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而不腻(养成) 作者:佳丽三千(晋江vip2014-05-26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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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而不腻(养成) 作者:佳丽三千(晋江vip2014-05-26正文完结)-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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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赞愣住了,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盛老爹一看小闺女饿了,忙抱起来哄,没有注意到盛赞的脸色。

    盛赞的脸色非常难看,他才知道,自己饿肚子到现在,脚被烫出大片水泡,家里乱成一锅粥,他老爹半天不见人根本都没顾得上自己儿子,原来都是因为这个小不点!

    他如同所有这个年纪的孩子那般,并且更甚一筹的,不喜欢小奶娃!

    他问老爹:“这是谁家的?”

    盛老爹一手抱孩子,一手拎着他的后领,说:“不管谁家的,你先给我去看脚!”

    盛赞非常不舒服,因为他老爹一直抱着那小奶娃!所以他说:“我走不了!我脚疼!”

    初中毕业的小男孩,其实幼稚的可以。

    盛老爹一听,就松开了小奶娃,要背盛赞去看脚,生怕再迟一点就会更严重。

    盛赞攀着他老爹的后颈,牢固的谁都撼动不了。

    他不喜欢有人分享他的爸爸,他已经十五岁了,常年的相依为命,让他比别的孩子更加依赖父亲。

    隔着几条巷子就有一家小诊所,盛老爹把盛赞背过去,只能留那奶娃娃一个人看家。

    奶娃娃也不哭闹,或者说是太饿了没有力气哭闹,她乖乖的躺在桌上,偶尔哼一哼气,耐心的等着爸爸和哥哥回家。

    盛赞抬着脚,看大夫拿着针筒戳进一个个小泡里抽出水分,不怎么疼,但那一脚的小水泡让一向爱干净的盛赞恶心膈应的咬牙切齿。

    他暗暗记恨起了那无齿小娃。

    ***

    三千港人家都喜欢生儿子,觉得女儿是赔钱货,但奇怪的是,在婚嫁中,三千港的聘礼出奇的贵,在家不怎么受父母重视的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级,就变得格外贵重了。

    三千港讲究聘礼一次性付清,算是买断了那个女孩的整个后半生,也是给了养育她的父母一点辛苦费。

    正因为这样的习俗,所以人们未雨绸缪,有儿子的人家会在日子还过得去的情况下,抱养一个女儿,就跟童养媳是一个意思,大家见怪不怪。

    长大了不用花钱,儿子就能有媳妇儿,两人还是从小一块长大,感情更好。

    当然,会这样做的,绝对是把儿子宠上天的人家。

    三千巷的那家熟食店,就给他儿子抱了个闺女娃娃。

    近日,整条三千巷的大人们都在饭后闲余里,私下交谈这件事,连带看盛赞的目光都多了些揶揄,毛毛不怕死的捅破了,问盛赞:“阿赞你老爹给你养了个小媳妇儿,那娃娃以后就是你老婆了吧?”

    那天,毛毛没有吃到盛赞碗里的猪耳朵,这是十五年来,头一回。

    这在毛毛看来是个天大的事,他蹲在自家小饭馆门口,百思不得其解,自言自语道:“阿赞不开心么?要是我爸给我养个闺女娃娃,我就可开心了啊!”

    不巧,这句话让因对兄弟乱发脾气感到抱歉过来邀请毛毛一起吃耳朵的盛少爷听见了。

    下一秒,整条巷子只听见毛毛嗷嗷的哀嚎声,盛赞冷着脸专踹毛毛小腿骨。

    他随意的穿着家里的拖鞋,露出的右脚踝终是落了疤,新长出来的嫩肉有些狰狞的盘绕在上面,不怎么好看。

    他把这道疤记在了那个现在还只会吃喝睡的奶娃身上。

    盛老爹不是没感觉到儿子的敌意,但他认为那是小孩吃醋,过几天就好了,其实他想错了,有反骨的人,哪里会罢休。

    十五岁的这年夏天,盛赞与小童养媳的牵连,从这里开始。

    ***

    盛老爹那一晚收拾残局时,好不容易在锅底蓄了小半碗老卤汁,带着这碗抢救回来的卤汁,他按照老方子,用红糖熬色,搭配香料与酱油,加水熬煮,然后往里面投入一扇猪耳朵试味。

    他在做这些时,盛赞忐忑的站在角落里,等猪耳经过一道道的浸卤,呈现以往的那种亮泽,盛老爹大手一挥,招呼儿子上前来。

    他将耳朵切片,对盛赞说:“吃吧,尝尝味道够不够。”

    盛赞捏起一片放进嘴里,他的嘴是最挑味道的,细细的琢磨过后,看向老爹。

    老爹咪咪笑,胸有成竹。

    老卤汁带着生命,与新卤汁亲切交流,成为了毫不逊色的美味。

    盛赞提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他这时所开心的,不过是家里用来维持生计的东西没有因为他的任性而消失。

    他对老爹的崇拜,在这次之后又更上一层。

    他回到屋子里,拿油滋滋的手点了点襁褓里婴孩的脸颊,见婴孩无力反抗,非常顺心。

    盛家原本的生活刚刚好过活,现在新添了一个小家伙,奶粉尿布都要花钱,所以盛老爹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赚钱,他会的不多,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家里熟食店里的各种卤料,但巷子里的店面多是老顾客惠顾,想要多赚钱,必须开源。

    码头上干活的工人一到晚上就喜欢到大排档喝点酒,散去一天的劳苦,所以大排档的生意总是很不错,那里人多,但没有专门卖卤料的,而卤料又是下酒好菜,盛老爹看准了这个商机,准备试试看。

    他每天都会往自行车上拉两箩筐的鸡脚鸭爪脖子翅膀,拿到约好的排档摊去卖,排档摊抽一点费用,其他都算自己赚的。

    这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盛老爹每晚算一算进账,再怎么辛苦也不觉得累。

    在盛赞的记忆里,这个夏天里的盛老爹,身上散发着一种他看不懂,但很耀眼的光芒。

    那大概是盛老爹一生里,最有梦想的时刻。

    每天要卖的东西多了,盛老爹变得很忙碌,他一早就去菜场进货,拿回家后将食材一遍遍的放下去卤,等颜色暗红漂亮了,再换下一锅,周而复始。

    盛赞一面狠狠地瞪襁褓里的婴孩,一面心疼他老爹想去帮忙。

    婴孩不知道哥哥在气什么,自顾自的啃着手指头。

    盛老爹不让盛赞插手这件事,乐呵呵的交给他另外一件事。

    小小的奶娃娃,由盛赞照看。

    盛赞想拒绝,但他看着老爹被汗水打湿的后背,张了张口,什么都没说。

    ***

    巷口有家小媳妇刚刚生完孩子,盛老爹给了些钱,盛赞每天放学后最欢乐的玩耍时光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回家放下书包抱着奶娃娃到巷口去吃一顿母*乳。

    一个半大的男孩,一个正在吃奶的奶娃娃,来来去去,形成了三千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喝完奶回来,盛赞要给团子洗澡、洗尿布、哄她睡觉,这让从未做过这些的男孩非常不愉快,他曾经试图与老爹沟通,可老爹根本沟通不了。

    老爹会说:“她那么小,那么可爱,阿赞你怎么会不喜欢她?”

    盛赞放弃了这样的沟通,寻找帮手。

    他的邻居——三千巷毛毛小朋友,是非常乐意成为这个帮手的。

    毛毛的脑回路与盛老爹一模一样:“阿赞,你妹妹那么小那么可爱,你怎么会不喜欢她?”

 第3章 那口汤锅3

    毛毛第一次抱起奶娃娃时,傻愣愣的不知怎么才好,想笑又怕吵着宝宝,想给宝宝唱首歌又怕宝宝不喜欢。

    盛赞如看着弱智般对毛毛投出怜悯的眼神,觉得他兄弟脑子坏掉了。

    好在奶娃不挑剔,谁抱她都行,吃饱喝足了,都会裂开嘴,露出无齿的笑容,挥挥小拳头。

    毛毛被那软乎乎的小手,滑溜溜如同豆腐的娇嫩肌肤给萌的一颗正儿八经的小男子汉心软成渣渣。

    那个暑假,盛赞是因为身边有个累赘要照顾,所以不能出去玩,可毛毛没有这种负担,却还是每天自动自发跑过来,不是为了那碗猪耳朵,而是为了能让宝宝冲他笑一笑。

    夜里,毛妈与毛爸商量,是不是家里也该抱个奶娃娃,被毛爸嗤之以鼻:“养?你来养?你连儿子都养不清楚!”

    这句话说得太对了,所以毛妈放弃了那个念头。

    ***

    奶娃娃在盛家没有名字,大家学了盛赞,叫她团子。

    盛赞当然没有那么好的心情会给宝宝起名字,他只是在奶娃娃哭的时候一本正经说:“团子,不许哭,不然就揍你哦。”

    他绷着脸,已经看得出英俊的脸上努力摆出我说话算话真的会揍你的表情,逗得前面看火候的盛老爹无声微笑。

    可团子哪里听得懂,她尿了就哭,饿了也哭,没人陪她玩当然要哭,盛赞几次真的扬起了巴掌,可最后还是得抱起来哦哦的哄着。

    毛毛虽然没有妹妹玩,但他也不寂寞,他可以去找盛赞的妹妹玩。

    他常常会在盛赞扬起巴掌时一把夺过宝宝,张罗尿片或者奶瓶,偶尔盛赞不愿意成为三千巷老妇女们谈论的对象,就由隔壁毛毛屁颠屁颠的抱着宝宝去吃*奶。

    长舌妇们通常会打趣毛毛:“哎呦,你可不能抱团子,叫你妈也给你定个小媳妇去!”

    毛毛涨红了脸反驳:“我不要小媳妇,我就要团子!”

    童言无忌啊,可却引得妇女们嘎嘎大笑。

    毛毛委屈的回去找盛赞,非要他说清楚,自己能不能抱团子。

    盛赞看他如看神经病,懒得废话,于是毛毛觉得,阿赞这是默认了。

    他又欢喜的抱着团子唱歌,变声期的男孩,一副鸭公嗓,惹得盛赞弯腰找拖鞋要抽他!倒是团子给面子,咯咯笑着,蹭了蹭毛毛的脸。

    毛毛顿时僵住了,直直回过身来对盛赞轻声说:“阿赞……你看,团子多喜欢我啊!”

    盛赞问毛毛:“你真的喜欢她?”

    毛毛连连点头,表情认真。

    于是,盛少爷指了指门口一脸盆的尿片,说:“那就交给你了。”

    毛毛从远处,看见那纯棉尿片上星星点点的黄斑,脸色非常不好。

    盛赞挑了挑眉,想嘲笑毛毛,可令他差异的是,毛毛英勇就义,卷袖子问盛赞:“你们家肥皂呢?”

    盛赞邪门的看了看无齿奶娃,无语的给毛毛递肥皂。

    ***

    那个暑假过后,盛赞开始了他的高中生涯。

    三千港四中,是个名声不怎么好的学校,但盛赞那点分数,也只能服从分配到这里,这里每天最正常的事就是打架,谁与谁单挑,谁与谁群挑,或者学生打老师,老师被学生打。

    盛赞如鱼得水,能打又长得帅,很快在学校混出名堂。

    第一次家长会后,盛老爹开始每天晚上按着儿子做作业背单词了,他想让儿子考上大学,成为人上人,离开三千港。

    可盛赞天生不是学习的料,他很聪明,但他不愿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他每天上课睡觉,下课精神倍儿好,收作业时抓学习课代表的一抄了之,考试的时候明目张胆的传纸条对答案。

    当然,高中最不可缺少的项目,就是与女同学眉目传情。

    盛赞对这个不感兴趣,可挡不住长得帅个子高,女同学们总会偷偷往他抽屉里塞情书。

    盛赞烦透了这个,每隔几天都要专门抽空清扫他的抽屉,有一次甚为不耐烦的对着空气吼:“谁他妈再敢放东西进来我就抽她!”

    原本乱糟糟的教室被他这一吼而顿时安静,有几个做贼心虚的小姑娘吓得不敢回头,还有几个直接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对此毛毛各种羡慕嫉妒恨,对着班花的背影无语凝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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