    
  她醒来后,拉着他的手:〃不要离开我……宝贝……千万不要。〃    
  从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祛除的伤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个正常女人一样。他四处托关系,给她谋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员工作。公司不允许染发、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不允许穿超短裙。    
  他的麦麦成为了大街上最寻常的妇人。白衬衫、深蓝色西装裤、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装扮。她给自己买了各种颜色的假发,下班了就戴上,红黄蓝色青橙紫,每次都吓他一大跳。    
  这是他要娶的女人吗?很显然,不是,绝对不是。    
  辞职后,麦麦全身心地投身于炒股这项近乎全民运动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30万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债务都还清,还挣了不少。不知不觉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兑现了诺言,给他买了跑车。     
  那辆跑车,他才开了一星期,就被她收了回去。原因很简单,她怕他用跑车载别的女人。事实上,他确实想利用这辆跑车来增添个人魅力。而她,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对他的动机一清二楚。    
  她说:〃想要车也行,那就搬回家住!我想让你开着这辆车回家,而不是让你开着它,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他当然不愿意和她住在一起,不肯为一辆车而丧失个人立场。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提到〃离婚〃二字,她笑道:〃没那么容易。〃    
  〃有多难?〃他问。    
  〃买彩票中500万难不难?我们离婚比这个还难。我们的缘分还未尽呢,宝贝。〃    
  想到这些,张艺宝更加难以入睡了。他走出帐篷抽烟,看到燃尽的篝火旁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沐优!〃他兴奋地叫着。    
  〃嘘……〃方沐优示意他安静。    
  〃你怎么还不睡?〃他压低了声音。    
  〃我想给我妈发条短信呢。〃    
  〃这里没什么信号的。〃    
  〃也许等等就会有信号。〃    
  〃那我陪你等。〃    
  他在方沐优身边坐下,拿过她的手机,两个人开始等待信号跳动。    
  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身后,有个小小的身影。    
  那身影立在山顶飒飒的风里,纹丝不动。     
  七、婚姻是一部经典大片    
  有人说,失恋是失去了生命中的一种生趣,而失业则是失去了生命中大部分的生趣,那么失恋加上失业是不是就要失去生命中所有的生趣?    
  1    
  康乔加班期间,康父和康母双双去长白山旅游了。因为这个,他终于有机会开康父新买的索纳塔了。    
  夜晚来临时,他开着车,辗转在湾城,悠闲地寻找他的晚饭以及饭后娱乐生活。没有朋友,似乎此时并不需要朋友,他就这样度过了好几个夜晚。    
  这个晚上,他在之前常去的小饭馆吃晚饭。饭馆虽小,却因为有特色而经常出现爆满的情况。    
  在排队等候点餐的长队伍里,他看到了常夕。    
  她不是度蜜月去了吗?    
  他不可相信地看着她,这个才新婚数日的女人。    
  她穿着简单的黑色衬衫,长头发束在脑后,手里拿捏着几张钞票:〃三份番茄盖浇饭!快点,快点哦。前面这位大姐,麻烦你让一下,好象是我先来排队的。〃    
  他没见过这样的她。    
  以前他们在一起时,排队从来只是他的事。她只负责站在一边,笑咪咪地看着他。    
  他没办法假装看不到她,便走到她身边,笑道:〃怎么,没去欧洲吗?〃    
  她有些须惊讶,回避着他的眼神:〃公公忽发心脏病,所以,我们没去成。〃    
  他把她从队伍里拽出来:〃你去那边坐着,我来帮你排队。是外食吧?〃    
  〃对,外食。你知道的,我不会做饭。婆婆家的保姆回老家了,我总不能让他们都饿着。所以……〃    
  他似乎对这些不敢兴趣,有些敷衍地点了几下头:〃应该的,应该的。〃    
  很快,他便给她买好了饭。她把钱塞到他手里,他也没拒绝。    
  〃要去医院看看我公公吗?〃    
  〃改日吧。〃    
  她没有多少时间闲聊下去了,转身朝门口走去,接着快速地找到自己的车,快速发动引擎。    
  他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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