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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民主的一种通用法则或“学问”。
仅从政治文明的角度讲,中国五代之乱象当是传统文化中意识形态“挂羊头,卖狗肉”之两说法的最高成本期。“天命不僭”的那套说法再也不起作用了,“天命不于常”倒成了常态。朝廷何以迁就藩镇,概因两乎皮的意识形态欺骗法已完全失灵,一切均凭最现实的力量来说话。没有了文明秩序,也就不需要意识形态;一切凭实力说话,再好的说教也带不来利益。相反,由力量发出的命令体系起了作用,军士推举什么人作帅,朝廷只有追加认可的义务而没更改或训斥的权力。至于军士推出皇帝来,不是旧帝分割江山便是取而代之。
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
一切都颠倒过来了,军士对皇帝及名义上的权力集团的法则或“学问”是:“君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君可以与之乐成,不可以与之虑始”。干起来再说,绝不计较他们听不听、愿不愿意。
下层给上层的心理威慑是巨大的。仍以赵在礼被逼而反为例:
军士皇甫晖在因戍兵思归之时,首先劫持了一名杨姓中级军官,杨不从,皇甫晖便杀了他。皇甫晖不死心,找了一名小校,小校不从,又杀之。随后,他提着两颗人头去找赵在礼,就一句话:“不干,就跟他二人一样!”赵在礼已听见皇甫晖闹事儿的消息,但他不敢出去制止,只盼别找到自己头上。结果,怕事儿躲不了事儿。一个军士改变了他的命运。
乱世与帝国末世也是文人倒霉的世道,东汉末的党锢之祸、明末的东林之难当是史书最具代表意义的。而唐之末,其迫害规模虽不如前后两者,但惨烈程度又高于两者,称之为“虐杀”再贴切不过!
唐昭宣帝天祐二年(公元905年)夏四月,天空出现慧星,慧星贯穿天空。朱温的得力助手柳璨请人占卜,结果是:“群臣都得遭灾,应杀人以应天意。”
柳就将自己一向不喜欢的人(多数是文人)列了个名单交给朱,说:“这一帮人都对您心怀不满,该杀,以止天灾。”李振【注9】也说:“您想成大业,就得杀这帮人。这些人浮薄难制,不如现在全部除掉!”
朱温(此时已名全忠)同意柳李的建议。
第一步是将名单的人如独孤损、裴枢等先贬官,看一下反应。结果,贵族们吓坏了,科举出身的人也同样胆怯。柳李二人更加猖狂,凡是有人以名节自居,必遭贬斥。
第二步是集中杀戮。到了六月初一,将裴枢等三十人召集在一起,一夜间全部杀掉并将尸体全部投入黄河。李振说:“这些人平时自诩为清流,这回我把他们全扔进黄泥滚滚的大河,让他们永为浊流!”
朱大笑,赏识李的手腕。
李振当年也是文人,想走科举的路子,不过几次考试未中,所以,对科举出身的官员特别憎恨。
每当一个稳定的历史时期出现后,特别是权力阶层过上长期的享乐生活之后,所谓以史为鉴的古训便成了无用之物。所以,中国历史往往以复制为变化特征,而不会出现真正的革命。满情入关后,陶醉在汉化的成功中。因为他们大收康熙时代尊崇儒学(教)的成果,并借着在儒学(教)伦理中取得的文化合法化,大肆杀戮顺民中精英分子--那些被他们认定的有反叛意识的文人。
从康熙八年(1669)的被称为“入关以来的创典”的祭孔,到五十一年(1712)提高朱熹的政治待遇--配享孔庙,四十三年之间完成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化实属不易。伴随着文化合法化的确立,蒙蔽与虐杀的习性再度成为历史性张扬的景观。
【注9】李振(?-923年)唐河西(治今甘肃武威)人,字兴绪。潞州节度使李抱真曾孙。唐末为金吾卫将军,依附朱温,辟为郓州节度副使。唐昭宗被宦官刘季述等所废,他劝朱温扶昭宗复位以立功,为朱温所倚重。遂恃势狂妄专横,每至京师,必贬降朝官,被人视为“鸱枭”。天复四年(904),奉朱温命,使朱友恭等弑昭宗。又建议朱温归罪朱友恭等而杀之。因累举进士不第,尤忌士人。后梁建国,官户部尚书、崇政院使。后唐来后梁,被杀。
整个所谓的康乾盛世成中国有史以来文字狱发生率最高的时期。从康熙二十一年(1682)的朱方旦案到乾隆四十六年尹嘉铨(1781)案,刚刚不到一百年(99年),平均不到十年就发生一起重大的文字狱。
严酷的精神迫害,使社会的精神生活向三方面转化:其一,知识分子在公开层面下进行活动,(针对此点,乾隆三十九年即1774年,公布聚众结盟罪);其二,无涉政治的文字消遣的兴盛,(康熙五十三年即1714年,下谕,禁市售淫乱小说);其三,秘密宗教的兴起。
清家接续历史上的蒙蔽与虐杀政策,收到了效果,二百六十七年的统治,有一百年是用文化杀戮--更直接的蒙蔽与虐杀手段统治的。这使整个统治集团产生了严重的误判,以为自己永远是主流即“天命不僭”。尤其镇压了来自体制的变革即“戊戌变法”之后,统治心理更加骄固。其实,这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已经大变了。以其力禁的书籍为例,有了相当的复活力,在光绪中期,姚瑾元就印出了传世禁书目录,并借“方今圣人在上,稽古右文,百无忌讳”的保护流行起来…
公元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革命党排满的学说震动了清廷,清廷发布上谕说:“今有不逞之徒,制造革命排满学说,远近扇惑,淆乱是非。考查他们的行为,实为假党派,暗行他们叛逆的阴谋。若不剀切宣布,严行查禁,恐欺骗日久,愚民无知,被他们蒙蔽,必至人心不安,异说纷纭,不仅有害地方治安,而且也会阻碍新政。”--允许自己继续蒙蔽百姓,却不容新的“扇动”兴起。所谓新政,就是刘坤一、张之洞1901年提倡的“变法事案”,即从学校制度与工商业制度的改进为主的政策。
当清廷感到压力实在巨大时,也试图有所改进,在查禁革命党的同时,设立了考察政治馆,选派王公大臣出国考察各国政治。次年秋(1906),宣布预备立宪。但是并只是“宣布”而未定出具体日期,只说等数年后规模粗具,再行宣布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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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在社会公众(尤其经历变法失败的热心知识分子)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蒙蔽而已。况且,预备立宪的方向也很有问题呢:“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于舆论”。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必再费笔墨。但留给人们的沉重的课题是:为什么取得了文化合法性的满清也不善向历史学习了呢?而是对历史的“蒙蔽与虐杀”的花活情有独钟,却不断翻新呢?
满清没有重演五代十国的闹剧,但袁世凯却集皇甫晖、赵匡胤的蒙蔽技术于一身。先是朝鲜学生问题,袁世凯到达平壤时,朝鲜“内乱”已经平静下来,但是他还是电请清廷派兵,终于引发了甲午之战。他希图加快清廷灭亡的速度,为自己奔向最高权力扫清障碍。其次,在与革命军的谈判中,他的两头蒙蔽起了作用,终于使清廷自愿地宣布退位。
蒙蔽,终于使大清王朝在二十世纪初写下了结束自己历史使命的最后一纸文件。
经济上的蒙蔽与虐杀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直至今天的一种社会生态与政治治术。
经济上的虐杀以汉武帝刘彻时期的杨可告缗为最著,以巩固盐铁的国家专营政策为高峰,经唐宋明的官民经济权利争夺,再到清代的漕远,完成了对经济虐杀的反制,形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最完整版本。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也就是刘彻主动挑起与匈奴战争的第十六年,连绵不断的征伐造成了国家财政极度紧张,于是下达缗钱令:对商人、高利贷者和作坊主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纳税人要向国家呈报财产和收入;呈报不实者,没收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该法令还鼓励举报,一经查实,告发者可得被告发者一半的财产。
率先实行举报的是一位叫杨可的官员,但他没针对任何一个具体人,只是说民间逃缗的情况非常普遍。准确地说,杨可告缗只能是一篇写给皇帝的调查报告。但是这篇调查报告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中产以上的人家大都被报告。再加上酷吏杜周【注10】的介入,情况更加严重。刘彻派遣朝廷高官御史、廷尉正、廷尉监到各地督办,没收了民间大量的钱财、田地、房产,犯法的被罚作奴婢的人也不计其数。
这种经济虐杀带来了可怕的后果:做买卖的中产人家全破了产,国内贸易额急骤下降,人民生也多有不便;老百姓怕被罚没,开始大吃大喝、穿好的,不再积蓄财产…
由于汉武帝的昏悖狂乱,西汉自文景之治打下的财政基础与社会基础遭到了大规模的破坏。他的儿子,昭帝刘弗陵为了恢复国家的基础,向社会资深有士即贤良、文学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恢复到文帝时代的社会状况,让大家讲勤俭、讲宽厚,但民间的主要意见是建议废除盐铁国家专营政策,不要与民争利,而后才可推行礼教。然而,民间的建议遭到中央财政主管高官桑弘羊【注11】的断然否定,他说:“盐、铁、酒等项专卖和均输制度是国家大事,是用来控制四夷、安定边塞的根本,不能够除。”
稍后,双方虽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终于官方占了主导地位,民间自由市场主义彻底破产。从此,中国国家专制主义的经济性格形成了。
民间对经济专制也屡有反抗,以致形成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最著名的当属黄巢因贩私盐而反抗当局、方腊因保护漆园利益而指斥花石纲两件,而明代的平民与矿使之争则“很现代”地反映了公共权力过度介入经济生活的恶果。
明神宗朱翊钧统治中期,为扭转国家财政亏空,不仅向各地派遣矿监税使【注12】,而且官方还自营开矿。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给皇帝写信说:他自愿去开矿,并用收入帮助国家上项目。朱准奏。在动议之初给事中程绍工、杨应文坚决反对,并举了实例,说:“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命采矿,事自十月实行到三十六年底,派了四十多名官员,派士兵一千多人,成本开支为三万两银子,结果矿石收入才两万八千两,得不偿失”朱不听二人建议,执意发展官方开矿事业。马上,又命户部官员戴绍科、锦衣卫官员杨宗汝到汝南(今河南
汝南)开矿。朝廷不少官员一见此举有利可图,便上书请外派开矿。詹事府录事曾长庆、锦衣卫百户吴应骐奏请在山西夏邑(今山西闻喜南)开矿,府军后卫指挥方中允奏请在青州(今山东益都)、沂州(今山东监沂)开矿,以神宗一一批准。
这些“下乡”的官员们实际上自己并不亲自经营,而是雇佣经理人,把各矿产地的平民中的富户组织起来,指定为矿头。
神宗见官办矿业有收入,便派自己亲信的人去亲自开矿,派三位太监下去:张忠去山
西,曹全去浙江,赵钦去陕西。
从开矿中取税本质上没什么不好,但苛敛暴征导致了事与愿违。不仅如此,官方还开起店来,经营布匹。绒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