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千年的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追寻千年的风- 第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尉迟:笨!不想吃倒掉不就行了?

桂:浪费粮食可耻!

尉迟:(淡定的扫过来)

桂:尉迟老大英明!!

众:鄙夷,你能再没有节操一点麽?

桂:最近票票、礼物、留言都来得不太热情啊……

众:…_…||||||||||

13、追风(现代生子)12

虽然是白天,但关著厚重天鹅绒窗帘的房间依旧开著灯,那是足以媲美欧洲任何古老城堡的华丽吊灯,完全以水晶和黄金白银手工制成,奢华大气,也是一件工艺精湛的艺术品。

但穿著沾著泥的鞋就毫无顾忌的踩进如云朵般纯毛地毯的人们,却是根本不会分出心神多看那吊灯一眼。对於他们而言,这些东西不过是他们炫富的手段而已。至於用欧洲中世纪风格的灯来搭配波斯风格的地毯,甚至还摆著唐三彩和埃及石像的混乱局面就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了。

“秦爷,您还是别去的好。‘谜’是胖子(逄燚)的地盘,他可是那小子的死忠。”

歪在中式软榻上的老者傲然一笑,“怎麽?怕了?”

秦爷本是墨西哥人,生得矮小粗壮,平生最钦佩的就是统一六国的千古第一帝秦始皇,本想直接占用他的名字算了,可又嫌始通死,太不吉利,於是给自己起了个不伦不类的中文名字叫秦活皇。

混到如今六十多岁,道上兄弟尊称一声秦爷,但背地里却给他起了个甚为有趣的绰号,叫活死人。

这是因为他做的是毒品生意,又野心勃勃,心狠手黑,凡是跟他沾上人都没什麽好下场,所以才会这麽说。

但秦爷却完全不以为忤,反而很是自得,觉得这是对他的畏惧,也就放任这一绰号广为流传了。

在他说话的同时,有一个不过十五六岁,长相明豔的泰国女孩正跪在地上给他捶著腿。而另一个差不多年纪,同样美丽的女孩跪在另一旁,始终低著头捧著手里的茶盏。可如果细看,就会发现这两个女孩虽然都很漂亮,却还是少了些正常女性的味道。

“我们怎麽会怕?”胳膊上纹著骷髅头的男人色眯眯的瞟了那两个“女孩”一眼,故意以一种轻蔑的口气说得很大声。

秦爷不动声色的一笑,抬脚踢开那双正给自己按摩的手,坐了起来。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既然不怕,那就都跟我去吧。尉迟那小子虽然想找我的麻烦,但他没有真凭实据,又能拿我怎麽样?反而咱们去他的眼皮子底下,把他最要命的证据拿来,你们说,那小子又怎麽会想得到?今天我看谁办事最卖力,回头这两个小人妖就归他了!”

“老大英明!”一帮子打手前呼後拥著秦爷来到了“谜。”

叮叮,15号调教室里的内线电话响了。

逄燚正密切注视著玻璃窗里被调教师拷问著的允澐,旁边的助手接了电话。很快小声汇报,“逄哥,是允浚来了,非要进来。”

逄燚的眼镜後面闪过一丝不耐烦的神色,但想想还是冷著脸道,“让他进来。”

开了门,俊美如水仙花般的少年焦急的大步进来,见著逄燚就道歉,“对不起,云云不懂事,要是她有什麽错能不能给她一个机会?”

逄燚挑眉看了他一眼,“我给她多少次机会都行,但你能保证帮她戒了毒瘾吗?”

“毒瘾?”允浚震惊了,“云云从不……啊!”

在他转头看见调教室里毒瘾发作,涕泪横流,跟猪狗一样没有半分形象在地下打滚的女孩子时,什麽话也说不出来了。

入行之初,就有前辈教导过,在风尘里混,可以堕落,可以无耻,但万万不能染上的就是毒品、赌博和错误的感情。这三样只要沾上一样,就会把他们从已经异常低贱的泥泞中打到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而允澐那模样,分明毒瘾已深,难以戒除了。

看得他不忍的目光,逄燚微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和云云是贫民窟一起长大的孤儿,虽然不是亲兄妹,但感情一直很好。可是你看看她现在变成什麽样子?不过是为了一点毒品,她就可以铤而走险出卖整个夜店,难道就没有想过这麽做也会连累到你?”

逄燚拿出允澐的手机,翻出上面的一条信息,那是她订好的机票回复。再翻出下一条,是她的提现记录。

允浚往下看著,手都在哆嗦,原本还想替她求情的话,再也开不了口。

昨天他才刚刚给了允澐一大笔钱,只因她说有个客人推荐一个楼盘,她想和哥哥一起投资,允浚没有怀疑,毫不犹豫就拿出了全部身家。如果今天给她得逞,她一定会立即带著钱离开。但允浚呢,他怎麽办?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作为跟她最亲近的人,允澐出了那麽大的事,他势必会受到帮会最严厉的惩罚。

她有没有想过自己?

拍拍肩,逄燚正想安慰他两句,内线电话又响了。

助手这回接了,神色立刻凝重起来,“秦爷来了。”

允澐刚刚已经招供,是秦爷叫她来窃取机密的,那他怎麽还敢来?逄燚神色肃然,二话不说就迎了出去。

允浚快步跟上,“能带我去吗?”看著逄燚的淡淡疑惑,他不加掩饰的愤怒著,“云云会吸毒,一定是他引诱的!”

也许他救不了允澐,但他总可以向害她的人报仇。

逄燚轻轻笑了笑,搭上他的肩头,意味深长的道,“来了就是客,好好招呼著。”

允浚也笑了,笑得职业而甜美,连声音也娇嗲起来,“放心吧胖姨,我知道该怎麽做的。”

尉迟临风一动不动的盯著那只消毒柜,几乎整个人都快化成一道影子了。

谁能想得到呢?虽然逄燚对夜店的控制非常严格,但还是给有心人找出了漏洞。他们利用厨房经常会有碗碟损耗的契机,将特制芯片暗藏在碗碟里,再伪装成普通碗碟的模样,混进厨房。然後再通过这些小小的碗碟送到各个房间,窃听机密。

但这个方法的成功率并不太高,而一旦被发现,後果却会十分严重,所以至今那位伪装成洗碗工的高科技怪才杰瑞大叔只带著这种碗碟来了两趟,先前两次都以试验居多,今天这次才算是正式行动。

为了提高命中率,他们选制的是店里专门用以盛放高档菜肴的碗碟。因为厨房里实在太多了,尉迟临风不可能现身去一个个的查看,但他留意了一下,基本判断出应该是那种用来装面条的碗。

“逄哥的房间要一碗鸡蛋面。”从电子屏幕上传来的简讯,清楚的传到了高档面食的房间。

大胡子的厨子一眼看见,嘀咕起来,“最近逄哥的房间住进了个什麽人啊,待遇很好嘛。”

旁边同事暧昧的笑了,“肯定不是一般人呗!”

大胡子的厨子平素就爱开玩笑,当下就故作严肃的道,“确实不一般,侍候得了逄哥,需要大补。兄弟们,上白钻!”

这是他们的行话,白钻是稀有最贵的白松露,配鸡蛋面是它的经典吃法。江意完全不知道,自己误打误撞的点了一碗这麽贵的面。要是早知道,他就不点了。

尉迟临风也不希望他点,却不是因为昂贵的白松露,而是因为那把大胡子,怎麽越看越不顺眼?

作家的话:

众:风哥,你究竟是看胡子不顺眼,还是因为别人的话不顺眼?

尉迟:管他是什麽,惹我不高兴者,一概扁之!

众:⊙_⊙ 当心我们不投票了哦。

尉迟:谁?谁敢站出来再说一次?

桂:娃呀,你不能这麽暴力呀,把人都吓跑了什麽办?泪~ 我咋养了这麽个娃啊……

14、追风(现代生子)14

秦爷势力渗透得虽然厉害,却比不上尉迟临风另一个惊人的发现厉害。

在大胡子厨师给江意煮好鸡蛋面後,假借抽烟悄悄到外头来传递消息。他用的是古老的摩尔斯密码,如电报发送一般,通过间隔长短不同的敲击,用一枚小小的钥匙通过下水管道,就把声音传递了出去。

要不是尉迟临风曾从江意翻看的历史资料中扫过一眼,也不会因此产生了疑心,悄悄的顺著那管道爬上去,才一路追踪到这个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神秘人。

“说!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 尉迟临风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凌厉,他甚至都当著那人的面,取出一枚小小的飞镖夹在指缝间。

一般人认不出来,但见多识广的尉迟临风却是知道,那神秘人身上穿的是高科技的变色龙装,可以随著环境的改变而自动改变,不仅是极好的绝缘体,还能躲过红外线扫描,简直是作奸犯科,偷鸡摸狗的极品。

简而言之,就是这位仁兄如果闯进他们“谜”的天花板里,哪怕人家在里面住上一年,都不会有人发现。

这样的人物绝不可能是秦爷指挥得动的。别的不说,光他那一身皮,人家就不会对秦爷那点子小钱看得上眼。

可这样的人若是与“谜”为敌,那他的身後,该是怎样可怕的势力?

“别乱来!”见尉迟临风已经摆出攻击的架式,对面的神秘人开口了,听他的语气似乎有些慌张,但声音却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呈现一种动画片人物的娃娃音。

可这是个男人。尉迟临风眉头一皱,“不要装神……”

对面的神秘人忽地掏出一把智能手枪,这种手枪不需要精确瞄准,只需将活物纳入攻击范围,就可以自动命中敌人,速度快得就象毒蛇捕鼠一般。

尉迟临风脸色一沈,浑身的肌肉紧绷,如临战的豹,瞬间迸发出惊人的能量。瞬间从腰上抽出皮带扔向一旁,然後整个人就地往前一滚,使出空手夺白刃的工夫,目标直指那人的手枪。

神秘人吓了一跳,他的装备虽然高级,但明显身手比尉迟临风差得太远,但也不至於被尉迟临风一举擒拿。见势不好,果断弃枪躲闪,尉迟临风枪一到手,便胜券在握,并不进逼。

与此同时,神秘人也看见他原本定向尉迟临风发射的子弹居然命中了他的皮带,顿时错愕的在那儿喃喃自语,“靠!肾上腺激素替代体?你居然也有这种东西!”

尉迟临风心中也暗自擦了一把冷汗,那根皮带送到他这里来时,原本他是不在意的,只是送来的那人是他的长辈,要以此来监测他的安全状态才不得已戴上,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了用场。这算不算做乖孩子的好报?

并不算陌生的将智能手枪打开,尉迟临风直直的指著那神秘人,“投降吧!”

“好!”神秘人答应得异常果断,然後就见他当真两手高举,以五体投地的姿势仆倒在尉迟临风的脚下,“小的对大人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休!”

他这是干什麽?尉迟临风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人,不禁也有些发愣,可就是趁这说话的工夫,趴在地下的神秘人狡黠一笑,已经启动了胸前的机关。

就见他背上如金属壳般的双肩大包自动开始了变形,不过眨眼间的工夫就伸出两根长长的如蜻蜓翅膀的透明螺旋桨,嗡嗡高速转动起来。

不好,这小子要跑!尉迟临风紧急摁动智能手枪,却见手机无法发射。明明目标就在眼前,却显示无目标。糟糕,他身上肯定装了自动屏蔽系统。

神秘人嘿嘿一笑,已经在螺旋桨的高速带动下,如蜻蜓般飞离了地面,“尉迟临风,再见,我会再回来的!”

尉迟临风没跟他罗嗦,冷著脸从裤兜里掏出永不离身的飞镖对著那翅膀扔去,一道银光闪过,刚飞出几米高的蜻蜓身子一歪,差点一头栽了下来。

“哎哟!尉迟临风你怎麽能这样?太过分了,我会记得你的!”

又一道银光闪过,第二枚飞镖也打上去了。尉迟临风寒著一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