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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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件大事-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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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的水平。考古学断定,哈拉巴文化大致出现在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750年,鼎盛时期约为公元前2300年到公元前2000年。哈拉巴文化的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栽种的作物有大麦、小麦等。除田间作物外,椰枣、果品也是人们喜爱的食物。当时,人们已经能够驯养牛、山羊和各种家禽。哈拉巴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铜器,这表明古印度人已经掌握了对金银等金属的加工技术。从出土的各种美妙绝伦的手工艺品和奢侈品中,可见当时工匠的精巧技艺。制陶和纺织是哈拉巴文化的两个重要部门,染缸的发现表明当时已掌握纺织品染色的技术,纺织业与车船制造业等也高度发达。城市的繁荣使哈拉巴的商业盛极一时,不仅国内贸易活跃,国际贸易也特别频繁。大量古迹遗址的发掘充分证明了它与伊朗、中亚、两河流域、阿富汗,甚至缅甸和中国都有贸易往来。    
    哈拉巴与摩亨佐·达罗两处城市遗址,规模都相当大。街道布局整齐,纵横相交。房屋一般用砖建造,有的隔出许多大厅和房间,并有良好的排水设备,而一些小房间则根本没有排水设备。这说明社会上已有贫富不均和阶级对立,已经存在依靠剥削而养尊处优的统治者。    
    哈拉巴文化还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它们主要留存于各种石器、陶器和象牙制的印章上,这些文字符号有象形的,亦有几何图案,至今尚未成功译读。正因为如此,关于哈拉巴文化的来源问题,一直成为考古学家与历史学家争论不休的斯芬克斯之谜:到底是土著文明呢,还是外来文明?     
    哈拉巴延续了几百年之后逐渐衰落;于公元前18世纪消亡。它来得突然,去得更突然,以致日后印度文献对它一笔带过。哈拉巴文化衰落之谜,仍有待后人去破解。     
    哈拉巴文化衰落后;从印度西北方入侵的游牧民族雅利安人创立了更为持久的文明。雅利安人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出现在印度西北部,并逐步向南扩张。经过长时期的兼并战争,公元前4世纪;雅利安人在南部的恒河流域建立了以摩揭陀为中心的统一国家。    
    


第一部分:古埃及文明的创建《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

    1901年12月到1902年1月,由摩尔根率领的法国考古队,在埃兰古都苏撒遗址发现了汉谟拉比法典碑。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组成,高2。25米,底部周长1。9米,顶部周长1。65米。石碑上部是太阳神、正义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象征帝王权力的权标的浮雕,下部用楔形文字刻着汉谟拉比制定的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它是古巴比伦王国流传至今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对许多国家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是研究古代西亚国家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的重要史料。它把我们带回了4000年前的古巴比伦社会。    
    古巴比伦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两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这一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古巴比伦人就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1792年,汉谟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他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起一个空前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汉谟拉比勤于朝政,重视法治,关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在他统治期间,古巴比伦成为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军事和文化兴盛的奴隶制国家。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己的统治,汉谟拉比制定并颁布了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序言和结语概括了汉谟拉比的文治武功和立法的宗旨。正文共有282条,主要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把当时已经成型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关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其内容之全面、法制之明确,在古代立法史上甚为罕见。    
    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和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对奴隶和平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它规定:逃亡的奴隶一旦被捕获,必须交还原主,盗卖奴隶或藏匿奴隶者处以死刑;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任意出卖、转让和抵押。     
    在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自由民。法典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往往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的方式。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另一个人就要被打瞎一只眼睛作为赔偿;打断别人的腿,自己的腿也要被依法打断;打掉别人的牙齿,自己的牙齿也要被依法打掉。    
    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店主不把在酒店密谋的人捉起来,也要被处死。    
    法典对土地买卖、出租、抵押和继承等也做出了规定。除王室和部分神庙土地分给依附的平民耕种而不能交易外,其余土地都可以通过买卖而属于私人所有。这表明国家完全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法典对租佃、雇佣关系、高利贷、兴修水利、丈量土地、农业手工业生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成为古代东方统治最严密的奴隶制国家。    
    《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两河流域进入司法制度世俗化的新时期。它促进了古巴比伦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对后来的亚述法典、赫梯法典,乃至古希腊、罗马的立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汉谟拉比法典》现在收藏在巴黎卢浮宫博物馆。    
    


第一部分:古埃及文明的创建大流士改革

    古代西亚的波斯帝国(前558年~前330年)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它鼎盛时期的疆土包括埃及、印度北部、伊朗、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中亚和欧洲部分地区,辽阔的疆土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波斯帝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对后来的亚历山大帝国、希腊化诸国以及对伊朗境内后来成立的国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我们谈论古代波斯帝国的时候,必然要提到大流士及其改革。正是大流士所进行的承前启后的改革,奠定了波斯帝国到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主要基础。    
    大流士(约前558年~前486年),古波斯帝国国王,出身于阿黑门尼德家族。他利用波斯帝国发生政变的机会,联合一部分波斯权贵,杀死政变领袖高墨塔,登基为王,继而镇压巴比伦、埃兰、米底等地起义,恢复了濒于瓦解的波斯帝国秩序。在位期间,大流士大大扩张了波斯帝国的疆域,形成了领土空前广阔的奴隶制大帝国。为了巩固政权和帝国的发展,从公元前518年始,大流士对原有的统治机构和古老的军事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称“大流士改革”。改革内容包括:     
    一、建立军政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全国分为23个行省,由总督和军事长官治理。总督只拥有民政权力,其职责是:受理诉讼,征收赋税,保持境内安宁,监督下级官吏,铸造银币和铜币。军事长官掌管行省的军队。各行省的军政长官互不统属,均对皇帝本人负责,以达到相互监视和牵制的目的。大流士还经常派遣名为“国王耳目”的要员巡视各地,秘密监视地方军政官员的言行,以预防任何谋反行动的发生。    
    二、进行军事改革,全国划分为5个大军区,每个军区统辖几个行省的军队最高指挥官均由波斯人担任。军队被编成万人团、千人团、百人队、十人队四级。在都城组建精锐的近卫军,军中高级长官均由波斯贵族充任。还组成以腓尼基人为核心的海上舰队,规模庞大。    
    三、为了加强中央和地方的联系,保证政令的畅通,保证军队的迅速调动,大流士继承并发展了亚述人修筑道路、设置驿站的制度,在帝国境内修筑若干条驿道。其中,最长最著名的是从小亚细亚的以弗所到苏萨的驿道,被称为“御道”,全长2470公里。    
    四、整顿税收制度,制定统一的贡赋制度,统一全国的货币铸造制度。规定:只有国王有权铸造金币,各地只能铸造银币和铜币。金币“大流克”因成色足、重量准确,广为流行。    
    这些措施为巩固波斯帝国的统治和进行扩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原始文明向奴隶制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大流士的大规模扩张使人类的交往范围第一次跨越了亚、欧、非三大洲,它庞大的版图包括两河流域、尼罗河和印度河流域三大文明中心,并接近第四个文明中心希腊的边境。他通过一系列比较成熟的制度,如行省制度、赋税制度、铸币制度和驿道制度等,把这些古代文明地区和其他相对落后的地区联系在一起,促进了各地经济的文化的交流。大流士不仅是波斯帝国的伟大君主,也是世界历史上的著名政治家之一。    
    波斯帝国是靠武力征服建立起来的,境内各地区之间缺乏统一的经济基础。波斯统治者对被征服地区的压迫与剥削导致反抗情绪十分强烈。公元前334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率军东侵,波斯军队节节败退。公元前330年,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兵败被杀,波斯帝国灭亡。    
    波斯帝国灭亡之后,取而代之的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都从波斯帝国的经验和教训中吸取了许多有用的东西。所以,波斯帝国既为西亚、北非的文明作了总结,又为后来的希腊、罗马文明提供了借鉴,起了承先启后的作用。    
    


第一部分:古埃及文明的创建佛教的创立与传播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合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由释迦牟尼创建,后来广泛传播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对这些国家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    
    佛教起源于古代印度,相传由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净饭王的长子乔答摩·悉达多创立。悉达多生于公元前565年,死于公元前485年,与孔子大致同时。因他是释迦族人,所以后来他的弟子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的圣人。释迦牟尼得道后,广收门徒,被门人奉为“佛陀”,意为觉悟者。    
    佛教是在古印度奴隶社会极为动荡的条件下产生的。当时的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等,掌握祭祀的僧侣(婆罗门)地位最高,奴隶(首陀罗)是最下贱的阶层。奴隶受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这一制度,被神圣不可动摇地规定在占统治地位的婆罗门教义中。围绕着种姓制度,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尖锐。    
    佛教最初是作为一个反对婆罗门教的宗教派别出现的。它反对种姓制度,认为不凭种姓出身,不依靠婆罗门,不求神,只要通过正确的修行,任何人都能实现自己的宗教理想,从而打击了婆罗门维护的种姓血统论。     
    佛教的教义是一个庞大、精细的唯心主义体系。     
    “四谛”是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谛”是“真理”的意思,四谛就是佛教的四大真理。苦谛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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