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麟] 心歌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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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麟] 心歌魅影-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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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第7期   … 每期一星
王麟
    “你已被移植了。”余明博士笑着对我说。
    “移植了什么?”我睁大了眼睛,好像刚从昏睡中醒来,不安地问道。
    “哈哈——”余博士宽容地笑着,“看来我的手术基本取得了成功。你已移植了前歌星‘万人迷’的部分记忆。你难道忘了,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的结果,当然还有你超人的勇气与狂热。”
    余明博士用他那铿锵有力的语调对我说,掩盖不住内心喜悦:“你已经沉睡了一周,啊!伟大的一周,可以载入人类史册的一周。应该祝贺你,一颗耀眼的歌星将要冉冉升起,当然也应该祝贺我,美国《自然》杂志将头版头条全文刊登我的论文。”
    慢慢地,记忆的零星片段浮入我的脑海,那是自己原来记忆片段的复苏。我这才想起,大约在数周之前,红遍欧亚的歌星“万人迷”遇车祸而死这件事。
    名人摆脱不了记者的纠缠,更何况是超级名人。没想到半个世纪前,“英格兰玫瑰”凋谢的厄运也会发生在“万人迷”身上,虽然,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英俊男子。
    只是为了摆脱摄影记者无休止的纠缠,“万人迷”和保镖驾车逃避,结果在高速公路上同一辆同样高速的汽车相撞。他的汽车经过汽车公司特殊处理,据说保险系数可以达到98%以上,但高保险系数的“劳斯莱斯”轿车也未能摆脱四分五裂的结局,因为非保险系数毕竟还有2%呀。司机和保镖当场丧命,而“万人迷”在医院里苦捱了三天后,也最终撒手西去。
    城市的歌迷都疯了,个个如丧考妣。无数的歌迷拥到医院门口,定要亲眼目睹“万人迷”的遗容才肯罢休。拥挤的人群中,多数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他们已经快要被悲痛击垮了。“我好像死了亲哥哥!”一位歌迷抽泣道。“啊,让我代他去死吧!”一位小姐哭得花容失色。长长的条幅在半空摇摆,上面是用花花绿绿的“万人迷”的照片拼成的几个大字:“所有的人都是我的亲兄弟。”这是“万人迷”流传最广曾经感动过无数人的名言。
    当年,他在万人演唱会上引吭高歌后,便用充满感情的语调说了这句话。全场都沸腾了,许多人(大多数是少女)都激动得当场晕了过去。那种场面,除了五十多年前红极全美的摇滚歌王迈克尔·杰克逊外,无人与他媲美。
    我当时是最悲痛的人群中最悲痛的一个。
    原因只有一个,我是“万人迷”的一个铁杆歌迷,铁杆中的响当当铁杆。人都是有理想和需求的,当理想还在遥远的地方漫步时,需求会主宰一个人。
    物质的需求给你温暖,精神的需求使你快慰。当一个人在物质的海洋中沉溺太久之时,他会浮出海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这便是精神补偿。
    作歌迷是我的精神补偿。
    作歌星才是我的梦想。
    我是一个铁杆歌迷,但我也有一个其他歌迷所没有的条件,那是因为,为“万人迷”做手术的主刀医师是我的忘年好友——余明博士。
    余明博士是我在“风入松”科技沙龙上认识的。他四十几岁年纪,头发理得一丝不苟,一身笔挺的西装绝无压痕。虽然他已是享誉中外的科学家,但却平易近人,喜欢结识年轻的朋友,喜欢接受新的观点,举止文雅,风度翩翩,使人绝无可能将他和“医学界的爱因斯坦”联系在一起。谁不知道,一百多年前的那位天才是怎样的邋遢不堪。
    是我成为他的忘年交而不是别人,那自然有我不同于别人的优点,这种优点便是平视权威、思想活跃、标新立异!虽然,我刚满二十岁。
    二十岁时的标新立异,便预示着四十岁的硕果累累。
    余明博士第一次见面便喜欢上了我这个毛头小伙,这种缘分连我也甚感惊诧。于是,我以前所未有的幸运,轻松而自由地了解了他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出的惊人成就。
    余明博士在他的权威领域里做出的贡献,便是对“记忆转移”课题的研究。那段时间,在他的实验室里,我领略了博士先进的实验设备,超前的实验精神与出色的实验成果。
    博士边让我浏览他的实验成果,边对我详加解说。他娓娓道来:“关于‘记忆转移’课题的研究,最早开始于国外。记忆是什么呢?说通俗点,便是脑中贮存的密码,这密码的载体是一种化学物质,我们称之为‘记忆肽’。而我们学习的过程,便是用大脑中的记忆肽进行编码,由神经系统进行复制贮存的过程。对于记忆肽,你知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吗?”余博士截断话头,目光注视着我。
    “化学物质既然能被复制贮存,那是不是一定也能转移?”我思考了一下,用试探的语气问道。
    余博士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了不起,不愧是我的忘年交。不错,记忆肽可随脑组织的转移而转移,这就是‘记忆转移’的理论基础。当然,要付诸实施,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上个世纪,美国的安卡博士曾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近百年来,此项研究并未获得进展,主要原因是‘记忆肽’这种物质很难被提取。不过……”
    余明博士换上了高亢语调继续说:“不过,历史最终将这顶桂冠戴在了我的头上,因为,我已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这种提取技术!想想吧,‘记忆转移’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发现,到那时,科学界不会再因为一个科技泰斗的陨落而遭受损失。用‘记忆转移’便可将一切都解决,依次传递,永无休止。那样,科技将以成百倍的速度增长。想想吧,想想吧,那是一个多么辉煌的前景。”
    “博士,除了科技界外,在其它领域也一定会应用自如吧。”我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一句。
    “当然,那是当然。我还有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如果走完,我的研究将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科技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我,这最后的一步只是一小步,对于人类,这是一大步呀!”
    博士最后用登月英雄阿姆斯特朗的一句名言结束了他的讲述。
    “博士,如果有一天我志愿当您的实验对象,你愿意接纳我吗?”
    “啊,啊,做我的实验对象,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呀。我的实验对象目前仅限于人类的远祖猿猴,虽然取得了成功。欢迎你随时合作,不过,我还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这将需要不短的时间,你得等待……”
    我庄重地点点头。
    “万人迷”死了,我二十岁的心中最崇拜的偶像死了。不要轻视一位二十岁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是歌星,因为,在他们从少年到青年成长过程中,娱乐还是占了很大的比重。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英雄,七八十年代崇拜的是科学家,八九十年代崇拜的是企业家。五十年过去了,现在青少年心目中崇拜的对象是什么呢?
    而我崇拜的竟然是一位红得发紫的歌星。
    这是社会的倒退,还是人性的进步?
    我现在被一种狂热的想法所折磨,所驱使,我感到脑海的每一条沟回都填满了三个字:万人迷。我是多么希望他重新出现在舞台上呀。
    他是一位成功者,是从穷苦的乡下孩子奋斗成为一名世界歌星的。
    哦,有多少同样生动的例子: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有一位从擦鞋匠成为乡村歌王的汉克·威廉姆斯,六十年代有猫王普莱斯利,九十年代有“黑牡丹”惠特尼·休斯顿。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上又出现了许多歌星,可有哪一位歌星能替代得了“万人迷”呢?因为他是中国人,是中国西部山区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乡下少年。
    我找到了余明博士……
    第一次公开演出,我便获得了巨大成功。
    望着头上翻滚的七彩水晶灯球,耳膜被观众狂热的呼喊而震得欲碎。成堆的鲜花飞向舞台,我几乎成了繁花中闪亮的星辰。这是我么熟悉的场景,这种场景我记忆中经历了无数次。记忆复苏了,连同我无与伦比的歌喉!而这一切都是“万人迷”的赐予,我惊诧,记忆也会将我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子造化成醉人的夜莺的歌喉。
    我是“万人迷”吗?是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偶像吗?不,在我记忆的深处,还有我自己的影子,那是一位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
    无数报纸杂志为我捧场,无数的唱片公司争着和我签约。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中国风”唱片公司,因为,是这个公司将“万人迷”包装推出直至走红的。对这家公司,我很熟悉,熟悉得就像自己的家。
    我的经纪人、管家以及私人保镖都原封未动采用“万人迷”的原班人马。
    我已经感觉到了他在不远处对我微笑。
    此刻,我在这所豪华寓所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我的记忆中又出现了一位老人的身影,她是那样的苍老而悲苦。脸上是纵横遍布的河床,河床里有水缓缓流过,那河床是皱纹,河水是眼泪。那是一位哭泣的老妇人!
    这是我所熟悉的群山,莽莽苍苍直插云霄,逶迤绵延隐入天际,有小鸟嘹亮的歌声,有清洌沁人的甘泉,弯弯曲曲的山路尽头,是几间破败的茅屋。
    我从未到过这里,可又为什么如此熟识?熟悉得就像我的手指,我的眼睛。还有那位母亲,见到她,从内心里感到一种真实的亲切。
    “宏儿,宏儿,回来吧,娘快想死你了。”老人哭泣着喃喃自语。
    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是自己实实在在的感情。因为,在儿时,当我贪玩归家很晚时,妈妈总会心急火燎地寻遍城市的大街小巷。妈妈怕我出意外呀,怕我被车撞,被水淹,被坏人拐卖。
    而这位老人是谁呢?
    蓦地,又一种真实的感觉压住了我内心升起的亲情,那样熟悉而又如此陌生,我的身体不禁剧烈颤抖起来。
    “老不死的!还活着,怎么没让石头把你压死!”一个恶毒而无情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我感到了震惊,更令我震惊的是说这话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天哪!我怎么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语言!
    不!不!这不是我说的,不是!
    我明白了,这位老人是“万人迷”的母亲。
    “宏儿”是他的小名。
    ……整个晚上,高级的意大利真皮席梦思床仿佛变成了一个辗转呻吟的垂垂老者。
    早上起床后,映入眼帘的是暖暖的阳光。
    我很自然地端起床头已沏好的“雀巢多合一”一饮而尽,不用说,这是勤劳善良的女仆早已为我准备好的。她曾经服侍过“万人迷”,而现在还是。对她来说,我虽然有一张更年轻的面孔,但在其它方面,显然是活脱脱地一个“万人迷”再现。
    一大堆信件和鲜花堆满了办公桌。
    我厌烦地扫了一眼,对女仆吼道:“将这堆垃圾都给我清走!以后不准在我办公桌上放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女仆手忙脚乱地将桌子收拾干净,喃喃地说:“先生,不是您先前告诉我,无论什么信件都要一件不落地交给您吗?”
    我发热的脑袋倏地冷了下来,另一个我又占据了主要位置。
    我拦住女仆,歉意地说:“李妈,是我不对。把它们交给我吧!”
    我看见女仆又一次睁大了惊诧的双眼。
    这时,微波显像电话响了起来,我拿起话筒,画面上显出了一位陌生女人冷冷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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