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老猫(年下 狗血 微虐 he)作者:櫻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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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老猫(年下 狗血 微虐 he)作者:櫻櫻-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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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都没有好好碰过你,我那里好难受。”
  看着吴禄简不正经的样子,江家平的脸立刻烧了起来,“不行,等下还要开会呢。”
  “没关系,那种会我们不出席也没什么事,反正会议报告小安会送上来的。”吴禄简已经伸手去解江家平的领带了。
  “不。”江家平的手立刻和吴禄简的手缠斗起来,“我们两个一起不出席,别人会有非议的。”他小声的说。
  “呵呵。”吴禄简在他背后轻笑,“现在我们的关系还有谁不知道的呢?放心,没人会多嘴。”说着,就将手伸进半敞开的衬衣里抚摸那微凉的身体。
  江家平发出喘息,按住在胸前肆虐的手,转头朦胧的着眼看向吴禄简,“我姐姐……怎么样了?”
  这个男人这个时候怎么还放不下那个可恶的女人。不过这也是他的可爱之处。吴禄简乘机在男人微启的唇上一吻,“放心,我让她到国外暂避风头去了。她会有很好的生活。”
  “……谢谢你,禄简。”江家平主动在吴禄简唇上印上一吻,看着那人呆滞的动作,脸红过耳。
  “该死的,你怎么能这么可爱……在下班前先满足我饿了这么多天的胃口吧……晚上我们再一起带小草去买鹅黄色壁纸……”
  江家平还想问什么,但是吴禄简已经不可能再给他说话的时间了,他狠狠的吻住那张诱惑着他的唇,手上不停的爱抚着。在越来越深的快感中,男人的手不由自主的攀上吴禄简宽阔的背脊,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都无法离开这个温柔的男人了。
  江家平闭上眼,安心的沉溺了下去。
  
  尾声:
  江家平和吴禄简生活了已经快两年了,虽然很低调,但是还是有些媒体时不时的会去关注这对在当年惹上那么大风波的同性情侣。
  期间虽然发生了不少事让外人幸灾乐祸的揣测这两人会分开,但是没有一次应验,两人还是如胶似漆。在岁月的流逝中,两人的感情似乎更好了,简直让与以前的吴禄简相识的人傻眼,让公司上下羡慕。
  “为什么吴叔叔不是女的呢?”一日,已经上小学的小草回家就一脸闷闷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坐在一起的人。吴禄简抬起正在看报纸的眼,江家平剥毛豆的手抖了抖。
  江家平以为以前最担心的事发生了,小草会随着年龄的日渐增大而对他们的关系产生排斥。他强压下不知所措的心,脸色略略苍白的问原因。
  小草不高兴的嘟着嘴说:“因为那样爸爸和叔叔就能举行婚礼了呀……今天我同桌小可拿着她当婚礼伴娘的照片给我看,穿得可漂亮了。她说是她舅舅结婚呢……后来我就说如果叔叔和爸爸结婚我也可以当伴娘呀,小可就笑我只有男人和女人才能结婚的。”
  “这么说,小草是想叔叔和爸爸能结婚,你能穿上漂亮的衣服当伴娘。”吴禄简挑着眉看着微微红着脸的孩子。
  “嗯,因为小草没有其他亲人要结婚呀……而且叔叔和爸爸感情那么好,一定不会找女人去结婚的。但是伴娘的衣服真的好漂亮啊。”小草呐呐的说,小女生对漂亮东西的向往让她漂亮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呵呵。”吴禄简看着明显舒了一口气但是脸红过耳的人,“其实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结婚的哦。其实我很想和你爸爸结婚的呢。”
  “真的吗?”小草的眼睛亮亮的,“那你们两个快点结婚啊,爸爸,你快点嫁给叔叔,要不,快点娶叔叔。”
  江家平拿着还没剥好的毛豆“噌”的一下站起来,脸上几乎烧起来了,“小草……不要乱说!”说完快步走向厨房。
  
  厨房里,江家平正开着冷水往脸上泼,试图让高温的脸降温。心中羞恼的暗骂那人口无遮拦的对小草乱说什么!听见有脚步走进厨房,立刻慌乱的关掉水龙头,假装什么事也没有的从水盆里捞出一块软了的肉放在案板上切。
  “怎么,豆都没剥完就切肉了?”那人自后面搂住了他的腰,下巴抵着他的肩,灼热的呼吸就在耳畔。
  “呃……我忘记了……”江家平微微偏过头,但手下的刀却不停,将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一旁。
  “其实小草的提议也不错啊!”吴禄简说,“其实我早有这个想法,给我们两个举办一个婚礼。”
  “两个男人……怎么举办婚礼……”江家平说得有些羞涩,但话中却透露着失落与无奈。虽然恋情被别人认同,但是两个男人的婚礼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吧。
  “如果在国内无法办的话,就到国外好了,反正现在允许同性恋的国家有很多啊。”吴禄简温柔着说,“我们可以在那里找一个教堂,请一个牧师,再包机送我们的朋友和亲人去那里观礼。我们两个穿着白西装接受大家的祝福,我还要找把我们结婚的过程都拍下来,这样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都可以回味了。然后,你再挑一个你喜欢的地方我们就直接去度蜜月……嗯?家平,你觉得怎么样?”吴禄简侧着头向男人,却意外的发现男人脸上一行湿漉漉的水迹。
  “禄简,你给我的太多了……”江家平声音哽咽着,用手背拭去脸上的泪痕。
  “怎么会,我还有好多没给你呢,我们还有好长好长的路没走呢……”吴禄简的一只手缩回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东西递到男人面前,外头的夕阳从窗户里射进一角,让那东西泛着银色的光辉,“本来应该结婚的时候互相带上的,但是我实在忍不住了,每天藏着掖着又怕掉了真的很累呢。”
  江家平只是呆呆的看着那个银色的小环——一枚俭朴却漂亮的戒指,没有漂亮的宝石,也没有碎砖,只是流畅的线条,却是那么高雅而神圣。见男人的手握着他,手指指已经带上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绕在修长漂亮的手上,很好看。
  “不,我的手现在很脏。”江家平连忙缩回那只因为刚才抓过肉而腻滑,占满水渍的手。
  “我一点都不觉得。”吴禄简抓住那只手,不由分说的将戒指套了上去,随后看着男人盈满眼泪的眼,眼中隐隐蓝光流转,“因为这样,我才更加的爱你。”
  两人在充满蔬菜清香与调料味的厨房里紧紧的拥抱,深深拥吻,没有隔阂与缝隙。爱,就在生活着累计着,创造着,点点滴滴。
  
  ——《完》
   

作者有话要说:PS:今天前面修改了几章的错别字。谢谢tsisters的一直提醒。

发完结局,突然有些不舍。
但是想到可以打上“完结”,激动撒……
后面是后记,可看可不看,主要是写我写完《廉》的一些琐事。




43

43、后记 。。。 
 
 
  与文无关
  ——《廉价老猫》后记
  
  《廉》这篇小说是我偶尔想到的,以前一直在写古代耽美,大家如果去过我的专栏一定看到我令两篇完结小说都是古代向。
  
  当有一日,在床上无聊的玩着MP4,我无比唾弃自己,心想自己应该认认真真的做一件事儿了。
  
  那时正迷现代小说,于是就决定写一篇现代小说。也没规定时限,就是每天尽量多写,否则那些个框架就会从脑海里逃走,连晚上睡觉前都逼迫自己想一遍写过的情节。
  
  《廉》只写了一个月左右,中途没有写过其他作品,想想都有点佩服自己。后来又经过一个星期的不断修改才敢放到网上,一天一天发文却毫无压力的感觉真的非常好。而且渐渐发现追文的人多了起来,心里也很高兴。
  
  写完《廉》后,我给自己放了半个月左右的假,中途又按捺不住手痒先后写了两篇现耽,一篇是《无处可逃》(年下,3P),这篇我写了一万多字有次上网搜文看的时候,发现一方的主角设定有和一篇文撞车,撞得比较重,于是只能弃了。一篇是《爱情保鲜期》(年下,慢热)心里不禁有些庆幸没有把坑开在网上。
  
  之后《爱》还是拖拖拉拉的写了一个星期,心想是坚持下去还是放弃,毕竟都写了两万左右的字了。但是有一次半夜我一个字一个字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我所能给你的》这个故事情节,有一种很想写的冲动,没动手,而是先写了大纲,却发现这个故事比《廉》还复杂,但是却比先前两篇文都有爱得多。
  
  于是就彻底将《爱》放到了我的废文文件夹里,开始认认真真的码《我》,其中也穿插着想了《试胆日》。我一直想尝试恐怖题材的小说。
  
  现在在回头看《廉》这篇小说,能看出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有许多用烂了的俗套,而且虐渣攻太少始终是我的怨念。因为写到十万字的时候已经有点疲惫了,只想着快点写他们的甜蜜,快点完结,所以就留下了攻受受虐不平衡的怨念。
  
  如果有亲看到这篇后记,希望能留下你们对此文不成熟之处的批评,我希望能成为我后文的借鉴。
  
  最后,感谢追文的亲,那几位留评的亲和那位总为我指出错别字的亲。
  
  穿插打个《我所能给你的》广告:
  
  简介:
  我所能给你的,之前的一切,已经在和你在一起时全部都给了你。只剩下一件,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放到你的手中。
  那就是,放手,在你不爱我的时候。
  
  花心无情狡猾攻和窝囊懦弱……外弱内刚受的故事
  
  ——当只想过日子的小受遇上野心勃勃的小攻。
  
  依旧遍洒狗血,雷呀虐呀虐呀虐呀啥啥啥的,纠纠缠缠,分分离离=0=!!
  
  攻比上篇文更渣,但是受后面就比上篇文强势一点。坚持年下。
  
  期间会隐隐出现好几个攻,但是结局是1V1。
  
  PS:到10号已经完成九万字左右存稿,具体写到多少字还没个准。但是我想在四月初就可以放到网上。所以现在在努力码字中。
  
   

作者有话要说:给各位看文的亲鞠躬,谢谢一直的支持!





44

44、番外《有求必应》⑴ 。。。 
 
 
  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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