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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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王妃-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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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赫连南皱眉,“这种事情若是做不好,是要满城恐慌的!”

“满城恐慌?”纵横子豆大的眼睛绽放出如夜明珠一样的绚烂光彩,“有趣有趣,着实有趣!美人,别听我这倔徒儿的,老夫给你配,给你好好配!”

乐璇勾起一抹笑意:“那就谢谢纵横子大师了!”

看着乐璇如蝴蝶儿一般蹁跹离开,纵横子还不忘谄媚挥手:“美人常来哇,我等你呦!”

“师父!”赫连南将手边的腕枕丢过去,“你个没立场的老色鬼!”

想要启动这个计划少说也要两三天,这几天乐璇反而清闲了许多,玄凌珏以收拾行囊为由整日留在王府不需外出,乐璇便回过头来去玻璃坊闲逛,将已经成型了的商号交给天鹤与鬼瞳打点,已经几乎不用她费什么心,所以想来,她也有一个月没有出现在玻璃作坊中了。

玻璃作坊最近扩大了几倍,又专门开辟了一片做了御用的官窑,作坊中的工人一多,难免便多了许多自立门户的心思,三五个拉帮结派,便计划着要狠狠地敲作坊一笔钱,然后凭着自己在作坊中学到的手艺出去建个小作坊,不用太精致,就做些物美价廉的小玻璃制品就好!

“哎呀,我的手!”一个工人见王妃来了,更是壮了胆子,故意敲碎了一个要上架的玻璃碗儿,那碎裂的玻璃碴狠狠扎在了他的手掌心,顿时便鲜血直流,所有人都不由得停下手里的活计,看着这一场闹剧。

几个从驼城跟过来的工人不由得摇头叹气,以往闹了也就罢了,敢在王妃面前造次,这几个人看来是没有好日子过了!

天鹤冲到最前,一双凤眼微瞪:“看什么看,赶紧干活!王六你手怎么样,我带你去医馆!”

“等一下!”这个叫王六的男子大概三十五六岁,最是身强力壮的时候,这点儿血他还并不在乎,赶紧敲诈王妃一笔才是真的。王六瞪大了铜铃一眼的眼睛,直直地瞪着眼前这个一身柳青色长裙的王妃,眼中满满都是算计,“人干活失手是总有的,你这玻璃的行当一个失手可能就要失了手臂,太危险,我们不干了,赶紧赔我们钱,我们可不干这危险的事儿了!”

王六的话才开口,便有十来人应和着,声音竟也有掀翻棚顶的趋势。

乐璇扬眉,这失手失得未免也太故意了?吹玻璃是危险行业,这笑话要让危险行业笑掉大牙了吧?

乐璇的脸上仍是满满的笃定笑容,伸手朝鬼瞳要算盘:“既然不干了,便来算算我们之间的账目吧!你的手是因为摔碎了我的玻璃碗划破的,医药费理应由我玻璃坊来支付,从诊费到药费大概要五钱银子,你受了惊吓,我补你五钱银子,招工时说好的,若是因我这边的责任导致工人在作坊干部下去的,补两月工钱,每月二钱,两个月就是四钱,一共我需要支付你一两四钱银子……”

听见一两四钱银子,这个王六的眼睛都亮了,要知道一两四钱银子可以供他们家一家八口过一个十分丰盛的年节了!

乐璇的算盘却打得极响:“你打碎了我一个玻璃碗,这个玻璃碗的市价是十两银子,我按对半的利给你折算,你就需要赔我五两银子,减去我需要支付给你的一两四钱,你还需赔我三两六钱。”

“什么!”王六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你的碗伤了我的手,我还得赔钱?”

“碗自己可不会咬人,分明是你摔了碗,才弄伤了你自己的手!你割麦子划伤了手,还得让黑土地赔你医药费么?”天鹤横眉冷对,她的嘴皮子越来越溜,一般人已经不是她的对手。

“我……”王六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接茬。

乐璇勾了勾唇:“刚刚不是有不少工人准备辞工不干么,天鹤,去准备十两银子,凡是想要辞工的,每人去天鹤那领四钱银子,不过说好,我的作坊不招回头工,从我作坊里走出去,就别指望再回来。”

“我不干了!”从众多工人之中,突然蹦出个身影,“六哥你别着急,我将这多给的俩月工钱借你,先还了这个女扒皮,咱自个儿立门户!”

有了领头的,便瞬间又蹦出了五六个,纷纷到天鹤身边要钱。

乐璇却十分坦然,看着人群中仍旧带着犹豫着不知道怎样选择的几个墙头草,微微弯唇:“现在已经十月了,各家里的田地也都收了,到了该攒钱置办年货的时候了,我的作坊从来不亏待各位为我干活的,截止到年前,凡是干满了三个月的,都可以去天鹤那领五钱银子,算年终奖励。”

五钱?一旁正在领离职工钱的几个工人不由得都回头,露出满满的垂涎,那可是格外的五钱啊!而且,根本不用辞工!

乐璇要来了纸笔,刷拉拉地写了用工合同,里面详细地写明了什么样的责任由谁负责,并在合同中标明了一年为限的用工时间,才朗声开口:“今日之事也给了我一个启示,这般随意放纵着你们也不是个办法。从今日起,所有人入我作坊都必须签署这用工合同,一会儿天鹤逐条念给你们听,给你们三天时间好好算计算计,凡是觉得可以遵守的,便签字生效,凡是觉得办不到的,去天鹤那儿领四钱银子然后走人,我作坊绝不挽留。但有一点,凡是签了字的,就要遵守这里的条例,如果是作坊做错了,便由作坊赔偿违约金,如果是你们做错了,便有你们个人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皆为二两银子,你们最好认真掂量掂量!”

整个工坊瞬间如炸开了锅一般,乐璇却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

鬼瞳眨了眨眼睛,追着王妃出了作坊,才轻声开口:“王妃,您不怕这些工人都走了么?”

乐璇微微弯唇:“不怕,他们不就是觉得自己学会了玻璃的制作工艺,准备自立小作坊么,放心,我自有主意。”乐璇早已经算到了早晚会有这一天,一早便递了折子,申明制作玻璃所用的石英石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绝不能让资源轻易外流,请求皇帝将石英砂国有化,凡是需要开采石英砂的,必须有皇家的批准。

而如今,能拿到这一批文的,便只有她这一家而已。

私自开采石英砂,现在已经是违法的勾当了呢,这些工人好歹只是平民百姓,还没人能有这雄心豹子胆。

这些墙头草,留在作坊也早晚是个祸害,不如一早清除了的好!

“对了,王妃,”鬼瞳轻声开口,“我与天鹤这几日还在讨论,如刘师傅张师傅这样的老师傅,是从驼城便一直跟着咱们作坊的,如今也半年多了,赶上年末,是不是给些格外的补助?”

乐璇抬眼:“好啊,你跟天鹤定就好。”

乐璇忽然觉得鬼瞳长大了,她那碧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越来越多的笃定和自信,不再是她最初见着的那个慌乱无助的小姑娘了!

乐璇的眼睛微微转了两圈,这个叫王六的家伙这么一闹,却忽然给了她一个新的启示,所有的工种都会有危险,她为什么不能办一办保险业呢?

财产保险、生命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货运保险、甚至是农牧业保险,在天朝一旦推广开,便又是一大笔客观的收入。

乐璇忽然想起赫连南刚刚提及的话,这个天花若是弄不好,是要闹得满城恐慌的,可若是趁着这疾病泛滥的时间开展保险行业,应该会有许多人投保才对。

乐璇花了一整个晚上,便已经将保险的基本分类和相应守则写清,说干就干的劲儿一上来,便任是什么事儿都无法阻拦她的热情,不过三天,便已经教会了天鹤与鬼瞳相应的诸多事宜,并且在偌大的京城宣传开来。

几乎是所有的百姓都对这保险嗤之以鼻,有谁会花钱去诅咒自己生病、失收或者丢东西呢!

没人想到,这京城中的第一笔保单,居然是甄家的小姐、刑部尚书甄之正的独生女儿、八皇子的表妹——甄幻,登门来交了三百两,投了保值为三万两银子的货运保单。

这三万两在天朝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了,一时间竟在京城中引起了一阵轰动,让所有人咋舌。

甄家可是这天朝最富有的人,三万两对于平凡人家是天价,在甄家不过是九牛一毛,恐怕连眼睛都不值得眨一下。

但甄家的祖训便是不花一分冤枉钱,凡是他们决定投资的,绝对有投资的意义,所以,一时间,保险在京城竟然也风行起来。

乐璇在王府中听着鬼瞳将事情的原委禀明,不由得皱眉,甄幻?听名字就让她想起甄嬛呢……甄家一个比一个算盘打得欢,甄幻一个二十五岁还未出阁的丫头,很显然是个对事情极挑剔的人,会冒险做第一个投保之人?

乐璇微微眯眼,她该找个时间好好瞧瞧这个甄幻呢!

此时的甄府中,八皇子正背着手,看着那个与自己同岁,却满心孤傲自负的甄幻,眉头紧皱:“你好端端的,去招惹乐萱做什么!”

甄幻削尖的下巴微微上扬:“怎么叫招惹,如今京城之中都言说这乐三小姐已经要将甄家的钱赚光了,我倒要瞧瞧是个怎样的货色,让八表哥都退避三舍,八哥你不会是怕了那女人吧?”

八皇子少有地冷着脸:“你斗不过她!”

“你这分明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怎么,我这个做妹妹的就这么给你丢脸么?”甄幻咬着玉牙,一脸的不服气,她讨厌别的女人比自己出彩,尤其讨厌乐仲的那几个女儿,凭什么他的女儿就各个飞黄腾达,做皇妃的、做皇子妃的、甚至那个私生女都做了王妃,这口气她如何咽得下。

她偏要向全天下证明,她比乐萱强百倍!

更何况那个佛王可是她从小就喜欢的对象,若不是因为十五年前的那场意外,也许现在她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了!哪里还会便宜了那个小贱人!

八皇子也算是从小与这个表妹一起长大,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心思,叔辈一代兄妹三人生的皆是男儿,这一辈便只得了甄幻这一个小女,整个甄家几乎要将她宠上天,甄幻十岁以前,全家人都逗她说她一定会许给少帝为妃,她便信以为真,以至于到了二十五岁,还不肯成亲,只因为在她心里,没人能与当年那个英姿勃发的少帝相比。

哪怕他如今已经做了和尚,她也满心惦记,听说了皇帝将乐萱许给佛王,便如坐了病一般每日收集这个乐萱的相关信息,誓要与她一较高低!

八皇子叹气,甄幻这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姐,如何是那个连他都摸不透的乐萱的对手?

正纠结着,便听见甄家的家丁来报:“八皇子,小小姐,佛王妃来访。”

甄幻眼睛露出一抹得意的色彩:“这么快就来了?哼,我还以为是什么沉得住气的狠角色呢,三万两银子就给她勾来了,也不过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家子!”

八皇子皱眉:“幻儿,你见了她,可不许露出这副神色!”

甄幻撇撇嘴,一脸的不耐烦:“知道知道知道!”

乐璇上下打量着这个甄府的会客厅,跟想象中的似乎并不吻合,这个甄家丝毫没有富豪该有的炫富情节,相反,从她走进甄府的大门开始,所有的布置都是简单大气,如今这个会客厅也是一样,每一件东西都有历史的厚重感,若是单单拿这宅子来让她猜,她一定会以为是哪个文人的家。

就如同大厅左右摆放着的一对错银双翼铜貔貅,乐璇对文物的研究不多,但依旧看得出应该就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的,搁在天朝,少说也要价值十万纹银,搁在会客厅,却显得格外端庄厚重,丝毫没有与它价值相符的土豪气质。

这应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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