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爱而非 by 橙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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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 by 橙子雨-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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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当然,洛予辰出道五年,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 
  多少综艺八卦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地套话,就是想得知这枚耳环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 
  说到这枚耳环,可能是我人生少有的得意之作。 
  那个其实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专程找世界首席潮流设计师LU DE VICI为他量身定做,所以挑剔如他,仍然喜欢。 
  不能摘下来,是我勉强他的,勉强他戴了快十年。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勉强戴着了。 
  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意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已经习惯了,这么一天迟早要来的。虽然我看着它的发生,但是毕竟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可以不算。 
  自然有狗腿帮他立刻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的人却有一双修长的腿,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着无奈的笑意。 
  夏明修。 
  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着太阳的光辉。 
  完美得叫我活着的时候嫉妒得要命的人。 
  现在我总算可以以局外人的正常审美公正地评价他。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却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温度。 
  其实倒并不是没有见过,见过,只是洛予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而已,见过他和夏明修的每张合影,都有同样的眼神。 
  输得彻底是早就明了的,没有任何翻身能力的必败的棋局。 
  因为情人的心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因为情敌实在是过于强大。 
  夏明修时下走红程度完全不下于洛予辰,却没有那一份狂傲的气势和大牌的架子。可能是路线不同,基本来说洛予辰是纯歌星而夏明修偏向影星,洛予辰的强势和霸气在舞台 
上淋漓尽致,而夏明修在萤幕上塑造的温柔邻家大男孩的形象,也让无数纯情少女沉溺其中。 
  现在,温柔的邻家大男孩在一旁的破凳子上静静地坐着,微笑着看着西装领带的大明星继续工作。一瞬间有些剥落的墙壁化身成了宫殿的华丽廊柱,破板凳变成了王座,夏明 
修从容地坐着,王子一般优雅。脸上的笑容,比他最经典的电视剧里坐在花架上等待女主角的纯真笑容,还要耀眼。 
  比我好上千万倍的人。。。。。。 
  这个认知我是从来都有,只不过今天格外强烈而已。 
  洛予辰拍完这则LU DE VICI的广告之后紧接着要和夏明修一起去拍一则情人节巧克力的宣传广告,在转到下一个摄影棚的路上,我看见夏明修拿着那枚耳坠,要还给洛予辰。 
  洛予辰淡淡看了一眼,说:“扔了吧。” 
  我心脏的地方还是被刺了一下。 
  我还以为死了就不会再疼了,可见是胡扯八道。 
  “说什么呢。”夏明修瞪了他一眼,执意要把耳坠塞回他手里。 
  “是肖恒送的。”洛予辰还是淡淡,却仿佛在看垃圾一般看着那个银色的东西,那个眼神是我一向最为惧怕的,让我一瞬间无地自容。 
  可是总归他不知道我在这里,不用对视,对我而言好了许多。 
  “知道,你不用为了跟我表决心这样,又不是东西的错,白金的还是名牌呢,快快戴上戴上。” 
  我讶然,虽然早知道夏明修和我不一样,但是不知道他居然能如此心胸宽广。 
  或许正是因为他没有妒忌心,因此从来不会变得丑恶,只会越来越美。 
  洛予辰从夏明修手里接过来,往窗外一抛。 
  外面是公司的人工湖,养了天鹅。 
  银色的光华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沉沉没入水中。 
  就像把现金砸到水里一样,倒算是最后也听着了个响,我觉得这样也很愉快。 
  你这是干什么!我都没火,夏明修反倒怒了。 
  我看了那东西就讨厌!洛予辰漠然道,然后自顾自地甩掉夏明修,自己掉头走掉了。 
  留下夏明修一个人对着一帮面面相觑的工作人员。 
  我即刻幸灾乐祸起来,原来不只是我,夏明修招惹了洛予辰,也是要遭到这种待遇的。 
  可惜的是我没看出来夏明修脸上有委屈,甚至没有黯然。之后的糖果广告,拍起来还是笑容灿烂。 
  那广告的布景是一个摆满粉红色气球的可爱小屋,夏明修和洛予辰系着柯南版的红色系领结,抱着甜甜的糖瓶,浑然天成地和谐美好。粉色的温馨灯光下,夏明修清秀的脸庞 
显得像水果一般粉粉嫩嫩,而洛予辰竟然也有一丝可爱起来。 
  等发售时,一定官方网上又要不停地出现“好可爱的两只”。 
  真的,真的很相配。 
  水嫩嫩的青春少年,和我那其貌不扬的外貌,非常鲜明的对比。 
  其实在遇到洛予辰之前,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帅”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后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MAN 
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洛予辰都不这么认为。 
  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一辈子是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着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问。整场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场地黑着脸, 
而夏明修则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明修拉开洛予辰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 
  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着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配角终于退场,于是主角们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被报道出来只能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老总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我刚想清净一会儿,却听到夏明修这么说。 
  我看到洛予辰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 
  “肖恒哪里让你这么讨厌他?”夏明修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于是等着看好戏,看他被凶。 
  结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看得出来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么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题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着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 
  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 
  现在想想,活着的时候那日子过得,还真不如现下好。 
  但是夏明修先生显然不够了解洛予辰,他不仅没有闭嘴,反而义正词严地说:“洛予辰,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 
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后忍不住大笑,肖恒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么事情都主动 
帮忙。但我不行,他什么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么?不能。 
  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一个段数,他得罪完 
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洛予辰轰下车,然后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他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2。忘却的记忆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 
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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