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将 by 水虹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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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将 by 水虹扉-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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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叛将     
 
  作 者:水虹扉    类别:耽美…虐恋残心
作品关键字:柏啸青,元渭
很好看!越往后看越感人!
柏啸青是天朝的英雄,是他的英雄,元渭把他看到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他却在最紧要关头砍下自己母后的头颅去金摩投诚,恨!恨到了骨子里!柏啸青……朕要杀了你!朕要亲手一刀一刀,碎剐了你!!
……
他面对濒死的柏啸青,惊恐害怕之余,有时也会自省。 
他那麽恨柏啸青,为什麽对柏啸青的死亡,会害怕难过? 
不,绝对不是过去的余情未了。面对弑了他父皇母後,背叛整个天朝的罪人,他怎麽可能还有余情? 然而把自己和他的心都伤的成了碎片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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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正文2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完) 
 

      外篇 
 

  番外之永生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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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将 正文1 第一章
章节字数:5173 更新时间:08…05…08 12:22
    第一章

    1

    初秋,天高气爽。

    朝阳初升,金子般的江水一浪浪拍打着砂石岸,不时溅起的浪花,湿了岸边织网阿留的青花裙角。

    阿留面朝着东方,一抬眼,就能看到大朵大朵、边缘被阳光染成金红色的云,在蓝得通透的天空中层层叠叠,好似高耸的棉花堆。

    仔细看了,那棉花堆里面有狮子滚绣球、麒麟传书、三羊开泰……但过一会儿没瞧,又变成其它的形状。

    不远的地方,有什么东西被江水送到了岸边,阿留年过五十,身体虽硬朗,眼睛终究有些花。她瞧不清形状,只看见那东西和江水一样,被朝阳镀了层金色,灿灿的晃人眼。

    阿留连忙放下手中织梭,将青花裙往老腰间一血,把鞋子蹬掉,迈开生满老茧、满是开裂的大脚就朝岸边那东西走去。

    近了才看清,那是个全身赤裸的男人。

    二十七八的样子,很高很瘦,左肩处有个烙印,被江水浸得发白,一头乌黑长发浸在江水里,丝丝缕缕的随波浮动。

    如果还活着的话,这男人应该很好看;如果死了,也就和别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

    应该是哪户富贵人家的逃奴吧。这世道就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把人当驴子骡马一样买来卖去,甚至打上印,宣布是自己的私有物。

    而且这印,各家的式样还完全不同。村里的男人们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对这些事津津乐道,经常讨论哪家的奴隶用什么印,阿留却不感兴趣,总觉得那是变着法的折腾人,听过就算。

    阿留蹲下身子,将自己起皴的手放在男人鼻下,感觉到一丝气息,再摸摸他的心口,也还温热。

    于是再不犹豫,将那湿淋淋的男人背起来,大步朝自己住的小木屋走去。

    ※※f※※r※※e※※e※※

    阿留自江边长大,打小就知道怎么救治溺水的人。

    她背那男人回家的时候,特意用背顶着他的腹部,让他一直头朝地面。这样回到家之后,他肚子里的积水,一路上已经吐得差不多。

    将男人扶到炕上,让他躺下,又为他盖自己的薄被。阿留就在旁边架起锅,拿出珍藏的红糖,小心翼翼倒了些进去,又切了几片姜,替他把姜汤熬上。

    估摸着再过一会儿,他就该醒了,总让他这么光着也不是事。阿留犹豫了片刻,打开衣柜,从最底下找出一套男人的粗布衣裳、一双没穿过的布鞋,放在男人床头。

    她那死鬼在十年前走了,连她最后做的一双鞋子、最后一身衣裳都没穿上,就直接套上了寿衣寿鞋。

    看身形和脚的大小,死鬼的衣服鞋子,眼前这男人应该正合适。

    这些事做完了,阿留就坐在床边,一边看炉子,一边等着男人醒过来。

    过了半刻钟,男人呻吟一声,睁开了双眼。当他撑起身,看到床边的阿留时,狭长的眼中透出刀刃般的锐利,端正俊美的面容也显出股阴鸷:“……你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卸甲村的织网阿留,在江边救了你。”阿留朝他微笑。

    叛逃出来的奴隶,大都害怕被人抓回原籍领赏,所以他的反应,她完全能够明白。

    “你肩上的奴隶烙印我看到了。你放心,我不会去报官领赏。我阿留都这把岁数了,还想着积点阴德,不会赚这没良心的钱。”阿留看到旁边的姜汤烧好了,扑扑的冒着白汽,走过去掀开锅盖,用粗陶大碗盛上半碗棕红色的姜汤,端到那男人面前。

    “卸甲村……阿留……多谢。”男人端过姜汤,低声道。

    他锐利的眼神渐渐消失,神情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是被姜汤热气熏的,眼底泛上一层薄薄雾气。

    “你真是好看。”阿留忍不住称赞。

    男人有些尴尬,掩饰的端着姜汤喝了两口。

    “呵呵,我这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话。”阿留接着往下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跟我家死鬼,在外面贩海货,走南闯北了十几年呢。”

    “……只是一场战乱说来就来,赚来的钱全部被官兵抢走,充给国库当军费。我和死鬼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子聪明伶俐,念书的时候哪个先生都夸,女孩子长得跟花儿似的,又对爹娘知冷着热,也都在战乱中没了。”

    阿留幽幽叹了声,往炉子里添块柴,背朝着他:“我那儿子若没走,也就比你大几岁……对了,你该是二十七八岁吧。”

    “哪里,我三十二了。”男人看看阿留有些佝偻的背影,目光中掠过一抹深痛,“您放心,天朝和金摩的战争已经结束,再也不会有大规模战乱,当今皇上又圣明决断……”

    “其实呢,我并不在乎被哪个皇帝管着。”阿留打断他的话,“至于谁错谁对,谁圣明谁坏蛋,我这把岁数了,也不想听。天朝也好,金摩也罢,只要能让我过上安稳日子就行。”

    男人垂下眼帘,望着碗里的棕红色姜汁,怔了片刻,忽然笑了:“大娘,您说的真对真好。”

    卸甲村,将军卸甲;阿留,永远留下。

    这是不是,上天为他指出的一条最终归途?

    2

    “你没地方去吧。要是不嫌弃,就在我这里先住下。”阿留被他这么一夸,笑得连嘴都合不拢,眼角堆出两排细纹,一张皴皮老脸,被炉火映得彤红,“村里要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儿子战死是误传,他历经周折又回来了。”

    “嗯。”男人也笑,“我虽说没什么谋生手艺……但砍柴什么的力气活路,都是可以做的。”

    他笑起来的模样,真的如同和煦春风,让人看了既想亲近,又觉得温暖。

    阿留听他答应,站起身,搓着手,往前走几步,想想不对,又退回到原地,欢喜的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就好像,十四五岁就被官府强行征走,然后在沙场送了命的那个孩子,再度回到自己身边。

    “对了,你叫什么名儿?”阿留走到他身边,忽然开口,自己都觉得这话问的有些没头没脑。

    “我的名字……”男人的神情一点点沉寂下去,“对不起,我的名字不能说……大娘儿子的名字是什么,以后就叫我什么好了。”

    “你瞧瞧,我真是老糊涂了,这个当然不能说。”阿留拍拍自己的脑门。

    这男人的名字,多半是他主人给取的,当然不能到处让人乱喊,否则的话,难保哪天不被找上门来。

    “我儿子叫洪引,字亦凡,这是发蒙时,先生给取的。小名宝蛋儿,这是我给取的……以后,我就叫你宝蛋儿吧。”

    听她这么说,男人再忍不住,噗哧笑出声来。

    没想到活了三十二岁,居然生平第一次,要被人叫做“宝蛋儿”。

    “咦,你笑什么?”

    “没、没有……”

    ※※f※※r※※e※※e※※

    自此,洪引在阿留的家里住下,天天上山砍柴。砍回来的柴火,家里烧水烧饭之外,多的就由洪引挑到集市上去卖。

    为这个,阿留特意给他做了顶大斗笠,出门就让他带着。表面上是晴时遮阳、雨时遮雨,实际上是为了遮挡他的脸,就算在集上看见以前认识的人,也可以不动声色的绕开。

    日子一晃,半年就这样过去,洪引也跟周围的人渐渐混熟了。

    洪引生得好,又勤勉能干活,很快吸引了村里女人们的目光。阿留家虽穷,但卸甲村本身就是个穷村,谁也别嫌弃谁,于是三天两头就有人上阿留家说媒提亲。

    洪引年岁不小了,上门提亲的大都是寡妇。但也有十五六的黄花大姑娘看上他,死活缠着爹娘要嫁给他的。

    阿留虽然还没有明确表态,但心里盘算着,还是让洪引娶个年岁相当、贤惠能干的寡妇。

    大姑娘年轻好看,粉嫩水灵一朵鲜花般,却始终未经世事,看到洪引左肩那个烙印,保不定会出什么事。寡妇再嫁不易,就不会计较那么多,有个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贴心人,才是洪引眼前最需要的。

    这天傍晚,洪引卖完柴,又割了二两肉提在手里,扛着扁担从集上回来,在回村的路口,却被五个青年拦下。

    这五个青年他都认识,是卸甲村的,十八九岁,血气方刚,有事情在脸上藏都藏不住。

    洪引打量了他们一番,放下扁担,和和气气的开口:“有什么事吗?”

    “秀儿她妈上你家提亲了,这事你知不知道?!”领头的再旺直着脖子朝他喊,两眼通红。

    “再旺兄弟,这事我知道。”洪引朝他抱拳,“但我也知道,我配不上秀儿姑娘,请再旺兄弟放心。”

    这话本来说得和气婉转极了,搁在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偏赶上再旺是个山村莽夫,又刚被秀儿亲口拒绝,正在气头上,一把扯住洪引的左袖,高声道:“哈!配不上?!天下哪有人送到口的肥肉不吃?!你以为说几句漂亮话,就能轻易把我打发了?!”

    洪引要放倒再旺,甚至其余的四个青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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