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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爹娘又说了什么,沈霁禹一点也没有听下去。沈霁禹丧失语言能力了,换句话说,她无语了,满脑袋不停的回荡着“定亲,定亲,定亲……”“嘎~嘎~嘎”一群黑又亮的小鸟围着沈霁禹的头颅翩翩起舞,像庆祝,更像幸灾乐祸。
正文 第三章 匆匆一遇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难得清闲地过了三天。
一方面这身体伤的确不轻,需要休养,另一方面沈霁禹也想了解一下所处时代。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天经过沈霁禹的旁敲侧击,倒是从她老娘处探听了一些这个国家的概况,亏得她娘年轻时读过几年书,要不然一个山村农妇可是不会关心这些个事情的。
就她娘所说,她们生活的国家叫大岳王朝,国姓尉迟,现在是贤宗26年,当朝女皇也的确是个贤君,虽说周边有些附属小国经常会蠢蠢欲动,但很难兴风作浪得起来,因此也可算是国泰民安。沈婆子每每说到这都会燃起一种优越的自豪感,晃一晃脑袋,顺带砸吧一口小酒。春忙时节家家都会为当家的弄上两口酒,解解乏,沈婆子一盅酒刚下肚,沈霁禹就赶快狗腿的给她娘满上。而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与皇都相隔两个郡的靖安郡下属的雁来县下属的梨树镇之下的桃花村,所以她们这里也算是天高皇帝远,民风到很朴实。
沈霁禹着实苦闷了几天,缘由自是自己那劳什子的婚事,婚期就定在了两个月后的五月初六。她这几天跟她爹软磨硬泡就想着法的解除这婚事,任她理由说了一箩筐都没用,话没等她说绝,她爹那边就抹起了眼泪。
“禹儿啊,爹知道你对亲事不满意,可你也眼瞅着快二十了。叶家小子虽不是正室所出,年龄偏大了些,可倒也是正经儿人家的孩子。虽说他腿脚不太好,可不耽误做活计倒也没什么,又不是娶回来当摆设。唉,都怪你爹娘没本事,拿不出那么多彩礼钱,要不然爹定给你说个小家公子。”沈夫郎说着说着眼圈又红了。
什么叫辗转反侧沈霁禹算是彻底明白了,想想她爹和她说的一些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彻底失眠了。曾经再大的案件都没有让沈霁禹这么苦恼过,毕竟这是自己的终身大事,难不成又要像前世一样再跑一回?想了想眼圈红红的爹,实在是下不得狠心。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看惯了前世男男女女的分分合合,沈霁禹曾经的信条是“只有银子才是硬道理”。这辈子倒好,还得“心甘情愿”的接受典型的包办婚姻的荼毒,自我安慰的想到,自由恋爱也不一定就幸福,况且自由恋爱在封建社会也是不现实的,毕竟在女尊男卑的社会里男女接触更是谨小慎微。至于那个叶初晴,想想在他娘家也应该很不受待见,但凡心疼儿子的爹娘,怎么可能舍得将自己的孩子送入虎口,嫁给一个远近闻名的地痞流氓。那么他呢,或许也有很多的不甘心吧。
如果自己解除婚约,那个传说中还有些腿疾的人应该更难做人了吧。沈霁禹虽说是个强势的人,但却很善良,因为不愿受人欺负,也最见不得别人受欺负,所以才揣着不甘一步步往上层爬。沈霁禹衡量了一下,如果对方实在难以相与,她也不是什么菩萨,大不了就选择和离多给对方些钱财,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
前世她就是最瞧不起没有责任感,拿婚姻当儿戏的人,既然选择一起生活当然要努力去经营。算算还有两个月才到婚期,既然躲不过自然也不能当儿戏,毕竟这是自己两世唯一的婚姻,筹备还是需要些银子的。何况她也希望自己能够改变家徒四壁的境遇,让爹娘过上好日子,不能再坐以待毙下去了。虽然自己并不希望像前世一样奔波,但沈霁禹也不可能安贫乐道。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掉着个,这几天她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脱贫致富。
做生意没有本钱,如果和她娘借钱,她娘能直接劈了她,何况自己的风评实在是对不起乡村父老,生意如何开展起来都是个问题。去县城做工,在对一个国家生存规则不清楚的时候,沈霁禹还是不想贸然行事,更何况她也不是能安于人下之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更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她纠结了。
突然灵光一现,想起了今天她爹娘闲聊时,提起村西头的张猎户猎了头野猪,正赶上镇上的陈员外要办寿礼,倒是讨了个好价钱。沈霁禹小心肝颤了颤,现在看起来只能进山看看能不能有点收获,就地取材做些无本的生意。想起当年自己英雄少年时下河摸鱼,上树掏鸟窝,甚至挖过耗子洞偷老鼠的粮食她都做过,这么多年没操练了,不知道手还生不生。
迷迷糊糊地睡到了天亮,沈霁禹和她爹娘报备了一声。吃过早饭,将家里拾掇了一遍,便背上竹筐放了把镰刀,将她娘捞鱼的破渔网塞到了筐里,趁她爹不备偷了一把谷物抱起来揣进了怀里,拿了把类似小铁铲的工具,开始进山寻宝之旅,自然过程是免不了她老爹好一顿唠叨。
一路上乡里乡亲的碰到了不少,大家对于沈霁禹可是避之不及,更不会有人上来攀谈,沈霁禹倒也图个清静,毕竟改变自己的形象也不是一朝一夕只是,少说少错。
泥土被春雨浸得软软的,微微泛绿的山野,昨夜积存的水汽凝结成的珠子顺着四季青的枝叶滴落,破碎,斩断无数耀眼的光芒。
沈霁禹不敢入山太深,毕竟这不是野生动物珍贵的年代,弄不好自己都会成为人家的盘中餐。沈霁禹挑拨着低矮的树木丛,放缓了脚步低头寻觅着什么,沈霁禹脸上绽开了诡异的笑容。按照以往的经验,每年开春后,野鸡都会挑个安静的枯树丛,垒个窝准备抱窝了。果然在树丛中发现了一窝,数了数足足有七个野鸡蛋。沈霁禹选了几根树枝插在窝的附近,罩上了破渔网,又撒了些谷物,就等着野鸡回来抱窝时吃上两口。布置好陷阱,沈霁禹决定再往山的深处探一探,她走的这条路是之前跟他娘打听过的相对比较安全的路。
上辈子沈霁禹她妈身体不好,免不了经常吃些汤汤药药,她家和村里一位告老还乡的老中医比较熟悉,顺带着沈霁禹没事就跟那位老中医认认中药,了解一些简单的药性,这次进山出乎意料的是竟然采到了甘草,看起来这山上应该还会有其他的草药,不过就得等到秋天时候过来看看了,苦春苦春,最苦的就是春天,什么东西都没有,连动物都比较瘦。沈霁禹收了些甘草,改天去镇里的药房问问看看能不能换几个钱。野菜倒是不少,挖了半筐。看了看太阳,估计着也得下午两点多了,沈霁禹准备打道回府,顺路去收获她的猎物。
远远的就发现树丛噗噗地在动,沈霁禹兴奋的扑了过去。意外的收获啊,一网竟然缠住了三只野鸡,看起来春天它们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以前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野鸡对自己的领地一向比较看重,如今竟然为了一口吃食入侵他人领地,而且被渔网缠得死死的。沈霁禹不敢开了渔网,怕放跑了野鸡,只得找了根粗树干,紧了紧渔网将三只野鸡捆在了树干上。又在四周寻了寻果然发现了另外一窝野鸡蛋,有六枚。沈霁禹将一个野鸡窝直接端放到了竹篓里,又将十三枚野鸡蛋彼此隔开摆放好,上面又铺上了一层干草,扛上野鸡,凯旋而归。
沈霁禹紧赶了几步,想趁着天色暗下来前赶回家,空气中悠悠的飘着毛毛细雨,忽然想起了苏轼的《定风波》。穿梭在树丛中,放慢了脚步,学者古代的文人骚客,仗着周边没有什么人便大声地吟诵起来:“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
“晴”字刚出口,正赶上柳暗花明出了林子,林子前就是一条小河,每逢夏季很是热闹,弄个小网捕鱼憋虾,娃子们戏水洗澡,夫郎、公子们聚一堆洗衣服,但这个时节河边一向很冷清。由于初春河水很是刺骨的冰冷,一般人家是不会直接过来洗衣服,大都是用家里留存一些时日的水洗衣服,更何况是在还是在这种天气里。
然而也不知道是谁的不幸,当沈霁禹灰头土脸跟个野人似的钻出树林的时候,正赶上一个瘦削的身影起身,对上一双大大的眼睛,四目相视彼此都吓了一大跳。单薄的身子,挂着一身土灰色泛白的旧衫,这种时节看着都会觉得冷。
那人惊慌地避开了视线,弯下腰端起满满一木盆的衣服匆匆起身,踉跄了一下,稳了稳身体,快步离开,仿佛后面有什么野狗会追上来。可能是因为衣服洗得太久,腿有些麻木,步伐迈起来总是不自然。真担心一阵春风将这人卷到河里,估计应该沉不下去吧,沈霁禹发现自己很不善良,好笑的摇了摇头。除了开始的尴尬,沈霁禹也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若是谈起对这人的印象,应该就是那双大大的眼睛和单薄的身躯吧。
正文 第四章 苦乐参半
“呦,大少爷回来了?小秋你个没眼力见的小蹄子,还不快点接过东西,累着我们大少爷,你担当的起码?”说话之人,语声刚落又佯装抬手要打罚旁边站着的跟班。但见那人肤若凝脂,杏核弯眼面带桃花笑,头上插着一柄双鹊报喜的银钗,一身锦缎棉衣,任谁看都是一个翩翩佳少年。只是眼角微挑,似笑非笑中带着一种狠戾。
小秋立刻会意,顺势就要抢下叶初晴手里的木盆。初晴放下木盆,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劳烦二弟。”说完便将盆里的衣物有条不紊的一件件地晾了起来,叶初阳的小把戏他早就看透了,想借着接过木盆的机会错手将盆扣翻在地,害得自己还得再洗一遍。小秋看被识破了,就匆匆的退到了叶初阳身边,叶初阳挖了小秋一眼。叶初晴缓了缓行动的步子,每年的这个时候,右腿都会分外的疼,一遍遍的提醒着自己那无法改变的事实,足足有四年了吧。
“哼,还真当自己是个大少爷,也不瞧瞧自己的德行。小秋啊,记住了,人呢,贵在有自知之明,没有那个富贵命就得认命。要不然搅得家不像家,人没个人样的,徒劳的连累别人。”叶初阳说到后来声音也扬了上去,像是生气又像是解气。
叶初晴背对着他们晾衣服,手顿了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以为可以遗忘的事情每每提起,依旧痛的让人战栗。
“大哥,你是成心在这种天气洗衣服吗?这又飘起了细雨,我那衣服可是经不得雨的。”
“洗的时候还没有飘雨,春雨飘不大,看着西边的日头,已经无云估计些许时候就放晴了。”这两天叶初晴他爹伤寒又重了,他得照顾他爹,住的屋子还阴冷,他爹这病拖不得。还赶上春忙时节,他还得忙趁着厨房给地里的长工送吃食,这刚刚倒出功夫洗衣服。叶初晴家虽不是什么大家大业,早些年也算是十里八村的富户。正夫屋里外加他们哥俩都有一个使唤的小厮,若不是因为四年前的事…,他知道正夫心里恨,自己心里何尝又不恨。
“大哥,小弟这两日心里难受的紧,想想大哥就要出嫁了,小弟真是不舍得很,单说大哥要嫁的妻主,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