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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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 第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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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婉心又道:“我知道她很厉害,可是小陆,你自己说,若论过日子,是我好还是她好?”
  
  陆克渊苦笑了:“婉心,别逼我好不好?毕竟我和她是患难夫妻……”
  
  金婉心也苦笑了一声:“你和她是患难夫妻,可你和她至少还能互相做伴。我呢?我想了你半辈子,我连个伴都没有。”
  
☆、第七十二章 暗流(二)
  
  希灵登了何养健的门,身后的果子拎着个小网兜,里面有糖果点心和几样很高级的小玩具。玉恒见了她,训练有素的喊了一声“妈妈”,然后就照例又逃到了后院去。
  
  何养健接过了网兜,又让希灵在客厅里坐了。希灵开门见山的问道:“事情进行的怎么样?”
  
  何养健反问道:“你希望我进行到哪一步?”
  
  希灵答道:“当然是要进行到床上那一步。”说到这里,她对着何养健一笑:“我听说她是很解放的,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足够有魅力,她是不会介意这种事情的。”
  
  何养健问道:“然后呢?你想要的是什么?坏了她的名声?”
  
  希灵不回答。
  
  她不答,他也就不再追问。等希灵走了,何养健打开网兜,将点心和糖果一样取出一点放在碟子里,然后把玉恒叫过来。让他端了碟子自己慢慢吃。玉恒见到了零食,嘴角立刻汪出口水,然而忍着不吃。何养健知道他的心思,俯身告诉他:“吃吧,吃了也不送你走。”
  
  玉恒这才抓起一块软糖,塞进了嘴里。
  
  何养健蹲下来,单手搂着玉恒,心里则是想着希灵和春美。沉沉的思索了良久,最后他觉得自己似乎是明白了其中的玄机。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正如希灵所料,金婉心的后院起火了。
  
  点火之人不是旁人,正是春美。金家母女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玄妙。当着外人的面,她们是最文明最友爱的母女,有点没大没小的意思,不过现在“平等”二字正是流行的时候,这种“没大没小”,也不失为文明的一种体现。
  
  对外,是文明;对内,则是互相的不以为然。女儿看母亲是老不正经,母亲看女儿也是个风骚坯子。春美的父亲,在金婉心的丈夫中,算是最不得她青睐的一位,连带着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也就不很深厚;而春美眼看着母亲在父亲死后朝三暮四,隔三差五的交男朋友。心中也是鄙夷。所以母女二人一方面是极其的相像,另一方面,又是互相的看不上。
  
  金婉心知道春美早就不是黄花姑娘了,事已至此,她索性干脆的不管她,只要她肯听自己的话,自己便给她自由与钱,再过几年,找个男人把她嫁出去便是。可春美偏偏一阵一阵的不听话,比如此刻——她是把春美带到天津寻找浪漫的吗?她是要让春美给自己加一把力气,帮助自己留住陆克渊的呀!
  
  然而春美这个小浪蹄子竟是如此的不敬业,没过几天就对陆克渊爱搭不理的了。她让春美陪陆克渊坐一坐,春美不但不肯,而且公然的给她脸色看——那脸色她看见了,陆克渊也看见了。陆克渊明显的是有些窘,因为他从来不受女人的气。
  
  金婉心生气了。无人的时候对春美说道:“你若是在天津住得腻了,就回上海去吧!”
  
  春美光着胳膊腿坐在大床上,赤脚翘起雪白的脚趾头,垂着眼皮往趾甲上涂蔻丹:“No!”
  
  金婉心耐着性子压着脾气,继续说道:“你的朋友都在上海,回去不是还可以好好的再玩半个暑假?”
  
  春美对她一眼不看,只用唱歌的调子作了回答:“NoNoNo——”
  
  金婉心看她是给脸不要脸,索性直说:“你留在这里一点用处没有,那天还给你陆叔叔脸色看。与其如此,还是回家去吧!”
  
  春美涂完了两只脚,伸长双腿让脚趾头一张一合。很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白脚丫,她满不在乎的答道:“我在天津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走。”
  
  “天津有什么好玩的?”
  
  春美抬头望向她:“你以为我只在上海有朋友?”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交朋友是很容易的事情,未必只在上海才有得玩。至于那个陆叔叔——我什么时候给他脸色看了?”
  
  “那天——”
  
  “好啦好啦,你怎么还记得那天的事情?那天我只不过是没听见他说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不理他。再说我本来就和你们这些老人家没什么可谈的,陆叔叔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找你的知音好了。”
  
  春美轻轻的伸手一碰脚趾甲,见蔻丹已经干了,这才伸腿下床起了身:“我想找自然会找,不用你教。我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也不用你干涉。你找你的男人,我找我的男人,我不管你,你也不要管我。”
  
  “你——”
  
  春美一耸肩膀:“我怎么了?你喜欢抢别人的丈夫,我可不喜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坟墓里走出来的男人,再怎么好,也不够新鲜纯洁可爱了!”
  
  说完这话,她走到门口,对着面前的金婉心说道:“劳您让开,我要出去换衣服了。”
  
  金婉心瞪着女儿,万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客气的说自己“喜欢抢别人的丈夫”,一时间恼羞成怒的红了脸,她抬手对着春美想打——想想而已,没打算真打,可春美没有读心术,眼看着巴掌像是要落下来了,她立刻提前长嚎了起来,声音之大,堪比防空警报,几乎把金婉心吓了一跳。
  
  春美一边哭叫,一边捂着脸跑了出去,口口声声的嚷着“你打我”,闹得披头散发,一会儿要去找叔叔,一会儿要去找婶婶。金婉心看了她这个撒泼打滚的蠢相,一点自己的风格也没有,越发气得牙痒。
  
  偏巧此时,陆克渊来了。
  
  陆克渊是来吃饭的,结果一进门,饭没吃到,先吃了一惊。春美像个毛头狮子似的撞上了他,他刚要问一问原委,然而毛头狮子对他开了火:“就怪你!我恨死你了!”
  
  金婉心见她不分对象的乱开火,急得要命,可是当着陆克渊的面,又不好太露锋芒,只能提高了声音叫道:“春美,这么大的孩子了,不许胡闹,你回你的房间去!”
  
  毛头狮子一甩乱发,哭道:“不!凭什么你为了找男人,要牺牲我?我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世上有你这样的母亲吗?你当我是什么?是妓女吗?”
  
  此言一出,陆克渊登时就站不住了。
  
  “春美,这是怎么了?”他有些羞恼,但是脸上还平静:“和妈妈吵架了?”
  
  春美到了这个时候,看金婉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心中忽然有些痛快。暗暗的骂了一声“骚货”,她嘴上叫道:“就因为我不陪你玩,她就打我!”
  
  陆克渊听了这话,登时就饱了——他还以为春美是真的爱上了自己。不过爱不爱的倒是小事,只是他们三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今忽然听了这话,他没法子不尴尬。
  
  金婉心看春美分明是在发作人来疯,立时气得发昏。抬手掩着心口,她原地晃了晃,还想斥责春美两句,然而心慌得厉害,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一)
  
  金婉心被女儿气得发昏,然而强撑着不肯倒,怕自己在陆克渊面前露出病态,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老人家。而春美由着性子大闹一场,闹得身心舒畅。眼看母亲没了话讲,自己这一回是彻底占了上风,并且也真是有些累了,便收了涕泪,转身自己回到了楼上卧室里去。
  
  春美走了,留下了金婉心和陆克渊面面相觑,金婉心苍白了脸,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陆克渊则是纯粹的尴尬,并且感觉自己这一趟来得十分无聊。几乎是自取其辱。但是现在让他扭头就走,他也做不出。进退两难的站在原地,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抬头对着金婉心皱眉一笑。
  
  笑过之后,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于是又说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话,他径自离去。金婉心有心留他,然而一颗心跳得厉害,两条腿也不住的发抖。眼看着他是真走了,她扶着楼梯栏杆慢慢的坐下来,后悔自己不该把春美带过来。又想自己只有春美一个孩子,然而这个孩子又是这么的糟糕,自己将来想指望她,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说来说去,自己还是孤身一人。
  
  这样一想,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她不服老,她需要爱与被爱,在精神上,她离不得男子。
  
  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
  
  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
  
  她什么兴致都没了,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她刚进了屋子,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正是春美梳妆完毕,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
  
  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那心动得快,停得也快,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到了这北方的都会,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在上海的时候。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登时倾心,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也有乏味之处。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总而言之。有点没劲。
  
  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首先,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感觉十分新鲜;其次,何养健外表雄壮,内心却是个绅士,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第三,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就更爱了。
  
  她来寻觅了何养健,何养健自然就得接待她,于是玉恒得了救——玉恒刚刚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老妈子一眼没看住,他居然不声不响的溜到邻居家里,把人家刚刚睡着的小奶娃偷着抱走了。邻居媳妇心急如焚的在后院找到他时,他抱着那孩子来回走,正在自得其乐的给那孩子当妈。
  
  邻居媳妇气愤愤的把自家奶娃娃抱了走,正巧何养健回了来,那媳妇便顺嘴又向他告了一状。何养健听了,也很后怕,并且认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了偷,长大了还了得?
  
  于是他找来一把尺子,又在后院捉到了玉恒。蹲在玉恒面前,拉过他的一只小手,何养健正色告诉他:“偷东西是不对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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