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毛泽东一起感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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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毛泽东一起感受历史- 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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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上来。”修改后的提纲,曾印发给东北局、华北局和部分领导同志征求意见。    
    我认为,党中央和毛主席、少奇、闻天同志对经济建设方针的探索和对提纲的修改过程,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调查研究。如果没有这种调查研究,就不可能产生认识上的飞跃,也就写不出七届二中全会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建设指导方针。调查研究,犹如毛主席讲的“十月怀胎”。一个高明的领导者,应该首先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弄清情况上,这样做出的决策才有科学依据。“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才能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情况不明,决心大”,就可能把事情弄糟。处理复杂的经济问题尤其如此。所以,准备会议、准备文件,都应把功夫用在调研上,这是很值得记取的一条重要经验。    
    1949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对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做了具体安排。毛主席在会上的讲话中,论述了经济建设方针。指出:“今后对经济构成是应有一个通盘的认识。国营经济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合作经济也是带社会主义性质并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那个东西基本上(是)对的,但要注意两条战线斗争。一方面不要以为新民主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不是向社会主义发展,而认为是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向资本主义发展,那是极端错误的。……另一方面,必须注意,必须谨慎,不要急于社会主义化。”毛主席的这些思索,构成了七届二中全会的重要内容。    
    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的报告,可以说是集全党智慧之大成。报告的内容宏大精深,是一篇建设新中国的纲领性文献。这里,我不可能一一介绍,只想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毛主席在报告中提出的“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战略构想,是建立在对国情分析的坚实基础之上的。这至少包括两方面:    
    第一,对政治形势的分析和与之相适应的转移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决策。毛主席说:“我们很快就要在全国胜利了。……夺取这个胜利,已经是不要很久的时间和不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了;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从1927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适应这种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从方针上讲,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二是“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8、1426—1427页)。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第一是国营工业的生产,第二是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三是手工业生产)。城市中其他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在城市工作中,“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使他们保持中立,以便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作坚决的斗争,一步一步地去战胜这些敌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27—1428页)    
    第二,对基本国情的分析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毛主席指出:“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这也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0页)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毛主席阐明了一系列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精辟地分析了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和党在革命胜利后所应采取的方针,既反“左”,又反右,处处闪烁着实事求是的唯物辩证法的光辉,为如何由农业国变工业国绘制了一幅清晰的蓝图。它的基本点是:    
    1.革命胜利后,我们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由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起决定作用,其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2.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经济纲领,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在革命胜利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利用、限制和改造是我们对民族资本的总方针。因此,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既团结,又斗争。对内节制资本,对外统制贸易,是新中国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将要犯绝大的错误。    
    4.必须谨慎地、逐步地、积极地引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    
    5.实现由农业国变工业国的时间,毛主席曾多次估计大约需要15年到20年,即三个五年计划或更多一些时间。    
    毛主席的报告,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是衷心拥护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后来在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等问题上,却产生了一些认识上的分歧。究竟原因在哪?经过多年的思考,我觉得起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从根本思想上说,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标志着党和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因为新民主主义中有起决定作用的社会主义因素,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属于社会主义范畴的。建国后,我们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后来党内认识上有些分歧,跟对毛主席这一战略思想的理解不深有关。另一方面,由于胜利的提前到来,部分农民在得到土地后,为了解决发展生产中的困难,已不满足于变工队、互助组的方式,而开始要求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毛主席积极支持了农民中的集体生产积极性,这是正确的,但现在看来他当时对农民中的个体生产的积极性的确有所忽视,后来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步骤也搞得有些急了。这些,都是革命实践中难于避免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是算命先生,革命也不是按某个“先哲”拟定的方案进行的,只能通过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党的领袖人物,在革命的转折关头能指明历史发展的趋势,就很了不起了。因此,我们在研究历史时,要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我们讲不足,不是说三道四,而是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吸取营养,使我们变得更聪明些,把今天要办的事情办得更好。


第四部分第107节 薄一波回忆建国初期(2)

    我们党在194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中,提出了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倡议。1949年9月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商讨组建新中国的人民政权。10月1日,举行开国大典,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里,我想记述三个问题。    
    1.毛主席对新中国国体和政体的构思。    
    党中央和毛主席在绘制新中国建设蓝图的同时,就开始考虑和酝酿如何组建新中国的人民政权了。在1948年9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毛主席明确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臭了。在中国采取民主集中制是很合适的。我们提出开人民代表大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和三权鼎立等。”这就把新中国政权的性质和构成形式即国体和政体揭示出来了。为什么要采用这样的国体和政体?1949年1月底2月初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来华时,毛主席曾告诉他:这是由中国的经济条件(我理解可能是指我们的经济还很落后,还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还需要利用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的积极性,因而在政治上需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作者注)、政治条件(国民党完全丧失威信,共产党领导军队,取得领导权)、革命条件(广大群众由下至上的彻底革命)、群众条件(议会制度在中国彻底丧失威信,从袁世凯、曹锟直到蒋介石的国大均失败了),以及采用这种形式最利于与民主人士合作(既能保障我党领导权,又能联合一切民主力量)诸因素所决定的。1949年3月,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点明,他和恩来同志参加政府,他任总主席,恩来同志任内阁总理。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6月30日,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著名论文中,又从历史、现实和理论结合的高度上对此作了精辟论述,深刻地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71、1476、1480页)毛主席的这些思想,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共同纲领》的通过,又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的大宪章。人们把“四项基本原则”称作立国之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两条原则,40年前就载入了《共同纲领》。这说明,在中国人民革命胜利后,党和人民选择的通过人民共和国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2.《共同纲领》中何以未写社会主义?    
    多年来,一些党史工作者对《共同纲领》未写社会主义而提出过各种不同的理解。据我所知,其所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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