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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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记-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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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著一点来不及捕捉的复杂情绪,作弄的心思突起,他一本正经地开口:“谨之,你的衬衫上怎麽有唇印?”
  “这个艾伦……”谨之不疑有他,有些懊恼地低声抱怨,却在发现自己的衣领依然洁白如新之後疑惑地抬头对上程惟戏谑的目光,立刻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他无奈地笑出来:“程惟你──”
  “是跟艾伦?”可惜那人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他。
  “没错。”谨之说著走过去,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艾伦……”程惟玩味地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莫非是个男人?”
  他的推断能力真让谨之不敢恭维,错愕地大笑出来:“很遗憾,是个女人。”
  “也许并不是那麽遗憾的事。”程惟语焉不详地继续开著玩笑,然後放下杯子站直了身体,“早点休息,不然明天精神不济。”
  知道自己受到讽刺的谨之并没有反驳,点点头,与错身而过的程惟道了声晚安。



  6
  今天是谨之难得的假期,提前几天就和人约好了一起打球。谨之擅长一切球类运动,大学时还在系里担任过一年的美式足球队队长。此时积蓄多日的能量终於可以释放,从网球到球谨之越战越勇,而同来的人纷纷体力不支倒地休息,依然没有尽兴的他则干脆一个人去打壁球。
  人在剧烈的运动过後神经总会有不同程度的兴奋,只是谨之表现的尤为明显,以致於当他回到家与程惟在二楼相遇,对方几乎在照面的瞬间被他熠熠发光的眼神震住。
  “今天怎麽没去公司?”谨之没有留意,直接推开房门走进去,随手把健身袋扔在一旁,开口问道。
  “连续工作了几周,今天放假。”
  “那我们一样。”转身发现程惟仍然站在门口,便说:“进来坐坐,还是你──有事?”
  程惟向前走了几步,犹豫了一秒锺终於带著困扰的表情说出:“谨之,可以借我一套礼服吗?”
  “嗯?”谨之有些意外。
  “临时有个应酬。”他解释道。
  谨之看看他,笑著问:“这麽快就打入了香港的社交界?”
  程惟只能苦笑:“不得不去,要不然也不至於跑来借衣服。”卞可琳昨天郑重其事地递过来一张舞会的邀请卡,请他务必出席,原本从不在香港参加任何社交场合的程惟也只得在她热切的目光中点头答应。
  “来。”谨之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跟上自己,然後推开衣帽间的门,说:“你可以自己选。”
  “不用了,随便哪一套都好。”
  谨之点点头,目光看似不经意地扫了一眼程惟,随即走进去取了一套淡香槟色的礼服过来:“应该适合你。”
  程惟不多做挑剔,接过来道了谢,又闲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回到房间进行试穿,原本有的会不会太“炫”的担心也在看到礼服内敛简约的款式时化为无形。大概有两三年没穿过这样正式庄重的服装了,以前在纽约他没少参加各种商业聚会,不过来到香港他想尽量一切从简,回避掉了很多类似场合。程惟满意地看著镜子里的自己,嘴角勾出了一道浅浅的弧度。
  当谨之下楼看到正在门口系鞋带的程惟时,立刻感觉自己的选择没错,那套礼服果然很适合他。总感觉程惟比自己瘦一些的,但现在看起来并不是那麽一回事,他穿起来妥帖合体,效果完美。
  程惟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同样整装待发的谨之,有些不确定地问:“你要去哪里?”
  “卞家。”
  “原来我们的目的地一致。”
  “那很好,我载你去。”谨之向来说话做事干净利落,说完就自顾自地先出门了。
  
  在别墅门口迎接宾客的人是卞氏旗下负责通讯产业的卞念,谨之和她打过不少次交道,今日的邀请也是她发给自己的。
  “两位标致的靓仔联袂而来,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谨之上前跟她拥抱,说:“念姐,你今天太美了!”
  再程式化的赞美从这个人口中说出总是具有与众不同的威力,卞念笑出来,然後目光转向程惟:“这位是──”
  还来不及做出介绍,一道天蓝色的身影就飞奔了过来,扑到程惟身边,拉住他的胳膊撒娇地向说道:“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程惟,是我特意邀请来的哦!”
  谨之闻言惊讶地看向程惟,却发现他也是一副被胁迫的无奈表情,立刻了然。
  卞念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那个Mr张呢?”
  卞可琳哼了一声,说:“哪个Mr张?我都不记得了,我现在追求的人是程惟。”
  “我说琳琳,作为女孩子你能不能矜持点?”
  “爱就是爱,我可不想因为什麽矜持而失掉程惟……”她毫不顾及地说出一连串告白的台词,让程惟大感尴尬,谨之则是一脸玩味地看著他们。
  
  来这种聚会谨之的目的一向明确,他的公司需要更广泛更高级的客户,得到了小厂商的肯定之後,他把目光自然而然地投向了大厂牌,密切地寻求合作,而今天就是一个好机会。他知道这是卞念有意提供的,她从不掩饰对自己的欣赏,而有这样一个强大的推手相助他当然求之不得。
  不过谨之并不是个急功近利的人,当他觉得今晚的收获已经足够就自动退出,在舞会进行到最高潮时悄然闪出大门,出去透气。
  在偌大的庭院中央站定,目光偶然瞥到远处一抹身影,哪怕这样的距离只能看清一个模糊的轮廓,他依然在一秒锺之内就确定了对方的身份,来不及多想脚步已经向那边移动了。
  车子一驶进来,程惟就注意到这个露天花园,并且一眼便爱上了,好不容易逮到卞可琳被其他男人纠缠住的机会脱身,来到这一片天地想要安静地享受一会儿。别墅里的舞会正热闹非凡,他不认为除了自己还有谁会出现在这里,不过幸好这位来客非但没有让他觉得受到打扰,更多了几分意外的惊喜。
  听到有人叫自己名字的时候,程惟正俯身捕捉一簇兰花的芬芳,回过头去就看到向这边缓步走来的谨之,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闲适的姿态,深色的礼服并不因夜色笼罩而显得有丝毫逊色。
  自然而然地撇开一个微笑,程惟问道:“怎麽跑出来了?”
  “目的已经达到,不想再浪费时间。”谨之并不掩饰自己出席的功利性。
  “难道不想收获额外的馈赠?”程惟戏谑地调侃。不是没有发现会场上的许多女人都在眉目里流露出对谨之的无限兴趣,他从来都知道谨之的魅力是属於那种立竿见影型的,直击人的感官和内心,瞬间就俘获你的好感,效果轰动。
  “我不玩一夜情。”明了他的暗示,谨之的回答非常直白。
  程惟轻轻笑了一声,蹲下身子在花丛里折断两支带著一小段茎的刚刚盛放的小种茉莉,然後走近两步,拿掉谨之左胸口袋里的方巾,把花插了进去,手很自然地拍了拍那个部位,带著笑意说道:“更加像王子了。”
  “不是要爱护花草吗?”谨之意外地挑挑眉毛,保持不动声色。
  “我刚进来时它们还是蓓蕾,所以现在是为你开放的,可以尽情享用。”说著摆摆手中那支新鲜的小花。
  谨之笑了出来,伸手拿过那花把它别在了程惟的衬衫纽扣上。
  程惟身上这套立领的简式礼服风格有点复古,衣襟上一只口袋也没有,不过这样的设计反而使立体的裁剪线条更加清晰,凸现了他的不凡气质。
  从刚刚远远看到他在花园里的模糊身影时,谨之就意识到与繁杂的人群相比,程惟显然更加适合这样自然的环境,无懈可击的流畅应对也掩饰不了某种难以捕捉的隔阂──那更像是本人刻意保留的隔阂,与人亲密无间并不是他的愿望。
  而在这里,程惟好像能和周围的植物浑然一体,伫立在那儿如同是其中的一部分,类似一种归属感──是的,程惟该是属於更广阔的天地,而不是局限在某个世俗的小群体内。
  夜色这样温柔,希腊式的高大灯柱散发出恰到好处的光晕更为之增添了几分浪漫气息,让两个的心情都微妙了起来,交谈的音调始终低沈,唯恐破坏掉这一刻静谧惬意的气氛。对视的淡淡目光也带著似有若无的试探性靠近,似乎是被对方出色的外形所吸引,又仿佛是对其内心有渴望,相同的花的芬芳弥漫在他们周遭,在空气中传递了几分难言的和谐。
  过了一会儿,程惟不突兀地打破沈默:“打算回去了吗?”
  “好,我们一起走?”
  “当然,还要搭你的车。”说著他向前去,经过谨之身边的时候极其自然地搭上他的肩膀,不过走出几步又同样自然地放下了。
  
  程惟当然可以不告而别,只要明天跟卞可琳道声歉即可,他是真的不想再回到大厅被陌生人纠住不放了,於是等在车子旁边,谨之一个人进去打招呼。
  向卞念告辞时,对方显然对谨之胸口新添的装饰物很感兴趣:“芬芳的花朵通常代表多情。”
  “很抱歉破坏了你家的花园,具体损失请寄支票过来。”
  谨之的玩笑换来了她一个富有暗示意味的眼神:“这麽著急回去,莫非佳人有约?”
  “的确是‘家’人,不过是家庭的那个家。”
  “噢?芝锦回来了?”
  “不是,”谨之不知道怎麽解释才算恰当,“现在有个朋友住在家里。”
  得到满意答案的卞念终於放行,谨之边往外走边玩味刚刚自己的用词──朋友。
  谨之一向对於“朋友”的定义很严谨,合作夥伴当然不算朋友,一起打球的球友也不怎麽符合他的概念,甚至刚刚还与自己谈笑风生的卞念或许都称不上这层关系。他看重友情,所以在这方面很挑剔,然而程惟究竟是什麽时候由芝锦的偶像变成自己默认的朋友,却让他找不到什麽线索。想来想去也只有此人能一再模糊谨之的界限了,从允许他入住家中,到从心底接受这个完美室友,现在更直线晋升至他为数不多但无比珍贵的朋友行列,攻城略地的速度著实惊人。
  这一边的程惟看到谨之面带微笑一边思索著一边走过来,不由开口问道:“这十分锺之内就发生了什麽令你如此回味的事情?”
  “没有,只是听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谨之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什麽?”
  “芬芳的花朵通常代表多情。”
  “很经典!”程惟笑著下了评语,然後发动车子驶了出去。
  没错,回程是由程惟驾车,因为他几乎没有喝酒,而和无数人周旋应酬的谨之则喝得不算少。不过这并不是两个人口头商议的结果,在他们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就一个进入驾驶位,另一个坐上助手席,完成了极为默契的配合。



  7
  一同用过晚饭之後,程惟和克拉克走出餐馆。
  “要不要去喝一杯?”
  “不了,想早点回家。”走在前头的程惟脚步未停。
  克拉克轻笑了一声,手臂搭上他的肩膀,轻柔地来回抚摸了几下,语气中带著诱惑:“那麽给我一个吻。”
  “干吗?”程惟回头,好笑地看著他。
  “我想念它了,来吧,别那麽吝啬!”
  程惟嘴角的笑意更浓了,不多罗嗦,直接扯过对方手臂当街热吻上去。
  “唔──”
  程惟你的身上有魔力你知道吗?如果不是忙於亲吻,克拉克真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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