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娘的,这算盘谁也没有你大掌柜打的精!”马大彪咬牙切齿地说。
“好说~不送了。”店老板无所谓的低头看起帐本。
马大彪他们走了,漂亮的少年和那两个肉票都被留了下来。
……
在回土匪窝的路上。
“你小子还装晕呢!”马大彪举鞭抽了一下,高德柱立即一骨碌在马背上坐直了,然后笑着问:“老大,你说这大掌柜是不是妖怪啊~”
“老 子怎么知道!”马大彪没好气地说。其实他也说不准,十七年前,虽然他心里不信鬼,可还是被那怪异的手法给震吓住了。今天他本以为换了人,可以出出恶气,谁知又输了。
“还是老大你胆子壮,换成我,早吓死啦~”高德柱看出老大不想说这事,就扯开了。
“少来,你啊~死也是装死!”
“瞧你说的。哈哈~兄弟们啊~这票咱们不吃亏,本以为大伙的命都要留下了,谁知没事儿,还得了金条。这多亏了咱们老大啊~……其实呀~那大掌柜对咱老大有意思。这可是十七年的情份啊~你们瞧瞧,还给大当家胸口留了念相呢~”高德柱嬉皮笑脸,手舞足蹈,说得一顿一咋的。
“臭小子,你活腻味了!”马大彪笑骂,他也知道高德柱是在给他隆面子呢,土匪窝里当老大也不容易,威信很重要。这回在酒馆失了脸面,难保有个把人蠢蠢欲动,想跳出来取而代之。荒漠的土匪窝就跟狼窝一样,这群土匪都是狼。
……
酒馆里。
“在下,王亚波,多谢大掌柜相救。”墙角被绑的男子,自报家门,向店老板示好。
“王亚波?……王亚民跟你什么关系?”店老板想了想,问道。
另个被绑的男子一听他直呼‘王亚民’三个字,脸上露出不悦之色。王亚民是王家现在的当家人。
王亚波心下一惊,暗道这荒原上的酒馆老板怎会一下子猜到我哥头上?这也太神通广大了。这里面透着古怪,八成是他们设得一个局。看来我只有跟他装傻。
店老板哪会不知他们心思。也不追问,埋头收拾碗盘,不再理会他们了。
过了一会儿,东西都理好了。王亚波又道:“大掌柜,我这个侄子年纪小,请你高抬贵手,帮他松绑。”
闻言,店老板转过头,看那少年细皮嫩肉,是个惯受爱护的主儿,便洗了手,走过去,蹲下,先拔了他嘴里的破布,再解了他腕上的绳索。
那少年看着店老板,眼中有一丝惧意。刚才白雾独眼的情形实在是挺恐怖,让他心里害怕。
“连马大彪他们都不在话下,大掌柜当然也不怕放了我们,会有什么造次的事。刚才这……”另一个男人想用激将法,一来好松绑,二来是试探店老板的用意,看看这酒馆是不是什么陷阱。
“哼~多话的人就该多绑会儿~”店老板没让他说完,就站起来,讥讽了一句,然后回柜台收拾东西,进了内屋。
“少爷,快给我们松了~”那男人小声说。
“可~”少年还有些犹豫。
“可什么!快啊!”那男人急不可耐了。
“好~”
王亚波和那男子都松了绑。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走!”那男人急道。
“周大伯,他跟土匪讲,让我们留下是给店里当帮手的。”少年说。
“我的恩华少爷,你别信他们的鬼话,那都是蒙人的!”姓周的男人不屑道。
“胜武,我们要留下!”王亚波说。
“这……好吧~”周胜武想了一下就通了。这家传的宝剑还在店老板手里,而且他们如今身无长物,很难出得了这千里荒漠。
……
一周后。
马大彪带着四十几个弟兄和另一伙土匪同时来到酒馆。
“哎~多水灵的小伙计啊~”领头进来的汉子见了正在打扫卫生的王恩华,就轻佻地说。
王恩华低着头继续干活,并不言语。
“卢老弟,这是我们大掌柜新收的人。”后面的马大彪冷笑道。
“哦~样子确实不错嘛,不过,我怎么听说大掌柜长得比他还要标致啊~”姓卢的土匪头子说。
店老板见了这架势,就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了。那天的露脸,还有拿出金条,他都是故意的这么干的,为得就是今天。这‘北寒荒’她早待腻了,如今遇上江南王家的人,正好是个机会,能出去玩玩。
一开始她独自隐世几十年。出去了一番折腾之后,她再要隐世,就待近百年。现下她隐了千年,再不活动活动筋骨,可就真得要无聊死了。如今这些个土匪实在是不够她玩,她平静了多年,终于又下决心出山了。
说来她这隐世,也不是时时刻刻待在酒馆里,定期她都是会去外面采购物资的。只是,她现在想入世,所以就一定要有个身份,要有靠山。单枪匹马的其实很麻烦,也许还没玩,就被一群人追杀了。不管什么世道,都是不会轻易接受可疑的外来者,有些地方甚至对有邻乡客都不甚友好。
酒馆老板需要有人去替她办事。凡事亲力亲为,不是她的作风。所以王家对她来说,是个好选择。
“怎么,大掌柜不肯?真不给面子啊……就是脱了这身黑,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必故作神秘。”姓卢的汉子说。他昨晚跟马大彪谈妥了,灭了这家酒馆,操出来金条、银元两家平分。
店老板理都不理他,转头跟马大彪说:“事不过三,我饶了你两次,今天你们要是不马上收手,就别我不客气。”她是难得说这么多话,而且一上来就挑明了讲。不象过去,一来二去,让别人觉出讨不到好,自己罢手。此时,她是快刀宰乱麻,不给他们一点机会试探就让这伙人决断。
马大彪心里是怕的,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要是就这么收手了,以后大伙就都看不起他了。于是,他响着喉咙说:“废什么话!老 子看你不顺眼很久了。今儿个,你识相的就交出金条、银元,离开这里。我就放你一条生路。不相识,明年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呵呵~只要金条和银元吗?我这里还有一颗夜明珠呢。”店老板又笑了,慢慢摘了黑斗蓬,掏出李子般大的明珠来。
这么容易就投降了?两个土匪头子都是一怔,同时胆子更大了。那卢老大见店老板这么个姿色,很心动,眯着眼睛,朝马大彪抖抖眉,意思是这人我要了。而马大彪却想斩草除根,所以就给滑头小子高德柱示意。
“哦!我明白了,那晚白雾里的鬼眼就是这珠子啊~老大,他敢耍我们,兄弟我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宰了他。”高德柱叫道。
马大彪听完,就笑着跟卢老大讲:“我说卢老弟,主意你定,不过,要干净。”那意思很明白,人你可以玩玩,玩好了,要处理干净了。
一直在店中央站着的王恩华,见了那夜明珠也明白了那晚只是个吓人的花招,便对店老板的惧意少了许多,开始担心起老板的安危来。
此刻,王亚波和周胜武,一个背着包袱躲在内门后头,准备见机救出王恩华,另一潜出去拉马,好随时开溜。
“干净,会很干净的~”店老板先是有意示弱,让这帮土匪放开胆子,然后就……
这酒馆在荒漠里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两伙土匪对店老板还是有些顾忌的,要不是金条、银元,还有现在这夜明珠的诱惑,他们真心虚地想打退堂鼓。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正合了京剧中岳飞点将,高宠连挑铁滑车。那段台词: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我冲将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高宠最后战死,可店老板面对这两伙贼人,会怎样呢,请听下回分解。
第70章 喜欢崇拜
马大彪和卢老大对了一下眼,之后有人先朝王恩华开了枪,紧接着弹雨纷纷。后面躲着的王亚波大急,很想要去救侄儿,可这等情势之下,他知道不过徒然送死而已。
就在同时,店老板已经身形闪过,搂住王恩华,转身,利剑出鞘,右手横扫,而后是个落雁平沙,这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瞬间完成。但饶是如此,店老板背上仍中了数枪,可此人身形竟毫不停滞,挥剑斜劈,气势如虹,眨眼间结果了十二个土匪。敌手少了,弹雨自然弱了,不再密集的子弹间中夹杂了零星几枚飞镖。
王恩华一手勾住店老板的脖颈,一手抓紧店老板的衣襟,嘴唇微张,眸子亮闪。这么近的距离,那淡薄轻云,暖丝隐隐的脸已经深深铭刻进了恩华少爷的心里。
左劈右斩,跳跃身旋,束发的布条慢慢松开,齐腰的乌丝飞扬。
“啊~”王恩华不由轻叹。
“呵~”凤目含笑,店老板朝王恩华瞟了一眼,一时间四目相对,王恩华心肝儿顿时‘卟卟’狂跳,而店老板却撤开了目光,继续拼杀。
“真他 娘的骚 包。打!往死里打!”看着周围的手下死了不少,而这酒馆老板居然一脸悠闲的跟怀里的小鬼眉来眼去。马大彪焦躁气恼,咬着牙,两手不停,一枪接一枪地朝店老板猛射。
“往死里打?哼!”店老板嘴角一提,眼中寒光乍现,手中利剑突然冒着热气,通体血艳,如同炼烧之后刚从火里取出来一般。店老板一招乾坤破日,马大彪以及身后数名土匪,已分尸两半。
马大彪死了,这对土匪们很有打击。他们瞪大了眼,强压着恐惧一边射击,一边快速向外退。店老板怎会让他们轻易逃掉,抱着王恩华就追了出去,截住他们。
墨黑的发在血海中飘舞。
有一种屠杀的方式,叫作砍瓜切菜。
店老板手执长剑,如地狱修罗。黑衣,黑发,都向下滴着血水,却没有一滴血溅在此人脸上,这群土匪原是来狩杀掠利的,结果却反成了被捕杀的。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是它以一种从未见过,且无法接受的方式降临。
满地的断臂残肢,只剩一条腿的卢老大瘫坐在地上,他吓傻了,牙齿打颤,嗓子里发出断断续续的怪声:“咯~呜~呃呃……”最后自己给自己脑门来了一枪。
“哼~”店老板轻哼一声,左手抱着王恩华,右手还剑入鞘,头发潇洒地一甩,进了酒馆。
此时的王恩华脸贴着店老板,眼中尽是敬佩崇拜,“你太厉害了!!”店老板听了,很无谓的笑笑,然后朝他调皮地眨了一下左眼,象是在对他说,‘怎么样,帅吧。’这么一来,王恩华更是被迷得神魂颠倒,一时间甚至觉得‘天好地好,没有眼前的这人好。爹亲娘亲,没有眼前的这人亲。’
象王恩华这个岁数的少年正处于成熟期,不光是身体上,心理上也是。他思考、探索,寻找着目标,在渴求被人认可的同时,又非常强烈的需要人格被独立塑造。这时候的他需要偶像,一个能让他学习、效仿、崇拜、热爱的人。而店老板成功得征服了他,并深深地扎根进了他的心里。
带着神秘感的店老板,功夫卓绝,行事洒脱,能力挽狂澜,以一敌众,待人虽然冷漠,却两次救他于危难之际。特别是这外冷内热,最让王恩华着迷,他觉得这种矛盾跟他自己的矛盾有共鸣。很多时候,他其实很不喜欢一件事、一个人,却被迫忍受,被迫赞同,这让他很痛苦。所以他本能的喜欢店老板这种脾气,还觉得自己能了解他,而且还跟他共了患难,冥冥之中,这是命运,让他跟店老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